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视角下高校资助反馈机制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2020-01-19武秋月
武秋月
(南京工业大学 艺术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
0 引言
2020 年4 月22 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其中指出要完善精准资助育人的管理服务体系,这为当前全面推进我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也将完善精准资助育人体系提上日程。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资助育人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部分高校在资助育人反馈机制建设方面却走入困境,如何完善资助育人反馈机制,成为高校完善精准资助育人体系急需解决的问题[1]。
1 资助育人视角下高校资助反馈机制建设的意义
2017 年12 月,教育部颁布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提出要切实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而高校要想从根本上保证资助体系的质量真正获得提升,就离不开一整套科学、精准的资助反馈机制,高校资助反馈机制的建设对推进高校资助育人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
1.1 有利于保证高校资助发挥最大作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指出,高校资助育人质量体系要“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这里的“扶困”与“扶智”“扶志”在一定意义上是外因与内因的关系,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高校要想资助发挥最大作用,就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不仅要完善资助体系,精准提供外因条件,而且还要建设科学的资助反馈机制,高度关注内因发展,将反馈重点放在学生受助后自身的能力、思想道德、学业、心理素质和后续职业发展等内因综合发展情况这一主要考查点上,以促进受助学生在未来的全面发展。可见,完善的反馈评价机制有助于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从而保障高校资助发挥最大作用[3]。
1.2 有利于突出育人导向,促进人才全面发展
资助育人是指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在获得经济帮扶后能够更好地全面发展。而高校在完善精准资助育人的基础上,建设完善的资助反馈机制,能够进一步聚焦高校贫困生受助后在价值观、道德境界和技能等方面发展变化的过程,进而让精准资助的育人导向更加突出。其一,高校要建立完善的资助反馈机制,就需要在资助环节中认真、深入地了解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贫困生的思想性格特点和心理发展状况,为建立高校资助反馈机制打牢基础。其二,高校要建立和完善资助反馈机制,还需要在资助过程中深入了解每一位贫困生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心理诉求,从多方面考察和了解他们是否树立了更加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以及更加远大的志向;高校可以设计记录有关受助学生思想情感、心理、道德、技能等变化情况的反馈量表,根据该反馈量表体现出的受助学生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和督促。因此,建设高校资助反馈机制有利于突出育人导向,促进人才全面发展。
1.3 有利于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有效落实
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 年11 月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的。以此为指导,各高校纷纷践行精准资助,以发展的眼光将精准资助落实到资助育人的全过程,从而切实贯彻精准扶贫重要思想。而以发展的眼光实施精准资助,指的是精准资助要着眼于贫困生的未来发展,不应仅关注贫困生的当下,而且要建立和完善配套的资助反馈机制以确保高校精准扶贫的有效落实。为此,高校所建立的资助反馈机制应该着力于激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充分调动贫困生自身的潜能,让其成为自食其力、努力摆脱贫困的能动主体。贫困生只有积极主动地与贫困作斗争,认真把握受教育机会,改变自身命运,才能在主观上实现自身受助权利与职责的统一。而为了从客观上促进受助权利与职责的统一,高校必须进一步完善精准资助反馈机制,以进一步督促贫困生积极履行受助后的相关社会职责,这一过程显然有利于推进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在高校的有效落实[4]。
2 资助育人视角下高校资助反馈机制建设的困境
从高校大学生资助政策诞生至今,整套资助体系得到了持续完善。与此同时,随着实践育人理念与高校资助政策的结合,当代高校资助育人体系也获得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然而,当前高校的资助反馈机制在具体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资助认定不精准导致资助反馈不科学
资助认定的精准程度直接影响资助过程和资助反馈的科学、精准程度。当前,不少高校的资助育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资助认定不精准的问题,导致资助反馈不科学。首先,由所在社区、乡镇开具的有关贫困生的贫困证明不能客观、精准地反映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目前政府难以真正如实掌握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有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还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高校认定不精准。其次,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各地对贫困家庭认定的标准也不同,这直接导致高校在资助认定环节容易出现偏差。这些情况直接降低了受助学生心理、思想道德、学业、职业发展等改变反馈情况的参考价值[5]。
2.2 资助主体单一,精准资助反馈不到位
近年来,社会上的不少企事业单位虽然通过多种形式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助学金,但我国高校资助育人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仍参与较少。因为国家对于社会助学的引导和宣传力度不够,校企合作机制也不完善、不稳定,导致企业难以真正有效地融入高校资助项目。这种资助育人主体的单一化导致贫困生受助后在参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反馈不全面、不到位。
2.3 资助反馈机制不完善,忽视资助长效性
资助反馈机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长效性、针对性和稳定性,然而,目前不少高校的资助反馈机制却存在很多漏洞,忽视了资助的长效性。具体表现在:第一,对于资助育人效果,高校缺乏具体详细的跟踪评价,既很少对受助学生的后续学业和心理发展进行综合评价,也未对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职业发展做综合评估。第二,针对高校受助大学生自身的反馈机制,不少高校也没有建立起来,或者仅仅是暂时性的、遇到问题才反馈[6]。
2.4 以物质反馈为主,缺乏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反馈
对于资助反馈,不少高校仅仅停留在物质反馈的层面,缺乏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反馈。一是高校在开展资助育人工作时只关心资助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符合规定,只关注受助学生的物质反馈。二是由于心理、精神、情感等方面的反馈周期长,相比物质反馈具有隐性特点,且不能量化和统一标准,导致高校在实施资助育人的过程中回避了这类隐性反馈,甚至直接忽略。三是不少贫困生参与了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项目,但高校很少关注这些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的创新创业技能发展,以及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发展[7]。
3 资助育人视角下高校资助反馈机制建设的出路
鉴于当前高校资助反馈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高校应该积极应对,在资助育人视角下为建设科学、精准的高校资助反馈机制探寻新的出路。
3.1 构建高校与社会的联动平台,做到资助的精准识别
首先,高校应该依托信息技术在校内打造有关贫困生识别认定的信息平台。一方面可以把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奖惩记录、课堂出勤、银行信用记录、校内外的勤工俭学等信息纳入识别认定指标;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校园一卡通来掌握学生的充值、消费等信息。高校可利用这些信息开发资助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推动落实精准资助。其次,对于贫困生资助认定,高校要主动将资助认定信息采集拓展到家庭和社区等学生校外生活场所,获得更加详实、精准的每一个贫困生的具体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对其提供不同层次的资助。高校可把这些信息整合到贫困生认定信息平台上,相关人员可通过平台全面了解学生曾经受到过的资助,也能获取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同时,相关社区也可在贫困生认定信息平台就高校的贫困生资助认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社区对高校贫困生资助认定工作的高效参与[8]。
再次,高校还要与生源地学校加强沟通联系,加快形成覆盖各阶段教育的一体化贫困生认定机制。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高校可以此为基础,着重参考贫困生在中学阶段的受助情况,以保证认定结果具有一贯性、准确性[9]。
3.2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资助精准反馈的全社会参与
第一,针对高校建设资助反馈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高校资助反馈机制的建设。如企业可以受助学生在企业实践的表现为反馈重点,关注受助学生的技能发展;国家可针对既为高校提供助学金又积极参与资助反馈的企业提供财税优惠和政策便利,调动企业参与高校资助反馈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只有这样,高校才能建设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资助反馈机制。
第二,高校要加强与校企合作相关企业的长期联系,要特别重视相关企业反馈的受助学生的实践表现。高校不仅要深入了解每一个大学生在企业的实践技能拓展情况,更要着重关注受助学生的实践能力发展以及在实践实习中的心理变化和实际需求等情况,以便根据每一个受助学生的不同情况对其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等帮助。这一过程能够让高校的资助反馈机制发挥最大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提高资助育人成效。
第三,高校要加强与社会公益团体的联系,重点关注受助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实践活动的反馈。高校既要认真了解每一位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综合能力拓展情况,更要关注受助学生的综合能力发展及参与公益服务过程中的感恩意识和道德发展等情况,进而根据每一位受助学生的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思想道德教育。只有建立这样的资助反馈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拓展资助育人的视野,全面提升高校资助育人的工作水平[10]。
3.3 依托网络数据,完善资助评价反馈机制
首先,高校可研发数据平台,依托网络数据追踪监督受助学生的校内校外日常行为和平时生活消费等情况,发挥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的监督作用,构架资助评价的一体化联动体系,全力保证资助资源效用的最优化与最大化。同时,高校还要以大数据平台为载体,定期结合全校师生和社会各方的反馈意见等,对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予以全面评估,建立资助评价反馈的长效机制。
其次,为进一步保障资助育人取得理想成效,高校资助的反馈还需要做到及时、精准。为此,高校要对资助育人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依托数据全面掌握受助学生在某段时间内的心理变化和实践技能发展情况,准确了解受助学生在受助前和受助后各方面的情况,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对受助学生开展个性化帮扶,提高资助育人的成效提供准确依据[11]。
再次,高校还要与校企合作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依托数据跟踪受助大学生参与企业实践的情况,为下一步校企双方及时加强对受助学生的个性化实践指导提供可靠依据。对有不良表现的受助学生,高校要视情况采取警告或者延缓资助等必要措施,待其减少或杜绝不良表现以后再重新给予相应资助,促进资助评价反馈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3.4 推动建立发展性资助反馈体系,全面落实精准资助育人目标
首先,高校在建立多方面资助反馈机制时,还应当重点完善学生受助后在道德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生成性反馈,这是由资助育人的发展性特征决定的,因为资助育人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学生眼下的经济困难,更要关注学生受助后的发展。因此,高校要尽快推动建立发展性资助反馈体系,着重评价学生在受助前和受助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增量。就学生评价而言,高校应该关注受助学生与全校学生相比在道德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要认真研究每一位贫困生各自的实际发展情况,注意个体差异,正确看待贫困生原生家庭等方面的弱势背景,才能体现评价的公平性。之后,高校再将评价重点放在学生受助后的发展增量,即自我提升程度方面。就发展增量而言,高校应该重点关注学生在受助后的定期评价反馈中的纵向对比变化情况。
其次,高校要及时向全体师生公布有关受助学生的发展水平和发展增量情况。一方面能督促受助学生切实履行受助职责,最大化地发挥发展性资助反馈的作用,提高资助精准实施的效率,推进精准资助育人取得实质性成效;另一方面,还要推进发展性资助反馈体系透明化和公开化,促进资助育人效果的精准确认。高校还可以资助反馈结果为基础,从反馈结果中筛选出受助后发展增量大的贫困生作为发展资金的资助对象,以这样的资助来激励受助学生取得更大的突破性发展。公开贫困生受助后的情况,还有助于发挥发展程度高的受助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激励所有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力争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12]。
再次,高校在建立发展性资助反馈体系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受助学生在心理、情感等方面动态的、隐性的反馈,将发展心理学等理论充分融入发展性资助反馈的动态体系中。例如,高校要重点关注存在自卑心理的受助学生,有针对性地采取同伴交流、辅导员帮助等形式,指导他们摆脱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在资助育人过程中的作用。
4 结语
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建设资助反馈机制是保证高校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实现资助育人目标的基础,是建设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重要环节。高校要进一步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就需要建设科学、精准的资助反馈机制。一方面,高校既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馈,也要依托网络信息技术,来保证资助反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高校还要将贫困生受助后在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作为反馈重点,确保贫困生受助后能真正落实发展责任,以切实贯彻资助育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