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关:整合涉农资金 助力脱贫攻坚
2020-01-13王安才
王安才
摘要:云南省大关县近年来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已取得显著成效。本文总结介绍了该县整合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整合资金 脱贫攻坚 成功经验
近年来,云南省大关县积极探索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将涉农资金变零敲碎打为统筹整合,变分散使用为集中投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7年至2019年,全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88033.4万元,2019年底实现8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2020年4月经贫困县摘帽省级第三方评估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
一、抓涉农资金组织领导,促工作合力
大关县成立县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主要负责整合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明确县财政、监察、发改、扶贫、审计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和督办催办与日常适时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专项督办工作由县整合涉农资金办、扶贫办、审计局牵头组成五个督促检查组,每季度对涉农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县委、县政府每月通报督办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项目单位整改,并适时跟踪再检查。每年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合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上年度资金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指导,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切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完成项目各阶段支付进度。
二、抓涉农资金统筹配置,促整合到位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主要资金来源。大关县明确,将中央层面18项资金和省级层面22项资金和市级安排的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市级林业资金、市级水利资金、市级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市级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和县直各部门清理上缴县级国库结转结余资金,以及所有涉农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全部进行整合。整合的财政专涉农资金先划入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乡镇或部门根据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抓涉农资金重点领域,促整合效益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围绕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公路、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和农村安全饮水、人行便道、耕作便道等建设。
在产业培育方面,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和市场营销;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在金融扶贫支撑方面,围绕帮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含已脱贫户)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在公共服务保障方面,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农村公共服务。在能力素质提升方面,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实行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抓涉农资金规范管理,促资金安全
在资金安排程序方面,一是建好县级项目库。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自下而上”工作方式,由乡镇按照脱贫出列基本要求及时间安排,分清轻重缓急编制基层项目库,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全县统一部署进行审查入库,统一编制全县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二是提前预判项目。建立资金安排提前使用和跨年度间资金额度使用机制,由县扶贫办、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571”标准,提前收集补短板项目,县扶贫领导组及时研究项目安排计划,全力确保资金及时下达,避免资金等项目现象。三是细化预算安排流程。县财政在收到上级下达整合资金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牵头及时通知行业部门、乡镇按程序提出项目安排计划,报县扶贫领导组或县政府涉农资金整合领导组研究,通过后交县财政2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预算。
在资金管理模式方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先划入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乡镇或部门根据县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乡镇组织实施的项目乡镇申请将资金划拨乡镇核算,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实行乡级报账;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部门申请将资金划拨部门,实行部门报账。其他部门整合涉农资金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行部门报账。
五、抓涉农资金监管考核,促责任上肩
在监督管理方面,在每个项目贫困村选举产生3至5名义务监督员,参加村两委会议,参与项目日常监督,參与涉农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建立健全统筹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监管工作由县审计局牵头,县监察局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对各部门统筹资金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在强化考核方面,按照“谁申请、谁编制”原则和“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同步公开”工作方法,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实施主体在项目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和审计局再联合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所有涉农资金安排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县委、县政府将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所有涉及涉农资金安排项目的部门和乡镇进行绩效再评价的结果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评。
在结果运用方面,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评价较好的部门、乡镇优先安排资金;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部门和乡镇,在下年度减少相应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同时根据资金沉淀情况及时予以收缴。
在责任追究方面,一是对项目方案编制不实,不具体;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质量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未建立公示制度,公示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不清晰或造成资金浪费;监督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督查不到位;项目验收走过场,拖延验收,应拨资金不及时;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督和抽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纠正不力;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反映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项目单位,由县整合涉农资金领导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情节较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对虚报项目内容,夸大项目投资额;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整合涉农资金;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多头申请骗取整合涉农资金;资金管理不力,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差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项目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缴资金,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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