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河北省科技创新机制研究
2020-01-16宋剑
宋 剑
(中共唐山市委党校, 河北 唐山 063000)
作为国家战略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六年来,京津冀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为三地的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表现在三地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主导产业的互补发展以及政府主导发展的有序性等三个方面。河北作为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宝贵机遇,推动自身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飞跃。
一、河北省融入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优势分析
(一)区位优势明显。京津冀地区是我国最主要的都市圈之一,其地理位置处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地带,处于欧亚大陆桥的东端,扼守我国北方入海要道,连接华北、西北、华东、东北广大地区,是我国经济由南向北推移、由东向西扩张的重要节点。随着诸多高铁项目的建成通车以及新项目的开工建设,河北省内各主要城市到北京、天津的时间大大缩短,京津冀地区轨道交通支撑下的1小时生活圈渐入佳境。上述区位优势,为河北融入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提供了良好基础。
(二)创新资源丰富。京津冀地区拥有大量创新资源,该区域内,科技创新企业、高端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科技创新机构十分密集,甚至可以说是全国创新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仅以北京市为例,2017年,该市共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397281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336500人,全年共申请专利185928项,申请项目(课题)147141项[1]。从这些数据可知,京津冀地区,特别是京津地区,具有海量科技创新人才储备以及海量科技创新成果产出,这些创新资源急需找到转化的出口,而地理位置上同京津毗邻的河北就成为这些创新成果就近转化的最优选项。
(三)创新载体多元。科技部紧密围绕国家战略,以京津冀实际发展需求为指引,下大力支持三地创新载体建设,在京津冀地区建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平台,同时,推进创新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等的建设。就河北而言,近年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助力下,全省科技创新载体也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目前,全省共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0余家,实验室110多家,有研发(R&D)活动的企业2000余家。除此之外,河北还有大量的科技创新园区、基地和平台,这些蓬勃发展的创新载体是河北借力京津创新资源实现科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产业基础雄厚。2019年,北京、天津、河北的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35371.3亿元、14104.3亿元、35104.5亿元人民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作为北京的重要产业优势明显;生物技术、先进制造以及现代服务业中的商贸、物流等是天津市的优势产业;作为传统产业的煤炭、冶金、建材、化工等是河北的优势[2]。在京津冀已成为我国北方最发达的经济区和最大的产业密集区的背景下,大河涨水小河满,这也为河北各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闪转腾挪空间。同时,三地产业结构互补,为科技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河北省融入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的劣势分析
(一)科技创新的马太效应明显。所谓马太效应,简单来说就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现象。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环境存在很大差距,导致三地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出现马太效应的风险。河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虽然位居全国中上游,但同北京、天津比起来还存在着巨大差距。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科技创新水平差距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差距巨大。科技创新的财政资金投入是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而河北在科技创新投入上却远落后于北京和天津。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市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为1579.65亿元,天津市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为458.72亿元,而河北各地全部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仅为452亿元,同京、津差距巨大[1]。由上述数据可知,河北省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比例较低,长此以往,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马太效应将愈发明显。另一方面,由于承接能力限制,京津冀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不顺畅。2017年,天津和河北仅承接了约15%的北京输出外地的技术成果,这个比例说明了京津冀区域内的科技成果承接转化能力不足,京津两地,尤其是北京市没有发挥出对京津冀地区的科技辐射带动能力[3]。
(二)创新链布局不合理。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链布局不合理主要体现为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供需错位。由于发展水平和科技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北京、天津在科技创新方面水平、优势明显,以传统产业为主的河北则相对处于创新链的低端,有非常大的智力需求。如此庞大的“供给—需求”现实,主要是因为三地间尚未形成合理的对科技创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机制,这就造成京津冀的创新要素如人才、技术、成果等过于集中在某一区域,最后导致科技资源在三地间存在较低的跨地域流动和共享水平。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链的合理布局,同时也对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产生了阻碍。区域内创新链布局不合理也将直接影响河北融入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体系,使河北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等协同创新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三)区域创新协同发展机制不完善。由于长期以来积累的历史原因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巨大等原因,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的发展过程主要沿着相对独立的自我发展路径展开,缺乏必要的协同合作,地方本位主义严重。自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以来,三地在破除区域壁垒、打破地方本位主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整体来看,上述问题仍没有完全消除,再加上协同创新过程中,利益和责任分配矛盾仍然存在,尚未完全建立的由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对三地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科技创新发展整体效益的提高有不小的影响。另外,过去多年的发展模式形成了相对固化的经济发展理念,造成三地在产业发展中的定位不清晰,缺乏统筹协调,从而导致地方间产业梯度转移无法有效对接。产业同质化问题较突出,地区间、产业园区间相近的产业发展模式造成了区域内对科技创新成果的承接能力有限。河北作为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科技协同创新,必然受到体制机制的深刻影响,体制机制不统一、不顺畅,对河北对接京津科技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具有一定的阻碍效应[3]。
(四)知识产权转移机制不顺畅。知识产权转移是协同创新过程中的重中之重,京津冀知识产权转移机制不顺畅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京津冀区域知识产权交易管理分散且混乱。知识产权交易管理涉及许多政府职能部门,京津冀知识产权转移需要9个部门共同运作,考虑到这些部门的管理制度、隶属关系以及人员综合素质等各方面因素,京津冀区域知识产权自由交易机制的形成过程将极为艰难。另一方面,知识产权评估互信机制缺失。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对避免后续经济和利益纠纷和分配矛盾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专业性极强,而且,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尚未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也没有形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互认机制,从而导致知识产权转移的成本上升、效率降低。知识产权转移体制机制不顺畅将降低河北各地经济主体吸收引进京津科技成果的成效,不利于河北深度融入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
三、河北构建科技协同发展创新机制的建议
(一)强化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驱动机制。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政府、科技中介等无疑是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他们是推动科技协同创新的具体行动者,是推动科技协同创新落到实处的主要力量。当前,推动河北深度融入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应着力加强协同创新主体建设。其一,要加强政府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推动科技创新的政治意愿。其二,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协同创新主体要切实增强参与科技协同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其三,各个协同创新主体应当积极采取行动,在良好的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并在不断的合作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理念,形成信任合作、信息共享、协同发展的紧密关系,实现共赢。其四,政府作为科技协同创新制度层面的主导者,应着力建设良好的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契约制度,使诚信、尊重不仅作为道德标准更作为制度始终贯穿于三地的科技创新合作之中[4]。其五,要将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作为科技协同创新中的重要遵循,河北应着力将本地区利益最大化同京津冀地区整体利益最大化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利益共享的科技合作机制。
(二)打造科技协同创新支撑机制。近年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科技创新资源流动日益频繁,但依然存在一定的资源流动壁垒,技术实验装备共享率低、科技人才流动渠道不畅、技术成果跨区域转化不顺等诸多问题明显,未来仍需下大力气破除上述资源流动壁垒。具体而言,应当着力在户籍管理、医疗保险、劳动报酬、子女入学、资格认定等重点方面实现关键性突破,努力构建协调统一的人才管理规定,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机制,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机制,等等。最终就是要大力构建京津冀科技资源协同管理机制,在不断提升三地科技资源社会化的基础上,激励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水平不断提升。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完善区域内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要素流动的现代市场机制,使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成为推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手段和载体,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督。
(三)完善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链接机制。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是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基础,京津冀要着力促进三个链条协调共进。对于资金链,要注重将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社会资本撬动作用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引领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方向。对于产业链,应注重在横向环节和纵向环节同创新链的协调融合,增强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成效。对于创新链,要依托三地的科技创新优势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为引领,围绕产业链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三链融合”的最终目标是,找到北京、天津、河北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创新链、产业链与资金链的契合点,三个链条协调联动、互相契合,最终形成三地科技协同创新的无缝链接机制。
(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保障机制。目前,京津冀由于行政区域的分割,区域内各方利益诉求差别较大,造成协同发展中出现一些问题,在科技协同创新中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这些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保障不足,各地政策体系衔接困难,科技发展战略差异导致各地科技发展目标不协调,发展文化的差别使得各地创新文化不能较好的融合等。这就要求河北在利用京津优势科技资源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当中,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在政策、法律、文化环境上下功夫,以公平的政策、法律体系营造出科技创新的良好软环境,进而促进创新文化的生长,达到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的目的[4]。
(五)推动产业协同创新机制形成。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三地产业协同不断发力,从过去的以传统产业为主,逐步向以科技、金融、高端制造等为代表的现代产业扩展。河北要抓住这一机遇推动产业协同创新。根据三地资源分布和产业特点,在顶层设计上做足文章,规划产业协同发展蓝图,厘清产业发展脉络,科学编制河北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下的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绘制路线图,制定时间表,结合省内各地区的特点,形成科学定位、合理分布、错位发展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同时,要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河北落地,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系,增强协同创新的能力,以重点科技创新项目为契机,不断推动地区产业协同创新。全省应积极主动地与京津对接,以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为载体建立一批高新技术产业联盟, 瞄准产业发展前沿,布局谋划科技创新发展,进而实现产业协同带动科技协同,科技协同推动产业发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