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的路径
2020-01-19李娜
李 娜
(黑河学院 文化旅游学院,黑龙江 黑河 164300)
法学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但在教学中往往更侧重于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然而,随着高校的应用型转变及法学教育职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实践教学逐渐成为与理论教学并重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将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法律实践中,需要加强法学教师的实践能力,尤其是提升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
一、法学青年教师是实践教学发展的原动力
法学实践教学是将学生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学专门职业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其中,教师发挥着很重要的指导作用,而青年教师是整体教师队伍发展的中坚力量。
高校法学青年教师基本都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学历,经历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培养,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运用能力,能较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另外,其与本科生的年龄差距不大,可以更容易与学生进行沟通,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根据学生的思维模式开展更有效的教学活动,比如,带领学生外出观摩实务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咨询、辩护,让学生进行不同的角色模拟演练等内容丰富的教学实践活动。且由于很多实践教学都处于教学的初级阶段,法学青年教师可以在开展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反馈和总结,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果。待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起来后,会更有教学经验,可以为今后新晋的教师进行指导,使实践教学不断的发展。
二、高校法学教师应具备的实践教学能力
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能力,即要求教师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以法律实务为导向与学生进行互动的教学能力。
(一)科学合理设计实践教学的能力
教学设计是根据教学的特定目标,依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在合适的教学起点之上,将教学的各种要素优化安排起来,形成合理的教学方案。也就是说,要求教师将抽象的教学原理转化为具体的教学活动。法学教师应具备的实践教学设计能力,是指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导向下,针对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规划出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案,使学生获得处理专门法学实务问题的能力。
要想做到合理的教学实践设计,就要先明确法学实践教学的目标和要求。首先,法学实践教学的目标是要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将学生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提升为实践应用的能力,加强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在实践中,将其的角色转换为法律工作者,训练其职业技能,明确职业的具体要求,树立起明确的价值取向和对职业的认同感。其次,法学实践教学的要求是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突出独有的原则和基本制度,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将法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应细化,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在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中,不仅能夯实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提升其独立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也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方法,培养其法律思维,加强其职业素养和内在的能力。
(二)组织实践教学及指导学生的能力
在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之后,就要开展实践教学的具体活动,教师分配实践活动的任务,从总体上掌控整个实践教学活动的进程并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完成[1]。在分配实践任务时,要因材施教,使每名学生都能得到锻炼并有所收获。在实践教学的组织中,要求教师不能过多地去干预实践活动的进行,并在关键时刻把握实践活动的发展方向,给予学生适当的建议和帮助,灵活把握整个实践进程。
在对整体实践活动的组织中,要分两部分进行指导。在实践活动开展之前,法学教师要提前告知学生有关注意事项及可能会遇到的常见问题,给予学生解决问题的建议;在实践活动结束后,根据学生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学生答疑解惑,并对学生的整体表现做出评价。
(三)实践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法学教师不仅要有扎实丰富的理论知识基础,还要能以法律的思维观察问题,以法律的视角判断分析问题,进而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法律方法处理问题。这就要求法学教师具备这样的实践教学的处理能力。在处理法律实务问题时,法学教师不仅要知晓如何应用法律,还要明确法律实践的操作流程,并且需要结合其他领域的知识来处理案件。比如,在处理刑事案件时,需要运用刑事侦查学或犯罪心理学方面的知识;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时,需要结合商标或专利等方面的知识。这是对法学教师更高一层的要求。
(四)构造实践教学新形式的能力
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活动形式主要是参加庭审观摩、分角色模拟法庭活动、组织学生分组讨论、适当参与法律援助等[2]。虽然这些教学形式仍有很强的实践价值,也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但其已经无法跟上时代的发展,且会有些乏味。这就要求法学青年教师发挥主观能动性,总结传统教学经验的同时,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构造和创新。可以构造完全新颖的教学活动或对以往教学活动进行变革,在进行创新的同时,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而转变,不断丰富现有的教学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
三、高校法学专业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路径
(一)提高法学青年教师的入职门槛
如今,多数高校在进行新教师的招聘和考核中,仍多看重于学历学位或科研能力,对总体的职业素养并没有实质性的要求。这样就会使这些高学历的毕业生只是从校园走向了另一个校园,有知识的储备,却只是纸上谈兵,缺乏真正处理法律实践问题的经验。提高对新进法学青年教师的入职门槛,增加对法律实务经验的要求,这样就会促使想要加入教师队伍的毕业生自主地去参与法学实践,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学实践能力。
(二)调动法学青年教师提升的积极性
1.改革职称评定制度
青年教师比较注重职称的评定。现行的教师职称晋升标准基本都是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教师都注重于发表文章、出版教材、课题申请等,而无暇顾及其他[3]。为达到评职的标准,青年教师往往将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忽视了实践教学。为了调动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可以改革学校的职称评定制度,将实践教学的考核结果纳入评职标准中。并将科研与实践结合起来,增设与实践教学相关的科研项目,既促进了实践教学的发展,又完成了科研方面的工作,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
2.完善相应奖励制度
青年教师有积极进取的热情,想在工作岗位上施展自己的才能,完善对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成果的奖励制度,是对青年教师很好的促进机制。通过教学竞赛、学生反馈等方式,对实践教学能力特别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能促进青年教师将实践教学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三)加强对法学青年教师的培训
1.加强岗前培训力度
目前,新近教师的岗前培训时间都不长,培训的内容也只着重于理论课程,不能根据具体专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所以,培训的效果往往并不理想。可以延长岗前培训的时间,并分阶段的进行培训。首先,进行集体培训阶段。对同一批次引进的青年教师进行集体培训,培训内容除了传统的教育理论、教师职业素养等,还加入对实践教学的引导。其次,在青年教师对今后的工作岗位性质和内容有初步的了解,根据这些教师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个性特点,进行专门性的培训,努力发掘个人的工作潜能。最后,对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如果有青年教师没有通过考核标准,不予通过,让其继续接受培训并再次考核。
2.增加在职培训机会
法学青年教师在入职后,仍要不断学习,丰富理论知识基础,加强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学校要为教师创造这样的平台,提供法学青年教师学习的机会,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合作,为教师申请到司法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让教师多参与法律实务,增加实践阅历。另外,增加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经费,为教师参与实践工作提供支持,创造条件。
3.建立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交流的平台
充分运用网络交流平台,为法学青年教师打开沟通之门,比如,可以组建教学经验交流论坛,在论坛中可以探讨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或难处,介绍自己的成功经验,学习他人好的教学方法,也可以上传优秀的教学方案供大家使用等。在线下,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法学青年教师进行学术研讨,小组交流讨论,相互听课,评价实践教学的设计和操作等。
(四)转变法学青年教师的工作方式
要想提升法学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工作质量,减轻青年教师的教学压力,比较好的做法是优化课程设置,进而转变法学青年教师的工作方式。由于法学专业学科庞杂,知识量大,法律法规众多,学校给予法学学科的学时往往不足,对现阶段的课程进行重新优化设置,适当调整教学课时,转变以往的工作方式,给法学青年教师足够的时间和一定的创新空间,去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总之,通过多种方式的努力,加强法学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能有利于法学实践教育的发展和优化,为国家培养具备高素质、高水平、高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