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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注》引《春秋》经传考略*

2020-01-19王翰颖

菏泽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左传古文

王翰颖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吕氏春秋注》是东汉大儒高诱于汉末战乱年代的一部力作,既是汉代留存至今少数几部注书之一,更是《吕氏春秋》现存最早的注本。汉魏诸家喜征引古籍,并已然成为一种风气,大到鸿篇巨制的史书,小到个人著述,都是旁征博引。高诱注释《吕氏春秋》,亦引用了大量的古代文献以辅助释义,经史子集无所不包,是研究先秦古籍在汉代的版本和流传情况的重要资料。

高诱《吕氏春秋注》引书共计383例,其中引五经凡238例,对经书的引用占到绝对分量。而在所引经书中,对《春秋》经传的引用比例最高,共计81见。《春秋》凡4见:“《经》”2见,“《春秋》”1见,“《春秋经》”1见,未出现书名1见。引《左传》70见:“《春秋传》”2见、“《传》”59见、“《左传》”1见、未标明出处者8见。又引《公羊传》6见,《谷梁传》1见。

先秦及两汉,《春秋》经传一直经、传分立独行,至晋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方将《春秋》与《左传》合一。高诱引《春秋》经传时这种区分非常明显,《春秋》称《经》或《春秋经》,《左传》称《传》《春秋传》或《左传》。将传、注合经,称附经,又称驸经,指随文释义的注疏形式。关于附经的缘起,有多种说法。但可以基本肯定的是附经在汉代就已存在,郑玄、王弼之后方盛行开来,高注引文之书名更加说明了这一点。

一、以古文春秋《左传》为主,兼及今文春秋《公羊传》《谷梁传》

西汉末年治《左传》者有贾护、刘歆两家。贾护传陈钦,《后汉书·陈元传》:“(元)父钦习《左氏春秋》,事黎阳贾护,与刘歆同时而别自名家。”李贤注:“自名《陈氏春秋》,故曰‘别’也。”又同《传》曰:“元少传父业为之训诂,锐精覃思,至不与乡里通。”[1]则陈元从钦治《左氏》之学。《后汉书·马援传》曰:“(融父马严)专心坟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贤注引《东观记》曰:“从司徒祭酒陈元受之。”[2]陈元传《左氏》学于马融之父马严。故《左氏》学乃马融之家学,马融通《左氏》之学则在情理之中。据《后汉书·马融传》载:“(融)尝欲训《左氏春秋》,及见贾逵、郑众注,乃曰:‘贾君精而不博,郑君博而不精,既精既博,吾何加焉!’但著《三传异同说》。”可以想见马融于三传必精通之。清唐晏将马融归入“公羊严氏派”[3],不知所据。高诱之师卢植“少从通儒故南郡太守马融受古学”,其学术传统亦当为古文《左氏》之学。熹平四年卢植曾上书请立《左传》等古文经学于学官:“今《毛诗》《左氏》《周礼》各有传记,其与《春秋》共相表里,宜置博士,为立学官,以助后来,以广圣意。”高诱受师承之影响,对古文春秋《左传》用力最勤,从所引“三传”的比例就可见一斑。所以高诱之《春秋》学,当属古文经一派。

再从高诱引《春秋》经、传的功用看,以名物训诂为主,为古文经的路数,即使是引《公羊传》《谷梁传》,也是用于名物训诂而非阐发经文大义。

(一)辨名物例

高诱引《左传·昭公十七年》“伯赵氏,司至者也”释《仲夏纪》“鵙始鸣,反舌无声”之“鵙”。《尔雅·释鸟》:“鵙,伯劳也。”郭璞注:“似鶷鶡而大。《左传》曰‘伯赵氏’。”孔颖达疏:“此鸟以夏至来,冬至止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郝懿行疏曰:“鶷鶡即反舌鸟,今伯劳,纯黑色,似鴝鵒而大,其飞纵,其鸣鵙鵙,喜食虫,故高诱有杀蛇之说(高注:‘伯劳夏至后应阴而杀蛇,磔之于棘而鸣于上。’),今未见也。”《埤雅》“鵙能制蛇,鵙鸣在上,蛇盘不动”,或本之于高诱。

高诱引《左传·隐公十一年》“齐,太岳之胤”释《长见》“吕太公望封于齐”之“齐”。今本作“夫许,大岳之胤”。《国语·周语下》“共之从孙四岳佐之,申、吕虽衰,齐、许犹在”及《周语中》“齐、许、申、吕由太姜”,则齐、许皆太岳之后。高诱改引《左传》之文也。且据《史记·周本纪》,太公望系武王所封。高氏云“成王”,误。

高诱引《公羊传·庄公二十年》“大眚者何?大渍也”释《贵公》“仲父之病矣,渍甚”之“渍”。今本“眚”作“灾”。“渍”字段注:“古多假为骴字。《公羊传》‘大瘠’,《礼记注》引作‘大漬’。《公羊傳》:‘瀸者何?渍也。’众杀戍者也。《周礼·蜡氏》‘掌除骴’。故书‘骴’作‘脊’。郑司农云:脊读为漬,谓死人骨也。《汉志》‘国亡捐瘠’,孟康曰:肉腐为瘠。按骴、漬、脊、瘠四字,古同音通用,当是‘骴’为正字也。”《顺民》篇亦引《公羊传》释“渍”,作“大渍者,大病也”。今作“大渍者何?大病也”,何休注:“者,民疾疫也。”高诱改引之。

(二)训词义例

高诱改引《左传·昭公四年》“取鄫,言易也”释《长攻》“不劳师徒而得之曰取”及《似顺》“庄王听之,遂取陈焉”。《传》又云:“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故此两文及高注皆引自《左传》。

高诱引《左传·哀公二十一年》“鲁人之皋,使我高蹈”释《知化》“子胥两袪高蹶而出于廷”之“蹶”。《说文·足部》:“蹶,跳也。”高注训蹶为蹈,蹈亦跳也。《乐记》:“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列子·汤问》曰:“师襄乃抚心高蹈。”王引之《经义述闻》云:“凡人喜甚则高跃,怒甚亦高跃。”故高注“瞋怒貌”。

二、高诱更看重《春秋》经传的史的价值

高诱引《春秋》经、传,有23例用于进一步阐释文义,另有3例无考,其余皆为从“史”的角度征引,或征史证,或纠史误,或明制度,或析官职[4],或释人物等等,全面展现了高诱征引《春秋》经、传的情形。

(一)征史证例

高诱注引《左传·昭公元年》“当武王邑姜方娠太叔,梦天帝谓己曰:‘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太叔为晋侯”为《重言》成王“桐叶封弟”的故事提供历史佐证。

高诱注引《左传·隐公六年》“平王东迁,晋、郑依焉”(今本作“焉依”)为证《疑似》篇“秦襄、晋文之所以劳王劳而赐地也”。周幽王被犬戎所杀,平王东迁洛邑,晋文侯、郑武公左右王室有功于周,《国语·晋语》曰:“郑先君武公与晋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夹辅平王。”故周桓公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

高诱引《公羊传》庄公十三年“庄公升坛”一段释《贵信》“庄公,仇也;曹翽,贼也,信于仇贼,又况于非仇贼者乎”。庄公、曹翽之类仇贼,桓公尚且信之,非仇贼者更将被桓公所收纳人心,桓公之霸业正是如此一步步建立耳。而《贵信》篇之主旨即为专论“信”。按陈奇猷说,此乃兵家所言,“信则赏罚行,赏罚行则民为上用,犯白刃、冒流矢、趣水火而不敢却,正是兵家用民之要”[5]。

(二)纠史误例

高诱注引《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又问,对曰:‘午也可。’”来证明《去私》篇“晋平公问祁黄羊”一段。襄公三年为晋悼公四年,即《传》中之“晋侯”,而《去私》篇却云“晋平公”,知《吕览》误。

高诱引《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重耳及楚后的一段文字来说明《上德》篇“去郑之荆,荆成王慢焉”之“慢”字不确。据《左传》,楚王与重耳一番对话,重耳有礼有节、不卑不亢,楚王对之赞赏有加,并预计重耳必能成就大事,“乃送诸秦”。史实证明楚王并未“慢”之,《吕览》有误。

高诱引《左传·襄公十四年》“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相之”来纠正《慎小》篇所立之公子黚应为公孙剽。据《春秋·襄公元年》所载“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杜注:“剽,子叔黑背子。”《左传·襄公十四年》杜注:“剽,穆公孙。”《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杜注:“子叔,卫侯剽,言子叔,剽无谥故。”孔颖达疏:“此剽是穆公之孙,黑背之子,于献公为从父昆弟。”又《史记·卫世家》“献公奔齐,孙文子宁恵子共立定公(当为献公)弟狄为卫君,是为殇公”,《史记集解》:“班氏云:献公弟焱。”则公孙剽即卫殇公,名狄,卫穆公之孙,卫定公从弟黑背之子,卫献公之从弟。班氏所言之“焱”,则为“猋”字之讹。剽、猋音同而通假,猋、焱字形相近而误。而公子黚,即卫悼公。《左传·哀二十六年》杜注:“悼公,蒯聩庶弟公子黚也。”孔颖达疏:“《卫世家》谓辄为出公,季父黚杀出公子而自立,是为悼公。”而《史记·卫世家》作“公子黔”。黚,即黔也。故公子黚、公子黔实为一人。高诱此处疑《吕氏》有误,是也。

(三)明制度例

高诱引《左传·哀公二年》“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释《季夏》“令四监大夫合百县之秩刍”之“县”。因《汉书·地理志》有所谓“秦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孑遗”之说,故后世文人学者皆以为废分封、设郡县自始皇始。顾炎武则举《左传》《晏子春秋》《战国策》《史记》等文献资料数十例以驳之[6]。县大郡小,此乃周制。后始皇置郡县,郡大县小,以郡监县。《说文·邑部》:“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各本少“受县下大夫”五字。今从《水经注·河水篇》所引补正。)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所云皆同耳。

(四)析官职例

高诱引《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释《开春》之“封人”。《周礼·封人》掌“为畿封而树之”,郑玄云:“畿上有封,若今时界也。”孔颖达疏:“天子封人职典封疆,知诸侯封人亦然也。”故高注曰:“封人,田大夫,职在封疆。”史有祭仲足为祭封人,宋高哀为萧封人,《论语》有仪封人,此“颍谷封人”,皆以地名冠于前。

高诱注引《左传·定公元年》“为夏车正,封于薛”(本作“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高诱删改之)释《君守》篇“奚仲作车”之奚仲。关于“奚仲作车”说,史上大致有两种说法。一为“奚仲作车”说,以《世本》为代表。《世本》云:“奚仲始作车。”又有奚仲之子作车说,《山海经·海内经》:“番禹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郭璞注:“《世本》云:‘奚仲作车。’”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创作意,是以互称之。虽稍异,实则不悖。另有“奚仲改车”说。《释名》《汉书》提出“黄帝造车”之说,刘昭在《后汉书注》中进一步驳《世本》挺“黄帝造车”说:“《世本》云‘奚仲始作车。’《古史考》曰:‘黄帝作车,引重致远,其后少皞时驾牛,禹时奚仲驾马。’臣昭按,服牛乘马以利天下,其所起远矣,岂奚仲为始?《世本》之误,《史考》所说是也。”杨倞云:“黄帝时已有车服,故谓之轩辕。此云奚仲者,亦改制耳。”“车”字段注:“非奚仲始造车也……盖奚仲时车制始备,合乎勾股曲直之法。”王先谦云:“《左传》奚仲为车正之官尔,非造车也。《尧典》云:‘车服以庸。’则车由来旧矣,盖实始于黄帝。”[7]《左传》说奚仲“为夏车正”,车正为何官职?梁履绳云:“《文子·自然篇》曰:‘奚仲为工师。’《管子·形势篇》曰:‘奚仲之巧,非斲削也。’盖亦如垂作共工之官,非造车驾马之谓。”[8]马宗璉引谯周《古史考》所说的“《黄帝服志》云:奚仲为夏车正,建其斿旐,尊卑上下,各有等级”[9],车正是一个与车服礼制有关的职位[10]。应为管理造车等相关管理事物的职官。

综观《吕氏春秋注》所引《春秋》经传的比例及作用,确实是体现了古文经学对《春秋》及《左传》的史的定位。虽然有《公羊传》《谷梁传》等今文经的零星引用,但不失古文经学的质实。高诱之治学路数乃古文经学一派,从其所引《春秋》经传来看是可以肯定的。《左传》在“三传”中的绝对优势,亦意味着在汉末古文经学的得势和今文经学的衰落。

注释:

①始于郑王:章太炎《国故论衡·明解故上》:“以传比厕经下,萌芽于郑王二师。”始于马融:孔颖达《毛诗正义》卷一:“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艺文志》云:‘《毛诗经》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是毛为诂训,亦与经别也。及马融为《周礼》之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然则后汉以来,始就经为注。”始于刘歆:俞正燮《癸巳类稿·春秋左传书式考》:“《汉志》云:‘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各焉。’是今传附经三十卷本,非西汉官本,乃刘歆引传解经本也。”始于费直:吴仁杰《古周易·自序》:“《崇文总目序》云:‘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按:……直之学似于每卦之后列《彖》、《象》、《系辞》,去其篇第之目,而冠传字以总之,正如杜元凯《春秋解》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而经自经,传自传。然《彖》、《象》、《系辞》之名一没不复,汩乱古经,则始于此。”

②《太平御览》卷七七二引《释名》曰:“黄帝造车,故号轩辕氏。”(今本无此二句)《汉书·地理志》:“昔在黄帝,作舟车以济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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