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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辞之辨与杜牧咏史绝句“叛理”倾向的再思考

2020-01-19

关键词:咏史李贺杜牧

徐 晓 峰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北京 100089)

晚唐社会现实的衰颓促使诗人沉入历史、缅怀过往,导致咏史怀古题材的兴盛。此类诗作反思、批判意识很强,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杜牧的咏史七绝。不过,宋代以来的批评家屡屡指出杜牧的咏史七绝喜好推翻成说,出奇立异,甚至批评某些诗作因过分求新而“叛于理”、“不顾理”。表面来看,杜牧咏史之求新立异,可归结为诗歌创作的一种修辞技巧,但深层反映的其实是中唐以来就存在的关于理、辞两种文学创作原则的讨论,以及杜牧本人对“理”的追求态度。

就杜牧自身的文学观念来说,他曾批评李贺辞胜于理;在大量的创作实践中,他对理的追求和呈现也是极为明显的。因此,杜牧看似“不顾理”的咏史七绝创作,是否真的与其一贯的文学观念相矛盾,这就有再予思考的空间。本文拟从理、辞之辨的角度,结合理、辞作为文学观念在发展中形成的一般倾向和原则,以及中唐以来,特别是杜牧本人对于理、辞的基本创作态度,对杜牧咏史七绝的“叛理”倾向再作阐述。

在评价杜牧咏史七绝的“叛理”倾向前,有必要先对杜牧本人的创作观予以阐述,特别是围绕理、辞两种文学观念所表现出的态度。

文宗大和五年(831),杜牧应沈述师之请,为其保存的李贺诗集作序,序中评价李贺诗歌的特点是(1)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一〇,中华书局,2008年,第773—774页。:

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不足为其勇也;瓦官篆鼎,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不足为其色也;荒国陊殿,梗莽丘垄,不足为其恨怨悲愁也;鲸呿鼇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盖《骚》之苗裔,理虽不及,辞或过之。《骚》有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乃贺所为,无得有是!贺能探寻前事,所以深叹恨今古未尝经道者,如《金铜仙人辞汉歌》《补梁庾肩吾宫体谣》,求取情状,离绝远去笔墨畦迳间,亦殊不能知之。贺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贺且未死,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

杜牧连用了九个“不足为”,以它为界,其后面所出现的“态”“古”“虚荒诞幻”等,指向的是李贺诗作语辞、风格、内容诸方面的特点;不过,如杜牧在“不足为”前面所列举的那些描述性词语所言,无论是日常习见的“水之迢迢”,还是略显荒僻的“荒国陊殿”,甚至是带有想象虚拟的“牛鬼蛇神”,都无法完全传达出李贺诗作的特点。可以说,李贺的诗歌世界超出了一般人的经验世界,甚至是一般人所能想象到的“附属于易于接触的经验世界的神仙世界”(2)宇文所安著,贾晋华,等译:《晚唐:九世纪中叶的中国诗歌》第五章《李贺的遗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160页。。元和四年(809),李贺曾撰《高轩过》赠给韩愈、皇甫湜二人,诗中云:“笔补造化天无功”(3)李贺撰,吴企明笺注:《李长吉歌诗编年笺注》卷一,中华书局,2012年,第87页。,所谓的“笔补造化”,就是以文字来创造新的世界、表达新的体验,这不仅是韩愈诗作的特质之一,也恰恰可以概括李贺的诗歌追求。

韩孟诗派的尚奇倾向,学界多有言及,在此无须赘言。值得注意的是杜牧在稍后的评价中明确引出理、辞的批评原则:“盖《骚》之苗裔,理虽不及,辞或过之。”具体来看,这句话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李贺诗“辞”“理”两面都有与《离骚》近似处;二是李诗虽近似《离骚》,但在“理”方面其实是赶不上的,倒是“辞”有超过之处;三是李诗重辞轻理、辞胜于理。从上下行文的脉络来看,杜牧所谓的“辞”指的是语辞的形式、风格、表现等,也就是九个“不足为”所呈现的,而“楚辞”正是注重辞藻、想象的文学形式。“理”指向的是语言文字的内容及意义,如他认为《骚》之“理”就体现在“有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这里“感怨刺怼”“君臣理乱”指的是“理”应有的内容,而“激发人意”强调的是“理”的意义,它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不过,杜牧对“理”并未详加阐述,也就给后人带来了理解上的差异。如:陈子建认为“宜解作情理事理,亦即诗歌创作应当遵循的章法规矩”(4)陈子建:《杜牧〈李长吉歌诗序〉“理”义辨》,《社会科学研究》,1988年第6期。;美国学者宇文所安则认为此处的“理”在唐代语境下应“翻译成‘事物之秩序’和‘秩序’”,反映到李贺诗作中,这“理不及”是说“缺乏唐代价值观中那种涉及社会政治世界的深度”(5)宇文所安著,贾晋华,等译:《晚唐:九世纪中叶的中国诗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159页。。陈氏之所以未将“理”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思想内容”,部分是因为他和古今很多学者那样,都注意到李贺诗歌中确实存在一些反映社会矛盾、表现进步精神、抒发壮志难酬的作品。比如描写采玉工人艰辛的《老夫采玉歌》,反映农村租税繁重的《感讽五首》其一,对皇帝求仙有所讽刺的《金铜仙人辞汉歌》等。陈氏的观点有其合理性,但并不符合杜牧上文的语意,因为如杜所说,李贺诗作并不是没有“理”,而只是在“理”方面表现得不够。李贺的诗歌实践中确实有一些反映社会矛盾的作品,但并不多,恰是“理不及”的表现,而且最重要的是李贺这类作品,其主要意图并不是像新乐府诗人那样重在美刺现实,而是更强调表现一己的切身感受,如《老夫采玉歌》重在描写“生死关头的刹那间、可能产生的最复杂最感人的心理变化”(6)陈贻焮:《论李贺的诗》,载所著:《唐诗论丛》,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21页。。

仍旧以杜牧上文提到的“探寻前事”作品来加以说明,他称引了《金铜仙人》《宫体谣》两诗。前诗虽慨叹了汉武帝祈求长生的虚妄,但从其小序中强调“诸王孙”的身份已能看出,诗篇的主旨是借金铜仙人这一前朝遗物,寄寓家族与自身沦落的衰败之感。至于后诗,即李集中的《还自会稽歌》,序云:“庾肩吾于梁时尝作《宫体谣引》……及国世沦败,肩吾先潜难会稽,后始还家。仆意其必有遗文……故作《还自会稽歌》以补其悲。”(7)李贺撰,吴企明笺注:《李长吉歌诗编年笺注》卷二,中华书局,2012年,第167页。这是代古人言的杂拟体,李贺遐想一位古人在面对“国世沦败”时所可能有的感受,而“吴霜点归鬓,身与塘蒲晚”的身体描写与诗集中大量描写自身疾病的句子相类(如《出城寄权璩、杨敬之》的“何事还车载病身”),可以看出李贺是将自身的生理现象投射到古人身上,因而本诗最终想展现的不在家国社会的层面,而是自我面对衰败时的幽眇之思。除去这两首诗例,不妨对比李贺、杜牧针对秦始皇的两篇诗作:

秦王骑虎游八极,剑光照空天自碧。羲和敲日玻璃声,劫灰飞尽古今平。龙头泻酒邀酒星,金槽琵琶夜枨枨。洞庭雨脚来吹笙,酒酣喝月使倒行。银云栉栉瑶殿明,宫门掌事报一更。花楼玉凤声娇狞,海绡红文香浅清,黄鹅跌舞千年觥。仙人烛树蜡烟轻,清琴醉眼泪泓泓。(李贺《秦王饮酒》)

始皇东游出周鼎,刘项纵观皆引颈。削平天下实辛勤,却为道傍穷百姓。黔首不愚尔益愚,千里函关囚独夫。牧童火入九泉底,烧作灰时犹未枯。(杜牧《过骊山作》)

两篇同属“探寻前事”之作,但差异是很明显的:李诗想象出一番宫廷夜宴,在欲望声色的极力呈现下,表现的是诗人一己对于时间、死亡的沉痛体验;而杜诗以客观的史实为线索,导向的是对秦朝二世而亡的历史思考,其主旨与《阿房宫赋》相近,都有以古鉴今的社会关怀在内。李贺的“探寻前事”,正因指向不在外部现实社会,而往往归结于自身一己的体验感受,所以才导致杜牧评价此类作品是:“今古未尝经道者”,“离绝远去笔墨畦迳间”。

对比来看,上引陈子建、宇文所安两家对“理”的分析,后者归结于“涉及社会政治世界的深度”,这无疑更接近杜牧对李贺的评价,不过“深度”如何体现呢,该说仍有未尽之处。如上文所说,杜牧借评价楚辞,明确“理”应具有内容和意义两方面的内涵。联系前面对李贺诗作等的相关分析,我们大致可以这样表述为:杜牧所谓的“理”,就其内容而言,应基于历史事实、社会伦理而非全然梦幻想象之景,所指向的应是怨刺、理乱;就意义来说,应越出个体一己的体验感受,指向他人、社会(“激发人意”),表达有关历史社会、道德伦理的经验教训。

从《李贺集序》中可以看出杜牧希望文学兼有理、辞两面,但并不赞同重辞轻理、辞胜于理的创作态度,那么杜牧对于理、辞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处置呢?要深入解释这个问题,就必须了解杜牧整个的文学观念,并适当考察中唐以来针对理、辞关系所出现的一些争论和文学实践。只有如此,才能明晰杜牧的探讨是基于更为广阔的文学背景下展开的。

杜牧在《答庄充书》一文中曾阐明自己的创作观念(8)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一三,中华书局,2008年,第884—885页。:

凡为文以意为主,气为辅,以辞彩章句为之兵卫,未有主强盛而辅不飘逸者,兵卫不华赫而庄整者。……苟意不先立,止以文彩辞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如入阛阓纷纷然莫知其谁,暮散而已。是以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是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大抵为文之旨如此。观足下所为文百馀篇,实先意气而后辞句,慕古而尚仁义者,苟为之不已,资以学问,则古作者不为难到。

这里涉及意、气、辞彩、章句四个文学概念。从下文“文彩辞句”的称谓来看,杜牧所谓的“辞彩”指的是语辞的文彩方面,而“章句”亦称辞句,应偏重语辞的组织形式、章法结构方面:它们都侧重在外在的形式,所以杜牧譬之为“兵卫”,以华赫、庄整为修饰语。另外,从“先意气而后辞句”的表述来看,杜牧所谓的意、气,既与辞、句对列,那么也就是偏重于内在的内容方面。联系第一部分对“理”、“辞”的探讨,意、气近于“理”,而辞、句应归于“辞”。在杜牧看来,四者之中,当以“意”为主,先立意方能遣辞,且意胜者即使辞朴也不影响文之高明。由此可见,如果以理、辞来概括这里的文学概念,杜牧明显认为“理”应该重于“辞”,起统领主导的作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杜牧认为庄充假以时日,能达至“古作者”的境地。“古作者”的标准,在这里就是前文所说的能“先意气后辞句”、“慕古尚仁义”,从语词的对称来看,杜牧的“意气”包含了“仁义”的要求,是“意气”所指的具体化。在古代社会,“仁义”属于家国伦理层面,具有严肃的社会性。如此,“意气”的内涵确实与前文探讨的“理”的追求是相一致的。

在另一篇《上知己文章启》中,杜牧以自身的文学实践将“理”的追求充分具体化(9)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一六,中华书局,2008年,第998页。:

伏以元和功德,凡人尽当咏歌纪叙之,故作《燕将录》。往年吊伐之道未甚得所,

故作《罪言》。自艰难来始,卒伍佣役辈多据兵为天子诸侯,故作《原十六卫》。诸侯或恃功不识古道,以至于反侧叛乱,故作《与刘司徒书》。……宝历大起宫室,广声色,故作《阿房宫赋》。

杜牧提及的这几篇文章都是大和九年(835)前所作,针对的都是有关君臣理乱、治化根本的严肃问题。会昌二年(842)所作的《上李中丞书》说自己平日读书所关心的就是:“治乱兴亡之迹,财赋甲兵之事,地形之险易远近,古人之长短得失”(10)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一二,中华书局,2008年,第860页。,这些也是杜牧文学实践立意重理所指向的内容。可以说,杜牧重理的观念是贯穿始终的,这明显也是受到远祖杜预、祖父杜佑经世致用之学的影响。

正因为杜牧的文学创作明显贯穿着“理”的追求,相关的序传对此也都予以强调申明。如杜牧外甥裴延翰所撰的《樊川文集序》有云(11)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前附,中华书局,2008年,第4—5页。:

文章与政通,而风俗以文移。……是为理具,与运高下。……然骚人之辞,怨刺愤怼,虽援及君臣教化,而不能霑洽持论。……贾、马、刘、班……必不空言。言之所及,则君臣礼乐,教化赏罚,无不包焉。窃观仲舅之文……栽培教化,翻正治乱……皆能采取前事,凡人未尝经度者。……然未始不拨劚治本,縆幅道义,钩索于经史,牴御于理化也。

裴序从文章与时代双向互动的观念出发,认为文学为“理”之“具”,而理的内容和意义正反映在教化、礼乐、治本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这段叙述有两处和《李贺集序》相呼应但又有所不同。一处是“采取前事”和杜牧评价李贺的“探寻前事”,如前所论,李贺的前事往往基于想象梦幻,所表现的也多为一己的体验感受,这与杜牧前事多面对前朝当代的具体社会问题有很大不同。另一处是对楚辞的评价:“怨刺愤怼,虽援及君臣教化,而不能霑洽持论”,它和《李贺集序》“《骚》有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的叙述相比,明显对楚辞有批评之意。裴序认为楚辞不能“持论”,所谓的“持”,指的是理、辞的平衡。就楚辞来说,它确实存在“尚辞”倾向,六朝人就曾将汉以来辞赋文学的“尚辞”之风推溯到楚辞,如《文心雕龙·时序》所言:“爰自汉室,迄至成哀,虽世渐百龄,辞人九变,而大抵所归,祖述楚辞。”(12)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卷九,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672页。因此,楚辞虽兼有辞、理,但辞还是胜于理,这和杜牧以理为主、以理统辞的观念并不相符。裴序对于楚辞的批评意见,很可能反映的正是杜牧原有的观念。

就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而言,先秦诸子时代,辞、理已成为基本的文学批评理论范畴,其后两者的内涵、外延皆有不同程度的扩展变化,并发展成为中国古代文学非常重要的理论命题(13)详参孙少华:《先秦两汉诸子“辞”“理”之辩的理论范畴与文学实践》,《文史哲》,2013年第3期。该文详细考察了先秦两汉时期辞、理的内涵及外延,并从文学实践的角度指出“辞”、“理”在文学作品中的不同比重,造成了文学作品的不同风格与文学特征。文章的重点在先秦两汉,对六朝以后未多涉及,但其结论也曾说道:“无论‘辞’、‘理’的内涵、外延如何变化,二者体现的作品的‘形式’与‘内容’这两个基本主题,则是固定不变的;‘辞’、‘理’作为文学创作的两个基本原则,也大致未变。”本文的探讨正好与孙文可相互印证补充。。至于辞、理在文学实践中的呈现原则,较正统的观念是重理轻辞,以理为主,如《孔丛子·嘉言》所言:“宰我问:‘君子尚辞乎?’孔子曰:‘君子以理为尚,博而不要,非所察也;繁辞富说,非所听也。唯知者不失理。’”(14)孔鲋:《孔丛子》,顾廷龙,傅璇琮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93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06页。较主流也较通达的观念则是辞理相称,如孔子所说的“文质彬彬”(《论语·雍也》),又如扬雄所谓的“事辞称”(《法言·吾子》)。这两派观点都反对以辞凌驾于理之上。

如前文所说,楚辞虽辞理兼具,但辞仍胜于理,李贺乐府歌诗创作受楚辞影响颇深,其在尚辞轻理方面是更进一步了。李贺之所以如此,既有自身独特的个性因素外,也不能脱离中唐整个社会文化变革的影响。唐人李肇曾概括中唐文化特征是:“元和之风尚怪也。”(15)李肇:《唐国史补》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57页。所谓的怪,就是异于常态,指的是以元和时期(806~820)为代表的中唐社会普遍存在的反常心理。反映在文艺领域,便表现为追求新奇、力避常俗、多方创新。从诗歌来说,就有韩愈、孟郊、李贺等人尚怪奇、重主观的诗歌思想及创作(16)罗宗强:《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第八章《中唐文学思想》下篇,中华书局,2003年,第195—213页。。

中唐诗的创新尚奇,仍属于理、辞之辨的一种表现形态,因为尚奇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辞句的奇,像明人李东阳评价韩孟诗派诸人的创作时说:“李长吉诗有奇句,卢仝诗有怪句,好处自别。”(17)李东阳撰,李庆立校释:《怀麓堂诗话校释》,第106则,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第254页。不过,虽然尚奇是尚辞的表现之一,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忽视“理”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皇甫湜《答李生第二书》的一段言论(18)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六八五,中华书局,1983年,第7021页。:

夫谓之奇,则非正矣,然亦无伤于正也。……夫文者非他,言之华者也,其用在通理而已,固不务奇,然亦无伤于奇也。使文奇而理正,是尤难也。……以非常之文,通至正之理,是所以不朽也。

皇甫湜肯定了文是要通理的,也就是不轻视理,而且最好的典范是以奇文通正理。这里看似理、辞兼重,但其实是借理来肯定辞的价值,为尚辞尚奇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皇甫湜的言论是针对散文而言的,但其实也反映在韩孟诗派的思想及其创作中。李贺的创作上文已有阐述,此再引韩愈略作申解。贞元十一年(795),韩愈致书宰相评价自己的诗文创作是:“其所著皆约六经之旨而成文……亦时有感激怨怼奇怪之辞,以求知于天下,亦不悖于教化。”(19)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55页。这里的叙述和杜牧《李贺集序》“《骚》有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非常接近,因为韩愈提倡不平之鸣,这和楚辞相符。不过,韩愈强调了辞的“奇怪”,并认为只要不违背“教化”,那么它就具有合理性。这和皇甫湜的意见是一致的,说明在中唐诗文领域确有以奇辞通正理的观念。这一观念在创作实践中,其实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奇辞确能表达正理,且时有惊心动魄的效果,如韩愈五古《苦寒》以极度夸张奇幻的语言写严寒之苦:

草木不复抽,百味失苦甜。凶飙搅宇宙,铓刃甚割砭。……而我当此时,恩光何由沾。……啾啾窗间雀,不知已微纤。……不如弹射死,却得亲炰燖。

观“恩光何由沾”一句,可知韩愈不过是借苦寒表达对朝廷不能引纳寒士贤才的不满。诗人的郁怒不平,通过奇辞怪象得以极力宣泄。另一种可能则是因重奇辞而掩盖了理的表达。如韩愈时有驳杂无实之说(张籍《上韩昌黎书》)(20)张籍:《上韩昌黎书》,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六八四,中华书局,1983年,第7008页。,甚至以戏为文,为此友人张籍、裴度皆曾予以批评,裴度因而提倡“不诡其词”“不异其理”,要像经典那样“至易”“至直”,不用“奇言怪语”(《寄李翱书》)(21)裴度:《寄李翱书》,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五三八,中华书局,1983年,第5461页。,这实际是提出了词(辞)、理的规范问题。

综合上述来看,中唐人围绕理与辞展开的探讨,可概括为两种类型:一是理、辞的配合,包括理、辞各自的比重、平衡、地位等;二是理、辞的规范,包括辞是反常尚奇,还是居常守正,也包括理是求异求新,还是本于严肃的社会“正理”。杜牧在《李贺集序》以及《答庄充书》中表现出的理、辞观更多倾向于理、辞的配合问题,而他的咏史七绝多反面立意,则不仅体现了辞、理的配合,更触及理、辞的规范问题了。

杜牧创作咏史类诗歌,与其继承了家族,特别是祖父杜佑的经世致用之学有关。前引杜牧《上李中丞书》说自己读书所关心的是“治乱兴亡”“财赋甲兵”“古人得失”等,杜牧咏史诗所反映的问题也基本不出这个范围。

反思历史是古代士人理性精神的一种表现,古代历史中所反映的家国治乱、政治伦理、长短得失,这些属于杜牧所认为的“理”的内容,是可以给当代及后世提供借鉴的,用杜牧《李贺集序》的话来说,就是“激发人意”,这又属于“理”的意义。咏史诗作为一种诗歌类型的创作,属于修辞的艺术,如果要反映“理”的内容,体现“理”的意义,就必然涉及辞、理的配合。关于它们相配的原则,上文已有详论,就杜牧来说,他是强调以理统辞的,也就是先理后辞,若“意(理)不先立”,就会“言愈多而理(意)愈乱”(《答庄充书》)。

不过,杜牧咏史绝句所立的“意理”却常引起批评家的非议。这类批评主要是围绕《赤壁》《题商山四皓庙》《题乌江亭》三首诗歌展开的:第一首题咏赤壁之战,杜牧未喜历史实有的胜,反倒忧历史未有的败,因为在他看来胜利不过是得益于偶然来到的东风,那些已定的历史却被偶然的因素影响着,于是当代人所看到的历史并非必然是这样的,它存在或然性。第二首关涉汉初两个事件:一是高祖欲废太子盈(吕后子),改立赵王如意(戚夫人子),吕后用张良计延请高祖敬重的四皓出山辅佐太子,使其得以即位;二是刘邦死后,嗣位的惠帝刘盈为人仁弱,吕后擅政,大封吕姓。吕后死,太尉周勃谋诛诸吕,尝行令北军说:“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军中皆左袒。因得北军支持,诸吕被诛杀,其后迎立代王,是为汉文帝,汉室得以存继。在杜牧看来,四皓辅佐太子继位并非真正的安了刘,因为太子懦弱(柔),诸吕势大强悍(强梁),灭刘的危机始终存在,此后若非得到贤臣,特别是军队的有力支持,安刘又从何谈起呢?前人多称赞四皓的拥刘之功,是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这就是杜牧想表达的。第三首关涉楚汉相争项羽兵败事。关于项羽败亡之因,《史记·项羽本纪》的论断切中肯綮:

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

司马迁的评价基本成为此后共识,但杜诗偏从反面立意,认为项羽仍有可兴之机。前引裴度之言曾涉及理、辞的规范问题,他认为应“不异其理”,杜牧的作法现在就属于“异其理”,因此招致后世的批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如下(22)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每诗后所附相关“集评”。为免烦琐,下文若无特殊说明,相关批评皆引自此书,不再一一标注。:

牧之于题咏,好异于人,如《赤壁》……《题商山四皓庙》……皆反说其事。至《题乌江亭》,则好异而叛于理……项氏以八千人渡江,败亡之余,无一还者,其失人心为甚,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重来决矣。(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

“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为君王卷土来?”荆公此诗,正为牧之设也。盖牧之之诗,好异于人,其间有不顾理处。(宋·蔡正孙《诗林广记》)

杜牧之作诗,恐流于平弱,故措词必拗峭,立意必奇辟,多作翻案语,无一平正者。……如《赤壁》……《题四皓庙》……《题乌江亭》……此皆不度时势,徒作异论,以炫人耳,其实非确论也。(清·赵翼《瓯北诗话》)

胡氏认同司马迁的意见,强调已失人心的项羽是不可能卷土重来的。蔡氏还引了王安石的相关题咏作对比,较有意思的是,即使是好发异论的王安石在面对项羽败亡这一既定事实时,也没有再立异理,由此更可见出杜牧言论的反常,已完全越出正理的规范。

除这三首被视为“异论”的诗歌外,杜牧另有咏史七绝《题桃花夫人庙》:“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堕楼人”,后人往往认为其表达了有关风教的正理(23)吴在庆校注:《杜牧集系年校注·樊川文集》卷四,中华书局,2008年,第523—527页。:

以绿珠之死,形息夫人之不死,高下自见。而词语蕴藉,不显露讥讪,尤得风人之旨耳。(清·赵翼《瓯北诗话》)

然此题自以有关风教为主,杜大义责之,……能订千古是非,信然。(清·潘德舆《养一斋诗话》)

桃花夫人即春秋的息夫人,因貌美引起楚国觊觎,最后导致息国灭亡;而与之对比的是西晋石崇的宠妓绿珠,同样因貌美为孙秀所求,石崇拒之,孙秀后矫诏收押崇,绿珠感崇之宠爱,自投楼下而死。面对家国、恩遇,两人一活一亡,杜牧显然更赞赏绿珠的态度。且不论杜牧本诗是否有题外意,只就古代正统思想来看,绿珠通过死亡所传达的家国观念无疑更契合“风教”“大义”,而这也就是古人认可的正理。可见,杜牧咏史并非一味立“异理”。

如何理解杜牧咏史绝句中的“异理”和“正理”呢?通过前文的论述,可知杜牧读书治学以经世致用为本。《旧唐书》本传说他“自负经纬才略。武宗朝诛昆夷、鲜卑,牧上宰相书论兵事……李德裕称之。”(24)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一四七,中华书局,1975年,第3986页。《新唐书》本传也说他“不为龊龊小谨,敢论列大事,指陈病利尤切至。”(25)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一六六,中华书局,1975年,第5097页。前引杜牧《上知己文章启》也强调了自己的创作多就当世当朝问题而发。如此看来,杜牧的咏史虽言说的是古事,但通过言辞想传达的理应是有关当朝的家国治乱、伦理教训的。就古代事件而言,杜牧改定论求新说,所言被视为异理,但若就当代指向来说,他的观点也就成为正理了。在前引被批评的三首诗歌中,都涉及兵事问题。缪钺先生曾说杜牧最喜谈政用兵,因为晚唐内忧藩镇割据,外患边境袭扰,都有赖用兵,所以士大夫不知兵是不对的(26)见其为杜牧撰,冯集梧注:《樊川诗集注》所撰前言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页。。杜牧本人就颇晓用兵之道,曾撰有《战论》、《守论》,亦曾为《孙子》作注。武宗会昌三年(843)七月,杜牧有《上李司徒相公论用兵书》,系针对泽潞刘稹叛乱一事讨论用兵策略,与宰相李德裕之前所定策颇有相符处(27)《资治通鉴》卷二四七认为:“时德裕制置泽潞,亦颇采牧言。”傅璇琮认为在杜牧上书前,李德裕已定用兵之策,且较杜牧所言更为全面严密。见所著:《李德裕年谱》“会昌三年”条下,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78—379页。。可见杜牧《赤壁》苛求古人,不过是自负知兵,表明兵家大事不可托于偶然,而应谋之必然。在《题乌江亭》中,诗人仍是从用兵角度反面立意。清人袁枚《随园诗话》卷五曾说:“咏古诗有寄托固妙,亦须读者知其所寄托之意”,如果用此评价杜牧的咏古“叛理”绝句,我们可以说只有明晰所谓“异理”之后的“正理”,才能真正走进杜牧的心灵世界。

综上所述,杜牧咏史绝句的“叛理”是针对古代之理的推翻,其目的是切入当世之理,即通过质疑、调侃古代来思考当代的家国君臣、礼乐教化之理。因此好异判理之讥,究其实际,是对理的追求趋于极致。其深层并不矛盾,而是理与辞的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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