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基本法”亮点速看!
2020-01-16
1月2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在《条例》正式公布前,我们先来看一下都有哪些亮点:
最宽松的创新环境
一、为科研事业单位放权松绑,在人员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科研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并允许科研事业单位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或者知识产权的长期使用权给予成果完成人。
二、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支持可能产生颠覆性创新成果但意见分歧较大的非共识项目;对于科研所产生的失败,在依法依规、未谋取非法利益、未违反诚信要求的前提下,一律不作负面评价;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完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措施。
三、坚持全球视野,以开放引领创新,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营造有利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良好环境,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
一、根据不同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提供相应政策支持,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研发资助等方式,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给予普惠性支持;允许新型研发机构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人才培养等方面适用科研事业单位相关政策。
二、着力打造人才发展高地,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梯度培养机制,坚持青年人才普惠支持与高端人才稳定支持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
三、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作用,采用政府首购、订购、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等方式促进技术创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
最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的统筹支持,设立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机构,统筹协调本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市、区人民政府逐年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强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与联动管理。
二、强化重点任务的支持保障,优化资源配置和力量协同,对国家实验室的培育、建设和运营予以支持,打造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张江推进承载区建设,优先保障科创中心承载区的建设用地需求,完善土地混合利用和弹性调整机制。
三、发挥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对科创中心的支撑作用,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建立健全侵权行为快速查处机制,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建设,明确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