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逻辑与引领
2020-01-16王延隆
王延隆
(浙江中医药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1402)
我们党历来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指出,“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p193)网络空间是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的重要载体,存在多元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呈此消彼长的关系。强化党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工作领导权,增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对确保国家意识形态和信息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本质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是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相互融合的情况下,人们从本心出发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数字化、虚拟化和信息化来进行自身精神思想、信息传播以及情感交流而形成的一种有机综合体,是人在网络社会的一定信仰和观念表达的总和。网络空间是人的价值形成的重要场域,扮演了再造社会经济与政治、法律与道德等秩序的角色。网络空间作为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本身具有意识形态性。习近平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2]这句话表明了网络空间是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舆论斗争的背后是意识形态斗争,网络空间充盈着多元的意识形态内容并展开斗争。
(一)网络空间:阶级意识形态的“现实投射”。
网络空间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问题,从根本上体现为一种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网络空间与意识形态的重构关系。简单说,是人通过网络媒介以传输和接受的方式借助网络的虚拟化和数字化来表达他们的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等。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实际上是现实社会意识形态在网络中的折射,也是一种对网络中的主体的行为反应具有价值导向功能的思想体系。意识形态的根本属性是阶级性,这点在网络空间中充分体现。在阶级社会,阶级性内在地体现为统治阶级在网络空间中的主导地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建设必须要符合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和价值向导。网络空间所设定与应用的规则、标准与奖惩制度等社会关系与上层建筑应当符合现实社会中意识形态的要求,从而达到在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共同维护现有社会秩序的目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增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是网络空间建设的根本任务,符合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逻辑,体现了作为社会共同体的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
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了两个对应的社会形态,分别是现实社会和网络虚拟社会。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意识形态从本质上来说是统一的。人们在网络虚拟社会的行为表现往往反映的是在现实社会中相对应的思想,并且与现实社会中的行为表现有着相似的功能,本质上是现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投射”,再以其自身独有的特点反作用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丰富,包括政治思想、法律与道德、文学艺术等,其表达方式多种多样、受益群众较为广泛。人在网络空间里所表现出来的是以现实社会意识形态为基础却又不完全复制于现实行为的行为。多样化的意识形态表现方式、语言和载体会使意识形态的内涵更好地被人们所接受,其传达的精神内涵能更好地深入人心。
(二)网络空间:多元意识形态的“文化渗透”。
现实社会中的所有社会关系、实践活动都会涉及制度、组织以及和这些制度、组织交织在一起的意识形态。阿尔都塞把社会分成三个形态,分别是“一种基本的经济活动、一种政治组织和一些意识形态形式(宗教、伦理、哲学等等)。”[3](p201)他把意识形态视为一种与经济活动、政治组织并列的社会有机组成部分,以宗教、伦理、哲学、艺术等文化形态表现出来。网络空间与意识形态主体存在一种多维度的互动关系。一方面,网络空间是一种异质空间,网络空间具有虚拟社区、媒体、交往工具等多重角色,网络空间上的意识形态主体的运动逻辑与现实空间有着根本区别。当下的网络空间更多的表现为功能化进而被普遍运用,作为虚拟的社交工具,它极大地扩大了社会成员的交往。每个虚拟空间上的主体都是意识形态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形成多元的意识形态主体。西方的或者非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冲击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使得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尤其是多元文化之间的激烈竞争以及对青少年的深刻影响,这些激烈竞争和渗透又反作用于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造成在网络空间中的多元意识形态相互影响和渗透。
网络并不是价值中立的载体,它被阿尔都塞称为“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信息技术在本质上具有颠覆性,因此网络空间并不能完全受到规制,网络空间中的人依然有“反抗”的可能性。如今,不同意识形态下的思想文化信息在网络空间这一平台中交融碰撞,当前的网络空间意识形态争论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随着网络空间话语场域的空前释放,社会的厚度不断增加,传媒在调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同时,本身也是国家管理和调控的对象之一。原有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模式已经不能充分地阐释网络空间的真实状况。包括媒体在内的网络空间给予人们更好地获取国内和国际信息的机会,并丰富人们社会知识的储备,这一过程就是民众对于意识形态拥有共同认知的主要渠道,是网络空间主体形成意识形态“凝聚力”的基础。
(三)网络空间:社会意识形态的“有限规制”。
阶级社会不管社会形态如何,意识形态始终是坚持一元化,在我国就是要让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成为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也就是要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尽管如此,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仍然会以“意识形态中立”“去意识形态化”等虚假面目遮蔽,也就是俞吾金教授所说的,“它既要说出它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宣布这种利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又要竭力掩蔽这种根本利益,把人们注意力转向细节或其他问题上”。[4](p134)这在西方国家表现得尤其突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对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习近平强调的“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一定意义上是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发展多元化挑战的背景下提出的。网络与意识形态的结合,将重新定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诠释离不开某个历史时期社会存在所构成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必须利用宗教、伦理、哲学、艺术等载体按照政治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以高度配合和默契体现出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主体方向。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多元性存在意味着,国家政党必须有意识形态自觉,必须要有体现统治阶级利益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我们国家意味着要让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必须对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采取有限规制,确保网络空间的正当性。非主流的意识形态通过新奇和夸张的画面来形象化地传播,或者通过这些画面利用碎片化的传播方式歪曲主流意识形态所表达的内容,裹挟着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来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网络的虚拟性、即时传播性、文化渗透性特征,网络和新手机应用的快速发展,大大加速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内容生产、传播。网络空间信息裂变的传播方式,加大了意识形态规制的难度。主流意识形态的有限规制还意味着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生产、话语传播的转化,让网络空间传播以人们更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有助于能达到意识形态教育的目的。主流意识形态如果利用好这些具有强大时效性的主流媒体和新型传播渠道,就能增强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二、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逻辑解构
增强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要坚持意识形态自觉。意识形态自觉一定意义上体现为共同体意识自觉。共同体作为一种理论工具,强调社会和社会成员的联合,进而产生集聚效应。共同体的出场是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反思的结果,意识形态建设本质上呼唤一种共同体的思想理念。从逻辑上看,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三个层次的逻辑关系,一是处于核心层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共同思维;二是表现在中间层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共同认知;三是体现在技术层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共同行动。
(一)核心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共同思维。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空间出现了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交锋。网络时代“文化领域已经不再是与经济、政治相分离的、外在的、孤立的存在方式,而是成为人类生存的自觉方式和社会各个领域存在的机理与图式。”[5]在科技进步和交往普遍性的背景下,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整体化发展逐渐形成,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转型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共同体的作用机制,它促使社会成员建立起共同的思维认知和精神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共同体成员的共同思维。也就是说,要利用好网络的便利和适应社会成员对网络的依赖和喜好,改造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建设,以共同体思维消解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难题。
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形式。涂尔干指出:传统社会的根本特点是“同质性”与“未分化性”,同质的、未分化的社会需要同质性的价值情感和信仰来维系整个社会的机械有序并实现社会整合,他称其为“集体意识”。[6](p42)这说明,传统社会需要一种表现为价值和信仰的集体意识,并成为社会成员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这是对共同体的理论解释,也是对意识形态的表达。网络社会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巨大挑战和变化,网络空间成了人们聚集的新空间。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取决于本身对现实社会的反应程度。一般情况下,网络空间中的意识形态在本质上与现实社会的意识形态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二者的主体相同,其存在、产生、传播、作用的方式也有相通之处。现实生活中的表现为情感、意志、观念的意识形态,有了共同的思维和作用机制,在网络空间中更加能够发挥意识形态的整体功能,增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亲和力、感染力。反之,在没有共同思维、共同价值体系的社会里,意识形态领域将面临剧烈的斗争。
(二)中间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共同认知。
一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共识。网络赋权扩大了个人的影响力使得人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也可以利用移动终端进行随时的信息发布。人们可以通过身披“马甲”作为隐身人来尽情地讨论和传播。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赋权带来信息的臃肿和数据流量化的沉积,虚假信息日益增多,导致网络空间内容共识少。凝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共识,加强对内容和导向的双重把关,要展现出与现实社会所不同的特质,又符合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差异性使得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着自己独特的存在方式,要探索和尝试一种方式,把现实与虚拟有机结合,更好地凝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共识,维护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共识。话语是一种实践的行为,具有自身的结构与规则,思想意识必须经过这个中介并受其规则制约。马克思所言“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语言作为话语的形态,既是社会的产物,同时是构成社会的力量,直接表达和塑造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网络媒体的传播行为一定意义上是以话语为介质的意识形态塑造的过程。网络“是自发性完全压倒自觉性、崇拜自发性和嘲弄自觉性的场所。”[7](p140)这是我们在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中面对的现实。网络信息碎片化和图片的视觉冲击更容易博人眼球,新颖的标题、潮流的网络语言和内容受到追捧。话语共识的形成,话语本身能否被理解和传播是关键。网络空间民众的阅读趋于碎片化和快速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话语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学术性,往往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要把握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和话语共识的关系,适应人们的习惯和兴趣,推动理论话语向生活话语转变,把深邃枯燥的理论以通俗的方式表达出来。
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舆论共识。舆论共识是基于内容共识和话语共识的在网络空间的“群像”。在意识形态斗争领域,舆论战场从来没有缺席,这意味着形成舆论共识的重要性。从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产生来看,网络空间的缺陷性主要体现在其本身特有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这些信息往往这些会很难受到法律和外围的监管。热点事件发生以后,如果不能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人们往往会把这些负面情绪通过网络发泄出来,网络暴力又试图通过网络的舆论压力来逼迫当局者妥协从而使得问题解决。网络的赋权放大了个人的影响力,在网络舆论中传媒和意见领袖占据较大的话语权,并在舆论共识形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舆论共识无法成为主流,西方的意识形态就会乘虚而入,占据人们思想,削弱我们政治、精神、文化和发展的凝聚力。
(三)技术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共同实践。
一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引领。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导的领导,通过党的组织体系要将政党的意识形态灌输给组织内的成员,形成基本的、稳定的动员力,这是传统意义上的组织化动员。传统的政治引领强调要发挥组织的思想教育功能,让组织成员在组织体系里受教育,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健康有益的组织文化,最大限度地把人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出来、凝聚起来。要进一步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引领,通过健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的组织体系,层层对群众进行联系、宣传、动员,让他们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精神。要重视现实社会中虚拟个体在网络空间的思想引领,加强主流媒体内容建设,尝试使用新型技术进行区域性信息的定点投放。要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两个维度的结合上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才能最大范围地实现民众由思想认同到政治认同的转变。
二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媒引领。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使得网络空间成为多元的意识形态聚集地和交锋地。受商业利益的驱使,网络传媒可能会为了流量推广或迎合人们的认知偏好和阅读习惯,一些信息传播和信息表达并非合法和真实,甚至消解或者稀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力。传媒引领是应对网络时代政府组织动员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政府与传媒的权力关系直接投射到传媒意识形态、媒体角色与表现当中,网络传媒的意识形态性决定了必须坚持党管传媒的原则。全媒体迅速发展,网络传播行为促使网络媒体与政党国家关系不断被定义和重构。要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占据网络阵地,坚持高位引领,旗帜鲜明地传播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要强化新媒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党媒、官媒等主流媒体要保持新兴主流媒体引领,确保传统媒体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输出,占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阵地。
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引领。邓小平指出,“坚持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各项自由,坚持对思想上的不正确倾向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针,不搞任何运动和‘大批判’”[8](p145)可见,说服教育是意识形态领域上的重要方法。对于意识形态,列宁强调要加强理论灌输,灌输虽然在教育效果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仍然是必要路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依然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主渠道。同时要探索改进教育教学、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的方法,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灵活采用多样教育策略。要利用新型的传播方式和案例化教学,把学术化和逻辑化的思想利用案例教学化的方式来进行教育灌输。要把握意识形态教育与网络新媒体新技术融合,建好网络学习空间,构建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的体系。要加强历史观教育,引导教育对象正确看待历史事实和社会现实,实事求是进行教育引领,克服“历史虚无主义”思想倾向,坚定价值观自信、文化自信和意识形态自信。
四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化引领。文化是明确的又隐含的符号系统,也是凝聚意识形态的重要力量。意识形态“文化化”是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必然诉求选择。在全球媒体迈向“数位化”的步伐之中,人们的新闻消费从传统纸媒转移到网络新媒体和自媒体之上。除了新闻消费,还有网络电影、电视剧、动漫、文学作品等,这些文化形态能带给网络受众学习与分享,并且相互联结为一个共同体。网络受众对所处的网络环境有共同的感受,这种感受会影响他们的动机与行为。要充分利用网络空间的“文化共向”的机制,对民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文化凝聚力,形成网络空间的主流文化。
三、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构成与引领力基础
意识形态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存在于每个社会成员和社会之中。一个社会因为有凝聚力的存在,才能在思想上构建起价值观、道德准则、文化精神,才有了社会成员对于保持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内在规定,这种凝聚力对于维系社会共同体起到重要的作用。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是共同性,内在的表现为共同思维,在共同思维下形成共同认知,两者表现为凝聚力的特征。凝聚力原为物理学概念,引申到意识形态领域,主要是指集体或某一社会共同体内部各成员因共同的利益和价值目标结为有机整体的某种聚合力。[9](p29)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内在地表现为凝聚力和引领力两个维度,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构成了引领力的基础。即前文所述,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引领力体现在社会主义共同思维和共同认知基础上,包括政治、传媒、教育、文化方面的引领力。
意识形态的实质是政治制度、精神状态、文化内涵、发展形态的整体体现。根据系统学原理,我们对构成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的基本要素进行系统分析和解构,可以划分为具有多层次、多要素和一定逻辑关系的四个方面,即政治凝聚力、精神凝聚力、文化凝聚力和发展凝聚力。这四个方面的构成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共同作用形成一种整体力,意识形态凝聚力的发挥是以上多要素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构,而不是各构成要素的简单相加。
一是政治凝聚力。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决定了政治凝聚力是意识形态的核心凝聚力。中国共产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凝聚力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习近平强调,要着眼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一方面体现了对作为国家发展未来的青年的重视,体现了人才培养的意识形态导向。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事业的核心,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党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心聚力、焕发生机。马克思主义理论正是因为“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10](p285)中国共产党在吸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基础上,立足中国的现实土壤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保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主性、独立性、发展性、创新性,顺应和回答的时代之问,具有强大的政治凝聚力。
二是精神凝聚力。意识形态属于精神范畴,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道德准则、共同信仰、精神专题等都反映出社会的精神凝聚力。中华民族是崇尚精神的民族,中国梦是新时代精神凝聚力的体现。人民有共同的明确的信仰,才能构筑起强大的精神凝聚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神凝聚力。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自信,构成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学理依据。新时代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工作导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焕发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提供了思想保障和精神凝聚。
三是文化凝聚力。文化是最具有凝聚力的力量。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提出国家软实力的概念,并且认为软实力体现在文化和意识形态上吸引力。可见,文化与意识形态的直接关系,体现了意识形态对于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对文化的重视,正确对待和吸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成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来源。现有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宗教文化、艺术文化等等,通过特定的文化媒介把文化蕴含的意识形态要素传递给人们,形成了某种共同认知,产生文化凝聚力。“文化传播是文化凝聚力的构成要素,文化传播的规模和人民接受程度可以反映文化凝聚力的变化。”[11](p1211)可以说,文化是否具有可传播性以及文化传播效能决定了文化凝聚力的大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结晶,是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凝聚起来的系统的行为理念,他深植于我们传统历史文化,并不断丰富发展。这种意识形态高度契合本民族文化特点,发挥着重要的文化凝聚的功能。
四是发展凝聚力。政党的执政理念、国家制度设计、政党的治理能力,体现了发展凝聚力。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展政党与群众和谐一体的关系,积极发展经济和提升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为老百姓谋实惠,这是一种发展的凝聚力体现。在国家制度设计中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强调中央和地方合理互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这是党领导国家的巨大成功的关键。在治理能力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和宣传,是我们党的法宝。坚持意识形态内容生产、理论创新、舆论引导,更好地凝聚发展共识,在党的领导下,用发展的现实和成效赢得群众的拥护,这是党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根本所在。
从构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角度,凝聚力的概念既表达了对于社会的实质,又表现了对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质。引领力是主体对客体的作用机制,有牵引、带领的意涵,意味着这种意识形态具有先进性。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文化的先进性体现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力。凝聚力和引领力具有同一性,凝聚力和引领力在意识形态中可以相互转化和促进,并且互为条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因为具有引领力,推动了社会成员增进共同意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的发挥,构成了意识形态引领力的基础。通过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构成的系统剖析,厘清了意识形态凝聚力的来源和表现形态,这将为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力的实现提供基础。
四、把握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几个关系
习近平强调:“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1](p193)习近平总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和互联网治理上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而对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也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方向。以主体建设和技术支持为切入点,加强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良好的文化导向,实现该领域的新创新、新发展、新飞跃。
(一)把握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法兰克福学派认为,现代性的过程不言而喻的使得科学技术成为“意识形态”新的形式,科学技术具有意识形态的显著特性,表现出明显的意识形态功能,深刻影响着社会成员以及社会结构的变迁。网络空间具有作为信息、理论、思想生产的平台,也具有作为个体之间沟通、自媒体交往的平台。网络空间具有两种属性,可以为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挥作用,也可以为西方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辩护。网络的开放性,让中西方意识形态直接在网络空间上斗争和渗透。正如马克思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12](p178)就全世界而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争中,标榜“普世价值”的西方的意识形态正在通过网络影响和渗透我国,使得人们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地被操控、被渗透。面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必须研究西方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是如何“塞进”我们头脑的,让增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成为我们的自觉追求。
意识形态与技术的结合,成为网络社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的难点。必须利用网络、新媒体和信息技术,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治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要善于将科学技术应用到意识形态领域。将网络空间的舆情分析技术运用到意识形态建设中,利用社会网络分析软件和大数据、信息系统、云平台等技术,建立网络意见领袖科学的发现识别机制。提高网络新媒体平台的管控水平,建设并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评估体系、管控和引导体系,运用大数据的可视化呈现技术、精准推送技术、预测性分析技术推进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网络中接收到的信息和形成的思想观念及政治意识形态会对人们在现实中的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网络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目前网络空间的内容较为杂乱和多样,群众接受的有效信息有限,尤其是传递下来的政治理念在网络平台上通过加工会使人产生误解。目前,很多网络空间的发布要求较低,审核不过关,这就导致我们对网络信息的接收和理解有误差,进而影响我们的行为活动。网络信息的接收对人们产生的影响首先是在主观的能动性上,接收的信息会驱使人们的内心,向着所谓的“目标”做出行为,因此意识形态的影响最后会体现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其次,个人发布的信息由于不具备完全的准确性,也会对别人的行为产生影响,驱使他人采取某种行为。所以通过“信息管控”对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是十分有意义的。
(二)把握理论生产和实践生成的统一。
马克思所言,意识形态“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10](p285)科学的理论必然是创设在社会之上,解释全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强烈的因果性、规律性和必然性。反之,脱离了实践,理论会缺乏说服力。费尔巴哈从一种脱离了现实社会的、独立抽象的“人本质”出发,虽然他的理论是唯物的,却不够彻底,与科学的理论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只有在对实践的“理论反省”下实践才显示为“人类的”实践等等。理论“对全体的掌握和支配”的性格,是它得以脱离实践、成为意识形态,进而凌驾于实践之上。进一步说,谁掌握了理论,也就掌握了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发展出新的理论,也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因其全面性的、“革命的”实践,焕发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引领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现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的体现,具有真理性、正义性、科学性的理论体系。新时代必须加强理论的创新和阐释,要将理论的东西转化为人们能够接受和认同的话语,进而内化为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要加强对当代中国最新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成果,也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阐释,建构具有理论说服力,现实传播力的话语体系。习近平指出,“如果不能及时研究、提出、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新办法,理论就会苍白无力,哲学社会科学就会‘肌无力’”。[13](p342)牢固树立意识形态话语权意识和斗争意识,树立网络空间的“阵地意识”“政治意识”和“政权意识”,科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对国家发展的根本的基础的、全局的整体的、战略的方向性的地位与作用。习近平指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14]也就是要坚持党管一切的原则,加强对网络和信息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制,确保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输出的正当性、合法性。
(三)把握个体自由和价值共识的关系。
现代国家人权发展也到了现代社会结构的演进过程,深刻改变国家和社会的价值秩序。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话语空间的开放,让公民言论自由有了深厚的土壤。在西方国家对人权的鼓吹和直接支持之下,网络空间出现个体自由的价值倾向。表现在原子式粒子的个体性,推崇个体自由的自然权利,自利性的自我约制等,这些颠覆了传统社会中价值秩序,带来利益主体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元化,带来意识形态上个体自由与价值共识的矛盾。个体自由要求国家、政府扮演价值中立,充当公民个体价值上的裁判者角色。也就是,政府的角色与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只能依据最低限度的道德原则,为不同个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中立与客观的仲裁。要深刻揭露西方社会打着个体自由的幌子膨胀了人权的角色、挖空了政治实践的基础的本质。要清楚认识“价值中立”根本是一种迷思,西方国家自身的教育和传媒从来不是价值中立的,网络空间一直被视为意识形态政治角力的重要的机制。
意识形态自觉性与网络空间自发性是一对矛盾。要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阶级性本质,致力于达成全体公民之间的共同价值。国家必须通过强制力确保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优先于国内各族群与文化之上,并且在教育、传媒等社会领域充分体现。网络空间自发性的言论背后实际上是西方国家“普世价值观”的体现,以实现“人人自由”“个人利益”为口号,以标新立异、博人眼球的语言,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价值观明显违背的话语时常可见。不难看出,这种所谓的“自由”公然排斥党的领导,是西方价值观主导下的“自发自由”,存在明显的“去意识形态化”倾向。要树立网络绝非“意识形态中立之地”的意识,政府既能干预参与网络,也要监督管理网络,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绝对主导,实现人们在意识形态上达成政治认同,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才能真正地维护好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
(四)把握好个体主体和集体主体的关系。
马克思所言,“既然他们作为一个阶级进行统治,并且决定着某一历史时代的整个面貌,那么不言而喻,他们在这个历史时代的一切领域中也会这样做,就是说,他们还作为思维着的人,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进行统治,他们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10](p98-99)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生产和分配理论,对于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建设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谓的意识形态主体大致包括意识形态生产者、传播者、管理者、领导者等多重范畴。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体分为集体主体与个体主体,这两类主体是社会生活中的话语主体。马克思认为分工带来了意识形态主体的分离,产生了两个主体。这两类主体要肩负意识形态生产的责任,坚持意识形态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统一,不断吸收全人类优秀思想文化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要坚持面向世界,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自信,要创新用中国理论和中国话语解释当代中国的实践。
意识形态的主体主要包括意识形态的思想家,包括党的领导人、哲学社科理论工作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意识形态理论的阐释,把握马克思主义宏大叙事理论供给与社会成员对于意识形态需求的矛盾,要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理解上建立一种“思想分配”桥梁,用中国话语和生活话语阐释理论问题,不断提高理论说服力和对实践的指导力。在意识形态工作中会重视理论家、宣传家等集体主体的作用,社会普通个体往往因其远离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生产”容易被忽视。网络空间让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成为意识形态的生产者和传播者,特别具有一定网络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和新媒体从业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统战和舆论引领,巩固并加强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建设,以道德内化和法律外化双重路径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