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审图平台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2020-01-15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
■ 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
因其节约、高效、便捷的功能预期,数字化审图自2014年开始试点以来,便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多个省市迅速发展普及,但因各地技术水平、流程设计方面的显著差异,数字化审图所发挥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也不尽相同。本文对全国数字化审图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并对未来数字化审图系统平台建设提出了建议。
数字化审图基本情况
住建部建市[2014]92号《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建部建质[2017]57号《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等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探索开展白图替代蓝图、数字化审图等工作”“加快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自2014年,全国各地陆续开始试点数字化审图。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浙江、福建、四川、广西、重庆、云南、宁夏、新疆和内蒙古等14个省级行政区实现了数字化审图的全覆盖;山东、湖北、广东、陕西等4省则以地方试点的方式逐步推广。
上述各省级行政区基本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数字化审图系统(北京市由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开发,政府提供政务云),使建设方、设计方、审查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随地顺利完成项目报审、程序审查、技术审查(施工、消防和人防图纸的多审合一)、意见沟通、图纸修改、电子签章、意见申诉、信息查询、审查成果文件出具、政府监管等各项工作。这种全网流转不见面审查方式的改革,大大提高了图纸审查的整体效率和透明度,为施工图审查健康运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有效方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数字化审图的地区尤其是北京市,得益于信息化带来的便捷与高效,保障了图审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全留痕的数字化审图模式,不仅大大提高了各方工作效率,提升了勘察设计与施工图审查质量,更因其无纸化、零跑腿、不见面、无地域限制的特点,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创新工作模式、避免人员聚集、有效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目前数字化审图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数字化审图系统的普及推广和实际应用,各类问题开始陆续出现。从目前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普通存在或严重影响数字化审图效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未真正实现数字化交付
勘察设计单位报送的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加盖经数字认证的有效电子签章,所谓数字化审图仅为电子传图,线上电子图纸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避免后续各类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也无法实现电子归档。
(二)签章证书种类多、不互认
大部分数字化审图系统对不同电子签章(带有数字证书)厂商提供的合法签章不能兼容,需指定电子签章厂商。勘察设计单位在各地申报数字化审图时,必须办理多家签章厂商的电子签章,投入成本过高,使用起来也非常复杂。
(三)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大部分数字化审图系统在线浏览图纸所采取的图形底层技术为非国产图形技术、软件或非国产软件的插件应用。系统上传的图纸,可能会被国外软件厂商作为其举证材料,而使系统建设方陷入知识产权的纠纷之中。
(四)数字化审图流于形式,系统留痕数据不真实
线下先审、线上后走流程现象较为普遍,数字化成为形式,行业主管部门无法或者真实获取勘察设计质量信息,数字化监管及系统留痕追溯功能失效。
(五)电子图纸格式多、利弊不一
电子图纸交付常用的文件格式包括PDF、DWF、DWG三种,而工程图纸的PDF、DWF都是由DWG文件产生的,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DWG转PDF后Z坐标消失、宽度线条被转义填充、文字变为了线段组合、精度定位不准的问题;DWF格式存在无法签章的问题;DWG格式存在字体不兼容,信息易丢失、文件易被修改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数字化智能化审图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六)系统延展性不足
部分数字化审图系统建设时对系统延展性的架构设计考虑不足。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其他信息系统缺乏数据共享,信息无法互推共享。
(七)系统拓展性差
部分数字化审图系统建设时未考虑系统后续拓展方面的需求,如二维施工图智能化辅助审查,二维图纸数字化审查向三维模型审查拓展等,导致系统无法拓展满足后续发展需要。
(八)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功能不全
部分数字化审图系统业务信息设计采集不全,信息统计、分析功能单一,难以为后续过程监管、改革决策、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提供数字化支撑,无法发挥在施工图数字化监管方面的真正优势。
数字化审图系统平台建设的建议
推行实施数字化审图,要避免出现以上所述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审图。为此,结合北京市推行数字化审图的成功经验,从系统顶层设计、电子签章互验互认、数字化交付格式、图形技术应用、图纸保密、大数据技术应用、信息共享共用、先进新技术采用等方面,对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顶层业务设计
系统建设时,建议组建专家组(由主管部门、协会、软件开发单位等组成)进行顶层业务设计,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精神指导下,围绕各方业务、目前施工图审查需解决的问题及信息需求、流程管理等,做好系统顶层业务设计。
(二)电子签章互验互认
第一,建立标准集成统一、安全有效的电子签章(带有数字证书)的统一平台,实现区域内电子签章互验互认,减少重复投入。
第二,对勘察设计企业不限定其办理电子签章厂商,选择权交由勘察设计单位,通过市场行为选择,减少勘察设计单位数字化交付成本,同时降低推行数字化审图的阻力。
(三)图纸交付格式选择
第一,保证电子图纸的合法合规性,一是数字化交付的图纸需要加盖电子签章(数字证书),使图纸真正具备法律效力;二是确保所采取的图纸格式不涉及各方知识产权问题。
第二,保障图审工作的便捷性,实现类原图在线审查,避免出现格式转化后的信息丢失、失真、失准等问题。
第三,考虑可拓展性,如满足未来智能化审查的需要。
第四,建议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交付规范要求,使数字化交付可顺利验收至施工、竣工直至验收归档。
(四)图形技术应用
第一,数字化审图系统所采用的图形浏览技术,尽量采用国产化图形技术,降低对国外技术的依赖,避免出现知识产权纠纷。
第二,选择图形浏览技术时,需面向未来,考虑后续技术发展要求,系统可进行平滑升级应用。如从二维审图拓展到二三维联动审查、三维模型审查,系统技术可进行无缝平滑升级。
(五)图纸保密
注意保护图纸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关注部分图纸的保密规定。在系统开发过程中,要采用信息安全加密技术,保障图纸在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图纸设计文件信息的丢失、篡改和泄露。
(六)大数据技术应用
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构建审图大数据,进行维度建模,实现全过程、全信息、全维度的数据分析,助力构建施工图审查的互联网+新型监管模式以及勘察设计、审查机构的诚信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监管。
(七)信息共享共用
第一,数字化审图系统在搭建时必须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行建设,满足后续进行数据可插拔时对接。
第二,系统需具备对外集成能力,实现数字化审图系统与各级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平台的信息共享共用,最大程度地提升数字化审图数据的应用价值。
(八)新技术采用
引入先进、合理、有效的技术手段,解决电子图纸不同格式带来的精度问题、数据准确性问题,同时结合图纸审查的标准规范库,实现审图数据的自动比对和智能化审查;采用BIM、VR等新技术,切实提高数字化图审的便捷性,提升审图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