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运用分析
2020-01-15尹桂平屈晨阳
尹桂平,程 功,屈晨阳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210000)
洪水灾害是对人类财产安全及生命安全危害较大的自然灾害之一,而随着人类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地改造自然地貌、修建各类防洪建筑,也会影响洪水的发生及预防[1-2]。对于各类涉水建筑物进行规范的防洪评价是减少及预防对防洪影响的有效途径,同时也能够保证减少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
为响应从防洪减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方向的转变,并规避和降低涉水建筑物对行洪、防洪的影响,我国推出了防洪评价制度,针对河道、湖泊等管理范围内的涉水建筑物给予相应的讨论和评价,以确保涉水建筑物的安全性及对相应水系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3-5]。目前对于防洪影响评价的实施上,采用针对每个涉水建筑物进行独立防洪影响评价的方式来保证涉水建筑物的安全性及可行性,虽然确保了涉水建筑的安全性和可行性,但对于企业而言,复杂的审批程序及漫长的审批周期阻碍了企业效率。因此,江苏省提出了在开发区实行以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代替洪水影响评价的试行方案,进一步缩短审批周期,提高企业效率。
文章以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城南河)区域防洪评估报告为例,对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的可行性及适用性进行分析和评价。
1 相关评价依据
1.1 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和《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等。
1.2 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
主要有:《防洪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等。
1.3 相关规划
1)《南京城市防洪规划报告》(2013-2030)(2015年)。
2)《南京江北新区防洪排涝规划》(2019年)。
2 区域评估的总体结构
施行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是为了保证涉水建筑物的安全及占用相应水域的防洪安全,因此其结构与防洪评价报告基本相同,二者的主要差异在于防洪评价报告是针对具体工程(涉水建筑物)而言,针对性较强;而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则是针对江北新区核心区区域全部涉水项目,适用范围更广。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审核防洪评价报告水利项目行政许可的核心内容,因此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建设项目的初步防洪方案。
2)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
3)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发布),报告中应包含以下部分:①概述;②基本情况;③河道演变;④防洪评价计算;⑤防洪综合评价;⑥防治与补救措施等。
秋冬季节由于气候容易突变,外界气温忽高忽低,极易引起猪出现应激,因此应做好秋冬季节的饲养管理工作,强化猪舍防寒保暖,为猪营造一个健康舒适整洁的生长环境。同时还应制定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养殖场内外部环境进行消毒,消毒剂可选择使用2%的氢氧化钠溶液、0.1%的高锰酸钾溶液、10%的生石灰乳[3],轮换交替使用消毒剂,避免产生耐药性。
对比以上内容,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以下几部分:①概述;②区域基本情况;③城市规划及拟建涉河项目分析;④河道演变及相关管理要求;⑤洪水影响技术规定及要求;⑥区域总体防洪影响评估;⑦成果运用方案;⑧结论和建议等。
3 区域评估类报告的主要内容
3.1 概述
在防洪评价报告和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中,概述都作为第一章节,其内容基本一致,都包括项目背景、编制依据、评价范围及技术路线等内容。其主旨句均在于说明本次评价的主体及所需遵循的法律法规及规范等内容,并对评价的方式方法进行说明。
3.2 区域基本情况
在防洪评价报告和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中,都将基本情况作为第二章,但略有不同的是,洪水评价报告中主要针对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概况、河道基本情况、现有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情况以及现有水利规划及实施情况等部分。而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中,则主要针对所评价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阐述,更加注重对区域整体性的特点进行说明,以便后续章节中对区域整体的洪水影响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区域的自然地理概况、水系概况、河道演变情况、现有水利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社会经济情况等内容。
3.3 城市规划及拟建涉河项目分析
与防洪评价报告不同的是,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的第三章将城市规划及拟建涉河项目单独列为第三章节,用以更详细的说明和分析相关内容。以《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城南河)区域防洪评估报告》(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为例,报告在第三章节中详细说明了江北新区核心区NJJBd010、NJJBd030、NJJBd040及NJJBe030四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拟建涉河相关交通、供电、电力、燃气等项目,确定相关项目符合规划,并且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为后续涉水项目提供设计依据和相关规划框架。
3.4 河道防洪及管理相关要求
由于要将报告提供给行政审批中心平台公布或查询,使得后续涉水工程项目可以自助查询相关工程是否符合南京市江北新区的审批条件,因此与防洪评价报告相比,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划的阐述更加详细。本章作为判断后续涉水工程项目的依据性章节,具有规范性、全面性、有效性,是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的标志性章节之一。
3.5 洪水影响技术规定及要求
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最终的落脚点在于代替每个工程项目必须审查的防洪评价报告,因此洪水影响的技术规定及要求是防洪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的核心内容。根据《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280号),提出相关涉河工程防洪技术规定、施工要求、管理要求及防洪影响防治与补偿措施专项设计要求。
3.6 区域总体防洪影响评估
为达到给后续涉水工程项目指明方向,消除企业在涉水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等内容中的盲点,减少企业在履行审批流程中走弯路的目的,本章节中主要对水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河势影响分析及水利工程保护分析做了总体说明。
3.7 成果运用方案
通过以上内容的整体说明和分析,报告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运用方案。在研究了解现状审批流程的基础上,提供了简化流程、提高审批周期和效率的建议,供相关部门考虑和使用。
3.8 结论和建议
根据对区域整体内容的把握,得出有关结论和相关建议。
4 评估成果运用方案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城南河)区域防洪评估报告》最终得出产品成果如下:
4.1 公共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本次区域防洪评估报告提供涉及河道防洪的公共产品给行政审批中心平台公布或查询,主要包括: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名称;相关规划;河道水文分析成果,包括河道设计水位、设计流量,常水位;堤防及河道断面,包括堤防高程、坡比、宽度,河口宽、河底宽、河底高程等;堤防管理范围;河势分析内容等。
4.2 审批程序
在本次区域评估报告范围内的涉河建设项目,在落实区域防洪评估意见并符合其他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的范围内,可采用登记表或报告表形式进行;未在本报告中涉及的涉河建设项目,应单独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具体为: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跨(穿)河、不跨(穿)堤,位于堤防背水侧坡脚以外、无深基坑,且非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定禁止的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等)可直接在水利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登记,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工程相关技术材料,无需专家评审程序即可按流程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后期可做到即来即办,并落实承诺制。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属于(1)所述的涉河项目,编制防洪评价报告表。报告表由水利主管部门审查审批。项目报告表原则上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方式,审查会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出具专家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提交水利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评审的项目,按流程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
5 结 语
使用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代替洪水影响评价,起到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估审批转变为申请前服务,逐步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切实提高新区审批效能,着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江苏省在体会和实施习总书记“便民服务平台建得好不好,关键看服务实效”的指示精神上走在了前列,对江苏企业实施涉水建筑物提供了便利、激发市场新活力和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