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型学在居住建筑中的体现与运用研究
2020-01-17江涛
江涛
建筑类型学是一种利用归类分组的形式,全方位对区域内的建筑物进行规划设计的科学研究。在此项工作中,要从实际使用体验的角度出发,不应仅将研究方向放在建筑物功能中,要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建筑应有的本质,使居住建筑设计更为合理,在区域经济建设及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出效果。本文首先论述了建筑类型学的含义,并对建筑类型学在居住建筑中的体现与运用进行了重点分析,最后对建筑类型学在居住建筑中的实际运用及四点交织原则做了阐述,以期为当下的新农村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提供一定的建议。
为总结出各类事物的规律,人们通常习惯将其进行分类,更加便于管理某些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的事物。分类学以自然领域作为分类对象的研究主体,类型学则是以社会领域作为分类对象的研究主体,二者之间的研究领域不同,同时还有着一定的联系。分类学主要研究分类法则,类型学研究的是分类意识自身要素及各类型之间的关联。对各种事物进行分类,可使研究方法更为便捷,促进对事物的认知。在认清所处环境的基础上,思考如何有效改善现有环境。在建筑类型学中,通过分析建筑类型及其特点,可推动当代住宅的设计及建造,促进社会整体进步。
一、建筑类型学含义
采用分类的方法研究事物,可获取到较为精确的结论。类型学正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一门比较古老的学科。在《易传·文言传·乾文言》中,表达了古人一些朴素的分类观,将“类别”作为一种基础性的推理手段。故此,“类”演变出了诸如类似、类推等含义。时至今日,“类型”一词使其被赋予了方法论特征及表现。将某些具备相同或相似特征的一类事物组合到一起,所形成的类别总称即类型。现代类型学的发展还不很完善,主要源于考古学中的“标型学”。标型学是考古工作中常用的一种方式,将具有相同特征的一类文物进行分类,从而总结出发展规律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基于类型学的诸多优势,建筑领域中将建筑学与类型学进行了整合,发展成为“建筑类型学”。建筑类型学已不仅局限于史学范畴,现成为建筑学中的一个分支。
二、建筑类型学分类及对居住建筑多样性的意义
按照自然科学的分类方法,可将建筑分为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两种形式。如将建筑类型学应用到建筑中,能够将整体系统进行分类处理,形成一整套的建筑法则。建筑类型学的基础思想为连续性及统一性,只有建立在此内容之上才能够更为准确的进行分类。此建筑法则具有普遍性的特点,但由于并未建立起一套统一标准,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极易受到人为因素影响,同时也方便从各个层面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随着建筑类型学的发展,加之当下人们对建筑功能更加看重,对功能主义的认识不深刻,造成现今的建筑体普遍缺乏历史元素,还会产生脱离现实环境的状况。在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的状况下,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板楼”建筑,某个小区甚至整片区域中的建筑物极其相似。此种情况在美国等地区尤为严重,一些公寓类建筑已成为城市垃圾建筑,此种建筑模式产生了“千人一面”的现象,对城市定位产生不利影响。为解决此种状况,应广泛采用类型学知识,依据城市特色及历史文化沉淀,选择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元素,将其巧妙融合于城市建筑中。要积极寻找曾经的建筑类型,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城市发展特点,打造出多样性的建筑形式。
三、建筑类型学在居住建筑中的体现与运用
1.建筑类型学在居住建筑中的体现
现代的住宅设计在传统住宅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其中融合了较多传统民居的元素。这些传统元素主要表现在建筑物的外观方面,使建筑内涵得以体现。由于传统民居样式中含有某些与时代不相符的元素,应在借鉴过程中注意甄选,对各项元素进行审视,选择符合现代人审美观的方面。因传统民居样式极多,不可能也不必要传承所有元素。应依据人居环境学知识,利用符合当地特点的建筑类型,重点打造个性鲜明、区域文化浓厚的建筑样式。
在住宅类建筑的设计工作中,应重视借鉴传统民居形式,将各类优秀元素融入到住宅类建筑之中,无论从外观还是内在,均应体现出传统民居所特有的形态及风格。要合理运用诸多要素条件,依据建筑物整体定位,打造出有形及无形的建筑类型。在开展建筑类型学的过程中,要将精力放到建筑设计之中,切不可将一套设计方案应用到多项不同风格的建筑中。如忽视了此种要求,则会走入另外一个设计极端,使设计方案毫无新意,达不到应有的预期效果。要采取“类设计”理念,促进当代住宅类建筑的创新发展。
2.建筑类型学在居住建筑中的运用
(1)建设乡村示范性小区
为切实发挥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我国开展了“合村并居”的试点工作,现已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虽然整体工作极为顺利,但存在个别村民不理解的状况。为使农民正确认识农村住宅小区化的重大意义及优点,应在某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兴建示范性小区,展现出小区的优势。在此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产权问题,使农民充分了解到建设小区的必要性及紧迫性,自发参与到工作之中,使乡村住宅小区得以顺利推广。
(2)推广多户联排的多层住宅模式
农村的单家住宅往往会占据较大空间,应积极转变农民的传统思维,逐步改变分散居住的情况,使农民能够搬到住宅小区中。要事先制定好小区规划,采取多户联排的形式,依据当地特点兴建起一批具有统一建筑风格的小区。应坚决遏制“一阵风工程”,反对强拆,尊重农民自身选择。具备经济条件及需求较为强烈的农民可先行建设,在规划后的宅基地上,按照统一风格要求兴建住宅。如自身条件较差,或暂时没有建房需求的农民,则可继续居住在原有房屋中,待经济条件许可或产生需求时再开展新房建设。经过此项改革,一方面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另外还可以恢复拆迁区的土地面貌,恢复农作物生产。
(3)政府提供政策及资金扶持
政府应制定出多项措施,维护农村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努力发展经济,向农民提供免费培训及大量的优质就业机会,加强引导某些具备经商意愿及能力的农民,使农民收入增加,确保建房资金落实到位。银行可向缺乏建设资金但收入较为稳定的人群发放贷款,广泛采取房屋抵押、担保等形式进行。政府部门可向农民发放适当数额的补贴款,考虑到农村实际状况,组建起专业施工建筑队伍,严格保障房屋质量。还应在宅基地划拨方面予以明确,做到一家一议,从各家实际情况出发,确保真正有需求的家庭能够拿到宅基地。
(4)完善小区的管理措施
待小区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应及时配备专业人员,做好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应重点从垃圾清运、安全保卫、设施维修、植被绿化等角度进行,还要安排社区医疗服务人员,设立居委会,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全方位保障及服务。通过大力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彻底改变传统农村“脏乱差”的状况,有效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使居民认识到“合村并居”所带来的巨大变化,从内心认可及拥护这一政策。
3.以类型设计方法探讨传统居住建筑在当代建筑设计中的作用
首先,通过借鉴传统居住建筑的建设特点,可在新建筑中充分融入传统居住建筑的元素,保留建筑适应地理环境的内在因素。其次,由于建筑类型的多样化,加之具备较强的空间意义,进一步强化了居住建筑的历史延续性及稳定性。这种稳定的状况有利于维持城市的整体环境,尤其在开展大规模旧城改造的过程中,这种协调及统一性的重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最后,在设计建筑的空间结构时,应亲密联系人们的惯性思维及具体行为表现,准确把握好人们对住宅建筑的观念,努力打造出适合大多数人们价值观的建筑作品。通过在居住建筑空间结构中融入精神因素,使人们能够加强对空间的归属感、认同感,进一步提升居住体验。同时,在进行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应牢牢把握好“五点交织”原则,方可进行建筑形式的改动:(1)保障建筑物功能的正常使用;(2)应确定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般因素,如建筑材料质量、施工技术方法、建筑类型构造等;(3)依据建筑物周边环境确定建筑形式;(4)要充分重视各种人文因素的影响,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意识等;(5)设计时应尊重创作者的创造性。建筑形式的“五点交织”原则,是建筑传统在现今建筑设计中的体现,具有显著的创新意识,应在住宅类设计中坚持这一原则,使居住建筑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
四、结语
建筑类型学在欧洲发源,对我国的居住建筑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建筑类型学在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应加大研究力度,使其能够解决建筑理论中的诸多问题。由于建筑类型学涉及内容复杂,因此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需严格论证其适用性,确保在居住建筑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