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视野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发展研究
2020-01-18李开文
李开文,王 萍,张 琼
(文山学院,云南 文山 663099)
世界旅游业快速发展的事实证明,旅游业的发展必须注重相关资源的整合,才能形成一个有效益的产业链。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地域分布较广,其文化内涵丰富,由此形成的旅游资源是世界上任何国家不可比拟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少数民族文化多样性结构中的一个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来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几千年人类文明进程中,以其所具有的地域性、传承性,娱乐性、健身性、教育性使民族文化特征在一代又一代自我复制中得以保存[1],在世界文化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从少数民族体育专业来看,近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发展中过分强调了学科属性,而忽略了民族传统体育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从而导致了学科理论发展较快,而实践融合空间不足的现象。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实践来看,它在地域旅游中不仅是一种旅游文化,更重要的是它先天具有的文化体验属性,这种属性表现为体育运动与民族文化融合的一体性。很多地区通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旅游的方式来实现地域民族文化资源向公众展出的功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旅游已经成为一些地区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名片或“金字招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族体育与旅游的结合,使得区域内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的旅游价值得到有效实现与传播。但同时也出现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与文化的开发相对不足,少数民族体育形式多样,但缺乏深刻内涵,出现少数民族体育伪文化,商业气息过于浓重等不良现象,还出现了专业人才培养与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人才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尝试性提出用产教融合的发展理念作为思想指导,以行业+专业+创新创业为手段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教融合,以期实现少数民族体育的专业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1 少数民族体育相关概念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国民间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产生于各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实践,长期开展于某一特定的群体中,存在着明显的地域性和浓郁的民族传统文化色彩和群众基础[2]。但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少数民族体育具有了专业属性。
1.1 少数民族体育旅游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博大精深,构筑了各民族世世代代守望的精神家园,也是其各民族进步与发展的不竭动力,它为各民族文明的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作为各民族的符号载体和信息资料库,它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具有显性的稀缺性和唯一的异质性。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为载体的民族文化,昭示着人们特有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拥有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反映着各民族的过去和现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以特定的元素作用于旅游的全过程,被称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业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因其深厚的群众基础以及低成本开发、高效率运作而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前景,逐渐成为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文化之一。
1.2 民族体育专业
在1996 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获教育部批准设立,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设立了民族传统体育学,并作为体育学下属的4 个二级学科之一[3],标志着体育科学的逐步完善;也标志着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步入了科学规范的发展轨道,为民族传统体育的学科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保障[4]。
2 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开发现状
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伴随休闲竞技、体验经济的出现,旅游业成为一种新型业态逐渐发展起来。少数民族体育属于地域文化资源的核心组成部分,经过策划、包装、市场推荐,进而被世人接受,由此产生了巨大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对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它成为了—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名片或者旅游品牌,促进地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然而,就目前来看,少数民族体育的开发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2.1 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与文化的开发相对不足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5个少数民族体育项目繁多且各具特色,能够满足游客的好奇心。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多达700 多项,其中直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项目有300 多项[5]。这些项目活动,大多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如傣族的泼水,苗族的爬花杆,白族的“霸王鞭”,纳西族的“东巴跳”,藏族的骑马,彝族的摔跤,蒙古族的射箭等。各少数民族分布地域广阔,但传统体育项目与文化的旅游开发则相对不足,在项目开发中很多少数民族体育传统项目过分强调项目的安全性,忽略项目本身的健身性、娱乐性及民族性。同时在项目开发中对项目本身所带有的民族文化性的开发重视不够,如纳西族“东巴跳”游客的参与度较高,但注重的是“东巴跳”运动的体验性,其文化的体验性常常被忽略。作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其项目运动功能与文化功能具有较高程度的匹配性,只有将二者有机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巨大潜力。
2.2 少数民族体育形式多样,但缺乏深刻内涵
由于少数民族体育乃各民族历史遗留,糟粕和精华混杂,怎样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这是当前少数民族体育作为旅游文化资源的重要课题。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应该强调其深刻的文化内涵,发掘利用具有历史价值和当代意义的少数民族文化,有选择地开发典型性的少数民族体育内容,促进优秀的地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传承延续。与此同时,使其转化为一种经济资源逐渐向商业化发展,并上升为文化资本,进而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产生良好的社会声誉,提升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在社会化符号等级体系中的位置。
因此,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开发必须遵循文化统领的原则。对于开发者而言,应全面了解少数民族体育所在地区的自然、社会以及人文状况,充分认知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开发的当代意义。从多学科、多角度思考,深掘少数民族体育的丰富底蕴,通过旅游活动过程中的观赏、参与体验及游戏娱乐,感受少数民族体育,从而创新旅游产品,使其不仅具有民族性的运动方式,更能使旅游参与者把握少数民族体育的文化精髓,如纳西族的“打跳”不仅具有健身功能,还能真实地再现纳西族先民的真实生活,而被称为纳西族文化的“活化石”。然而,在现实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节庆中却经常出现扯龙凤大旗,穿现代服装的混杂演艺,失去了原汁原味,也失去了少数民族体育的灵魂与生命。
2.3 存在伪民俗等不良现象,商业气息过于浓重
少数民族体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其意义和价值在于使旅游者体验异地的文化差异,以及向旅游者展现少数民族地域文化的真实原貌,旅游者希望看到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然而却有一些地方为了经济利益,对传统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不加了解地片面对待,主观解释,人为制造所谓的“民族性”。甚至出于经济利益的缘故,在本地域并没有某种少数民族体育活动的条件下,生编硬造出一些少数民族体育活动项目,致使这些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根本不具备生存的文化土壤。例如有些地方在举办国际艺术节的时候,盲目攀比,加入一些不伦不类的带有强烈商业气息的少数民族体育营销活动,如把纳西族“打跳”改为广场秀、把赛马改为赛羊、赛狗,严重冲击了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主题,使传统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失去了原有的风釆。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往往都是在传统特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传统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举行的。但这些活动很多随着旅游开展而被商品化,主要表现在为了接待旅游者,不再按照传统的时间和地点举行,随时随地被搬上“舞台”;为了迎合旅游者的观赏兴趣,活动的内容中表演的成分明显增加,商业化氛围越来越严重。少数民族体育的过度商业化改变了少数民族体育的要素,少数民族体育的作用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成为一种失去了灵气的产品或概念。
2.4 居民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
由于政府的过多干预,特别是部分政府官员为了提升GDP,盲目攀比,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过度强调经济绩效,忽视老百姓的权益,造成开发商与当地民族冲突不断。具体表现在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收入利益明显倾向于开发商,区域居民从中受益太少。区域居民在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开发中牺牲了一部分利益,如果这部分利益得不到补偿,或者得不偿失,他们就会感觉不平衡,不合理的分配制度不利于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如果相关部门不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必将阻碍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的充分开发与利用。
2.5 轻视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品牌营销
成功的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不仅要有一流产品策划和服务,更要有超一流的品牌营销。竞争激烈的节庆旅游市场大同小异,如何尽快地详细地让市场了解、认识、吸引,离不开现代化、专业化的品牌营销。其中媒体宣传、网络传播、个性直销、互动促销、虚拟体验旅游数字平台等,都是现代化、专业化营销的有效途径。目前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品牌精品不多,真让人回味无穷的品牌,像西双版纳的“泼水节”类的精品少之又少,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需要从筹备、策划、管理、促销等组建一整套装备精良的专业化团队来重视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产品的策划和营销。
2.6 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人才供需矛盾突出
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开发,无论从其起源、发展历程、发展动力来讲,还是从其举办主题、少数民族体育组织来说,都离不开人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是创建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品牌的重要保证。现阶段我国已经实现少数民族体育本科、硕士研究生人才的培养,但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专业人才供需矛盾仍旧突出。人才培养目标滞后,难以满足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发展对高级人才的需求,成为限制其发展的瓶颈。如大部分少数民族体育专业的学生在实习时选择到学校实习,直接脱离了民族性的土壤。大部分学生毕业后选择了教师行业,而非从事与少数民族体育事业联系紧密的相关行业。
3 产教融合推进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发展
3.1 产教融合的发展理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髙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从国家层面对校企纵深合作提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产教融合在高等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中重要作用。
3.2 旅游+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
围绕新时期“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进行长远战略谋划,中期合理规划与实践,探索少数民族体育与旅游的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协同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进而实现专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局面。在此基础上,提出“旅游+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融合”的人才培养思路。基于这三者在人才供需、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育人4 个方面进行有机融合,进而打造教学、企业命运“共同体”。
3.2.1 旅游与少数民族体育的融合
产教融合是促进旅游成长和少数民族体育良好发展的催化剂。产教融合教育不是一个简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也不是一种普通的实习方式。它是高等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培养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而实施的一种现代社会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丰富的民族体育旅游资源,民族体育旅游业由于其关联与辐射作用而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6]。旅游与少数民族体育的融合不仅弘扬了民族文化,而且对脱贫致富缩小区域差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诸多方面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旅游与少数民族体育的融合关键在于,如何与企业协作来共同培养旅游经济发展的少数民族体育应用型人才,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如何培养出具有知识和技能、熟悉旅游、能够适应工作岗位的毕业生,缓解区域旅游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压力。
3.2.2 创新创业教育与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培养的融合
少数民族体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融合需要做好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使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之中,厚植“少数民族体育创业,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土壤,才能广植创新型人才。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长时间的积淀和探索。首先需要对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教育与少数民族体育专业教育进行系统性的融合,遵循针对性、适用性原则。其次通过旅游+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的模式,将此理念贯穿于专业设计的全过程。重点做好少数民族体育师资与旅游项目融合,少数民族体育实践与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体验融合、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融合等,全面推进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3 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体育与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实现少数民族体育专业效益与旅游经济效益双赢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作为区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旅游业的兴起,少数民族体育被纳入了旅游文化产品生产的市场之中,使得少数民族体育与旅游两方相融合,进而形成一种新型的旅游文化体验市场。
3.3.1 制定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企业合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贯彻执行
如制定保障少数民族体育专业学生实习和毕业见习条例,明确旅游企业与专业单位有责任保证学生的实习,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待遇和安全等有关责任事宜,让少数民族体育专业学生毫无顾忌的到旅游企业参加实习,让旅游企业无后顾之忧地接受学生的实习和毕业见习。
3.3.2 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少数民族体育与旅游企业的融合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无论从学校的办学主体上看,还是从地域旅游企业的发展上说,政府的支持尤为重要。基于区域旅游整体发展的角度,首先少数民族体育与旅游企业的融合必须符合教学规律的发展以及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地方旅游发展阶段水平相适应,与地方政府旅游宏观布局相适应。其次从办学主体上争取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领域间给予人才支持,提升办学水平,同时帮助学校与企业间搭建有效沟通桥梁。再次从旅游企业主体上来看,积极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如免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货币补贴等。
3.3.3 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少数民族体育专业要充分利用旅游企业的平台和优势,优化整合专业与旅游企业的资源,同时,依据旅游企业在少数民族体育专业人才的需求方面联合开发具有需求性的专门课程,同时学校与旅游企业共同打造优良的实训基地,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企业借助专业人力资源优势提高旅游品质,开发高质量的少数民族体育旅游项目及文化产品。通过资源整合,专业与企业形成合力,更好地促进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将区域旅游、少数民族体育专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根据少数民族体育自身特色构建“旅游+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的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以期实现少数民族体育专业培养体系更加完善。随着我国产教协同机制的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质量的完善与实践,专业发展将更加紧密地与区域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旅游+少数民族体育+创新创业的教学模式在新时代将以新姿态呈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