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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扩大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对策研究

2020-01-17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参政妇女政治

许 烨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自1921年建党以来,女性的独立和解放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之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引导中国共产党开展妇女解放运动并取得了伟大成就。进入新时代,中国妇女运动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女性政治参与的程度仍然不高,且呈现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边缘部门多、主干线部门少的女性干部“三多三少”现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党政机关中女性干部190.6万名,占干部总数的26.5%;十三届全国人大有742名女性代表,占比24.9%;十三届全国政协现有442名女性委员,占比20.5%。[1]此外,我国城市和农村女性的社会地位和自我认知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城市女性政治参与水平普遍高于农村女性,但受制于家务劳动、子女教育等困扰,政治参与热情有限;绝大部分农村女性的自我定位都是“次于男性”,在政治参与上依附性极大,大大拉低了我国女性政治参与的总体水平。扩大我国女性有序政治参与,提高女性参政水平,是新时代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时代课题。

一、经济发展:扩大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关键因素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出自‘本能’、‘理性’、‘理智’这些虚无缥缈的精神原因”[2]。在各种不同的利益中,最根本的利益属于经济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透过各种政治的、道德的现象看到经济决定政治的本质,而经济的发展也是妇女有序平等地参与政治的必要条件。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

“妇女受压迫是与人类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3]。根据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观点,女性的社会地位之所以降低,根源在于私有制。当社会中绝大部分的生产要素被男性控制,他们就能占据社会的强势地位,主导政治生活。私有制是制约女性政治参与的关键,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私有制走向消灭的条件。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女性的主体意识以及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话语权都会得到提升。这是因为,机器化大生产将逐渐缩小乃至消除男性和女性在体力劳动上的差别,女性也可以参与一些体力消耗较大而以前只能由男性完成的工作,通过劳动提高经济收入和经济地位。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具有正相关关系,经济地位的提升将带动政治地位的提升。社会物质财富增多到一定阶段时,也将导致人们越来越关注国家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女性对平等参与政治生活的意识将得到强化。总之,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缩小男女在社会生产中的差异性、女性经济地位改善的同时,私有制也将最终消失,女性将最终赢得和男性平等参与政治领域的机会。

(二)发展好新兴服务产业

在社会竞争和生活成本日益加剧的今天,家庭支出已经不能像过去那样完全由男性成员承担。繁重的支出压力要求女性也要积极融入社会社会经济活动中,靠自己的勤劳创造财富,同时也在劳动中打牢经济基础。“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4],妇女才能解决好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之间的冲突,把家务劳动逐渐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那么,顺应了这一需求的家政服务行业在我国方兴未艾也就成了必然。家政服务行业是针对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服务。伴随着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追求,家政创业服务项目也在不断朝着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和高品质的方向发展。劳动社会化大大解放了妇女劳动力,催生了以女性为主体的各类创业热潮。与此同时,培训出多层次的服务专业人才的重要性也日渐凸显,如专业的育婴师、保洁师等。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提供行业从业经验风向、加强技术培训多种手段,引导女性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行业创业者投身行业,促进家政行业快速发展为朝阳产业。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也要充分重视家政服务业发展,创立创业孵化平台,让创业女性用App接单,推动形成互联网+妇女创业就业的新业态,致力于打造家政培训和家政服务品牌;为大学生、下岗女工等重要群体从事家政服务创业项目提供政策上的帮助和指导。

(三)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

就业机会是否均等,将直接影响到当代女性的生存权和参政议政权能否得到保障。但目前中国妇女的平等就业权仍受到挑战,现实中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针对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这些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治理,对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5]。要保障女性平等的就业权,第一,在制定各项政治制度的时候,要将女性的权益保障作为一个固定的议题纳入到政治制度建设之中。其次,在法律层面,要加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在《宪法》的指导下,形成以《婚姻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为主体内容,包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等多个法律层次的、促进男女均等就业权的法律体系。通过制定相关保障女性在参政议政过程中权利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给予男女平等的基线。第三,要把保护女性平等就业的措施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如建立企业合理有效成本分摊机制、减少面试中的“隐形歧视”、完善技能培训帮助女性回归职场等。

二、素质培养:扩大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基本途径

剖析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限制性因素,妇女群体的主观原因不容忽视。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政治参与过程对女性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参政意愿与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她力量”,必须以素质培养作为基本途径。

(一)提升女性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养

自身素质是决定女性参政水平的内因。只有妇女自身素质提高了,她们才会逐步摆脱对男性的依附心理并认识到自身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并产生价值。正如西蒙·波伏娃曾说过:“女性的真义在于她是一个活的存在,生理上的差别和心理上的什么情结都无法规定她们生命的轨迹,她们是靠自己的价值选择来开拓自己的解放之路”[6]。要提升女性的思想文化素质,改善她们的知识结构,离不开全方位的、呈系统的、深入持久的文化科技教育。在接受文化教育的过程中,女性将逐渐摆脱落后陈旧观念的影响,在心态上形成自信,学习和应用科学知识与技能,并理性地看待自我,对优势与不足之处形成正确客观认识。妇女自身也要主动学习,更新观念,积极提升个人素质。长期以来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程度低于男性的原因之一就是受文化水平的制约,女性在获取政治资源、信息和机会上弱于男性。所以,当个人教育水平和文化素养提升了,妇女在参政过程中将会更具勇气和自信,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参政机会。

(二)加强女性参政意识与能力

除了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之外,妇女群体要广泛而真实地参与政治生活,还要求他们要有较高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主要措施有,结合当地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职工培训学校、中职高职院校、工会与女职工委员会等阵地,有针对性地、系统地对基层妇女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采取分级管理、梯次培训的方式,对妇女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让女性增强公民意识、竞争意识、权力意识,增进对公共政策过程、政治生活和民主政治过程等的认识,变被动等待、分配和服从为主动争取和积极参与。女性参政的主要渠道是妇女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位,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在干部选拔培养中,应当基于德、能、勤、绩、廉等多重标准,为女性干部人才晋升调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以强化女性在政治话语体系中的地位。女性只有提高了参政意愿与能力,才能对自身所拥有的政治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形成更清晰的认识,才能更从容自信地融入政治生活。

(三)积极发挥妇联的纽带作用

妇联在促进女性参政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它是沟通中国共产党与广大妇女群众之间的桥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代表着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行使民主决策和监督的权力,同时还兼具着培养女性人才、引导妇女有序参政的任务。妇联组织使女性能够以团队的力量作为依托,更大胆、自信地表达诉求,诉求的实现也更为容易。因此,妇女参政的过程,必然要与妇女组织特别是妇联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要支持和引导女性加入进来。作为一个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机构,一方面,“妇联要主动作为,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7]另一方面,妇联要发挥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参政妇女加强终身学习理念,在理论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和知识结构更新优化的基础上参与政治生活,为维护全体女性同胞的利益、伸张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促进个体全面发展而奋斗。各级妇联要联合组织部门,把女性干部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发挥妇女干部学校的作用。针对妇女参政过程中出现的经验和问题,妇联组织要善于总结归纳,探索方式方法创新。此外,还要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妨碍妇女参政的行为。

三、环境优化:扩大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重要保障

要使我国妇女参政持续发展,不仅要提高妇女自身的经济地位和素质素养,更要切实完善和拓展妇女参政的体制机制,同时要在全社会培育一种有利于妇女参政的文化氛围。

(一)扩大民主参与

提升妇女参政水平的一个向度是扩大民主参与,民主参与权利保障妇女在政治生活中不被边缘化。所谓民主参与,即女性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够遵照内心意愿选举或者被选举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派、劳动组织或社会团体领导人。女性可以参与监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拥有检举、控告的权利。除此以外,女性还可以通过游说、建议等形式向政府部门反映建议与意见,并拥有以言论、出版、结社等渠道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张的自由。民主参与是衡量妇女政治参与的重要标志。[8]政治参与是建立在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认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价值,并指出政治参与行为要基于公民内在的需求而产生。从生产资料私有制产生以后,妇女居于被统治阶级的地位就逐步形成和稳定下来。妇女们要在社会生产关系中保障和扩大自身的正当利益,就必须充分融入政治生活,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二)保障权力参与

所谓权力参与,即女性能居于领导岗位、承担领导职务,领导组织开展行政管理、处理各类社会事务。权力参与是女性政治参与的第二个向度,与民主参与的关系紧密:前者是后者的最高体现,后者是前者成功实现的前提。因此,做好权力参与首先建立在充分的民主参与的基础上。应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民主参与中蕴含了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内在意愿和诉求,是实现权力参与的重要方式;权力参与是民主参与的最终落脚点,也使民主参与中妇女同志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声音和主张。一方面,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是广大妇女同志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各级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切实强化民主观念,认真行使权力,努力改善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为广大妇女同胞发声。另一方面,从民主制度设计上,应该为广大妇女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共享政治话语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改善舆论氛围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9]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告诉我们,女性地位低下并不是生来如此,而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私有制产生后才形成的。实际上,女性不仅不比男子低下,其特有的母性力量正是一支能维系社会和谐发展的凝固剂。在新媒体时代,媒体的角色和重要性日渐提升,高度影响着公共决策制定、政治文化生活、公民道德培养、价值观念树立和社会舆论风向等领域。“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10]。我们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为宣传阵地的功能,利用从党中央到各级地方融媒体矩阵,积极开设有关妇女参政议政的节目。积极挖掘优秀女干部的典型人物与事迹,宣传她们甘于奉献、艰苦奋斗、担当进取的精神,引导公众客观看待性别,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地位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舆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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