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中知识互动策略研究
2020-01-17张渭武
张渭武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 佛山 528216)
1 协同创新内涵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作用、特点
1.1 协同创新内涵
协同创新是指围绕创新目标,多主体、多因素共同协作、相互补充、配合的行为。协同创新强调各创新主体的合作、团队协作以及创新资源的集中。注重整体生态链的发展以及集团化协作的趋势,强调跨组织、跨领域、跨区域的深度融合和交流,构建跨学科、多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和机制。
协同创新的内涵包括:(1)因产业结构的互补性,使不同行业或不同区域的创新要素跨行业或跨区域合作与流动;(2)高校、企业、研究机构是创新的主体,政府在政策上要给予保障,不干预创新要素的流动及合作;(3)协同创新表现为长期的合作创新;(4)通过创新要素的相互作用,使资源或技术优势互补,促进区域或行业的发展。
1.2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作用、特点
协同创新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明确合作机制、周期和目标,各主体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使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深度融合交流,合作创造新技术、新产品的过程。这些参与主体在协同创新过程中,除了分享创新利益,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并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1.2.1 产业界(企业)
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关键性技术和高水平的人才。作为市场运行的主导者,企业在创新活动中负责构建协同创新的运行模式,按照市场导向,引领与组织产学研的协同创新;作为创新的风险承担者,企业面对不确定的市场变化,要根据客户的需求,投入巨大的资金,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承担在市场竞争中出现失误的后果;作为创新成果的占有者,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引导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并负责研发成果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并享有更多的剩余价值。
1.2.2 学研部门(高校、科研院所)
高校、科研院所是整个协同创新的支撑者。高校、科研院所的利益诉求更多的是经费支持和创新成果的转化,高校、科研院所的核心优势是高水平的人才资源、优良的研发环境、卓越的人才培养能力等。
协同创新的作用:一是高校、科研院所在协同创新过程中起着智库的作用,能满足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弥补企业研发能力的不足。二是在企业发展中起到“人才库”的作用,可为企业发展提供各类人才。
1.2.3 外围组织
(1)政府部门。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引导者,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策、法律、法规、金融调控等手段,引导产学研等协同创新主体的发展方向;作为市场运行秩序的监管者,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直接干预市场、完善法规制度、调节税收等手段,降低协同创新过程中的风险,保证创新工作的正常运行。(2)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是协同创新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方。创新的高风险性,导致资本市场不断地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降低风险成本,风险投资机构成为协同创新主体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3)保险机构。保险机构是对协同创新各方难以承担的风险提供外在保障,科技创新成果率低,市场不确定性高,风险往往无法预见,保险机构提供的风险保障能够有效地化解创新中的各类风险。(4)科技中介组织。科技中介组织能够加速创新效率,提高成果转化率。常见的科技中介组织有专利事务所、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孵化器等。
2 知识内涵与知识互动理论
2.1 知识内涵理论
知识内涵理论是指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参与主体通过实践掌握的客观规律以及策略等。鉴于高科技行业研发的高投入、高风险、长开发周期的特点,很多高科技行业需要政府的引导、资金扶持,使知识在某种情况下成为一种公共产品,政府在协同创新的知识互动中起重要作用。
2.2 知识互动理论
知识互动是指知识协作各方对知识的搜寻匹配、转移共享、协同创造而开展的知识交流活动。知识互动产生了新知识、新方法,推动了技术创新。知识互动要强调各参与主体间知识的匹配和互补,知识互动是协同创新的核心和本质,没有知识互动,协同创新就无法开展。
知识互动的特征:(1)知识互动程度较高。高科技问题的破解是一个高度复杂化、多学科协调的过程,需要各协同主体在合作中的互动与反馈。(2)动态性较突出。协同创新主体要面对挑战和创新,团队成员应根据任务需要调整协作对象和协作方式,适应环境的变化与任务的要求。(3)不确定性较强。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动态性,导致协同主体及团队成员获取的知识信息有很大的随机性。
3 协同创新与知识互动
协同创新表现为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过程中对知识的整合。知识分为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企业更多的注重实践知识,而高校主要以理论知识为主,协同创新就是将企业与高校的两类知识整合在一起的过程。一个区域或者产业,由于协同创新存在多主体、分散性,以及利益分配的复杂性,创新又存在高投入、高难度与高风险,如果缺乏政府宏观引导和制度安排,这个复杂的知识整合过程很容易出现矛盾与冲突。
4 协同创新中构建知识互动的策略
协同创新主体要搜寻与整合更多的外部知识,提高创新能力。为了提高知识整合的效率和效果,政府相关部门与协同创新主体应主动构建知识互动策略:第一,主动营造知识互动环境与氛围。政府与协同创新主体应主动建立各层面的知识联盟,提高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知识互动的主动性与前瞻性。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应着眼于创新与协作的长远战略规划,鼓励产学研建立紧密分工的产业联盟;鼓励各协同主体基于技术转移、委托研究、合作科研、共建研发实体、构建产业创新联盟等模式,构建多元化的利益分配机制,营造知识互动的良好分配机制与氛围。第二,构建科学的协同创新交流平台,丰富协同主体以及团队成员的关系资源。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规则框架,通过制度促进各知识主体间知识与信息的交流、整合与互动。在协同主体内部,可以通过研讨会、联谊会等团队活动,加强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在协同主体外部,鼓励团队成员多参加一些学术研讨会、学术报告等,与团队外部成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各种沟通建立长期的协作。第三,创新主体应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协同主体成员应该主动适应技术环境的快速变化,突破固有的认知界限。第四,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创新主体知识互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降低创新主体间的知识交易成本,提高执行力度,构建多元化的利益分配体制,保护协同创新主体中的权益,建立基于学术优先权的报酬体制,促使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及时披露相关科研成果,注重从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核心研发人员与关键技术创新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