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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淮岗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实践与思考

2020-01-20

治淮 2020年1期
关键词:管理局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一、临淮岗工程概况

淮河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以下简称临淮岗工程)是淮河中游最大的水利枢纽,是控制淮河干流洪水的关键工程和提高淮河中游防洪标准的战略工程。临淮岗工程由8.54km主坝、8.41km南副坝、60.56km北副坝,52座副坝穿坝建筑物,姜唐湖进洪闸、49孔浅孔闸、12孔深孔闸、临淮岗船闸、城西湖船闸及14.39km 上下游引河等组成。工程跨河南、安徽两省,涉及河南省固始县和安徽省霍邱、颍上、阜南等四县,点多、线长、面广。根据安徽省水利厅授权,城西湖退水闸、姜唐湖退水闸与临淮岗工程一并交由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临淮岗工程管理范围内大中型项目由管理局转报省水利厅审批或由省水利厅转报水利部淮委审批。本文所称涉河建设项目主要是指按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权限,审批权在管理局的小型涉河建设项目。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河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管理任务也随之日益加重。面对涉河建设项目可能给临淮岗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带来影响的问题,必须深入思考,积极适应新常态,转变工作方式,找到新形势下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二、临淮岗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实践

1.健全管理机构,明晰职责划分

管理局按照工程属性和管理半径,将临淮岗工程划归三个二级单位管理,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水行政执法和防汛抗旱工作。在临淮岗工程核心区,六座大型水闸、主坝和引河工程构成临淮岗枢纽重心,由水闸管理处负责工程日常管理;南、北副坝及其附属建筑物成线状分布,管理跨度大,由大坝管理处实施专项管理;姜唐湖退水闸孤悬正阳关附近,设姜唐湖退水闸管理处专门管理。管理局机关设水政科,负责审批工程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各管理处设水政股负责管理范围内日常水行政巡查检查和涉河建设项目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2.坚守生态红线,严把项目审批

临淮岗工程横亘淮河中游,水生态环境良好,生态资源丰富。当前生态红线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最低底线,在红线区域内实行最严格的涉河建设项目管控,禁止一切影响生态保护的涉河建设活动。对于不影响生态保护的涉河项目管理始终严把审批关,通过查验资料、察看现场、充分论证,及时批复或上报,并建立管理局涉河项目审批资料库。对符合水功能区划且不影响工程安全及效益发挥,同时考虑了工程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部分工程项目,给予批复;影响工程安全及效益发挥的部分请求,则不予批复,并详细说明原因。对已批准的涉河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3.严格落实法规,规范项目管理

在临淮岗工程涉河项目管理中,管理局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水工程管理保护条例》《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水法为根本遵循,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本着工程保护和管理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保护优先的原则,结合管理实际出台了《安徽省临淮岗工程管理局涉河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了临淮岗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临淮岗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由于资金来源、项目实施目的等诸多因素的不同,监管难易程度也存在不同差异。当前在管理范围内实施的建设项目,大部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履行了正常的报批手续,但也有少量项目在未取得批准手续的情况下便开始违章施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1.法制观念有待加强

工程管理范围内,个体建设或村镇集体开发的小码头、上坝路等小型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难度逐渐凸现。这类项目投资少,占地小,数量多。主要是因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还有待提高。有的不了解建设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有的嫌办手续麻烦,不愿意申报,对监督管理的抵触情绪大;有的采取突击建设,或者暗中违章建设,甚至还有的强行建设。

2.执法手段缺乏

根据水法、防洪法等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只能采取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等手段,缺乏对违法人员人身、财产和行为进行行政强制的有效办法,由于违法成本低,行政执法往往陷入窘境。而进行行政诉讼时间又太长,致使涉河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短时间内得不到制止,且行政处罚额度较小,对违法建设者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四、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议

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人水争地的矛盾更加突出。如何进一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在有效维护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体有以下四点建议:

1.加大水法宣传,夯实监管基础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向全社会普及水法律法规知识,使社会各界了解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程序,自觉申报,服从监管。同时,抓好日常宣传活动,增强工程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争取他们对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理解与支持,让沿线群众参与到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督之中。

2.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基本执法装备的配备,丰富执法手段,提升水行政执法的威摄力。加强培训与交流,不断总结推广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先进经验,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约谈、暂停审批制度,不断完善技术论证和审批流程,做到“行为规范、责任明确、透明高效、监督有力”。积极探索利用高科技、新技术手段,提升新形势下涉河建设项目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3.严格项目审查,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把控临淮岗工程涉河建设项目受理、征求意见、审查等环节,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涉河建设项目,敢于坚持原则,不予审查或者责令优化建设方案。对于存在争议的涉河建设项目,实行会商制度,听取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对于影响重大的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前要坚持查看现场,增加审查的科学性、严谨性。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对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涉河建设项目要坚持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

4.建立巡查制度,杜绝涉河违章

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重的原则,完善和落实工程管理范围内巡查制度,将涉河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结合“河长制”与河湖“清四乱”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水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统筹各方力量,探索集中执法模式,清除管理范围内违章违建行为,确保涉河项目有序建设,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五、结语

2018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对临淮岗工程服务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涉河项目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要认真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确保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工程防洪安全,以推进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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