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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舆论·舆情主体·综合治理:网络舆情研究的情感社会学转向

2020-01-19彭广林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社会学舆情舆论

彭广林

网络舆情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传播现象,它具有一定的信息属性,也具有一定的情感属性。它不仅蕴含着丰富的情感内容,而且还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外在情感因素的驱动与影响。从此意义上讲,网络舆情研究离不开情感社会学的理论观照与方法支撑。在网络舆情研究依托的传统学科理论视域之下,网络舆情通常只是被当作一种话语、一类行为或者一个文本来加以理解的,而其背后的情感因素并未得到足够的关注与重视。最近几年来,有少数学者开展了有关网络舆情中情感问题的探讨。其中,袁光锋、洪杰文、汤景泰、张志安、刘华金、余红等学者发表了一些颇有创见的研究论文。此外,还有学者获得了相关的国家社科和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如:陈力丹的“微博微信公共事件与社会情绪共振机制研究”;袁光锋的“基于‘情感’视角的当代中国公共舆论研究”;骆祥峰的“网络事件信息分类与情感情绪状态传播模型的挖掘与实现”;许婷的“情绪驱动的网络群体行为演化机理与政策引导策略研究”。从上可知,舆情或舆论背后的情感问题已经得到某些关注,但网络舆情研究整体引入情感社会学理论的自觉意识仍然不够明显。本研究把情感社会学引入到网络舆情研究中来,期冀推动网络舆情研究更深入发展,同时为推动网络舆情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支持。

一、情感社会学:网络舆情研究的新视域

情感社会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大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情感社会学”最早是由霍克希尔(Arlie Hochschild)提出来的,源于他在1975年做出的预言“情感社会学将是一个新型的、在广阔的社会学规范中不断成长的研究领域”[1]。1983年,霍克希尔出版了《心灵的整饰:人类情感的商业化》一书,被社会学界普遍认为是情感社会学诞生的重要标志。在尔后的三十余年,在马塞(Massery)、斯戴兹(Jan E.Stels )、斯宾塞(Dale.Spencer)、沃尔比(Kevin.Walby)等一大批著名社会学家的推动下,情感社会学日益走向勃兴。但时至今日,有关情感社会学的概念界定较为少见。国内情感社会学研究学者郭景萍认为,“情感社会学就是研究情感系统良性运行以及与其他系统协调发展的学科。”简而言之,情感社会学就是“探索情感现象、情感行动与社会协调发展规律的一门应用社会学”[2]。这门学科的出现不仅促进了社会学的延伸发展,而且也为与情感相关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撑。而对与情感问题研究密切相关的网络舆情研究而言,情感社会学的引入更是至关重要。

(一)情感社会学对网络舆情研究的理论支撑

互联网既是舆论的集散地,也是情感的发泄场。在互联网空间形成的网络舆情不仅具有内在的情感属性,而且还会受到外在情感因素的驱动和影响。因此,情感问题是网络舆情研究不容忽视的核心议题。但目前,我们一方面对网络舆情中的情感因素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对网络情感的生成机制、演变逻辑、传播规律、沟通路径、疏导方法认知甚少,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缺少情感社会学的分析视角和理论支撑。

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情感社会学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完整的理论体系。郭景萍认为,情感社会学具有三项主要研究任务:(1)运用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来研究情感现象;(2)研究情感的社会属性问题以及在社会系统中的社会情感问题;(3)研究情感的性质、特征、关系、结构、发生发展过程、社会基础、情感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以及如何对社会情感进行调控,从而促使社会协调发展等问题[2]。她在此基础上罗列出了情感社会学研究的十二个核心论题:(1)情感的个人自主性与社会受动性;(2)情感的私人运用与公共运用;(3)理性与情感的关系;(4)社会合理性与社会合情性;(5)情感的社会交换;(6)情感的沟通性;(7)情感的平等性;(8)集体行动的情感逻辑;(9)情感生活方式;(10)情感与消费文化;(11)情感与情商;(12)社会情感风险与社会调控[2]。实际上,无论是三个研究任务,还是十二个核心论题都旨在探讨社会情感的衍生机制、演变规律及其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对我们分析和掌握情感生成、演变和治理的一般规律起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这意味着可以给网络舆情研究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

(二)情感社会学对网络舆情研究的方向引导

情感社会学兴起于世纪之交,2000年正式引入中国,这并非偶然,与中国社会的社会转型和技术发展有必然联系: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凸显,社会变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情感革命,社会情感变得日益复杂且越来越难以把控。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把各自的情感表达出来并传播出去,社会情感正在史无前例地改变着网络舆论生态与社会话语秩序,其无论是在网络空间还是在现实社会都发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由此可见,情感社会学引入中国的过程,正好也是我国网络舆情研究出现和兴起的过程,二者具有一定的同源性和同步性。但由于某些原因,我国的网络舆情研究深受危机管理和应急管理研究范式影响,研究焦点集中在网络舆情的应控与管理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学术思想矮化和研究路径窄化,其学术指向并没有情感社会学那么高远,这是我们网络舆情研究亟须反思的地方。

关于情感社会学的学术指向,南开大学教授杨岚指出,“我们的目标不是研究控制情感的路径,或虚构主观精神的宏大体系,也不是对具体情感形式做细致描述和实证分析,而是搭建沟通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的桥梁,使人类的主观世界明晰化并不断丰富,促进人类精神、人类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3]因此,在社会转型和技术发展的双重语境中,情感社会学更多地在关注一些最为基础和深层的研究议题。诸如:(1)社会情感到底是如何产生的?社会情感的生成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以及它们是如何影响的?社会情感的产生存在着哪些基本规律?(2)在新的现实语境下,社会情感表达与传播的机制、路径、方式有哪些新的特点?(3)社会情感问题究竟该如何应对和解决?社会情感的沟通、引导与治理有着怎样的新理念与新方式?如此一系列论题,它们不仅是社会情感“狂欢时代”必须思考和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网络舆情研究亟须关注的学理问题。显然,这是实现网络舆情研究从“技艺”向“学理”转变的必经之路。因此,情感社会学不仅可为网络舆情研究增强理论力量,而且还可为网络舆情研究进行方向导引。

(三)情感社会学对网络舆情研究的方法启迪

网络舆情研究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理论基础较为欠缺,研究方法也有待完善。而作为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情感社会学自然具有社会学特色的研究方法。社会学家成伯清认为,情感社会学多是依赖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使用民族志式的深描,以体现情感体验的社会脉络和复杂意蕴[4]。 这些适用于情感调查的研究方法在情感社会学领域已经普遍应用,但在网络舆情研究领域较少发现。

除此之外,情感社会学所采用的情感测量方法也能给网络舆情研究带来某些启发。情感是微妙的,甚至是转瞬即逝的。如何测量情感是情感社会学研究中的难题。乔纳森·特纳(Jonathan H. Turner)、简·斯戴兹(Jan E.Stels )曾经在他们合著的《情感社会学》中提出,采用新技术,如脑成像技术、视听技术等,能够使社会学家测量到从最强到最弱的情感,进而分析情感的内在机制。而随着大数据技术发展,情感数据分析技术使得我们从经验上把握情感结构、情感倾向以及情感演变趋势成为可能。在此基础上,有国内学者认为,数据挖掘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大数据分析方法,目前宏观层面的情感和情绪研究出现了令人兴奋的新局面[4]。我们可以通过超级计算机所有的网络信息进行情绪信息收集和分析,也可以利用软件程序来监测网络上的公共情感趋势,可以绘制情感地图,把握整体情感分布样态。这些方法不只是适用于情感社会学研究,对网络舆情中的情感分析方法创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情感社会学对网络舆情研究的深化拓展

目前,新闻传播学、情报学、社会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都涉及网络舆情问题研究,但基本上都是围绕网络舆情的意见文本、话语方式、演变路径、应对方法等方面进行的,而对其背后的深层情感驱动因素及其社会情感关系探究甚少,致使网络舆情研究呈现明显“技术主义倾向”[5],很难从根本上解释或解决网络舆情产生、演变以及治理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凸显了网络舆情研究理论深度不足的问题。在此语境下,情感社会学作为专门研究社会情感及其社会关系问题的一门科学,促进网络舆情研究的理论深化与拓展成为可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深化对网络舆情情感属性的认知

虽然网络舆情研究已有十余年历史,但学术界较少关注网络舆情本质问题的研究,尤其忽视了网络舆情蕴含的情感因素问题的研究,这从“舆情”的相关定义表述可以看出。“舆情”一词在中国古代就已存在,但它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现代政治概念是2004年才被提出来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加强舆情管理”。但至于到底何谓舆情,学术界一直没有定论。很多人对于“舆情”大多数是从字面意义上予以解释,如,“社会舆情是指社会舆论反映的社会公众具有普遍性的情况”[6],把其理解为“舆论情况”,忽视了舆情的本质属性。

当然,学术界也有少数学者肯定了舆情的情感属性或情感因素。学者们指出:“舆情是民众在认知、情感和意志基础上,对社会客观情况以及国家决策产生的主观社会政治态度”[7], “网络舆情实质是社会情绪在互联网上的公共表达”[8]。上述定义都认识到了舆情与情感之间存在的关联性,但他们并没有真正地从情感社会学角度去理解网络舆情的相关问题,只是把情感作为网络舆情的相关因素,而不是对本质内容或者本质属性加以肯定与认知。把网络舆情当成意见文本或者事件加以理解,致使我们对网络舆情产生了认知偏差:第一,网络舆情往往被理解为“危机”,是一种非常态的信息存在。第二,只关注网络与舆情的表层技术关系,而忽视了舆情与情感的深层社会关系。

(3)在最优条件下试验,直收率达到77.16%,产品为纯七钼酸铵,钼含量为54.4%,杂质含量低,松装比重为1.14g/cm3,中值粒径为12.36μm,粒径分布较均匀,分布范围较窄。产品未出现团聚,表面形貌完整光滑呈片状。七钼酸铵产品品质已达到国标MSA-0牌号标准。

实际上,在情感社会学看来,人类的情感是无处不在的,情感的产生、表达、传播甚至感染都属于十分正常的社会现象。依此理论视域,我们对网络舆情会有不同理解:第一,网络舆情的出现与存在是必然的。因为网络舆情是公众或网民情感表达的结果,是社会情感的外露,有着一定情感渊源。第二,既然是情感的外露,那么网络舆情是需要沟通的,而且是可以沟通的。第三,网络舆情的沟通既要讲技术,更要讲艺术。第四,既然网络舆情具有情感属性,那么,网络舆情既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隐性的。显性的网络舆情需要治理,隐性的网络舆情更需要治理。因此,立足于情感社会学视角进行研究,有利于我们更为深刻和准确地认识网络舆情的情感属性,进而促使我们对网络舆情做出常态性的理解与认知,能在根本上减少对网络舆情认知的“敌意”与偏见。

(二)揭示网络舆情演变的情感逻辑

除了“网络舆情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之外,网络舆情为什么会出现以及它是如何演进的,也是网络舆情研究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有研究者提出,舆情是由舆情事件引发的,事件发生在先,引发舆情在后。因此,网络舆情的起点,就应该是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9]。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事情决定舆情”的观点,这个观点在理论层面上是合理的。

但实际上,“事情决定舆情”的观点其实很难解释以下几种现象:第一,为什么个别或局部的事件会引发大范围甚至全国范围内的网络舆情?如:邓玉娇事件、魏则西事件、山东辱母杀人事件、红黄蓝亲子园虐童事件、网曝沈阳性侵高岩事件、翟天临学历门事件等等。原本只是与某个人或者某个家庭有关,为什么会引发全国性的舆论大爆炸?按照“事情决定舆情”的观点,这些都只是个别的、偶发性事件,显然不会演变为全国性的网络舆情。因此,实际情况绝非“事情决定舆情”那么简单。第二,为什么网络舆情反转现象越来越频繁?事件是客观存在的,但舆情为何会出现急速反转?到底是什么因素迎来了网络舆情场域中的“后真相时代”,是事实还是情感?是事情还是感情?非常值得思考和研究。第三,某些事件明显不应得到社会支持和认可的,结果得到了网民的认可和支持甚至声援。如:在东莞扫黄事件中竟然出现了“今晚我们都是东莞人”“东莞挺住”“东莞不哭”等戏谑化的舆论反向话语,决定网络舆情倾向与走向的真的只有“事情”吗?显然,网络舆情的走向不只是由事实决定的,在很多事件中社会情感因素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如喻国明所言,一个事件能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聚集网络舆情焦点,主要是该事件刺激了网民乃至社会公众“最紧绷的那根神经”[10]。这里所说的“最紧绷的那根神经”其实就是公共情感,虽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背后的情感是整个社会共通的。因为人的情感是复杂多样的,人类情感至少包括三个层面,即个人情感、集体情感、社会情感,而这些情感之间又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因此,从情感社会学的视野来看,“认识网络舆情就要对网民的情感去向有很好的把握,情感因素是支持网民介入舆情事件,并保持持续关注的关键,直接影响舆情事件的结果”[11]。事实上,网络舆情并不只是由信息激发形成的。因为网络舆情通常具有两种启动模式,一种是信息爆料启动模式,另一种是情绪启动模式。所谓情绪启动模式是相关舆情信息刺激、撩拨了民众心目中最敏感的部位或者一些刻板印象,使得民众情绪很容易被感染和传播,比简单的信息传播更加具有效率[12]。另有学者提出了类似的观点,“许多对于当代舆论热点事件的研究表明,多数人对于热点事件的印象并非基于所记得的具体事实,而是源于对事件的情感印象”[13]。可见,情感是推动网络舆情产生、形成和演变的根本力量与深层逻辑。因此,情感社会学对我们深度揭示网络舆情产生与演进机制具有特殊价值。

(三)发掘网络舆情治理的情感通道

网络舆情研究是一个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的学术领域,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对网络舆情的有效治理。在过去的十余年里,不论是学界还是业界,都在不遗余力地探讨和研究网络舆情应对的策略与方法,如:网络舆情应对五要素、网络舆情应对三十六计等,都旨在从技术层面解决网络舆情应对问题。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仍然比较有限。天津港爆炸事件事发之后,在24小时之内召开了首场新闻发布会,之后以每天两场的频度进行,一共举办了14场,但网络次生舆情频发,回应效果并不理想。在很多网络舆情事件中,政府往往处于“不管我们说什么都会挨骂的”“不回应不好,回应也不好”的尴尬境地。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窘境呢?笔者认为,这是传统的网络舆情管理范式所导致的。

目前我国舆情应对的主要范式还是“危机管理”范式。危机管理范式往往是在政府与民众信息不平衡或者说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的,政府在信息层面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而在新媒体环境下,这种传统范式已经满足不了现实需求,原因是:第一,单向度传播色彩浓厚。政府所发布的信息与公众所需要的信息存在差异,不能有效实现政民互动与沟通。第二,不平等色彩明显。发布什么、不发布什么以及如何发布基本上是由政府说了算,民众基本上只是被动接受;发布会上发言人对媒体记者提问搪塞敷衍、答非所问,甚至“无可奉告”的情况频繁出现,导致舆情回应得不到社会认可,甚至引发次生舆情。没有把公众作为沟通的对象,而是“应对”的对象,这实际上违背了网络舆情的情感沟通原则。

针对上述情况,有学者明确指出,“网络舆情及舆情工作实质上是政府与公众以网络为媒介开展社会沟通的过程:公众以网络舆情形式表达诉求,政府则通过舆情工作了解公众诉求,并借助信息发布等与之进行沟通。”[14]而事实上,沟通什么和如何沟通并不是简单的信息发布所能完成的。因为所谓社会沟通是指处于不同社会层次或不同社会部门的个人或组织彼此交流各自的思想、观点、情感等各种信息的过程[15]。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与民众的沟通至少包含三个层面,即信息沟通、政策沟通和情感沟通。但目前,围绕网络舆情的沟通只是信息和政策层面的,情感沟通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所以致使沟通效果并不理想,甚至反而出现“赢了道理却输了感情”的状况,导致舆情回应效果并不理想,社会共识难以形成。因此,情感社会学对网络舆情研究的特殊价值在于它充分肯定网络舆情的可沟通性,并为实现网络舆情的“善治”创造了可能。

三、情感社会学视域下网络舆情研究的三个转向

(一)从显舆论研究转向潜舆论研究

学术界较为普遍地认为,舆论有潜舆论和显舆论之分。但通常是显舆论研究较多,而潜舆论研究较少。陈力丹指出,所谓潜舆论就是指存在于特定事件之前的公众对社会事物的既有情绪和意见[16]。国外有关潜舆论的研究大致起始于20世纪20年代。早在1928年瑟斯通(Thurstone,L.L)就提出了舆论的“显—潜标准”(Manifest-latent Lines)。他认为“潜舆论就是内在态度、潜在意愿表达出来的舆论”[17],故此把潜舆论作为一种专门舆论类型跟显舆论区分开来。后来,奥尔波特(Allport,F.H)也明确指出,“我们不能忽略人们可能持有,但没有表达出来的潜在意见,应该改变以往的‘只有表达出来的或公开的舆论才具有政治力量’”的观点,主张重视潜舆论传播的力量[18]。后来多博(Doob,L.W)和凯(Key,V.O)还相继探讨了潜舆论的表达方式问题[19][20],延续和发展了瑟斯通的思想。

相比国外来说,国内谈及潜舆论问题较晚,大致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莲香将舆论分为显在性舆论和潜在性舆论[21]。此后,刘建明[22]、马乾乐[23]、喻国明[24]、陈力丹[25]、胡钰[26]等一大批学者都论及了“潜舆论”的相关问题。有人指出,“隐性舆论是具有重要影响和关联传播效应的舆论‘暗流’,是社会情感共鸣和社会动员的重要驱动力量,而对它的有效调控和引导、利用往往在显性舆论、行为舆论乃至群体性危机事件的层面之下被忽视。”[27]但纵然如此,潜舆论研究一直没有真正拓展和深入下去。徐翔在《重视隐性舆论机理与应对》一文中专门强调了潜舆论研究的重要性,并对潜舆论研究的几个核心议题进行了梳理[27]。后来,徐翔又发表了《“沉默舆论”的传播机理及功能研究》一文,再次强调潜舆论研究的重要性[28]。但到目前为止,社会潜舆论研究一直未成气候。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突发事件和冲突事件背后都暗藏着大量未被公开表达或公开传播,却具有强大思想号召力和情绪感染力的社会潜性舆论。这些作为“暗流”存在的社会潜舆论,相比显舆论来说,它所隐含的社会影响力更为巨大和深远。尤其在新媒体传播语境下,它随时都有可能激发声势浩大的舆论洪流,其隐含的社会风险相当之大。而目前我们对潜舆论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少之又少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对网络舆情的情感属性认知不足,另一方面是网络舆情研究理论支撑不够。情感社会学作为专门研究情感的应用社会学科,与潜舆论研究需求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情感社会学的引入确实能够促使网络舆情研究实现从显舆论研究到潜舆论研究的转型。在此学科理论观照下,潜舆论研究可以重点关注如下几个问题:第一,潜舆论到底是如何产生的?与社会情感到底有何关系?第二,潜舆论跟显舆论和行为舆论之间的相互转换机制是什么?社会情感在其转化过程中是如何发生作用的?第三,潜舆论究竟该如何应对和治理?基于社会情感治理的潜舆论治理如何实现?情感社会学的引入必然会给网络舆情研究带来一场深度变革。

(二)从舆情本体研究转向舆情主体研究

通常而言,网络舆情包含三个关键因素,即网络舆情的主体、客体和本体。网络舆情的主体是指网络舆情表达的全体参与者。网络舆情客体是指直接引发网络舆情的事件、现象或问题。网络舆情本体是指网络舆情呈现出来的意见文本。在传统的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管理学、情报学等学科视野下,网络舆情研究最为关注的是在网络平台出现和存在的网民意见文本,即网络舆情本体。而在情感社会学看来,网络舆情研究最应该关注的不是在线意见文本,而是意见文本形成背后的整个社会情感逻辑。也就是说,网民“说什么”不是最重要的,“在想什么”“想说什么”“为什么会这么想”“为什么会这么说”才是最重要的。这意味着研究的焦点从“网民说了什么”转向“网民为什么会这么说”问题上去,进而分析探讨网民“这么说”之前“在想什么”和“为什么会这么想”的问题上去,这就是本文所说的从舆情本体研究转向舆情主体研究。

情感社会学之所以推动网络舆情研究的上述转变,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因为网络舆情属性源自网络舆情的主体。第二个是因为情感社会学不是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情感问题的,而是从个体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研究情感问题的。有学者明确指出,“情感社会学对情感的研究不同于心理学的地方在于,它超越了个体与社会的二分,不是把情感作为私人的心理之物,而是将它看作社会结构的产物,从而专注于社会的共同情感及其形成的深层次动力机制,从情感的维度切入社会结构性的问题,探讨社会共同体的建构。”[13]谢金林也曾从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讨论过舆论事件中的情感问题:从个体层次看,事件对网民的情感刺激决定了网民对事件的解读方式,从而直接影响公共话语建构和网民的社会认同;从社会层次看,网民的情感反应根植于社会文化之中[29]。简而言之,网络舆情的情感属性不仅具有主体性,而且具有社会性。

因此,在情感社会学理论观照下,要实现从网络舆情本体向网络舆情主体转变,应该着重关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网民个人意见表达与整个社会情感氛围的关系。关注社会结构性压力是如何酝酿、传导和渗透到情绪表达者内心的,以及如何与事件相结合而点燃社会情绪的。第二,网民情绪化表达背后的社会语境是怎样的。互联网提供了社会情绪的出口,透过各类情绪可以洞察到更多社会转型的问题。如杨国斌所言:“尽管情绪化的表达,表面上似乎有违背道德伦理的时候,但实质上反映了特定条件下的道德和价值观的冲突。”[30]因此,超脱情绪本身向更深层的社会田野进发,将是网络舆情研究的一个重要取向。第三,网络社会的非理性情感应该如何调控。网络社会既是一个社会舆论的集散地,也是社会情绪的发泄场。各类社会情感或者社会情绪都会在互联网场域中孕育、表达和演变,这些情感既有可能是理性的,也有可能是非理性的,而非理性的网络情感传播或情绪感染无疑是最难以把控的。因为非理性情感通常包括个体情感、社会情感和集体意志三个层面,如果只关注个体情感以及对个体情感的调控,显然是不能解决网络舆情治理的根本问题的。因此,在情感社会学视野下,专门研究网络舆情主体的非理性情感调控问题也是网络舆情研究的应有使命。

(三)从危机管理研究转向综合治理研究

目前,网络舆情研究基本上是沿着危机管理的思维范式进行的,致使网络舆情研究重点停留在技术层面,研究的着眼点放在网络舆情文本信息及其传播行为的管控问题上。有学者研究发现,我国网络舆情研究呈现出强烈的应用及控制色彩,“危机”“控制”“预警”“引导”“管理”等词汇是舆情研究最显著的关键词[31]。另外还有学者明确批评了当前我国网络舆情管理的技术主义倾向[9]。对此,有研究者分析指出,“中国的舆情研究有一个潜在的推论,英文专业研究的术语称‘零假设’(null hypothesis),这个源自统计学的词汇其实试图在标记一种具有负面能量、充满敌意、来自下层、具有颠覆性的力量,舆情研究者试图捕捉并定量它,以此做出策略和政策上的回应。”[32]这种思维是存在问题的,主要体现在:其一,治标不治本,试图通过强制管理追求表面上的和谐与平静,忽视显舆情与潜舆情相互转换的深层原因。其二,追求短期效果,很少考虑网络舆情事件处理可能引发的社会情绪反弹和社会情感暗示及背后更为深远的负面影响。若立足于情感社会学的视角,网络舆情研究重点应该是网络舆情究竟该如何治理,而不是该怎么管理,实现从“危机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重点抓住“从何处着手治理”和“用怎样的机制治理”两大问题。

第一,加强情感治理问题研究。网络舆情蕴含的情感既有可能是理性的,也有可能是非理性的。因此,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李希光认为,“在中国网络上看到的多是情绪化的表达及一边倒的声音。网络舆论并不是基于理性,甚至不是从基本事实出发,网络对话极其困难。”[33]祝华新也指出,“有时候,网络舆论只是根据普遍大众的常识,或者根据公众朴素的爱憎情感做出判断。”[34]网络舆情是深受非理性情感因素影响的,这意味着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源头应该从情感治理着手,而不是从外在的舆情信息文本管控着手。我们需要着力研究几个问题:(1)网络的情感表达规范研究;(2)网民的舆情素养研究;(3)网络社会心态建设研究。应该依次从网民个体、网民群体以及社会整体的情感问题层面进行分析研究,把社会情感治理作为根本,从关注“网民说什么”转向“网民想什么”“网民为什么这么说”以及“网民为什么会这么想”,把情感治理作为网络舆情治理的根本。

第二,加强协同治理机制研究。网络舆情治理就其对象而言,至少包括信息治理和情感治理两个层面。信息治理属于末端管理,主要由网络舆情管理部门来承担。而情感治理属于前端管理,属于过程管理,且所涉空间既包括现实社会,也包括虚拟社会,不是单靠网络舆情管理部门能够完成的。单凭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的力量很难实现“善治”,所以需要构建科学完整的协同治理机制,这与当前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念是相吻合的。有学者认为,“社会治理是指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35],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36]。这样,网络舆情工作亟须建立一种全体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摒弃传统的“行政化”“强制性”思维,尽可能改变网络舆情监管部门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包打天下”的局面,让包括网民在内的更多的社会主体和包括自媒体在内的整个传播系统都参与到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中来,从根本上提升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效率与效益,这才是实现网络舆情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路径,这也是把情感社会学引入网络舆情研究的根本价值。

结语

情感是舆情的内核性因素,网络舆情必然暗含着网络社会情感。因此,网络舆情研究不能只关注显性的舆情信息文本和网民的在线传播行为,而应该更多地探讨隐藏在舆情信息文本和在线传播行为背后的情感逻辑与社会动因。也就是说,研究网络舆情就离不开对网络情感问题的关注。情感社会学作为一个专门研究情感现象、情感行动与社会协调发展规律的学科,相比其他传统学科而言,它更能深入地阐释网络舆情的本质属性、演变逻辑、治理路径与方法,能够为网络舆情研究提供新的理论支撑、方向导引和研究方法,更有利于推动网络舆情研究的拓展、转向与创新。从此意义上讲,网络舆情研究离不开情感社会学的观照与支撑。笔者认为,把情感社会学引入到网络舆情研究,除了从宏观上实现上述三个转向之外,还需要进一步引入情感社会学的社会情感分析思维和技术手段方法,对将来网络舆情分析的人工智能技术设计与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与指导意义,这也必将成为我们网络舆情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总而言之,引入情感社会学不只是应对网络舆情研究当前困境的应景方法,而是推动网络舆情研究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更是服务国家网络舆情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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