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诘难与纾解: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2020-01-18欧庭宇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共同体命运

欧庭宇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伴随信息技术与产业的进步,网络空间将枯燥无味的数据符号转换为近似于现实世界的虚拟空间,成为继海陆空及太空之外的“第五空间”。网络空间不仅推动了信息传播,促进经济融通进步,扩展国家主权范围新疆域,也带来了诸如隐私泄露、信息诈骗、网络暴力、贩毒活动等巨大风险。网络安全作为一个全新课题,任何国家与地区都不可能置身于外,唯有共同商议、共同合作,才能化解网络世界的各种风险与挑战,掌握网络空间的前途命运。基于此,2015年12月,习近平为呼吁世界携手把握网络命运而增进共识、加深合作,首次提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全新概念,并围绕全球互联网大会议题提出全球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打造网络命运的“新方案”。“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到底是什么?面临着哪些挑战与风险?需要通过什么样的路径予以应对与纾解?本文以问题导向,探讨如何解决这一共同体的现实诘难与纾解路径。

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

解决某一问题,不仅要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问题意识,而且也离不开对该问题对象的基本认知。解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问题,必须从搞清“它是什么”谈起。它作为一个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中国方案”,不仅彰显了中国政府对全球发展变化的新把握,而且展现了中国自身建设的新经验,是从主客观角度融合创新的全球治理公共产品。本文重点阐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现实依据、基本原则及价值目标等内容,分别解释它为何产生、它的前提是什么、它的目标是什么,进而为探讨它面临的挑战与解决办法做出必要的铺垫。

(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的现实依据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我们党长期致力于洞悉与贡献世界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思路,也是为世界各国营造的一个公正、合理的网络治理方案。它之所以广受世界赞誉与人们期待,就是因为它源于充分、深刻、广泛的现实依据。第一,它是信息技术高速进步与发展的必然结果。网络空间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网络全球化带来了可能与前景,意味着人类社会演变为数据全球化的时代。然而,网络空间除了带给人们无限生机与希望,也滋生了大量的网络空间治理难题,譬如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袭击等挑战,亟待人们加深对信息社会发展形态的准确把握,进而形成互联网领域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共识。第二,制定科学合理的网络空间利益共同体建设方案的迫切要求。仅仅停留对这一利益共同体的倡议与认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警惕的问题是缺乏世界网络空间治理共识性规则,这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关键性障碍。进一步说,如果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规则与体系,将会继续拉大现有不同地域之间的信息鸿沟,从而难以保障全球的普遍愿望与共同利益。第三,它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期待。截至当前,我国网民人数超过7亿,成为数字空间的网络大国,而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数字化世界也期待我国能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一份力量。我国作为与世界共迎挑战、共享成果的担当大国,立足国际社会的普遍愿望,高度关切全球在推动数字经济、网络风险、互联网空间治理的现实需求,倡议“各国应该深化务实合作,以共进为动力、以共赢为目标,走出一条互信共治之路,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具生机活力”[1]。

(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本原则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本原则是各国共同致力于全球互联网治理的重要规则和实现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纳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范围的网络空间治理是展现中国担当、中国智慧、中国力量的重要环节。习近平多次重申网络空间共处“四项基本原则”,即“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2]25,将网络空间打造成世界各国交流互鉴的新疆域,为国际社会之间的共建共治共享提供实现机制。第一,网络和平与安全原则。和平与安全不仅是现实世界的主旋律,也是网络空间的主旋律。具体来说,要确保和平利用网络空间和统筹网络安全与发展,就要坚持互联网的自我发展和安全保证的机会平等,无论是具有技术优势的国家或地区还是占据资源垄断地位的国家或地区,都要坚守共同参与原则,使网络空间成为共同治理、共同分享的新领域,确保国际秩序的和平有序,实现网络空间的安全发展。第二,网络主权原则。在国际社会,主权平等是各国以独立身份进行公开外交的基本原则,而在网络空间依旧需要尊重主权原则。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互联网领域的重要体现、疆域延伸,我们既要尊重其他国家网络主权的独立性,依据原则维护自身网络主权的完整性,为尊重网络主权平等而增进共识,又要秉持彼此尊重、平等独立、创造创新的网络发展理念,坚持走符合本国特色、自主研发、科学管理的网络发展道路,为维护网络主权而增强网络技术与安全保障能力。第三,合作普惠原则。网络空间是每个国家、每个人民共同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任何成员都不能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应做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共享网络发展成果的参与者。进一步说,坚持开放合作的理念、搭建沟通合作的平台、创造合作共赢的利益契合点,推动每个国家均能在互联网领域取得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的成效,使更多国际成员搭乘网络空间的“快车”,共享信息时代的发展成果。第四,多元共治原则。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不是一方主导或几方协商做主,而是要从多重利益、多变参与出发,发挥好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信息技术公司、社会机构、公民个体等各个主体作用,健全互联网对话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和完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则,从而开创多元一体的网络空间治理新局面,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彰显大多数国家意愿与利益。

(三)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目标

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样,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崇高的价值目标,深切地关注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深厚的人类情怀与责任意识。从“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到“创新驱动,造福人类”“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开放共享”,再到当下“创造互信共治的数字世界”等研究主题的演进,中国政府用五年的行动诠释和丰富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目标,展现了一个东方大国对信息时代下人类福祉的重大关切。从价值目标范围来讲,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超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现实诉求,表现出博大的人类情怀、深邃的价值理性。从价值目标内容来讲,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不是过去零和博弈、强者垄断的“新战场”,而是牢牢把握人类共同利益、增进人类福祉的“新疆域”,带动互联网领域的治理朝着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目标方向迈进。从价值目标的出发点来讲,尽管互联网领域是世界各国争夺的战略高地,但中国政府始终将“和平”二字作为首要目标和主旋律,将共建共治共享的初衷贯穿于网络技术研发、互联网领域安全防御等方面,促进和提升网络空间的安全性、和谐性,为人类和平事业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网络环境。从价值目标落脚点来讲,需要所有国家和地区共同携手推进互联网空间治理,彼此在争议中求共识、在共识中谋合作、在合作中创共赢、在共赢中求大同,用“互信共治”构建一个普惠共享的网络空间,使网络空间成为造福全世界人民的新疆域。

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诘难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在网络安全暂未达成共识、网络空间规则尚未确立、网络治理体系暂未规范的现阶段,既面临着规则不健全、格局不平衡、秩序不规范等显性问题,又面临着霸权与主权、冲突与和谐等实质矛盾。这不仅是现阶段互联网领域全球治理的现实困境,而且是阻碍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核心难题。以国家行为主体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而言,其主要表现为网络规则体系不公正、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不乐观、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技术叠加给网络空间带来的新挑战等问题。

(一)网络规则体系不公正

世界各国治理理念和发展利益诉求的不同,加剧了网络空间治理标准和规则难以达成共识的后果。现如今的国际网络空间被以美国为首的占据绝对优势的西方国家所主导,主要表现为互联网领域的霸权问题、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给别国制造网络危机等行为,尤其是西方国家将网络空间看成是世界公共领域,坚持网络空间没有国界之分,认为网络空间不受任一国家的管辖、管理和控制,这导致国际网络规则体系遭到破坏。同时,治理理念的差异性也反映了不同国家对互联网领域安全与发展诉求的差异性,正如美国以“美式开放”对抗中国“网络主权”,就是为了维护其互联网领域的主导地位,为维护自身网络霸权利益战略做铺垫,从而导致难以在国际层面建立公认的网络规则。譬如,少部分国家为了抢占网络资源和维护主导地位,借用自由旗号,不惜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自作主张地寻找行动借口或指定新规则,大张旗鼓地挑衅国际空间安全;少部分国家为了自身利益的永久化、垄断化,无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切,刻意回避公正公平公开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体系,借用自身的网络技术优势和国际垄断地位,秘密制定围绕自身利益的网络空间资源、技术、设施等方面的规则。其中,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为了网络空间霸权和地缘霸权,整合互联网技术优势,私下结盟,制定“建网络、保网络、管网络、控网络”的战略计划,推动自身获取更多利益的网络安全规则,从而侵害了大多数国家所维护网络空间和平、稳定与繁荣的战略诉求,进而违反了公正、民主、透明、合作、共赢的网络规则体系。由此来看,多数国家对网络主权的尊重和支持,但少数占据网络主导地位的国家利用自身优势实施网络霸权,成为完善和遵循公正的网络规则的主要障碍。

(二)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不乐观

网络规则体系不公正,进一步加剧了互联网领域信息的安全隐患。网络空间具有的相互依存、相互交织的特点,使传统主权划界方式难以实施,从而导致遵守网络主权的多数国家的国家利益遭受侵犯。要么是少数国家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庞大的情报监听网,对其他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要么是利用网络传播不利于其他国家利益的信息,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国家利益。一方面,利用制造其他国家的意识形态危机为实现自身利益做铺垫。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自身的网络技术开发与运用能力,借助被侵害国家的网络意见领袖、社交媒体等民间力量,制造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意识形态危机,尤其是他们将中国作为一个“假想敌”,在网络空间兜售“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中国分裂论”“中国前途未卜论”,给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环境造成威胁。此外,美国利用社交媒体歪曲事实和传播谣言,对其他国家的内政和主权进行干涉,造成了中东地区国家的“颜色革命”。另一方面,西方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对外推销其政治理念和价值观念。部分西方国家企图将他们的西方模式演绎成世界范本,向全世界网络兜售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等观念,使其他国家卷入资本主义国际体系,从而为他们的意识形态扫清传统主权理念障碍,进一步拓宽西方国家利益。针对西方国家兜售价值观念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义正词严地提出了忠告:“如果我们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来剪裁我们的实践,用西方资本主义评价体系来衡量我国发展,符合西方标准就行,不符合西方标准就是落后的陈旧的,就要批判、攻击,那后果不堪设想!最后要么就是跟在人家后面亦步亦趋,要么就是只有挨骂的份。”[3]9由此,无论是西方国家向其他国家释放网络意识形态的“烟雾弹”,还是通过网络传播向其他国家兜售价值观念的“舶来品”,都是为了打造网络空间战略威慑能力,掌控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信息,力图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地缘政治优势。

(三)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

“网络恐怖主义”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资深研究员柏利·科林提出,认为它是网络与恐怖主义相融合的产物,其内涵也在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研究中得到补充和完善,主要体现为活动发起者的身份不再是以往的网络黑客,其活动目的是通过网络平台发动有预谋的政治活动,组织一切与网络有关的破坏活动,这些都属于网络恐怖主义范畴。具体包括网络恐怖宣传、网络攻击和破坏、筹集网络恐怖资金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方面,网络恐怖主义利用网络渠道对各国政府信息的窃取已实现了网络化、智能化。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便捷性,为恐怖分子提供了掌握国家信息的机会。另一方面,网络恐怖主义的网络活动手法升级,呈现出反人类化、隐匿化趋向。在这些恐怖分子的眼中,网络空间不仅是他们发动恐怖事件的“天然战场”,也是他们为新生成员培养“技艺”的“重要课堂”。譬如,一些恐怖组织的网站发布关于沙林毒气、汽车炸弹以及各种爆炸物杀伤力和使用方法等内容的教材,尤其是明目张胆地讨论和杀害人质的“新技术”。同时,网络恐怖主义为了使恐怖活动更加隐蔽,采取更加隐匿化的手段,譬如,在网站上招揽恐怖主义成员,以丰厚的薪水和待遇诱导西方年轻人加入,向他们传授高超的“技巧”,并唆使其回国后制造恐怖袭击;又譬如,网络恐怖主义从过去的利用网络升级到利用黑客技术手段或利用网络牵线黑客攻击程序、系统漏洞和用户信息,制造了激进分子、黑客、网络恐怖分子之间界定的身份谜团,对国际社会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蒙上一层难以清除的阴影。总而言之,网络恐怖分子实施网络攻击的渠道和手法不断升级,表面上网络犯罪是攻击某个主权国家,实际上则对整个世界造成严重影响。

(四)来自网络技术的新挑战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与突破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国际社会带来一些技术层面和治理层面的新挑战。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受到政治力量的干涉。围绕5G技术,从硬件供应、应用软件到市场采纳等领域,原本属于技术层面的全球协作体系,但以往居国际主导地位的国家由于其他国家发展的迅猛而引发恐慌,因而采取排斥和打压的方式,不惜破坏自由、开放、共享的网络技术理念。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及社交媒体等方面技术叠加带来的治理难题。具体来讲,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网络与现实高度关联,譬如共享汽车、外卖服务,其不仅仅是网络服务问题,也引发了全新的社会治理难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原本是为了推进社会进步,但由于技术算法使信息公开透明,却也带来社会就业冲击、技术使用伦理问题;社交媒体功能的增强,得到各国网民的普遍青睐,但虚假信息、微信微博的“信息茧房现象”、过分崇拜“网红”等网络现象也造成了一定的治理难题。要么信息的不完整加剧群体极化,影响社会稳定;要么“网络意见领袖”的言行,影响青少年理想观的树立、价值观的塑造。总的来说,网络技术由于受到政治因素、技术因素、社会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既造成了网络空间的治理问题,又增加了现实世界的社会治理难度。

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纾解路径

通过对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面临的挑战进行梳理与分析发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发展利益诉求不同导致规则体系暂未达成共识,网络基础设施漏洞给了网络恐怖主义可乘之机,技术合作受阻于政治力量的干涉、社会治理面临来自网络技术带来的挑战。因此,需要从多个维度完善网络空间规则体系,坚持共享共治的治理道路。同时,从“一软一硬”措施入手加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一手抓好网络人文交流,建立情感纽带;一手抓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秩序保障。

(一)完善网络空间规则体系,走共享共治的治理道路

有标准,才有坐标和方向。只有对网络空间规则体系达成共识,走一条共享共治的全球网络治理道路,才能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营造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环境。习近平指出,“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从中国古代的‘车同轨、书同文’,到现代工业规模化生产,都是标准化的生动实践。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4]。换言之,要与各国共同构建“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5]204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同样需要完善互联网领域的规则体系,形成世界各国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的“通用语言”,促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规则标准的互联互通、规范约束、协同发展。“网络空间不应成为‘法外之地’”,这是中国外交部经常强调的一句话,其也间接表明网络空间规则体系不仅为全球互联网领域安全稳定与繁荣发展提供保障,而且为全球网络空间的“善治”和“良序”奠定重要基础。

一方面,要携手完善网络空间规则体系,营造良好网络空间的发展秩序。首先,秉承《联合国宪章》的主权原则与网络空间实际相结合,坚持网络主权的平等、不利用网络渠道干涉别国的内政外交、不搞网络霸权、善意履行网络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合作共赢”外交理念基础上,坚持网络空间“共享、共建、共赢、共治”的新型网络空间治理理念,共同推动网络空间的非国家核心利益情报共享、打击互联网犯罪行为、网络应急演练、网络空间基础设施保护等方面国际规则的合理化、法治化。其次,推动网络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建立健全网络空间规则,就是要符合安全与发展两大逻辑。不仅要以推动网络安全为国际社会的繁荣发展提供保障,坚决反对牺牲发展的“绝对网络安全”、追求市场自由化而回避网络监管等极端化思维,而是立足发展尤其是加大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解决“数字鸿沟”难题,弥补世界互联网安全短板。为了推动互联网空间的安全与发展,许多国家秉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更加突出网络主权,为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一系列法律政策,譬如,越南的《网络安全法》,要求互联网企业将用户数据交给政府统一管理;欧盟的《网络安全法案》,要求欧盟各国网络安全机构共同处理网络恐怖主义;我国实施《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梳理了中国网络空间边界,并且制定了与世界各国合作交流的措施。

另一方面,汇聚国际社会的广泛意见和智慧力量,探索一条围绕网络空间共享与共治的治理道路。一项国际规则不仅要有合理的、科学的治理理念,而且要有经得起实践检验、行得通的治理方法,才能真正达成国际社会公认的规则体系。首先,要坚持联合国担当主持者的角色,解决全球网络空间规则体系的主渠道问题。尽管北约、欧盟、上合组织等地区性国际组织对网络空间治理展开了沟通合作,但对于全世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探讨与合作依然不够。若要消除网络空间的“数字鸿沟”、国家间不合理的竞争关系等问题,需要联合国这一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毕竟它能在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安全、国际规则的公正判断、协同国际关系等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其次,健全国际网络空间的对话协商机制,解决全球网络空间规则体系的可行性问题。不同的国家治理理念、国家制度、民族信仰、发展阶段等问题,带来了全球网络治理的价值冲突,按照有的学者的观点来讲,“言论自由与法律实施的冲突、知识获取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媒体自由与国家安全的冲突、个人隐私与基于数据收集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冲突等”[6]18。通过共同协商、共同交流、求同存异的思路,寻求全球互联网领域的治理规则的“同心圆”,一同建立健全各国家、民族均能接受、均能实施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体系。譬如,我国制定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倡导和平、主权、共治、普惠的治理原则,为网络空间对话协商提供了重要基础。再次,坚持各方主体广泛参与,解决全球网络空间规则体系的民主化问题。有学者对网络化民主作了定义:“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或者是在民主中掺入了网络的成分”[7]106,但这种“互联网+”的行动方式不是简单的拼凑相加,而是在涉及世界互联网安全与发展这两大维度的问题上,坚持集思广益、尊重主权、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设置全球网络治理议题,有效汇聚各国政府、企业、社群、国际组织等利益攸关方进行多边参与、多方努力,为世界互联网领域构建起国家行为规则、企业技术标准、公民自律准则等立体化规则体系,从而推动网络空间的民主化、公正化。

(二)加强网络人文交流,建立情感纽带

为什么要强调网络文化交流?一方面人文交流可以超越“文明冲突论”,推动不同文明之间的文化交流、国际文化秩序建设,另一方面网络文化有助于打破“西强东弱”的话语格局,改变“有理说不出”“有话传不开”的被动局面,因此,需要进一步提升国家的国际话语权。这也是我们将“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8]157作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五点主张的重要原因。当下,网络高地成为各国政府争夺激烈的重要领域,只有以正确的、共同的声音才能赢得世界的掌声。网络人文交流具有跨越物质层面、地域层面局限的优势,需要将不同国家理念、民族信仰、价值观念的网络主体凝聚为一个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注重人文交流与文明对话,凝结成民心相通、文明互鉴的情感纽带,共同打造“文明复兴共同体”,发挥网络文化的感召力、凝聚力与号召力。

首先,要善用恰当的网络话语体系,形成最普遍的、最贴切的舆论共识。网络空间作为最便捷、最广泛的交流渠道,需要传递和平、包容、互信、共赢的话语理念,不能将文化实力的“软力量”包装成国家博弈的“硬力量”,尽可能避免不恰当的网络话语引发网络空间的疑虑和反感甚至舆论冲突。譬如,在对外网络宣传话语中,切勿使用像“西进”“西南战略大通道”等军事战略概念,否则将会影响网络人文交流。

其次,坚持国际网络空间“去意识形态”导向,构建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导向的对话机制。这里的“去意识形态”并非指国家必须放弃其意识形态,而是在国际网络空间尽可能减少类似亨廷顿所提及“文明的冲突”的后果,因为国际空间必须以共同利益为前提,才可能有文明对话、合作共赢的良好环境。在谈论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面临的挑战时,本文提到了以网络霸权、网络信息窃取等意识形态为导向的行为,这些行为导致许多国家的排斥和反感,其出发点并非立足于共同利益,其行为表现是对其他国家意识形态的干涉或侵犯,自然而然地就会减少国际网络空间人文对话的可能。为此,国际网络空间要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责任共同体与利益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与网络共同体有机统一,尽可能寻求各网络主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打造提供更加紧密的、持久的情感纽带。

最后,组织多种形式网络论坛对话,构建网络空间人文交流的长效机制。为了促使网络空间人文交流的有效开展,需要进一步建立机制以确保其长期性、经常性、有效性。一般而言,网络人文交流主要分为国家政府的官方论坛和社会组织的民间论坛。从官方论坛来看,优点是具有强大的战略性和指导性,缺点是容易因为价值理念、发展诉求不同而影响理念共识,同时对于战略举措来讲,需要民间论坛的深入探讨后才能制定出准确的、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譬如,中国政府组织、各国政府共同参加的世界互联网大会,是旨在搭建中国与世界互联互通的国际平台和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使全球网络主体在争议中求共识、在共识中谋合作、在合作中创共赢。从民间论坛来看,虽表现出成效不够到位等缺点,但也具有不受时空限制、形式灵活等优点。譬如,世界互联网大会“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分论坛,众多知名专家学者、互联网企业领军人物围绕网络安全、网络隐私、网络法治等论题进行交流讨论,为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加强合作提供了高效的网络人文交流平台。

(三)加强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和伦理建设,建立秩序保障

“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9]137网络空间作为整个人类共同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家园,拥有观点交流、意愿交换的自由权利,离不开一个公正合理、安定有序的网络秩序。尽管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有所不同,但使用网络平台的主体依旧是现实的,“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10]534。

一方面,高度重视网络基础设施的升级,缩小国际间的“数字鸿沟”。有学者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坚持倡导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作为当前全球治理的中心任务,始终致力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11]65。对于处于网络话语地位下风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拥有了世界先进的网络基础设施,则具备了网络空间有序发展、打破西方国家网络霸权的重要条件。这里之所以强调发展中国家,是因为世界互联网领域的秩序依旧是现实世界国际格局的再现,需要处于弱势的绝大占比国家联合起来,共同优化和升级网络基础设施,提升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尤其是信息惠民、网络安全防护、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深化和提升,积极壮大网络空间的新运用、新业态、新保障。

另一方面,加强网络伦理建设,发挥道德教化作用。一般来讲,法治与道德是治理的两大重要举措。网络道德伦理是什么?对于所有网络空间主体来讲,这是一种网络伦理规范,重点是用善、道德等方面的价值标准去规范和评价人在网络世界表现出来的行为,进一步说,就是网民在互联网环境中自我认同的道德与人格是否具有统一性的问题。从网络道德伦理建设的国际合作来讲,世界各国依旧需要搁置非共同利益的纷争、抛弃对其他国家价值观念的偏见,要以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对待共同利益的共赢式合作,处理国际间合作。既需要世界各国的领导人、研究人员、网络意见领袖发挥引导和督促作用,又需要从公民教育入手,将网络伦理融入大中小学校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环节,提升所有网民内心向善、自主约束的自律能力,使整个世界人民的尊严、自由、秩序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网络道德伦理的构建离不开社会理念的监督和修正,要充分发挥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网络道德伦理建设的主观能动作用,汇聚各社会主体的智慧和力量,不断修正和优化更易接受、更易实施的网络道德伦理标准,提倡网民形成自我监督和文明监督小组,在自主学习与相互纠错中促进网络道德伦理深入人心、深入推进。

猜你喜欢

网络空间共同体命运
《觉醒》与《大地》中的共同体观照
爱的共同体
命运的更迭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论《飞越大西洋》中的共同体书写
网络空间攻防对联合作战体系支援度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网络空间安全》订阅单
《网络空间安全》订阅单
命运秀
网络空间“云作战”模型及仿真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