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一个独特的民间叙事文本
——潮州歌册《潮州柳知府全歌》的故事及其叙事特色
2020-01-18郑群辉
郑群辉
(韩山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一、潮州歌册概说
潮州歌册是流行于闽南方言区的一种民间说唱艺术,它起源于清初,盛行于清末至上世纪50年代,流行地区的范围大致包括现今粤东潮汕三市(汕头、揭阳、潮州),汕尾市的海丰、陆丰,梅州市的丰顺、大埔,福建省漳州市的东山、诏安、云霄,以及台湾南部、澎湖列岛等地,并传播到东南亚各国潮人聚居区。在闽南地区也被称作“东山歌册”。2002 年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大型图书《稀见旧版曲艺曲本丛刊·潮州歌册卷》全七十册,共收录了歌册130 种,1400 余卷,这是第一次公开整理出版潮州歌册,极具文献价值,是研究地方曲艺和民间文学的重要资料。当然,现今尚有歌册散落于民间,而已散佚的数量更远大于被辑录的。2008年,潮州歌册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曲艺项。
作为一种说唱艺术,潮州歌册类似于弹词,但其与弹词以及流行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西江一带的木鱼歌不同的是,说唱时没有乐器伴奏,缺乏固定的音乐规范,它的演唱,实际上是一种依着字音的高低曲折来行腔的自由“读唱”[1]。它的格式通常是“七字一句,四句成一组,每组押韵,连续同韵,也可以转韵,都是潮州的口头韵,浅白,顺口,多用平声。”[2]一册在手,略通文字的人都可以读唱,除极个别情况外,基本没有专门演出的艺人,也不用固定场所,一人读唱,其他人可以一边聆听一边干活,娱乐工作两不误,所以深受潮汕妇女的欢迎,被称为“女书”“闺中文学”“潮汕女性文学”,其最大特色是具有女性文化的特质。根据前人研究,潮州歌册的特质有如下几方面:歌册主要通过女性谱系传承;传唱者是女性;在女性间流传;体现了传统女德教育观念;是女性的娱教方式等。[3]由是可知,潮州歌册是我国一种比较特殊的地方曲艺和民间文学形态。
研究显示,对潮州歌册的搜集与整理始于上世纪20 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60乃至90 年代,潮州歌册部分现存作品三次得到了搜集和重印, 其中潮籍学者薛汕(1916-1999)在搜集和保护这一宝贵的曲艺遗产上不遗余力,居功甚伟,如果没有他,也许就没有后来《稀见旧版曲艺曲本丛刊·潮州歌册卷》的出版[4]。上世纪80 年代以来,学者谭正璧、谭寻出版《木鱼歌·潮州歌叙录》,薛汕写有《书曲散记》,较早研介了这一地方曲艺;90 年代初,饶宗颐先生倡导“潮州学”后,潮州歌册研究得到重视,本土学者郭马风、吴奎信等出版相关专著;近10 年来,学者从方言、民俗、社会史、女性文化、民间文学等不同角度展开研究,队伍不断加大,已有年轻学者以此为题目做硕、博论文;而作为一种特殊的地方民间文学,潮州歌册甚至被写进孙康宜、宇文所安主编《剑桥中国文学史》(下卷),引起了域外文学研究者的关注。但总体而言,潮州歌册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它的研究一般也侧重于文化性研究,而把它作为民间文学,真正深入作品,具体剖析其文学艺术特色,以揭示其广受欢迎的原因的不多,例如本文研究的对象便是如此。
《潮州柳知府全歌》[5]作者无考,如同其它歌册作者一样,不外是落第秀才、账房先生或教戏先生等。至于出版于何时?也一样没有具体注明。不过,我们从其刊刻的出版商的名号里可作大致的考证。其封面题为“李万利出板”,而卷首刊语题为“王生记藏板”。李万利书铺开设于清代咸丰至同治年间[6],王生记稍后,“是由西马路同安里王源大于八十多年前创办的,店址在府前行走李万利斜对面(柳衙巷口北面)第三间。”[7]据此可知王生记约开设于宣统年间。“王生记藏板”说明这部歌册最先由王生记出版,不过“潮汕沦陷(1938)后,歌册便无销路,(王生记)只印制一些阴历通书”,从其封面题为“李万利出板”看,王生记把这部歌册转售给了李万利,由李万利继续出版(李万利书坊没有间断、倒闭,一直经营到20世纪50年代)。王生记开设之初店面即在现今“柳衙巷口北面”,其所聘请的作者应该受到古府第“柳衙”的灵感启发,不知是出于噱头还是为了加强故事的真实性意图,他把歌册中人物“知府”安姓为“柳”,从而把作品的人物和府宅与现实中的府第联系了起来,创作出这部作品。由是我们可以推知,《潮州柳知府全歌》出版于王生记开设初年,即清末民初。其出版时间迄今大概有上百年了。
二、《潮州柳知府全歌》的故事构成
(一)故事概要
《潮州柳知府》共5 卷,约3700 行,写的是知府夫人与和尚偷情后遭丈夫杀奸的悲剧故事。明代嘉靖年间,山东人柳岳钦(歌册中作“嵌”,为“钦”字的异体)被任命为潮州知府,带着年轻夫人曾氏赴任,到任不久柳上京出差,差事完成后又被当朝丞相严嵩邀为公子家庭教师,羁京两年。夫人曾氏无子,不免寂寞无聊,因为想领养孩子,到潮州西湖绍安寺求神问佛,被住持妙师胁迫奸宿。曾氏回家后托信邀妙师到柳府相会,并留宿府中数月之久。柳岳钦回家不久后发现房内床帐顶上的唾干,疑有外人留宿过,通过逼问丫环秋兰,得知夫人与和尚奸情,心中大怒,先将秋兰淹死于府中莲池,对外诈称秋兰失足跌落池中;并设计于生日那天暗害夫人;而夫人也因与和尚日久生情,在和尚的授意下用毒药和小刀两次想谋害亲夫,都被柳知府躲过;生日宴会结束后夫妻共饮时瓶中酒空,柳要夫人到酒桶里取酒,把夫人推入大酒桶中淹死。然后寄柩于绍安寺,在棺中放入金银首饰等陪葬品,指使盗贼蔡金侦察绍安寺,得知寺中仍囚禁不少妇女、聚众淫乱且数十僧人武艺高强后,写信给广东按察院吴大人领兵前来缉拿。为了师出有名,先让蔡金盗出棺中陪葬物,反而指责和尚偷盗拒捕,按院领兵攻入寺院,活捉了妙师,凌迟处死,救出被囚妇女,并放火烧了绍安寺。
(二)选材及来源考
谭正璧、谭寻认为潮州歌册的题材不外乎四类:一是出于作者自己的构思,二是采自民间的传闻,三是改编自通行的戏剧和小说,四是和其他说唱文学相互袭用。本故事自然被归为第二类即取自本土民间传闻[8],乍看也颇有道理。首先,人物写的“潮州柳知府”的故事。其次,故事发生地点处处都出现潮州府城的地名和景点。“绍安寺”即现潮州西湖寿安寺,是潮州西湖最大寺院,始建于宋代,明万历年间重建,是民众求神拜佛重点寺院,名气仅次于开元寺;“绍”与“寿”在潮语中一音之转,当地人家读的仍是“绍安寺”。而柳知府的公馆柳公馆就坐落于现今的“柳衙巷”。卷一写曾氏留宿绍安寺时饮酒眺望景致:“前面就是笔架山,长流溪水涌红泉。湘桥春钓终久在,鳄渡秋风景万般。北阁佛灯今已无,万斤金钟投落河。凤台时雨在前面,西湖渔筏可掌竿。韩祠橡木有一丛,古玩等在潮州间。”除了潮州开元寺外几乎写到潮州八景。
再次,事件取自潮州本地传闻。饶宗颐先生父亲饶锷先生(1891-1932)最早记载了有关的传闻,在其《西湖山志》卷四古迹“寿安寺”条载:
县志云:寿安寺在湖山麓,宋朝州学旧址,初为净慧寺,万历间知府徐一唯同郡人唐伯元即旧址重建,改名寿安寺,今废。锷按,今九天娘宫即寺之废址。其左旁有危垣巍立,犹具规模。俗以寿为绍,呼为绍安寺,讹其音也。相传寺有僧与邑令高某嬖妾有私,情好妮笃,寻为令觉,愤甚,佯为不知,而阴以他事致妾死,停柩寺中。复命人揭言妾为令所宠,死时棺中实满金银无算,僧果闻而涎之。夜潜发棺,无所获,大恐。令侦得其事,率众围寺捕僧,坐僧盗棺中物,置于法,并焚其寺。今之遗垣即其余烬也[9]。
蔡绍彬《潮州俗语集》中歇后语“回匠(和尚)合阿奶(官府夫人)——个好个愿”条释云:“传清代潮州西湖寿安寺僧李昌与高知府妾朱娇儿通奸,此喻两厢情愿”[10]。其在《潮州俗语故事》更把这个故事具体化[11],这个故事的人物、情节等因素与歌册所写很不相同,说明其并非来源于歌册,这一传闻自清初以来通过口口相传流传到当代。《西湖山志》刊行于民国十三年(1924),饶锷先生与《柳知府》作者属同时代人,这则按语未说明故事发生年代,所提到的是寿安寺僧与邑令高某嬖妾私通事。饶先生与歌册作者都知道这一传闻,可证从清初以来这一故事就在潮州城流传;蔡绍彬点出故事发生于清代,此僧人俗名李昌,潮州本地人,县令妾名李娇儿,两人青梅竹马,本有婚约,后李昌家因发生重大变故,李娇儿父亲势利,解除婚约,李昌无奈,到寿安寺为僧;李娇儿后来嫁与县令高某为妾,却与李昌在寺中重叙旧谊,干柴烈火,打得火热。此事做多了终被人发现,所以才有了这个著名的歇后语。至于故事的后续部分则与饶锷的按语交代的差不多。
经查考,雍正及光绪所编两种《海阳县志》,均未见明清两朝录有姓高的县令(包括知府),县丞倒有一个叫高象璧,康熙二十一年(1682)任,长洲人[12],是否此人无法断定。除《西湖山志》外,笔者手头所掌握的明清方志等所有文史资料,也无该故事相关记载。与此紧密相关的寿安寺在明万历重建后,何以废,废圮于何时,也没有相关记载,到雍正《海阳县志》只寥寥数字“在湖山麓,宋州学旧址。久废”。值得玩味的是,清初经战火和海禁迁界而被毁的寺院,到康熙雍正年间,因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好转,潮州各地乃至西湖山众多寺院都得到兴建或重建,唯有原规模最大的寿安寺反倒废圮依然,无人问津,直至当代才重建。或者寿安寺僧真的发生过和尚与女人私通事,官府对此讳莫如深,亦未可知。但如果真的发生在高象璧身上,则相去才50年左右,似不能标为“久废”。所以,在新资料发现之前,并不能坐实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更不能认定男主角是高象璧。传闻就是传闻,既可能是一人传虚,万人传实,也可能张冠李戴,也可能是滚雪球越滚越大等等,其中真相到底如何,已经无从细致探究了。但是,这一传闻在潮州本地一直流传至今并颇有影响,还产生了一个独有的方言歇后语,“回匠(和尚)合阿奶——个好个愿”,却是确实无疑的。清末民初的歌册作者据此为原型创作了本歌册,使传闻具体化,的确投合了受众的猎奇心理。
然而,对明清小说稍有研究者,读了上述的故事梗概便会知道,这个故事的基本情节明显有通行小说的改编痕迹。主要来源于明代话本小说集《欢喜冤家》第四回“香菜根乔装奸命妇”。
两者写的都是夫人与外人偷情,最终因暴露了蛛丝马迹而被丈夫识破,身败名裂,其关捩点都是那块床帐顶上的唾干。
《香菜根乔装奸命妇》(以下简称《香菜根》)写的是陕西巡按张英新娶了姓莫的夫人后,不久即赴任,漂亮的新夫人在家中无聊,就到附近华严寺拜佛游玩,迷住了一寄宿在寺的广东卖珠客丘继修(香菜根),丘男扮女装进入了张府,假意兜售珠宝,夜宿府中,与莫夫人发生关系。夫人贪欢,留丘继修府中奸宿,两年后张英回家,发现了床顶上的唾干而起了疑心,追问夫人,夫人辩解不得。张英于是逼问丫环爱莲,得知真相后怕其通风报信而淹死了她。几天后夫妻吃酒时张英把夫人莫氏淹死在大酒桶里,寄柩于华严寺,棺里装金银首饰,夜里指使家人把所盗金银放在丘继修房里,就将丘继修捉了送到洪按院处。丘为了不暴露与莫夫人的私情而情愿屈打成招,洪按院觉得有疑,夜梦使女爱莲对他说了“夫人有泄,清宵打落酒楻中。使女无辜,白昼横推渔沼内”两句话,故重审了丘继修,使案情得以大白。洪按院最后判案,丘继修奸犯命妇,处死;张英杀婢,又开棺赖人,治家不正,奏请将其罢职。
《香菜根》原出《廉明公案》上卷“人命类”《洪大巡究淹死侍婢》(下简称《洪大巡》),是治明清小说者所周知的,两者的人物设置、情节安排等大同小异。但一是《香菜根》的篇幅大大扩展了,《香菜根》一万多字,《洪大巡》不到《香菜根》四分之一;二是《洪大巡》作为公案小说,篇幅中近半讲的是洪按院判案过程,而对主人公偷情过程写得非常简略,所以歌册的故事来源只能是前者。
由是可知,《柳知府》的题材来源其实有二,潮州本地传闻和明代话本小说,是在借鉴和改编明代话本小说《香菜根乔装奸命妇》的基础上,对本地传闻进行的具体化。
(三)《柳知府》与《香菜根》故事人物及情节的比较研究
1.角色配置
《柳知府》人物设置除了一个角色之外,其他几乎是《香菜根》的翻版或移置。《柳知府》中的知府柳岳钦就是《香菜根》的张英,曾氏就是莫夫人,丫环秋兰就是爱莲,吴按院即洪按院,只有男主角作了改变,从一个寄居寺院的卖珠客丘继修变成了寺院住持妙师。也就是说,歌册把《香菜根》中的人物角色嫁接到了地方传闻中的各色人等身上。
2.人物描写
《柳知府》更加具体,性格刻画更鲜明丰富生动。主要人物如柳知府的沉着冷静、老谋深算,妙师的无所顾忌、敢于反抗,曾氏的多情善感、寡弱耽欲等性格特征,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妙师和曾氏作为违背封建伦理道德的叛逆者,是作者力图批判的对象,但在实际行文上却表现了他们性格的复杂化,而不是简单的丑化。这主要表现在其大幅增加了心理描写,从而揭示了人物内心世界。例如卷一写曾氏夜宿绍安寺被和尚持刀胁迫奸时:“曾氏听着魂魄无,想着到此亦难逃。不如从了伊这事,免用性命丧南无。千怨万怨怨夫君,往京吊廉(公干)一年春。舍心在许(那)不回返,致使妾身到寺门。……不从一定性命丧,到只(这)亦是天安排”,把曾氏那种惊吓、埋怨、无奈、听命等复杂心理写出来了,说明她本来亦是好人家出身,身为一个弱女子此时也是被迫无奈的。第二天她与丫环被放回家后,仍然又气又怨又恨,结果很快病倒了。丰富的心理描写全书随处可见,从艺术效果而言就是借鉴了戏剧表演中的独白,让人能够走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因下文还将涉及,为避免重复在此暂先带过。
3.情节安排的合理化和矛盾冲突的强化
由故事梗概可知,两者似乎在大的情节安排上一致。但《柳知府》起码在三处作了有意义的合理化改动或增加。
第一处,是曾氏被骗留宿寺院并被和尚妙师胁迫奸宿,这不同于《香菜根》仅是引起丘继修的觊觎并乔装偷情。作为出家人,“不邪淫”是其根本大戒,偷情都不被容忍,何况强奸。作者选择这一民间传闻来作为题材,本身就是为了突出对某些胆大妄为、不知死活的破戒出家人的憎恶和批判。
第二处,就是奸情暴露的关捩点——那块床帐顶的唾干的细节描写。这在《洪大巡》已经提到,但《洪大巡》作为公案小说,篇幅中近半写的洪按院判案过程,对主人公偷情过程写得非常简略,“一日昼寝,见床顶上有一块唾干”,唾干细节仅是一笔带过,似乎情有可原;而作为世情小说《香菜根》,这一细节居然也没有上文,就出现得非常突兀,“张英因辛苦,睡至已牌,方欲抽身,把眼往床顶上一看,见一块干唾,在床顶之上”。那么请问,为什么丘继修会把唾沫吐上床帐顶去的?是他个人的生活习惯吗?说不过去。退一步说,即便丘吐了唾沫,难道莫氏在张英回家前没有发现并作清理?小说在这里就出现了重大的叙事漏洞。歌册《柳知府》作者显然发现了这个漏洞而作了合理化的艺术处理。首先说明这是柳府中一间静房,并非曾氏的卧室;其次,妙师被强留柳府时常常与曾氏吃得大醉,不自觉地吐痰:“和尚不法罪滔天,日日食到醉迷迷。自己床上去安睡,亦是该裁惹衬机(事情)。痰涎随起吐地中,吐在卧床帐顶间。时长日久无关觉,吐得帐顶如花枝。后来正(才)会柳爷知,除了恶僧丧身骸。此是后语且缓表……”歌册在这里很好地解释了和尚为什么吐痰于帐顶,而夫人也始终未发现的原因,同时也设置了悬念,为后来柳知府发现夫人偷情痕迹埋下了伏笔。
第三处,结尾处强化矛盾冲突。《香菜根》写一个孤身在外的卖珠客与夫人通奸,无权无势,张英作为朝廷命官,诡设一计诬赖他,自可将他捉拿归案,小说接下来便是吴巡按断案的事了,结尾显得平淡无奇,无非是以吴巡案秉公断案来作结,以显示其百姓青天的能吏形象。就叙事而言,情节虽曲折,但冲突感不强烈,几乎没有情节高潮,整个小说读来有虎头蛇尾之感。
(7)全面性。主要是对储量评估师的要求。一个优秀的储量评估师一定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而仅具有专业知识与技能不一定是优秀的评估师。储量评估需要各专业专家的技能协同进行,包括地球物理学家、地质师、测井分析师、采油工程师、油藏工程师、统计学专家和经济学专家,评估师应该拥有足够的知识,能够将各专家的贡献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由此得出完整且合理的储量评估结果。
而《柳知府》便很不同。卷四柳岳钦通过前期派人侦察,得知绍安寺僧人数十,个个都有武艺,平时也恃强凌弱,残害信众,寺中囚禁妇女,本地官府不奈他何,就绕过潮州知府,直接向省按院吴写信请求派兵前来镇压捉拿。卷五写官兵数百人围寺,僧众拚死抵抗,最终无奈寡不敌众,除妙师被活捉外,其余僧人全被杀死。这一大段64 行共450 字,可谓是全书的高潮部分。妙师不甘束手就擒,率领僧众负隅顽抗,被捕后也敢作敢当,怒斥命官,并不贪生怕死。叙述者本意是想反映寺院恶势力的强大凶悍,却同时衬托出妙师的刚强无畏、敢于反抗的性格。
4.性描写淡化和自然人性表现的强化
《香菜根》敷演公案小说《洪大巡》而为世情小说,与小说集《欢喜冤家》其它短篇一样,其实主要从男女色情之事着眼的,所以存在不少的性描写,其中一些细节描写尤为露骨。清代康熙以后,《欢喜冤家》一直在禁毁之列。但书坊仍屡次翻印,为了逃避官府的查禁,在翻印时常改换书名。所以,它又有《贪欢报》《欢喜奇观》《艳镜》等异名。而《柳知府》作为主要写给闺中妇女唱读的歌册,作者自然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故对男女性描写上作了清洁化处理,完全看不到性描写。写到男女交媾之事时都用“结凤鸾”“结和谐”“结亲情”“春宵一刻”等套话一笔带过。
然而,性描写淡化并不等于自然人性、人欲描写的弱化,相反,歌册中关于性欲渴求的描写,相对于《香菜根》更有过之。男主角是六根不净的和尚,女主角是久守活寡的夫人,旷夫怨女,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潮汕歇后语中的“个好个愿”正是这种强烈的性心理的贴切反映,带有嘲讽又不失同情的的意味。对于和尚妙师而言,对送上门的曾氏那简直是仙女下凡一般(“又是仙女下降寺”),求爱不成就持刀迫奸;而对于曾氏而言,一个妇女遭人凌辱,却反而主动写信相邀伤害者继续幽会,把对方强留府中,并两次阻止其离府,甚至以送官究治相胁迫。此时的妙师变成了受胁迫者,对话中尽显哀求、解释和好言相慰,与在寺院时的情势正好发生了倒转。这种因为性不满足而导致的惊世骇俗的“淫奔”之举,即便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仍然有点不可思议,何况百年以前?可以说,全书在自然人性、人欲描写上保持了极为强劲的张力,比之铺张的性描写更为耸动耳目。
三、《潮州柳知府全歌》的叙事特色及其意义
(一)叙事特色
本书的叙事特色主要有二:一是叙述声音的高度凸现,二是采取复调式的叙述方式。尤其第二点,相较于其它歌册作品,显得较为新颖独特。二者互相关联,为避免无谓的重复,我们放有一起讨论。
民间表演性口头叙事强调“讲”的行为,叙述人的动作、声音往往得到突出的强调,具有明显的表演性质。潮州歌册作为弹词、宝卷的流亚,一直保留了这种叙事特点。话本小说本与歌册同源,但学者又进一步了解到,明代的拟话本不同于宋代话本小说,“到了明代,话本已明显地脱离了说话表现的范畴而逐渐书面化,拟话本成为专供阅读的白话短篇小说。”[13]明代拟话本逐渐向书面叙事靠拢,虽然保存有口头叙事的某些痕迹,但就总体而言叙事行为已经弱化。例如,拟话本强调叙述者动作的特征之一,是通过议论或诗词公开表明自己对人物或事件的态度,在《香菜根》也有所体现。小说开头先引一首近800字的《半鳏赋》,然后又写道:“看罢一笑”,以此来表明叙述人对张英丧妻鳏居之苦的同情,引起正文。在进入正文后除间或用了几首诗词来抒情议论外,叙述者干预事件的情形比较少。而在歌册《柳知府》这里,几乎从开头到结尾,叙述者高姿态介入事件,凸现叙述声音的叙述动作比比皆是。
叙述人在叙事过程中处处高调干预故事,这是叙述者的“声音”,而故事中的主人公则是另一种“声音”。主人公的声音主要通过人物丰富的内心描写和对话来凸现。曾氏被妙师迫奸,所谓久旱逢甘霖,羞辱之余,却又向妙师发出邀请,表明心迹:“……既经失了节,夫君无返员(回家)。还望尔到府,再续旧约期。谁知无义汉,一别音信希。不敢到府来,致意病相思……”妙师赴邀,说明自己不敢到府是怕耳目众多,到时性命难保;第二天就想回庵,曾氏发怒,“看尔如此心障(这样)惊,庵中何必障生(这么)行!将妾迫奸从尔愿,被尔害病惨七情”,甚至发出威胁:“尔若不肯住在只(这),送官治罪不非轻!”和尚被吓住了,只好从顺了曾氏,一住数月后,“且表和尚在柳府,一日想起挂心情。自同到府几月间,夫人不肯吾回庵。为情在这忘事佛,败坏佛门吾一人。况且夫人又多情,不忍辞伊归回程。吾来徒弟又不晓,几月不知吾影形……”再次提出回庵,又被曾氏大骂,只得温言好语加以解释,并指天发誓:“我若昧心来负尔,愿落□□受凌迟”,答应以后再联系,曾氏才送他出门。卷五写曾氏被柳知府暗害后停棺绍安寺,妙师夜奠曾氏:“亲身奠起初巡酒,跪下柩前泪哀哀”,然后就换成五字一句的歌行,共44句220字的大段独白,追忆他和曾氏的爱情过程,追问曾氏为何而死,希望托梦等,充分表现了他对曾氏的情意和哀悼,有点像越剧《红楼梦》“宝玉哭灵”一般。从妙师和曾氏的对话及心理描写当中,传达出一个总的声音就是:大欲当前,死也要爱,你情我愿,不顾一切。充满着一种离经叛道的反传统精神和勇气。
我们具体看看歌册的复调式叙述。
卷一写曾氏入寺留宿被胁迫失贞时,上文曾引述的那段:“曾氏听着魂魄无,想着到此亦难逃。不如从了伊这事,免用性命丧南无。……”已把曾氏作为一介弱女子那种惊吓、埋怨、无力、无助的复杂矛盾心理写出,叙述人难道不知这是人之常情?但他接下来的叙述声音竟是“可恨翰林一诰命,贪生怕死失了身。臭名万古人传言,输过世俗乡村人。又知守义能尽节,一死声名万古香”。认为此时曾氏应该自尽不辱,做个节妇,而不是贪生怕死,表现的不是同情和谅解,反而是批判和谴责。
与之相对照的,是叙述人对杀奸的柳知府的无条件同情和回护。柳知府回府后,发现夫人与他人通奸的痕迹,觉得家声受辱,不能忍耐,一心要查明真相,置奸夫淫妇于死地而后快。先将无辜的婢女淹死于池塘,后精心设计淹死曾氏于酒桶,对外宣称是夫人取酒自个儿不小心,再以赔葬物被盗裁赃于和尚并绳之于法,其心胸狭隘,睚眦必报,心狠手辣,诡计多端,展露无遗。然而,叙述人却处处站在他一边,为之辩护。卷三写柳淹死婢女秋兰后说:“秋兰只个贱婢儿,处死亦是勿(不会)屈伊。若勿(不是)伊说求佛祖,何有今日这衬机(事情)”。叙述人在这里没有一丝对无辜生命的尊重,有的就是完全支持柳知府为达到报复目的的没有人性的行为。须知,在《洪大巡》和《香菜根》中,洪巡按都还会因张英杀死无辜婢女而奏部罢职,到了《柳知府》叙述人这里,甚至连基本人性、人权都不顾及了!
卷三说到柳爷设计,对夫人说要做生日,届时大宴宾朋,要定做了六尺高的大酒桶,准备以后乘机淹死夫人,对于这种恶毒心机,叙述人却用充满同情语调说:“可怜清廉一忠官,却被淫妇无心肝。辱得家声真出丑,这般掠(抓)伊丧黄泉”,意思就是曾氏辱没柳知府家风,带累清廉忠官杀人,真是该死。
更有甚者,为了加强柳知府杀奸的正当性,歌册甚至增添了奸夫淫妇多次妄图谋害柳知府一系列情节,卷三写柳知府回来后,身体不舒服,曾氏假装为夫求佛,又来到绍安寺找妙师商量,想做长久夫妻,除掉柳岳钦,妙师交毒药让她毒死丈夫,她听从了。叙述人然后跳出来说“贱妇甚是毒心肝,身居诰命个夫人,福份亦是不非轻。情愿夫人不欲做,兑(和)个和尚去偷淫。还欲毒死亲夫君,真是越理共越伦”。
叙述人塑造柳知府这一人物时,是把他作为受害者和道义者的形象加以塑造的,一边倒的赞赏和辩护,却与这一人物的心地偏狭、手段毒辣的“声音”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歌册一方面体察入微地、津津有味地叙述两性相吸、两情相悦,曲尽人情、人性,另一方面却时时跳到前台大加指责和批判;一方面写尽柳知府的狭隘、恶毒、双手沾满鲜血,另一方面又竭尽全力为之辩护,为之叫好。叙述声音的高度凸现,复调式叙述方式贯穿全书始终。归根结底,这主要与作者世界观的矛盾有关。作者应该是深有阅历的中老年人,对人情人性的观察非常深刻,但封建伦理之大防始终横碍胸中,写的又是专为闺中妇女唱读的歌册,具有女德教化的功能,而故事本身又带有强烈的畸恋色彩,总不能“教坏”良家闺女?为了防微杜渐,关键时刻总要跳出来。曲尽人情人性,是叙述人不自觉地出卖了他的诚实,向读者表明男女私情真的“是这样”;批判和谴责,则是其警醒过来后站稳道德立场,说“这不行!”这种观念上的矛盾对立,是造成作品复调式叙述方式的原因。
(二)意义
作为民间文学,潮州歌册大部分作品其题材内容不外乎诸如历史演义、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结构上的大团圆结局,主人公一般都是正面形象等,听久了未免“审美疲劳”。而《柳知府》写的是偷情杀奸的悲剧故事,对于主要以在家中做女工做家务为主业的潮汕妇女来说,几乎等于在窥探偷情隐私,其内容无疑新鲜奇特,耸人耳目。《柳知府》先后由两个书商出版发行,正说明它受到欢迎,流传较广,影响较大,它所反映的价值观念、伦理观念内容等,必然在民间得到广泛的认同。歌册从这方面上说具有社会学、民俗学上的认识意义。
19世纪上半叶之前,潮汕仍属内陆型农业文化,思想意识的核心是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贞节牌坊林立。随着1860 年汕头开埠,西方文化直接输入,尤其是大批华侨出洋,在异国接受西方文化的濡染又同时折射回故土,潮汕社会风气渐开。然而潮汕文化所吸收的外来文化影响“多属饮食、服饰、建筑、用具、时尚等,深层的伦理观念、价值观念、文化心态等却鲜为所触动”[14],诸如男尊女卑、男外女内、女子无才便是德、万恶淫为首、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传统思想依然顽固保守。《柳知府》的创作,大概想以这个传闻作为一个“负面”事例来宣扬女德教化,一方面本着人情之常,不自觉地加以真实细致的叙写,一方面从封建伦理道德角度完全不能容忍,大加鞭挞。歌册结尾处叙述人仍然不忘谆谆告诫:“可恨曾氏这贱人,夫人不做想偷淫,欲害夫婿害自己,劝人勿学伊一身。……淫字切切不可做,自然降福无衬端(祸事)!”从这一角度上说,这正是当时世纪之交、风起云涌的社会思潮诸如感性与理性、进步与落后、自然人性与封建伦理等矛盾对抗与交织心态的客观反映。而从歌册对柳知府这么一个亲手杀人、借刀杀人的严重犯法者,安排其没有得到任何惩处、衣锦还乡的结局上看,重门风、道德重于法律的这种落后的思想观念,在民间依然占据上风。
其次,潮汕自古佛风鼎盛,民间信仰风行,在歌册中也多有反映,但《柳知府》所写的寿安寺僧人众多,武艺高强,囚禁强奸妇女,作为寺院恶势力欺霸一方,却并非实情。潮汕佛教自清代至民国,气运已极为衰落,除个别人外,出家人素质普遍低下,既不知佛教经律论为何物,又视戒律为无物;民间习武普遍,僧人间有学武者,例如道勤[15],纯鉴[16]等,但团伙性的恃强凌弱、作奸犯科则所未闻,反而是寺院作为弱势的一方往往受到豪强的欺压,例如,即便是粤东首刹开元寺的寺田和寺产都持续受到豪右的侵夺[17]。歌册所写寿安寺聚众作恶,以武拒捕,除受到明清话本小说影响外,只能说明近代民众对佛风衰微、戒律废驰的普通现象的反感和批判。
再次,从文学上《柳知府》也能给后世作家创作上提供启迪,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把一个本只能流于市井窃窃私语而见不得光的故事具体化和公开化,牵涉到一个关乎贞节观念的道德教化的敏感问题,对于歌册作者来说这构成一个较大的挑战。
例如如何对待性描写?性描写在明清世情小说非常普遍,被看作是表现自然人性,追求个性解放,以及对“存天理灭人欲”教条的反动,这些观点不能说没有合理性,适度的性描写也无伤大雅。但一些末流小说的确存在着为满足某些读者好奇、窥淫、宣泄等低级趣味而大肆渲染,导致色情泛滥成灾的不良现象,这自然走向严肃文学的反面。从《柳知府》的选材和来源上看,性描写似乎不可避免。然而,“叙述总是毫无疑问地建构出一群听众……一部产生于别的时代和别的地区的作品通常都表明它有一个不同的观众群,这个观众群体认可某些标准”[18],正因为潮州歌册作为女性读者群的女德教育等“标准”的潜在限定,作者只能作相应灵活的艺术处理,做到在完全不涉及性描写的情况下,却能展现了在观念禁锢保守的社会状态下人的性压抑,表现了蓬勃旺盛的自然人欲,做到源于情色却不色情,颇得“语不涉性,尽得风流”之旨,在艺术上不得不说是比较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