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浅析网络暴力的成因
2020-01-27李宙晓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演变和发展,网络媒体给个体提供了畅所欲言的平台。与传统的现实社会不同,网络自身的匿名性、开放性和交互性,使其成为了个体选择表露自身的首选环境。也是因为网络群体的集聚性,使得个体在网络群体中找到不同于现实社会的存在感,满足了其自我的良好认知。研究者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分析了网络暴力的成因,并进一步对网络暴力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关键词:网络暴力;成因;社會心理学
一、网络暴力
在人类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之下,互联网将世界联系成为一个整体,各种传递信息的媒介应运而生。网络给了人们一个表达自己态度的出口,却也给了人们更多滥用暴力的机会。70年代当电脑键盘诞生,它把人们带上了输入体验的列车。90年代当互联网开始普及,它打开了人们连接世界的大门,它们像是人类的一种启蒙工具,人们开始用文字在网络世界里创造更多的可能。而随之而来的,也是人们对于语言的失控。当文字被用于交流,它是人们建立关系的基石,当文字、图片和视频被用于辱骂和谮害,它们就成了嗜血的凶兽,制造着无数残忍社交的杀戮。在这个时代,网络暴力正在把无数无辜者送入深渊。本文以网络暴力为主题,从个体参与网络暴力的动机和心理机制入手,对网络暴力的成因进行分析,加深并且细化了对网络暴力的研究。
网络暴力事件的频繁发生,早已引起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通过国内外学者针对网络暴力这一问题研究的对比,笔者发现,国内外存在较大的研究偏差,处于一种零碎化和片面化的状态。在国内主要是从传播学、法律与秩序、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量化分析网络暴力的现象。在心理学这一学科领域中,研究者们对网络暴力的成因与社会心理学中的理论进行联系,侧重于群体的作用。因此,笔者针对网民个体和网络群体两类不同群体,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对网络暴力的成因进行进一步解读。
二、网络暴力的成因
网络暴力无时无刻不在上演,很多人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与对方沟通是人类原始本能欲望之一,当人们受到刺激时,这种欲望会尤其强烈。在网络大数据时代,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压抑时,会迫切需要从虚拟的网络中找到一种方式来发泄自己长期压抑的本能欲望。网络社交是现实社交在网络环境中的演变,个体通过网络找到了群体对其的认同感和个人的存在感。在探求网络暴力成因时,研究者发现除了群体在其中起到作用之外,个体的心理机制也影响着网络暴力的产生。个体的心理机制可以分为主要三个方面:个体被压抑的本能、自我认知的失调以及个体的好奇心理。网民个体因为网络的社交性聚集成为网络群体,网民的群体心理机制则包含了从众心理、去个性化以及群体极化。
网络环境具有良好的隐蔽性和无序性,使得青少年在现实社会和网络环境中的自我表露呈现出两面化。在高科技的冲击下,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承受着巨大的学业压力,一些本能欲望被压抑,造成一种“心理过载”的状态。现实社会没有为其提供合理化的途径去宣泄,而网络可以完全把自身隐藏起来,青少年借助网络将自己符号化,以此来进行本能的释放。
功利、享乐主义等思想又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导致人们的自我期望过高。当自我认知失调时,人们就会产生焦虑,这种焦虑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公平感”。据调查显示,当个体表达出这种愤懑时,个体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处于一种话语权缺失的状态。网络的开放性和交互性,为其强烈的不平衡感和失落感提供了宣泄口。这类人在网络上可以把握住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体验过的领导权,充当舆论向导。他们的言论往往带有强烈的消极情绪,从而促成了网络暴力的发生。
从众心理(conformity behavior),指的是个人的观念与行为受到外界人群的影响,不自觉地与多数人保持一致的社会心理现象。产生从众的原因是是个体想要在群体中获得认同感,认为与群体成员保持一致可以使人更容易被成员接受。
在网络暴力中,网民个体受到网络群体煽动性的言论感染。即使个体对于舆论事件有着不一样的看法,为了避免自己被网络群体中的他人攻击或者为了将自己表现出高人一等,个体常常选择做出与网络群体一致的行为,甚至采用极端的方式表露自己。网络这一平台的空间越大,网络群体对于各种舆论事件的评论就越朝着好与不好两个极端发展。网络群体所表现出的感情,有着极简化和极端化的特点。网络群体对于意见或者主张采取的态度,要么是全盘接受,要么就是全部否定。网络的影响力出现了极化和聚合的现象,也注定了网络环境的夸张化逐渐扩张,演变为极端化,进一步滋生了网络暴力的出现。
三、未来展望
首先,网络暴力与传统的暴力不同,它是通过网络这一传播媒介,个体通过各种在线形式的方式进行欺凌行为。目前对于网络暴力的研究呈现出两方面的趋势,一方面是仅针对网络暴力的危害,另一方面则是针对网络暴力的成因。网络暴力的研究现状仅停留在量化研究,还没有一套适用的问卷对网络暴力的程度和参与情况进行实质性的研究。
第二,网络暴力的产生动机,是从信息发布者到参与讨论者的动机进行研究,发布者通常抱有一种“正义使者”的心态,参与讨论的网民个体在网络这一开放的环境下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网络暴力产生的过程中,参与其中的不只有信息发布者和讨论者,另外一部分群体可以称其为“旁观者”。对于网络舆论的旁观者来说,这类人们虽然持有中性立场,但其是否在网络暴力的产生过程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还需要研究者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第三,网络暴力不单纯是个体自身所导致,为了使自己融入这一群体,个体的认知思维被群体的思维所淹没。网络群体的庞大,让个体的道德观念减弱,责任感降低,个体肆无忌惮的将自己的观点进行表达。舆论的导向性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的,网络舆论的极端化正是因为群体极化所造成。通过群体层面的分析,网络暴力是群体在互联网社会里的畸形产物,如何引导群体在网络中进行正确的判断,可能是以后对于网络暴力这一研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侯玉波,李昕琳. (2017). 中国网民网络暴力的动机与因素分析. 北京大学学报, 54(1), 101–107.
[2]林崇德. 社会心理学[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
作者简介:李宙晓(1996—),女,汉族,山东潍坊人,2018级在读研究生,单位:山东鲁东大学,研究方向:儿童社会性发展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