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与实践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探究
2020-01-19宋小飞
宋小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 100081)
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备受关注,在社会不断变化发展中各界对其保护与利用的主要原则逐步达成共识。与此同时,国家也提出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建议或政策。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些许年头,也取得了些许成果。但是,我们在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文化遗产再生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比如重单体保护、忽略整体、兴建假遗产、过度开发、过量改造、导致文化样态面目全非等。很多地区都存在类似问题。“在推进城市遗产保护过程中,政府需要意识到,在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活态的文化持有者即民众的日常生活,……从而形成整体性保护策略。” [1](PP.100-105)城市文化遗产不是只有各种文化形式的空壳子,要将保护文化的整体性理念贯穿到整个保护过程中。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逐渐开始关注社会现实,研究对象逐渐开始由对民俗本体转向对包含其日常生活在内的整体性研究。研究视角的转变为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提供了理论扩展的空间。针对目前实践层面的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日常生活的转向只是在学理上的呼吁,并未形成可操作的实践。日常生活的研究视角更多的是一种面对现代生活焦灼心态的表达,如何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得以实践,这是一个难题。本文以两个个案为例,分析民众的日常生活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互融性,讨论如何避免城市文化遗产的片面保护。
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随着时代的变化在不断扩展,保护类型及形态逐渐多样化,它已经逐步囊括人类创造文明的所有领域。比如有20世纪文化遗产[2](P.10)、农业文化遗产、城市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等。而城市遗产更有着深刻的概念,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对城市遗产的理解已经开始有了新的变化,即它不仅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品的美学概念,它也是有着文化记忆的东西,又因为后现代主义的影响,民众开始提出对特殊场合的特殊情感需求。这种需求是对全球化的对抗,同时也说明城市遗产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文化紧密相关。比如城市中的博物馆,已经“突破了人们头脑中传统博物馆固有的拥有一定藏品和特定馆舍建筑的概念”,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兴起。[3](PP.4-7)诸如此类的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组成部分,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不仅只是停留在技术层面而要与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结合,从而给予遗产保护新的生命力。
一、遗产保护概念及其转变的背景
所谓遗产,顾名思义,是老祖宗留给后代的财产。习近平总书记也曾说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 [4]这深刻说明了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价值,而民族文化正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一代代传承下来绵延今天。随着时代的变化,文化遗产保护任务与使命也在发生变化。城市文化遗产从最初的单体建筑到后来的历史城区,后来又扩展到所有城市遗产,其概念内涵不断扩充。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在开发过程中也形成了两种保护机制,即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物质文化遗产最初开始于19世纪末期法国,他们通过立法形式保护建筑、城市和风景等方面的文化遗产。[5](PP.86-90)保护理念从最初的单纯保护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乡土建筑到后来鼓励人们保护维修历史古建筑,这说明人们对城市遗产的保护意识在增强。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是近年来我国在保护文化方面提出的一个举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了广义上的定义,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6](PP.46-53)这无疑说明人类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发生着变化。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过《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们世代传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和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7]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能够看出它包含着人们生活生产方式,它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精神生活相关。
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城市景观保护要适应城市发展需求。两年后,世界遗产与当代建筑国际会议在维也纳通过了《维也纳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备忘录》,并且第一次提出了“城市历史景观”用语。城市历史景观用语的提出,打破了原有的保护区域界限,将有历史积淀的文化样态统一视为城市遗产,并将城市保护纳入更为宽泛的城市保护与发展之中。2011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布了《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建议书”的发布,使城市遗产概念扩展至城市所有的历史景观。具体来讲不仅包括历史意义上的有形地貌,而且还包括有着厚重文化积淀的景观;它是从静止的城市遗产到动态的文化遗产转变的一个过程,因为城市发展不仅包括社会经济,也包括文化。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城市的差异,保护状况不同,但是,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历史城镇的保护运动却一直处于“同等”在线状态。历史街区、历史城镇的价值的确不可替代,其历史景观也有重要性,它已经成为了城市建筑、城市文化的特殊符号。然而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城市可持续发展性成为了城市文化遗产中更需要关注的方面。随着近年文化遗产保护(1)文化遗产是以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壁画、不可移动文物等为重要载体,目前,全国文化遗产都在保持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兴起,博物馆、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历史街区或民俗博物馆大量建立,同时节庆、餐饮、旅游等也作为保护方式而兴盛起来。人们开始重视对传统民居、传统建筑及环境的保护,但是,对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只是对一种历史记忆的保护,只是记载着一座城市,它并没有关注保护城市遗产中的活态文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保护活态文化,活态文化也是城市遗产保护中的重要生命,有了活态文化,城市遗产才不至于死寂、孤独,才会有生命活力。
所以说,城市历史景观实际上是城市遗产的有效延伸,它对以往保护历史城市文化名城中的历史与当代之间的关系给予实际解释,它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去理解。城市遗产是不同年代沉淀的遗留物,它不仅是静态的,也有动态性质的积淀。城市遗产要想做到可持续发展,需要打造城市历史文化景观作为助力。城市历史文化景观是一定时代遗留下来的,它对城市未来发展有促进增强作用,对城市规划也有助推作用。城市发展会根据城市特色和其发展速度、发展内容及发展规模确定未来。作为一种新城市遗产保护方式,城市历史景观尊重传承下来的社会文化及传统,把城市的活态文化放置在整体城市中,这无疑在城市遗产保护中会改善原有的保护方式,也会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从而让城市得到发展。
上述遗产保护理念的变化是城市遗产保护实践从静态到动态发展的一个过程。这种动态实践本身就是让城市遗产进入到整体的社会生态系统中的探索。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手工艺技艺的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中的生态博物馆、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探索等。[5](PP.86-90)动态性遗产不仅可以带动当地地方经济,提高产业结构,而且对城市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更是有增加助推的实际效用。
二、城市文化遗产与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
对文化遗产有正确的认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其理念与实践是否科学有效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与传承有着深远意义。民众最初看到陌生民俗新鲜好奇,当满足了体验感之后,便也失去了对传统民族文化遗产更多的尊敬。虽然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可能会得到肯定的评价,但是从本来的主人——本土居民的立场来看,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解释。当文化变成文化遗产,开始被商品化后,或者说被贴上某种文化的标签之后,它显然和民众的日常生活脱离开,这种文化或文化遗产没有可持续性,它缺少了柔软的人类的温存依附。它实际上只是一种文化的展演,没有温度的展演,只是“游离于本土居民的一种展品或观赏品了”。 [8](PP.70-79)
日常生活和文化遗产是有关联的,这种关联可以涉及宏观的制度、社会组织等问题。从微观的日常生活去解读宏观的制度层面的问题,从日常出发反思现代性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是城市遗产保护研究中一个重要议题。把日常生活作为研究切入点,不仅可以之为研究对象,还可以之为研究方法、研究路径及实践方式。笔者认为日常生活具体要素应该包括时间、空间和民众的实践,日常生活应该是一个整体,其生成的可能性是民众在日常生活实践的时间、占据的空间及实践行为。其中的时间是民众每天生活的框架,包含可控时间、不可控时间、公共时间、非公共时间等,日常生活的时间具有重复、即兴、惯性的特点。空间也形塑了日常生活,城市空间包括居住空间、公共空间等。实践则是在身体、感知及行为上的一种表现。日常生活中的部分特征随着历史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但是无论其消失与否都不会引起人类生活的根本性变化;而另一部分不变化的是根本,它们是生活中至关重要的基本。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在自己的著作《日常生活实践》中强调日常生活对个人和社会有重大意义,人通过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占据空间时间,从而创造出自己的日常生活。对于个体而言,日常生活是城市生产、消费的直接元素,并且是活的动态的,这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城市和文化本身的使用,城市对于个体的意义是日常生活中履行的无意识策略,表现在生活的吃穿住行等方面。日常生活已经不是一个普通概念,它应该是个体性或群体性活动,包括常人的、世俗的、仪式的,它既是有意识的活动,也是偶然的、次要的、无意识的。
以城市遗产与人们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出发,城市遗产的涵义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来解读。狭义的城市遗产是和建筑相关的环境,后来则逐渐拓展到长期演化而形成的、具有独特风貌特征的城市肌理和空间。广义的城市遗产则包含了历史建筑、城市空间肌理等有形要素以及其中的生活形态等无形要素。[9](PP.27-31)也包含无形的城市历史、传统艺术、生活事项等多重要素的组合。城市的庙宇等遗产被作为城市遗产当作保护对象,与日常生活有点疏离;但大部分城市遗产是和民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比如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存活的历史街区、集市、居民建筑等,他们是民众日常生活空间的一部分,作为遗产是固态不变的,但是和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就变得鲜活了。日常中的城市遗产并不是不变的,在历史河流的前进中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日常的城市遗产如果只成为“静止”的遗产,被束之高阁、被参观、被敬仰,久而久之便越来越疏离人们的日常生活,被隔绝了。
所以,城市遗产保护中,我们需要注意它的公开性,在民众的生活空间里它是在生发作用的,日常生活是个体性也是群体性,它表现出来的空间本身就具有公共性与公开性。
历时顺序上看,日常生活有时间的持续性,在时间的演进过程中,持续性是从历史上的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在,这样的城市遗产与日常生活本身也可以相互影响。当然,并非所有的遗产都可以应用于日常生活,只有和民众生活相互交汇,它才称得上是日常生活中的城市遗产。它产生于日常生活,并长期与民众日常生活发生着作用,无论发生了怎样的变迁,它们依然相互盘缠互相作用。
城市遗产转向日常是个漫长的过程,比如法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对遗产关注,随后对遗产转向日常关注,将遗产和日常生活紧密结合,这样能对遗产研究提出更好更有效的方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最初关注的是物质形态方面,后来随着人们的保护理念的更新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关注这种在民众之中世代传承的无形文化,认为它也是不断在被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之一,其表现形式与技能、工艺等均有自身的特殊性。
综上,本文从民众日常生活角度出发,认为城市文化遗产应该和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这一研究视角的提出针对现如今的文化遗产中,受制于各种等级保护制度,年代久远的历史文物级遗产获得较多关注,而对现存的活态的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不太受重视的情况。这是一种遗产保护方式的转变,需要民众推动日常生活营造,日常生活空间时间和城市遗产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城市遗产不会脱离民众而单独存在,日常生活也需要遗产的依托,两者合成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城市生命有机整体。[1](PP.100-105)
以下可以从两方面看日常生活与城市遗产的关系。首先,城市文化遗产的基本元素包括日常生活,遗产不应该只是冰冷的、固态的,它应该也是鲜活的、有延续性的,日常生活应该让遗产有更多的情感依附及动态性。第二,遗产不应该作为一个冰冷固态的东西被孤立地陈列在那儿。失去了其周围环境的映衬,也就成为一个空洞乏味的概念而已。它和日常生活的疏离在于它没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比如现在很多的旅游景区的“历史文化街区”其实也失去了原有的存在意义,只是空洞的名词而已。
三、城市文化遗产与日常生活的交互
城市文化遗产在世界上分布极为广泛,保护方式大同小异,为了保护这些城市文化遗产,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方法,比如原有的只是孤立地保护单体建筑恐怕难以让现代人接受。现代文明也会让古城镇文化遗产受到现代性的挑战。加上近年的古城镇、古遗产的旅游热,对古城镇的保护要求更是日渐提高。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概念,此概念主要对景观、历史空间及文化场所等有了清晰的阐释,让人们对遗产有了清晰的认识。文化景观将自然与人文有机结合起来,而非将两者对立,让人理解遗产并非是固定地域不变的,也是有自然和人文关系的,突破了以往对传统古城镇的理解及发展思路,将文化注入到保护理念之中,这也给我们为城市遗产保护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北京故宫:世界文化遗产
北京故宫博物院,又称紫禁城,历史上有24位皇帝先后住在这里或在这里处理政务。始建于明成祖朱棣永乐四年(1406年),历时十四年才建成。北京故宫被誉为世界五大宫之首,是我国五A级旅游景区,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北京故宫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故宫原院长单霁翔说过:“故宫博物院的核心是博物馆,文化传承与分享是第一位的。” [10]故宫在扩大文化遗产领域的同时,重视保护与利用的结合,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众。[11]单霁翔曾说:“我们必须尊重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使文化遗产融入生活、融入社会发展,真正推动文保事业不断前进。……深入挖掘文化遗产潜在的文化内涵、社会价值和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使文化遗产融入人类现代生活,发挥更大作用。” [12]这就是说文化遗产一定要和民众的日常生活结合,要活在民众日常生活中,因为它来自于广大民众的创造。
故宫的建筑是土木结构,保护中尽可能保留了原来的风貌。当代,故宫比较注重游客的旅游体验,这种文化遗产保护方式能够很好的满足顾客的需求。为了更好地与外界融合,故宫博物院推出了很多展览和陈列,比如有常设的专馆和原状的陈列馆,让民众能够感受到传统文化的厚重。为了和民众生活接近,他们还创造了独立的故宫品牌,故宫的很多文化产品中的元素必然取自宫中的文物藏品,其色彩和图案都是源于皇家文化,商品上带有故宫或紫禁城的商标。这个有着六百年的紫禁城,九十年的故宫博物院,通过和民众的日常生活结合而创作的一些文化产品,让民众对其产生亲近感,让他们能够直接触摸到皇家文化,亲身感受到皇家文化,从而感受到一种娱乐与欣赏交织的多元文化体验。
(二)丽江:世界文化遗产
丽江是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丽江由三个古镇组成,白沙古镇是其中之一。它位于丽江市区以北10公里的玉龙雪山脚下,这里距离纳西族神山直线距离最近。丽江第一大家族“木氏家族”祖先居住地曾在这里,这里也是丽江纳西族文化发源地,更是茶马古道上的重要驿站。白沙是纳西族文化汇集最密集的地方。其中的白沙壁画最能反映纳西族的文化变迁。白沙古镇的自然生活空间包括由民居建筑、街巷空间、建筑物组合而成的空间,生产性空间主要由自然山地、林地、水田等自然景观的组合。其整体形态呈现梯形的形状,四个方向分别向外发散形成一个大字形的主街。街道南北比较长,而东西比较短,它与太平街成为一个X形状。民众生活的街头与自家的建筑关联在一起。从整体上看,古镇的四方街为村镇中心,建筑呈现南北跨度长,东西跨度短的自由发展形态,并保存了纳西族传统的建筑形貌,如商业街、生活街巷与四方街均保持了纳西族特色。白沙的四方街是古镇中心,历史悠久,是最早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曾是集贸交易中心。“四方”便有“四通八达,权镇四方”之意,现在这里是当地纳西族老奶奶的菜市场。
白沙古镇在199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当时古镇旅游业还未兴起。2005年鼎业集团将白沙壁画纳入到其公司名下,于是古镇旅游业被开启了。四年后,为了加强古镇的旅游开发,鼎业集团开始以民族文化及其当地的文化遗产作为旅游业的噱头,至此白沙古镇的旅游业开始一路“高歌”大步向前行,2013年达到旅游产值的至高点。旅游在给民众带来了经济收入的同时也打破了古镇平静的生活,古镇的文化遗产如纳西古建筑等因为要迎合旅游业的发展,开始被改建,但主体还是保留了纳西族传统的砖木结构,这使得古镇的建筑风格依然统一协调。白沙镇政府出于对白沙古城的保护,参照了丽江古城管理局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规定白沙古城的民居改造及建造都不得超过两层,要保持纳西族原始民居风貌。
古老纳西族的东巴文化孕育并活跃于当地民俗生活里。丽江白沙古镇的纳西族的劳作方式依然遵循传统的劳作方式,日常说话也使用纳西语,吃纳西族的腌制腊排骨,阿婆依然喜欢穿七星披月的传统纳西族服饰,他们依然会住在大家庭中,他们喜爱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的家庭结构,重视血亲关系。纳西族女性依然会每日投入大量时间做家务,田间地头、买菜做饭、种地养猪,都很质朴的民俗生活。
白沙古镇的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因为没有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参与,旅游并不是特别火爆,白沙古镇目前的开发模式主要是社区自主参与为主,主要内容是民众自发的开发一些旅游纪念品,主要依靠是当地的文化资本,东巴文字、东巴教、纳西服饰、纳西饮食等。
四、结 语
随着时间推移,城市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正在逐步完善,从最初的只是对遗产单体进行保护发展到后来关注遗产的全方位整体性保护。关于保护与实践的理念与原则,学术界也逐步达成共识,但是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如何保护与传承发展似乎又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困难。笔者在考察了故宫及丽江白沙古镇这两个世界文化遗产之后发现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需要我们在注重其历史价值的同时也注重其现实价值。我们需要关注当地民众的情感需求,从民众参与角度出发,在保护地方文化特点的同时注重形塑地方文化遗产形态。在具体操作实践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该注重从微观到宏观,从个案到社区甚至整个社会,以小见大,从整体上关注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样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才有可持续发展性。保护城市遗产中的重要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等,要以保护该地区民众日常生活为依托,从而形成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包含民众日常的理念。
本文提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包括民众日常生活的整体性保护理念,这种理念是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景观建筑”等保护概念中把民众的当下也加入进去,这是从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整体考虑城市文化遗产。它是在之前的历史文化名城等保护类型的基础上将城市遗产保护的内容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等,扩充到文化。因此,必须改变人们原有的保护理念,寻求一种整体性保护办法,不仅要实行单体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要对历史大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综合性保护,进而彻底改善城市遗产和大环境的整体疏离感,这也是实现多元城市文化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