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生态结构及现代转向
2020-01-19马华,冀鹏
马 华,冀 鹏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从国家诞生时,便产生了国家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并进一步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阶段目标。对于中国来说,历史演替中的国家治理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智慧,深刻影响着今天的政治现实和国家治理模式。诚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其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持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就应尊重历史。在对中国国家治理的研究中,“东方专制主义”有着长久的影响。这种认识为传统中国国家治理贴上专制的标签,将整个国家视为缺乏约束的专制皇权治下缺乏自由和活力的共同体,政治结构长期保持着一种有利于专制集权的形态,政治系统中的人和组织无不潜藏于皇权之下。随着对传统社会国家治理认识的深化,一些新的理论得到广泛应用,较为典型的是“国家—社会”模型。但国家治理的基本逻辑也并非可以简单地以“国家—社会”模型概括,国家治理体系内的主体是多元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只有将这些国家治理的参与者加以区分,明确他们之间的互动过程才能更充分地认识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逻辑。这一目标的实现或许可以借用生态学中对自然生态的分析思路。政治生态理论就是将生态学的基本理念和分析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分析政治主体之间、政治主体与政治环境互动关系的方式。
一、政治生态的经典认识及其作为分析工具的诠释
在中西方政治思想史中,都出现过与政治生态相关的经典认识。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从“城邦各种成分的自然配合”(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206页。的角度探求理想城邦的形态。启蒙运动时期,孟德斯鸠将风俗习惯、气候、土壤等环境因素视为政治形态的重要影响因素。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民主政治时对美国的“民情”进行深入分析。中国的先贤们也在不断探索理想政治的实现条件和最终形态,如儒家思想中的“仁政”“礼治”便可以视为通过良好政治环境的塑造调节政治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大同”理想。墨家的“兼爱”、道家的“无为而治”亦勾画一种理想、和谐、有序的政治发展模式。
现代政治生态学出现的基础是生态学的完善与发展。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提出了“生态学”的概念,将“生物体同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2)汉斯·萨克塞:《生态哲学》,文韬译,东方出版社,1991年,第1页。作为研究对象。生态学的基本理念是将生命体视为自然整体的一部分,注重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联系,探求生态系统和系统内组成部分的关系,分析其保持基本平衡的过程。在汉斯·萨克塞看来,“生态学的考察方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克服了从个体出发的、孤立的思考方法,认识到一切有生命的物体都是某个整体中的一部分”(3)汉斯·萨克塞:《生态哲学》,文韬译,东方出版社,1991年,第1页。。他将生态学的研究目的总结为“探讨自然、技术和社会之间的关联”(4)汉斯·萨克塞:《生态哲学》,文韬译,东方出版社,1991年,第3页。。
此后的政治生态研究在这一进路中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同多种政治学研究课题联系起来,从法治、媒体政治、地方治理、社会发展、政党、腐败等方面研究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供优化政治发展环境的思路。
近年来,“政治生态”的概念也作为政治话语被应用,主要针对从中央到地方查处的一系列腐败案件而提出。腐败现象的出现促使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点从领导干部个体和政治制度转向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核心的从政环境,希望通过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促使党风政风发生转变。显然,这一转变使“政治生态”拥有更强烈的现实关照,在此影响下出现的许多政治生态研究也从宏观的理论建构和政治解释转向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对廉政、反腐等主题的研究。
政治生态研究的另一种进路是在绿色运动背景下出现的将生态保护问题引入政治议题,并对政治与自然的关系开展研究,这些研究综合了生态学、政治经济学、人类学等学科的方法,并非政治学独有的研究课题,学科归属也逐渐模糊化,政治仅是其中的一个考察维度。其开展研究的客观领域是“人类与自然的新陈代谢”(8)J.海华德:《政治生态学的含义》,康立伟译,《哲学译丛》,1996年第Z1期。,研究的重心是人在利用自然资源从事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出现的多种冲突,这也使政治生态学带有明显的现实批判色彩。20世纪80年代至今,周穗明、郁庆治、佘正荣、余谋昌等一批学者将环境保护问题置于政治学研究中,寻求生态与政治的平衡发展机制。具体来看,主要的研究特点为:一是以自然生态问题为主要的研究内容,运用政治学的方法研究生态发展;二是将生态问题同公共政策研究结合,希求通过法律和政策制定实现生态问题的政治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政治体系和过程得到一定的优化。
综合两种研究进路来看,后一种进路的政治生态研究并没有将研究重点放在政治本身,政治学的理论特征并不明显。前一种进路则是以政治学为基础,进行政治系统的生态学分析。由此,采用前一种研究进路更能在政治学的框架内得出对政治生态的整体性认识,正如我国台湾学者彭文贤所说,“社会科学在借取生态学从事研究时,只是探取它的精神与方法”(9)彭文贤:《行政生态学》,台湾三民书局,1988年,第18页。。本文也将政治生态视为一种在借用生态学思维与方法的基础上,以政治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法。
从政治生态思维出发的政治问题研究将整体性、系统性、多样性、动态性、平衡性、互动性、开放性、自我调节性等等视为基本原则,所要寻找的是不同政治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政治参与者对环境的适应性、多系统之间的能量传递等规律,以展现政治生态的基本面貌、结构和性状。本文对中国国家治理历史逻辑的分析重点在于解释传统国家治理主体之间、国家治理主体与治理系统之间的生态性互动规律,将这些治理主体视为统一、完整,且具有系统特性的政治生态组成部分。本文对这一规律的分析要借助“政治生态位”和“政治生态链”两个基础性概念。“生态位”用来指“一个生物在群落和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和状况”(10)钱俊生,余谋昌:《生态哲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第6页。,那么,政治生态位便是政治主体在政治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和状况。任何参与政治的组织和人都有固定的政治生态位,不同的政治生态位有不同的功能和行为模式。而生态链是自然生态中维持生态平衡的基本条件,是生物之间相互依存的链条。政治生态链则是政治参与者之间、政治参与者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依存关系,以及相互的影响、适应关系。合理的政治生态位和政治生态链是维持政治系统均衡和基本稳定的前提,而国家治理的过程包含了政治生态实现动态平衡的过程,现代化国家治理模式的构建亦是为了寻求更有序、和谐、稳定的政治生态平衡。
二、传统国家治理的政治生态分析
国家治理系统是具有生态特性的有机整体,不同治理主体在统一的政治生态系统内有着各自的生态位置,有着独特的行为逻辑。正是在多元的、有差异性的角色扮演中,完整的国家治理图景才得以展现。即便是在帝制时代,皇权也不可能对国家共同体实现完全的控制,达到“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汉书·贾谊传》)的理想状态。在传统社会的政治生态格局下,国家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包括皇帝、士、乡族集团。三者处于不同的生态位,并通过不断的政治参与保障自身政治生命的延续,形成了互动、互利、互相制约的状态,进而实现了国家治理结构的动态均衡。其中,皇帝是国家政治结构中最顶端的一环,皇权总是试图不断延展自身的专断性权力,实现对官僚集团和整个国家的更强有力的控制。士阶层是政治系统中的中坚,也是社会治理的直接主体,是皇帝实现统治的合作者。从士阶层中产生的官僚集团受到一系列政治制度的限制,似乎总是被皇权束缚手脚,也总是不得不顾及来自基层的乡族势力的牵制,但官僚集团却衍生出一套自身的运转逻辑,形成独具特色的官僚政治,并对皇权形成反向的制约,其中的许多持续影响着中国政治,直至今日。乡族集团相对前两者而言看似处于弱势地位,却持续影响着皇权和官僚集团。可见,皇帝、士、乡族在特定生态链的作用下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互动的过程中不断适应,呈现出相对稳固的生态结构。
(一)皇帝的政治生态位及其生态效应
在漫长的帝制时代,皇帝处于政治生态链的顶端。政治传统和国家法律不允许任何可以与之抗衡或对等的力量存在,并赋予他无远弗届的影响力和至高无上的权威,使他拥有掌控农业帝国内的一切公共事务权力。正如《诗经》中所描绘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皇帝在实践中并不能实现完全的专制和对政治系统的绝对控制,国家治理体系内仍然存在皇权的制约力量。
焊好的定位板要进行整形,然后在横肋上钻直径与螺栓相同的栓孔,孔位必须准确无误。钻孔时应一次成孔,尽量减小加工误差。螺栓安装时,先进行定位板的校正、固定,然后把定位钢板与模板进行点焊。
一是来自官僚集团的威胁和制约。无论这种威胁是否明显地展现出来,通过对官僚集团的限制以减少其对皇权的分割成为专制帝国中帝王必然遵循的政治准则。因为不管是作为政治精英还是知识精英,士对于政治和社会都表现出强大的影响力。首先,“四民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会权威很容易使其在乱世成为反叛力量的领导者,安定的政治环境中一些强大的官僚领袖依靠道德或功绩积累的个人权威,很容易在皇权相对弱小的时候取而代之。其次,作为皇权代理人的官僚集团有自身的运行逻辑,不完全体现皇帝的意志,甚至可以反向操纵或影响帝王的意志。这一方面是因为士阶层有其独特的政治信仰,进入政治系统并组成官僚集团的士人必然将一套伦理道德带入政治运作中,在皇帝的行为违背儒家治国精神时,策动大规模的舆论压力迫使皇帝改换策略。这点在明代的士人官僚身上体现最为明显,彼时因为皇权的扩张与士大夫的抗言直谏,常常在二者之间发生激烈冲突。另一方面也因为官僚有独特的集团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是关于政治权力的,也可能是关于经济的。
二是来自广阔的基层社会的威胁和制约。在治理技术并不发达的时代,政府权力向基层社会的延伸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基层社会拥有稳固的联结形态,无疑是对政府权威的巨大威胁。比如,封建社会中爆发的农民起义便大多依靠宗教组织将分散的小农聚合起来。所以,如何破除农民组织、消解小农结社的可能是农业帝国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在农民的社会联结之外更具有威胁性的是经济上的联结,主要体现在较大规模的地主经济打破政治生态平衡的风险。较为突出的是东汉以降长期存在的世族地主庄园经济,这些经济集团蓄养大批奴仆、部曲,拥有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掌握着政治话语权,形成与皇权周旋的资本。虽然世族地主庄园经济自唐以来受到抑制,但通过土地兼并形成的地主豪强仍可能形成较强的地方势力,威胁国家在地方的统治。
最后一种威胁和制约来自地方,通过中央和地方关系体现出来。在传统社会中,中央集权色彩极为浓厚,并与对皇权的强化相互配合,这种情况下,“没有绝对的、完全的个人集权制,往往就没有中央集权制……没有中央集权,往往就没有中央的完全的个人集权制”(11)董崇山:《政体论》,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年,第182页。。尤其是在家产制帝国建立前,地方的氏族权力和封建权力往往是对君王权力的最大威胁。即便是中央集权制建立后,拥有一定自主权力的地方势力仍然希望取得独立地位,或直接对皇帝取而代之。此外,体现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中也难以完全消除地方权力膨胀和尾大不掉的风险,在中央政府的权威受到冲击时可能出现地方割据。
为了维护最高权威的唯一性和家族对皇权的独占性,皇帝必然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强化集权,促使在纵向的权力分配中,顶端的权重不断增大。一是强化对士人的控制,增强对官僚集团权力的制约。这主要是通过官僚的选任与监督制约实现的。官僚的选任主要通过科举制的不断完善,将“赏罚的运用权力”(12)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00页。牢牢掌控在手中。关于官僚的制约与监督,体现在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权力使用中,如监察、考核、分权制度的设计,对包括宦官、外戚在内的非士阶层官员的任用,对可能威胁皇权的重要职位权责的弱化,尤其是明朝对宰相的撤销,等等。二是“采取维系和板结小农经济的措施,限制地主和商人的独立发展”(13)武建国:《小农与专制集权政府的作用力方向及其影响:兼论中国风建社会的长期延续》,《云南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在广阔的基层社会形成分散、孤立、封闭的小农经营,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对农村资源汲取的难度,更降低了因为农民联结导致的集体反抗的风险。这种控制方式的政治生态逻辑是,通过稳固与皇帝的集权政治相适应的经济形态维护政治—经济生态结构的基本稳定。为了强化经济控制的效用,户籍登记、田亩登记、乡里组织建设等社会治理方式也被不断发展和改进,用以减少社会流动性以及由流动性带来的社会和政治风险。三是强化对地方的控制,利用郡县制组织地方治理。在郡县制的治理结构下,中央政府保持着对地方资源的强大调动能力,中央的政令能够迅速传递到最基层的政府单元,真正统一的大帝国也凭此建立。为了完善郡县制,强化中央的控制,常会由中央派出官员监察地方,并逐步参与地方行政,成为新的行政级别。
皇权的伸展引致的不仅是皇帝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力量对比的变化,正式规则的破坏和对非正式规则的尊崇也会随着这个过程表现得愈加明显。这是因为,皇权在向其他国家治理主体汲取能量的过程中,必然运用非正式、专断的权力“打断官僚体制的运行或改变其轨迹”(14)周雪光:《国家治理逻辑与中国官僚体制:一个韦伯理论视角》,《开放时代》,2013年第3期。,以避免依靠正式规则运转的官僚体制对君主片面性、独占性权力的削弱。所以,历史演变中权力的纵向移动深刻影响着政治主体的行为,也深刻影响着农业帝国政治运作的基调和国家治理的生态结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政治生态结构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皇帝的专断权力主导了国家治理体系,官僚集团和乡族集团仍然有着强大的自主性和对政治生态系统的影响力,这取决于二者掌握的治理资源、治理能力和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的生态位。
(二)士的政治生态位及其生态效应
“士”是中国独特的政治阶层,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钱穆看来,自春秋战国以降,士就成为中国社会的“领导之基础”(15)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561页。,这一阶层成为治国的最主要力量,是以贵族制的衰落为前提的。周代依靠严格的宗法制形成由天子、诸侯、卿大夫组成的三级治理体系,各级统治者拥有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形成相对稳固的社会结构。但春秋开始的列国征战极大削弱了贵族的统治力量,原有的国家治理体系难以维系,大批拥有学识、能够为诸侯提供治国服务的士群体开始涌现。士阶层作为传统社会的政治精英,拥有自己的精神,有自己独特的阶层特性和历史地位。
首先,士具有对知识的独占性。士首先是文化精英,才能是政治精英。对知识的掌握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成为“他们一个最为普遍的共性”(16)刘韶军:《士、知识分子及其他》,《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其次,士有一套理想信念。《论语·泰伯章》中有“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表达,这是对士自我修行的一种基本要求,也是其精神品质的基本体现。作为社会的中坚,士不谋求具体技能的学习,而注重对“道”的追求,注重精神世界的丰富,注重对社会和国家责任的实现。这种价值追求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得以具体化,形成完整的实现路径。也正是源于这一套理想信念,才有孟子所说的“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孟子·滕文公上》),才有钱穆所指出的中国的士具有“宗教精神”(17)钱穆:《中国历史精神》,九州出版社,2012年,第96页。。最后,士阶层以入仕为理想。士在拥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后,往往会选择做官或在野归隐。前者合乎孟子所说的“达则兼济天下”,也符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所以在多数士的眼中,“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也只有将那些道德高尚,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贤能士人选出来,才能保证国家良好的治理状态。
这些特征为士进入国家治理体系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使国家治理体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形成对士的依赖。首先,足够的智识是官僚阶层管理国家的必要条件,这点对于庞大的帝国及其官僚系统的正常运转尤为重要。其次,农业帝国缺乏足够有效的技术手段对官员进行有效监督,选择那些与皇室没有血缘联系、品行高尚的士组成官僚机器更容易让最高统治者安心。由此,自秦汉以来形成了持续两千年的“士人政府”。
许多学者甚至认为传统的国家治理体系是由士阶层主导着的,在历史演替中对于政治系统有着根本影响。按照钱穆的观点,历代政治变局的出现都与士阶层的变化有关,如东汉覆灭是由于士阶层离心力增强(18)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14-215页。,明代政治下滑同士人地位下降有关(19)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668-669页。。前者显示的是作为政治系统关键要素的士阶层内部变化引起的外部效应,通过政治生态链条的传导迅速引起整个系统的异化,后者显示的是由于士阶层政治生态位的人为改变,导致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的适应性下降、生态链出现混乱。也就是说,唯有士人在政治生态中持续占据着关键性的位置才能保证国家治理系统的良性运转,一旦生态位出现错乱,或士人这一“生命体”内部出现病变,便会导致全局性机体瘫痪。虽然皇权是传统政治系统的核心,但皇帝的政令失去了整个官僚集团的支持,便难以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难以维持农耕帝国的正常运转。反之,皇帝在国家政治生态中的地位暂时弱化也并不一定对国家治理产生根本性影响,如一些皇帝长期不理朝政但依靠官僚系统的高效运转仍然维持着帝国的稳定。可见士人政府及其运转机制对于中国传统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三)乡族集团的政治生态位及其生态效应
乡族集团是依靠乡族关系粘合起来的基层社会群体,而“乡族”关系包含了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这种关系相对士和皇帝来说距政治系统较远,并不直接参与政治运作过程,但却是传统社会中政治系统的重要生存环境,是构成政治外生态的关键变量,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其一,乡族观念和乡族关系影响皇帝和官僚集团的行为。农业帝国国家政权建构的过程受到了宗族血缘和地缘关系的深刻影响,尤其是宗法血缘关系的影响。虽然秦以来的统治模式不同于西周的分封制,官僚集团的组建也不再依循世卿世禄制,但宗法血缘的影响却并没有随着治理模式的改变而彻底消失。可以说,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政治仍然远未与经济、社会实现分离,政治中的宗族因素仍然广泛地存在着,只是这种存在并不经常能够鲜明地显现出来。
从皇权的运行过程和运行逻辑看,体现出浓重的血缘宗亲色彩,具有明显的家天下特征。首先,国家常被视为皇室的私属,王朝总会被冠以皇室之姓,如李唐、赵宋、朱明等等。而皇室内部也常因皇位继承问题进行激烈的政治斗争,甚至演变成为内战。皇室成员也在出生时便打上贵胄的烙印,成为天然的统治阶层。其次,皇帝与官僚、民众之间的关系也存在一定的拟血缘性质,但相较分封制下已极为弱化。最为明显的是“移孝作忠”的观念,将官僚对父母的孝与对君王的忠结合起来,作为控制官僚集团的手段之一。这些特点正合乎韦伯对家产制帝国的定义,即“君侯以一种人身的强制,而非领主式的支配,扩展其政治权力于其家产制之外的地域与人民,然而其权力的行使仍依循家权力的行使方式”(20)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Ⅲ:支配社会学》,康乐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03页。。
从官僚集团的运行逻辑看,乡族关系是官僚体制中派系形成的重要社会生态环境基础。在正式的官僚组织和制度之外,通过亲朋故旧、师生关系搭建起的庞大人情网络形成更加稳固的关系,这些大大小小的派系、集团很容易形成左右整个政局的力量,持续影响着国家的政治运作。更值得注意的是,官僚集团内派系的生长同乡族关系存在一定的同构性。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以自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他的社会关系便如同水波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按照远近划分亲疏,形成波纹成型的有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21)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0页。。这种关系形态在官僚体制中的映射便是非正式的组织关系,但相较乡土的差序格局更为复杂。一方面,维系一圈圈“波纹”的不仅仅是血缘、地缘,通过科举制建立的同科、同门、师生关系等也较为普遍;另一方面,波纹中蕴含着利益关系,维系着荣辱与共的官僚共同体,而非简单的人情。“差序格局”的政治映射与中国独特的政治文化类型有关,王沪宁称之为“文化中轴的政治文化”,即是说,“政治文化弥散在更宏大的社会文化之中,社会通过一定的文化机制和一定文化形态下形成的主体文化沉淀作用于政治生活”(22)王沪宁:《转变中的中国政治文化结构》,《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
其二,乡族观念和乡族关系影响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农业社会的运转逻辑不仅影响着政治系统的架构,还直接决定了皇帝和官僚对社会的统御形式、手段和过程。
从农业帝国的国家治理理念看,宗族伦理是其主要来源,较为明显的例子是孝治天下和君民关系的家庭式比喻。首先,孝治天下是儒家大力提倡的治国理念,也是中国政治的传统。为了显示对孝的重视,帝王往往需要以身作则,并将“仁孝”之君作为完美帝王的标志,对民间的至孝行为予以表彰,甚至为孝子树碑立传、修建祠堂,将孝子推举入仕等等。孝治理念推行的道理在于,“对于封建主的孝,又被推及父母、老师、职务等级中的上司和一切有官职的人——因为对所有这些人,孝在本质上是一样的”(23)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07页。。也就是说,对父母的孝可以转换成对君王的忠,可以成为维护统治秩序的文化支柱。其次,将国家的治理同家庭治理理念联系起来,将国喻为家,将皇帝和代表皇帝的官僚喻为父,将百姓喻为子。国家秩序的维持同家庭秩序的维持相似,家庭的礼放大便是国家的礼,家庭的等级放大便是国家的等级。
从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手段来看,乡族集团是政府进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前文已经提及,农业帝国虽然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官僚组织,但治理技术和治理能力,以及官僚组织的规模都不足以将皇权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的社会,这时,社会内部的治理力量便显示出其重要性。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社会,乡族集团承担了这一任务,其中的主要构成是士绅和宗族。士绅同官僚集团是存在紧密联系的,在吴晗看来,“官僚、士大夫、绅士,是异名同体的政治动物”(24)费孝通,吴晗:《皇权与绅权》,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62页。。所以,充当基层治理主体的士绅是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的联结点,是皇权向社会延伸的助力,也是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不得不倚靠的力量。宗族集团代表的则是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基层自治力量,与士绅共同承担社会治理的职能。相对而言,宗族集团与政府的直接联系较少,尤其是宗族成员没有进入官僚系统时,在与地方政府交往时往往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但那些世家大族却可以借助任官的宗族成员抬高地位,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影响地方行政,甚至左右中央政局。
三、延伸与转型:传统治理逻辑延续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应充分认识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逻辑,在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传统中国国家治理是通过多重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实现的,而非封闭的、单一主体作用的结果。这种互动促使国家治理的各个部分联合成为统一的、有机的治理系统。一旦某一主体的能量过强,压迫其他主体的生存空间时,整个系统便会出现失衡,原有的系统目标也就难以有效实现,最终引致系统崩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也要充分认识中国国家治理历史逻辑中的生态特性,要理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强化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要充分考虑系统的整体性、多样性、开放性、互动性、制约性,要有利于政治生态平衡的实现和维持。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来,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快速提升,在这一过程中,也展现了通过正确处理国家治理中的各种关系实现治理体系的稳定化、开放化、多样化的政治生态思维。
(一)明晰政治生态系统的运转方式
首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法制化。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需要一定的规则作为基础,将政治参与者的政治生态位、多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行为方式确定下来。而现代化的国家治理需要以成熟的法律体系作为基本的规范,以建立和谐、稳定的政治秩序和经济秩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这意味着在党的十九大以后,依法治国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其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将分散的部分组织起来的重要机理,制度决定着国家治理的实现形式,是规范国家治理主体的有效而稳定的方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正是要对那些已经不适应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的体制机制进行革除,并“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2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通过提升制度的约束力,能够有效阻隔那些非正式关系在生态系统中的联结作用,减弱非正式规则对政治参与者的控制力,进而使政治生态的运转更有序、更高效。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制度的历史延续性和稳定性被充分考虑,其静止性和变动性、适应性被有机结合起来。在基本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中,那些经过了历史选择和不断打磨,能够适应一定阶段国家治理需求的部分,得以长期坚持,同时在充分考虑制度历史的延续性基础上,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局部调整,并创造性地构建有利于制度发挥效用的治理手段。对于不适应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要求的制度则进行积极的调整和变革,促使制度建设与现代化发展要求之间形成紧密贴合,减少因制度不适应带来的发展阻滞。
(二)提升政府、市场和社会治理主体间的合作能力
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就注重调整党、政府、社会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努力增强经济社会的自主性,提升不同主体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政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都要以其内部的各生态主体的功能正常发挥为前提,某一生态主体的功能被其他主体代替必然导致系统功能紊乱,危及系统的正常运转。所以,国家治理中应当按照生态原则合理排布不同要素的位置,同时注重提升多要素之间的合作能力。
近年来,理顺政治生态多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国家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调是通过党的自我变革提升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党能够有力量统合国家治理体系,避免党在面临时代考验时出现内部失序进而导致国家治理失序。对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强调是通过理顺政府内部关系,明确政府组织设置和职责配置实现其功能的明晰化和优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布局中强调“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2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正是要发挥经济系统的自主性,充分利用其自我调节能力,保证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足够的作用。对社会治理的布局中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等多元参与主体的作用进行明晰,就是要明确社会力量在国家治理中的协同功能,形成合理的社会治理格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对不同治理主体的作用和功能加以限定,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格局正在走向明确化、合理化、有序化。
(三)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模式的治理价值
治理过程中的协商精神是政治生态开放、协调、平衡精神的集中体现。一种良性运作的政治生态系统也并非单一个体对系统的独占,而是在多个群体的共生与配合下完成的。协商式的社会治理是基于对政治系统、经济社会系统整合,采用对话、商讨的方式将不同团体的利益吸纳进政策制定过程的一种公共治理模式(27)张立伟:《我国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现状、困境及发展对策:基于全国7个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分析》,《行政论坛》,2019年第3期。。这种模式恰好是生态化政治的内在要求,将系统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融为一体。协商式治理不同于通过投票方式推选精英作为政治领袖进行统治的方式。首先,协商式治理过程中,来自经济社会系统的力量可以实现常态化的参与,普通公民可以随时表达利益诉求。在定期的民主活动之外形成了更为灵活的利益传输机制,打通能量传输渠道,使政治系统中的组织成为“活的”治理主体。其次,协商式治理更能反映民主的实质。在许多协商民主理论家看来,“以选举政治、政党政治、团体政治、精英政治以及官僚政治为具体运行机制的自由民主制度腐蚀了民主的核心价值,变成了一种具有严重私人化倾向的民主政治模式”(28)张敏:《协商治理:一个成长中的新公共治理范式》,《江海学刊》,2012年第5期。。而协商治理则将民众广泛纳入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使之成为治理的真正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