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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经济林香榧资源与加快产业发展措施

2020-01-15叶小华

中国林副特产 2020年3期
关键词:香榧基地林业

叶小华

(黄山市歙县桂林镇林业工作站,安徽歙县245200)

1 香榧特性与经济价值

香榧(Torreyagrandis),别名中国榧,俗称妃子树。为红豆杉目、红豆杉科、榧树属常绿乔木,中国原产树种,是世界上稀有的经济树种。主要生长在中国南方较为湿润,温暖多雨,海拔1300 m以下,黄壤、红壤、黄褐土地区,黄山市黟县是我国主要分布地之一。香榧为雌雄异株,半阴性常绿大乔木,主干直立高度可达20~30 m。性喜温和湿润气候,一般自然分布在海拔250~700 m的山腰谷地、溪流两旁坡地和村旁路边,房前屋后,土层肥沃、深厚,质地松软的沙坝上或排水良好的红黄壤上生长良好。榧树生长较缓慢,野生多数只在春季抽梢1次,新梢的长度一般仅15~25 cm;人工栽培管理精细的香榧树每年有2次生长期,春季和秋季各一次,当年生长量能达到40~60 cm。

香榧树枝叶茂盛,形体美丽具有观赏价值。树材质优良,质较柔、纹理通直,质地致密,硬度适中,有弹性,不反翘,不开裂,不变形。是建筑、造船和工艺雕刻的良材。香榧寿命长,树冠大、根系广,有“寸树、桶水、湿丈地”的独特功能,具有良好的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之功能。香榧树种皮含醇、酮、烯等20多种芳香成分,是提取高级芳香油和药膏的天然优质原料。香榧子是我国著名干果,目前市场价200元/kg左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 歙县周边香榧产业发展典型

2.1 黄山巧明香榧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基地

该合作社(基地),通过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农企双赢”发展模式,不但提升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香榧种植业快速成为黄山区的支柱产业。基地负责人汪巧明是耿城镇城澜村村民,他通过多年做经营酒店生意、投资民办学校等,积累了一定资金。为了能带动当地更多的农民致富,他于2012年下半年创办了“黄山巧明香榧专业合作社”,后来成立黄山巧明贡榧有限公司。合作社通过承包山场、吸收社员共同出资和土地流转、盈利按股分红方式,种植发展香榧,当年就入社社员98户,到2017年,已有社员户数达230户。为做大做强香榧产业,汪巧明开始四处奔走,牵头与安徽农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市场监管局开展技术合作,如开展了香榧复合栽培研究,攻克了香榧繁育及栽植技术难关,制定了香榧栽植、繁育等一系列标准,还先后承担了中央财政-黄山区香榧良种繁育及丰产栽培技术推广项目、省级财政-黄山区香榧良种栽培及创新、香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农发香榧丰产栽培等一批项目,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2014年底被评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帮助本村农民脱贫,还向周边乡镇、村辐射,几乎覆盖到黄山区14个乡镇。到2019年底,合作社香榧基地面积达近400 hm2,带动农户户均增收5万余元,解决当地就业人数500多人。并着手研发生产香榧油、香榧精油、香榧药用提取物等产品,进行香榧深加工,提升香榧最大价值化。目前,该合作社基本形成了集香榧种苗培育、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香榧产业示范基地。

2.2 黄山黟县香榧产业园

2018年底,由黟县宏村小康香榧专业合作社企业成员宏村天然食品厂投资兴建的“黟县香榧产业园”,总占地2431 m2,总建筑面积1938 m2,总投资700万元。分为香榧加工展示、香榧文化历史展示两大部分。加工展示部分主要是在香榧种植技术、加工工艺、香榧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展示;香榧文化历史展示部分集香榧加工、参观游览、产品展示、品牌宣传、产品销售等于一体。该产业园将依托黟县历史悠久的香榧,深入挖掘香榧文化,结合全域旅游,探索香榧产业生态、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三产融合”发展,将特色的地域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形成农民增收致富新动能。香榧产业园自2018年底落地以来,新建了香榧标准化生产厂房逾1000 m2,购置生产加工设备20多台(套),实现了香榧的机械化、规范化生产。除了建设香榧加工车间外,产业园还规划了占地3.33 hm2的香榧种子资源库,集中栽种全国各地以及黄山市、黟县本地的优质香榧种苗。并通过不断筛选良种、不断更新,建立资源库,使香榧的品种更加优良。据悉,该产业园将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达到香榧基地优质丰产,在原料自给的情况下,实现香榧加工、销售“双破亿”目标。

3 歙县香榧资源及近年栽培情况

歙县地处黄山余脉和天目山山脉,属香榧传统栽培区域,境内有百年以上香榧树95株,在金川乡长源村1株香榧胸围达560 cm,占地面积近666.7 m2。据调查,全县现有香榧林总面积近200 hm2,目前已建香榧基地7个,面积88.6 hm2。香榧也成为了该县今年春季造林的主要树种,计划完成新造林面积 67 hm2。去年以来,歙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县香榧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县绿化美化水平,促进林业产业,民生林业发展,打造美丽乡村,把种植香榧及产业作为一项富民增收的重大民生工程大力推动,重点发展。

4 香榧产业发展目标

歙县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即2019~2023年,全县香榧种植面积发展到666.7 hm2以上(其中新增基地面466.7 hm2;现有香榧基地培育面积200 hm2),打造百亩以上的香榧产业基地10个,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加工业发展,稳步促进歙县香榧产业升级、林地增绿、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重点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建设标准化香榧示范基地;依托松材线虫病防控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开展林种结构调整,打造香榧种植基地;巩固提升溪头镇汪满田、杞梓里镇王坞、西村已建香榧基地,提高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推进香榧加工业发展,提高加工水平和产品质量,培育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创特色、创品牌,开展“绿色(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支持香榧企业走出去参展,建立网络销售平台,扩大销售量,提升影响力。

5 香榧产业发展重点内容与扶持政策

歙县在2019~2023年香榧产业发展规划期内,本着“政府引导、自愿发展、财政补助”原则,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县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香榧基地建设、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工销售企业大户、品牌创建等4大方面。按项目规范要求申报和审批,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及所在地乡镇政府对照《安徽省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技术导则》等标准进行核查验收,并按相关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5.1 香榧基地建设奖补

优先安排林业重点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现有政策基础上,同时享受县级财政补助。

5.1.1 新造林基地。(1)茶园地套种香榧。补助标准:成片规模1.0 hm2以上,栽植20~25株/666.7 m2,选择2+3以上营养钵嫁接香榧苗的,按1000元/666.7 m2的标准分三年(第一年6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200元)进行奖补。(2)荒山荒地、低效林地、松材线虫病防控改造地片和采伐迹地上新建香榧基地。补助标准:成片规模1.0 hm2以上,栽植35~45株/666.7 m2,选择2+3以上营养钵嫁接香榧苗的,按2500元/666.7 m2的标准分三年(第一年1200元;第二年500元;第三年800元)进行奖补。鼓励香榧基地开展复合经营,提高林地产出效益,对于香榧林下套种茶叶及中药材等开展复合经营的,优先安排茶业、林下经济等农林补助项目。

5.1.2 现有低产林改造基地。巩固提升现有香榧林分质量,通过施肥、补植、复壮、垦复、修剪、高枝嫁接等抚育措施对现有低产低效香榧林改造提升的。补助标准:连片1.0 hm2以上的,三年内按每年200元/666.7 m2的标准进行补助。

5.1.3 育苗基地。大力培育本地香榧育苗大户,提倡造林基地与育苗基地相结合。对县域内育苗面积0.133 hm2以上、每666.7 m2均达到4000株以上的,按5000元/666.7 m2的标准分三年(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1500元;第三年2000元)进行补助。

5.2 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一是培育壮大现代林业经营主体,突出发挥省、市级龙头企业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以发展香榧产业为主,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林业示范合作社、家庭林场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奖励。二是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香榧基地,优先给予融贷支持,优先申报中央、省财政林业贷款贴息项目进行贴息补助。

5.3 加工销售企业大户

积极促进香榧加工业发展,鼓励本地香榧加工企业大户做大做强,抓好产品质量,提升香榧加工、销售能力。对采用先进加工设备,年加工香榧干果达2500 kg以上、5000 kg以下,且销售能力强的企业大户,当年按每户3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年加工香榧干果达5000 kg以上(含5000 kg),且销售能力强的大户,当年按每户6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在建厂土地审批和融资方面予以支持。

5.4 品牌建设

一是香榧生产加工企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30万元;新获得省专业商标品牌示范基地、省名牌产品、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5万元。二是“三品”认证。对新通过无公害农林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基地6.67 hm2以上的,每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奖励。

6 主要保障措施及建议

6.1 加强组织领导

该县成立了高规格的香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林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香榧产业发展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香榧产业发展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县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林业发展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使用等监管审计工作,保障全县香榧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安全。

6.2 加强部门协作

相关乡镇、部门要通力合作,狠抓落实,引导县内有香榧产业发展意愿的企业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大户流转(租赁)山场、土地,规模化建设香榧基地。要加大香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打造香榧特色基地,推进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吸引社会资本助力香榧产业发展。林业部门作为推动香榧产业发展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积极做好规划设计、苗木保障、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注重发展主体的培育、引导、协调和服务,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香榧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县财政部门要筹措香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发展项目,优先支持香榧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县扶贫开发局结合村级扶贫项目建设,优先支持香榧种植和加工业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香榧企业做好商标品牌的创建工作。

6.3 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专题报道、网上展示、交流培训等形式,深入宣传香榧产业发展前景和本县香榧生产的有利条件、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香榧产业发展,引导山区群众开展香榧生产,总结和提炼香榧产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经验,并加以总结推广。

6.4 加强科技支撑

强化科技支撑在香榧产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加大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造就乡土人才,建设一支香榧产业发展科技队伍,真正做到“一林一技”服务林农。加大和安徽农业大学、安徽林业科学研究院、市林科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聘请专家教授、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到现场讲课、培训等活动;聘请浙江省诸暨市、松阳县香榧产业发展好、实践经验丰富的“土专家”指导香榧造林大户生产管理;组织一线林业技术人员、造林大户到浙江及周边区县开展现场学习,培养科技队伍,为全县香榧基地建设和广大林农提供全方位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确保香榧产业发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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