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绿孔雀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0-01-13杨忠兴华朝朗卯吉华沙剑斌
杨忠兴,王 勇,华朝朗,卯吉华,杨 东,沙剑斌
(1.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 昆明 650051; 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云南 昆明 650000)
绿孔雀历史上在我国曾遍布于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和云南等省区,其分布范围从北向南,再向西南逐步缩小。到20世纪初,其它省区的绿孔雀以及云南东北部的绿孔雀已经绝灭。20世纪90年代,绿孔雀分布于云南11个州(市)、42个县(市),种群数量800~1100只左右[1-4]。近30年来,由于栖息地丧失、人类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原因,野外绿孔雀分布范围明显减小,种群数量急剧下降[1-5]。根据2014—2017年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在全国范围内的绿孔雀调查,绿孔雀在中国仅分布于云南中部、西部以及南部的8个州(市)22个县(市),估计野外种群数量不足500只,成为我国目前最为濒危的野生动物物种之一。据2018年云南省林业厅联合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调查,云南省绿孔雀种群数量约为485~547只,分布于6个州市19个县[6](图1)。为突破绿孔雀保护管理的瓶颈问题,寻求新的保护途径,云南省林业厅启动了全省绿孔雀保护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有望对绿孔雀保护管理提供参考。
1 绿孔雀保护管理现状
云南省林业主管部门对绿孔雀保护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首先是划建保护区管理,在已建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中,有15处保护区有绿孔雀分布,并作为主要保护对象之一进行保护管理。其次是将绿孔雀列入极小种群物种保护管理,2007年云南省林业厅率先在全国提出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并将绿孔雀作为优先保护的20个重点物种之一。第三是开展种群数量调查与监测,全国第一次、第二次野生动物调查中调查了绿孔雀;2017年、2018年省林业厅联合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分别启动了“元江上游绿孔雀种群和栖息地调查与评估”和“全省绿孔雀资源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清了云南省绿孔雀资源现状,为科学保护绿孔雀奠定了基础。第四是建立绿孔雀栖息地共管保护小区,由云南省林业厅牵头,阿拉善资助,在专家指导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2018年实施了“新平县腰村绿孔雀栖息地共管保护小区”项目,项目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探索绿孔雀保护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图1 云南绿孔雀资源分布示意图
2 存在主要问题
2.1 栖息地丧失严重
一是分布范围急剧萎缩。绿孔雀分布区由于替代种植、工程建设、森林砍伐、采矿、河床取沙、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使绿孔雀栖息地急剧缩减,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绿孔雀分布范围由42个县下降到19个县。二是栖息地破碎化严重。云南省绿孔雀种群均呈片段化分布,在种群密度较大的元江中上游地区,由于公路、电站、耕地、村寨、经济林等建设与阻隔,绿孔雀同样呈片段化、小群体分散化的分布格局,难以进行有效基因交流;目前绿孔雀重要栖息地元江中上游已建成了大湾电站、小江河一级电站,戛洒江一级电站、小江河二级电站虽暂停建设,但建成后将淹没海拔680 m以下河谷地区,该区域的河滩是目前绿孔雀的沙浴地、求偶场地等重要场所,蓄水后绿孔雀适宜栖息地将被淹没而散失,而且大湾电站与戛洒江一级电站首尾相连,江水(库区)水面变宽,对东西两岸的绿孔雀种群造成隔离,严重影响种群之间的基因交流。三是栖息地适宜性下降。由于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耕机、割草机等机械及农药使用,产生噪声和污染,对绿孔雀产生了消极影响;社区居民林下采摘、放牧等活动,干扰了绿孔雀的繁衍生息。
2.2 保护基础薄弱
一是管理机制不完善。绿孔雀主要沿红河、澜沧江和怒江流域分布,流域管理涉及水利、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多头管理,管理权限分散,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缺乏部门间的联动与协调管理机制,缺乏统一的流域管理理念,导致绿孔雀栖息地的破坏和退化。二是保护管理能力弱。在绿孔雀集中分布的双柏县和新平县仅建有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由于保护区级别比较低、资金投入缺乏、基础设施设备落后、人员编制不足、宣传教育滞后等原因导致保护区管护管理能力弱。三是保护空缺较大。在云南省建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中,7个保护区还有绿孔雀分布,种群数量为170~183只,还有近三分之二的绿孔雀种群数量在保护区外,保护空缺较大。
2.3 科研监测基础薄弱
一是缺乏系统基础性研究。国家、地方对绿孔雀的研究投入经费较少,绿孔雀栖息地利用和选择、繁殖、种群遗传结构等研究数据缺乏,难以根据绿孔雀的生态学、生物学特性提出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措施。二是监测体系不完善。绿孔雀监测仅在恐龙河州级保护区的局部区域开展,全省未建立完整的监测体系,监测手段主要靠人工巡护,缺乏现代化监测设备和手段,监测能力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2.4 宣传教育滞后
一是宣传教育开展较少。由于绿孔雀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较少,公众很难识别外来种蓝孔雀和绿孔雀,个别媒体、商家在利用孔雀形象进行商品宣传时更是将二者混淆,导致公众对当前绿孔雀珍稀濒危程度、保护级别以及保护所面临的风险和困境认识不足;绿孔雀分布区多位于边远贫困山区,社区保护意识淡薄。二是缺乏生态农业种植引导。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农户播撒带有农药的“包衣种”或浸泡过农药的作物种子、在田地里喷洒农药、投放鼠药等,均会导致绿孔雀误食而死亡。
2.5 资金投入不稳定
2009年以来,林业部门仅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其中,2017年国家林业局下达专项保护资金165万元,2017年、2018年云南省林业厅分别划拨元江上游绿孔雀种群和栖息地调查与评估经费19.5万元、云南省绿孔雀保护实施方案编制经费10万元。由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资金较少,云南省没有专项保护经费,绿孔雀栖息地管理、监测、公众教育等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3 保护管理对策
项目布局详见云南绿孔雀保护实施项目布局图(图2)。
图2 云南绿孔雀保护实施项目布局图
3.1 健全已建保护区的保护管理
在已建的各级保护区中,双柏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等7个保护区均有绿孔雀分布。为加强绿孔雀的保护管理,确保绿孔雀种群数量的稳步增长,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固定巡护和管理人员,做好长期稳定的保护管理工作。在7个有绿孔雀分布的保护区和巍山青华绿孔雀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项目建设。
3.1.1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在8个保护区内建设管护点12个,在道路进出口建设哨卡22个,建设监听点22个,在进入保护区的主要入口和人为活动频繁区域设置标示牌160块。
3.1.2 提升监测能力 通过样地、样线建设,配置红外相机等监测设备,固定巡护、监测人员,配备监测设施,提升监测能力,做好长期动态监测工作。
3.1.3 加强保护区内栖息地管理 首先有序退出保护区内的小水电站。按照《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排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606号)的精神要求,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开展排查活动,对不符合相关建设要求的小水电要逐步关停、退出。其次逐步退出保护区内的矿产开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17〕64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退出保护区内的矿权及矿产开采。
3.2 开展工程后评估,科学评价影响程度
建议对元江中上游地区已建、在建及拟建水电站的各相关业主单位,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科学评价工程建设对绿孔雀的影响程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绿孔雀的影响。例如,对暂停建设的戛洒江一级电站、小江河二级电站,重新开展科学评估和论证电站建设对绿孔雀的影响,提出保护和恢复绿孔雀栖息地措施;对已建的大湾电站、小江河一级电站开展影响后评价,重点评价和监测生态流量、工程建成后对绿孔雀影响的程度,及时调整、补充相应环保措施。
3.3 划建绿孔雀重要栖息地
3.3.1 重要栖息地划建结果 将绿孔雀主要分布区或种群之间距离5 km范围以内的分布区和种群数量较大的绿孔雀分布区划为绿孔雀重要栖息地,绿孔雀种群之间距离5 km范围以外的区域单独划建另一个重要栖息地或保护小区。经调查和筛选,初步划定7个绿孔雀重要栖息地,总面积30057.0 hm2,涉及5个县区。元江中上游石洋江、绿汁江流域是绿孔雀分布的核心区,栖息地重要性程度根据其分布区位置与石洋江、绿汁江流域的远近和种群数量大小相关,距离石洋江、绿汁江流域较近或种群数量较大的栖息地重要性程度较高(表1)。
表1 绿孔雀重要栖息地统计
3.3.2 重要栖息地调查与名录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因此,初步划定的7个绿孔雀重要栖息地,要进一步调查、监测和评估,并将绿孔雀重要栖息地调查评估报告上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实施云南省绿孔雀重要栖息地。
3.3.3 重要栖息地管控措施
1)部门规划论证。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绿孔雀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绿孔雀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产生的整体影响,避免或者减少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2)专项影响评价论证。涉及绿孔雀重要栖息地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项目建设对绿孔雀及其栖息地的影响评价专项论证,影响评价论证通过后方可开展项目建设,同时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者减少项目建设对绿孔雀及其栖息地的不利影响。
3)加强监管。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绿孔雀等野生动物的影响,严格管控人为干扰和破坏。由于环境影响对绿孔雀等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动态监测。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绿孔雀栖息地、绿孔雀种群数量、人为干扰因素和程度等方面的动态监测。
5)建设前评估。重要栖息地建设前应进行建设前评估,对重要栖息地的绿孔雀种群数量、栖息地现状、人为干扰现状,保护管理存在的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保护管理提供基础材料。
6)管理成效评估。绿孔雀重要栖息地发布实施3~5 a后,要进行管理成效评估,对实施几年来的管理成效、存在问题、经验与教训等方面进行评估,认真总结经验与教训,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对策与建议,为今后提高重要栖息地管理成效提供依据。
3.3.4 重要栖息地保护建设内容
1)落实管护人员。涉及绿孔雀重要栖息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栖息地监管、指导人员,落实栖息地巡护、监测人员,做到人员到位,管控有效。在7个重要栖息地新增巡护、监测人员72人。
2)基础设施建设。在林业局、管护局、林业站下设栖息地管护点,形成局辖站、站管点的管护体系,实现对重要栖息地最直接、最有效的管控。在7个重要栖息地建设管护点12个、哨卡12个、监听点22个,建设界碑28块、边界桩1600棵、标识牌81块(表3)。
3.4 划建绿孔雀保护小区
3.4.1 保护小区划建结果 在绿孔雀重要栖息地范围内选择受威胁较大的种群分布区划建绿孔雀保护区,或在绿孔雀重要栖息地范围外选择绿孔雀分布面积较小、种群数量较少的区域划建绿孔雀保护小区。经调查筛选,初步划定保护小区8个,总面积4553.0 hm2,涉及6个县区。根据人为干扰较大、种群数量呈下降趋势或种群数量较小(<3只)等条件划分保护小区优先级,经分析、筛选,4个保护小区优先实施保护(表2)。
表2 绿孔雀保护小区统计
3.4.2 保护小区建设管理
1)申请与建设。保护小区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经拟建地保护小区的土地所有者或林木所有者同意后,报请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保护小区发布后,编制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
2)管理方式。保护小区管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保护小区管理办法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印发,管理经费根据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划定情况进行补偿,积极协调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资助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在具体管理上由林业部门组织、社会组织资助,联合周边村民“自筹、自建、自管”,不改变土地权属,不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保护小区林权所有者签订建设及管护协议,双方落实权力和责任。
3)建设前评估。保护小区建设前应进行建设前评估,对保护小区的绿孔雀种群数量、栖息地现状、人为干扰现状,保护管理存在的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今后保护管理提供基础材料。
4)保护成效评估。绿孔雀保护小区发布实施3~5 a后,要进行保护成效评估,对实施几年来的保护管理成效、存在问题、经验与教训等方面进行评估,认真总结经验与教训,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对策与建议,为今后提高保护小区的保护管理成效提供参考。
3.4.3 保护小区建设内容
1)落实管护人员。涉及保护小区的县林业局要落实管理、指导人员,落实巡护、监测人员,做到人员到位,管控有效。保护小区需巡护、监测人员16人。
2)基础设施建设。在保护小区建设管护点8个、哨卡8个、监听点8个、界碑20块、边界桩700棵、宣传标识牌35块(表3)。
表3 绿孔雀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3.5 潜在栖息地与生态廊道修复
3.5.1 潜在栖息地与生态廊道划建结果
1)潜在栖息地划建。根据栖息地现状,划建南华沙桥金竹林和双柏独田维的潜在栖息地修复区,总面积800.0 hm2。通过划建、修复潜在栖息地,营建绿孔雀适生生境,吸引绿孔雀回归。
2)生态廊道划建。为维护绿孔雀种群健康发展和绿孔雀种群迁徙、交流的通道,在绿孔雀核心分布区的石洋江、绿汁江、马龙河流域划建生态廊道4个。其中楚雄红卫桥生态廊道位于楚雄红卫桥东南面的马龙河两岸,可以联通楚雄大地基红卫桥重要栖息地和楚雄大地基者力保护小区的绿孔雀种群;双柏滑石板生态廊道位于双柏滑石板克田河两岸,可以联通石洋江—绿汁江重要栖息地和双柏大麦地杨柳树重要栖息地的绿孔雀种群;新平老厂生态廊道位于新平老厂乡绿汁江西南岸,可以联通石洋江—绿汁江重要栖息地和新平老厂黑查莫重要栖息地的绿孔雀种群;峨山行寨生态廊道位于峨山县化念镇行寨村,可以联通峨山行寨绿孔雀保护小区和玉白顶保护区的绿孔雀种群。
3.5.2 潜在栖息地与生态廊道修复措施
1)生境修复措施。①密林疏伐:对于郁闭度大于0.7的乔木林地,选择适宜区域,以块状、带状方式伐除部分乔木树种,使乔木林郁闭度在0.5~0.6之间,清除伐倒木、枯倒木等有碍绿孔雀活动、栖息的杂物,并在较平缓地带清除林下所有杂木,以利于绿孔雀嬉戏、活动,构建绿孔雀适生环境,吸引野生绿孔雀回归。②密灌疏伐:因灌木过密,影响绿孔雀的栖息、通过。对于过密或覆盖度大于0.7的灌木林,选择适宜区域,以块状、带状方式伐除部分灌木,注意保留余柑子等绿孔雀食源的灌木,使灌木林盖度在0.4~0.6之间,清除伐倒的灌木、枯倒木等有碍绿孔雀栖息、活动、通过的杂物,并在较平缓地带清除林下所有杂木,以利于绿孔雀嬉戏、活动,构建适宜生境,吸引野生绿孔雀回归。③植被修复:对于植被稀少的区域,采取自然修复植被,自然修复以封山育林为主,严控火灾发生,严管人为破坏活动;对于破坏严重或荒山、耕地等区域,采取人工措施修复植被,人工措施以种植绿孔雀喜食植物榕树、葡桃、栎类等为主,营建绿孔雀适生环境。④仿自然沙滩:在水源边、较平缓地带,清除林下所有灌木,适当平整地面,地面铺一层细沙,以利于绿孔雀求偶、嬉戏、沙浴、苏羽等活动,构建绿孔雀的栖息环境,吸引野生绿孔雀回归。
2)管控措施。禁止在潜在栖息地和生态廊道范围内采石、采沙、采薪、开荒等人为活动;禁止在潜在栖息地和生态廊道周边进行采矿、采石的爆破活动;禁止在潜在栖息地和生态廊道范围内宿营、穿越等人为活动;落实管护、巡护人员,严防人为破坏和森林火灾;实施人工和红外相机监测。
3.6 加快推进人工繁育与野化基地建设
1)组织管理。绿孔雀繁育和野化基地建设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组织,相关科研院所作为科技支撑单位,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实施,建成集物种保护、科学研究和收容救护为一体的绿孔雀人工繁育基地。绿孔雀繁育成功后,开展野化训练,对野化的个体回归野放。
2)人工繁育基地建设。在昆明建立绿孔雀人工繁育基地。先期建设繁殖笼舍、育成笼舍、检疫笼舍,笼舍半开放式设计,分室内和室外2部分,采用人工模拟自然生态建设。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设施。
3)野化试验基地。在巍山青华绿孔雀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立绿孔雀野化试验基地。野化场地采用网状护栏开放笼舍的方法建设,为使绿孔雀尽快适应野生环境,场地环境采用人工模拟自然生态建设,尽量效仿近自然状态。初步设计为长100 m、宽50 m,高6 m,顶部根据需要考虑是否罩防飞网。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设施。
3.7 加强野外监测与管控
绿孔雀监测设备见表4。
表4 绿孔雀监测设备统计
3.7.1 红外相机监测 根据绿孔雀分布情况,考虑植被类型、海拔梯度、地形和路线,在绿孔雀集中分布、人为活动频繁、生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划为公顷网格监测样区,在绿孔雀分布较少的区域划为公里网格监测样区,公里网格监测样区每个网格布设1台,公顷网格监测样区每个样区布设10台。布设红外相机890台,其中保护区、重要栖息地、保护小区分别为310台、440台、140台(表4)。监测数据采集在每年春季、秋冬季完成,每30 d采集1次数据、换1次卡、换1次电池。
3.7.2 样线监测 根据绿孔雀分布地点布设监测样线,共布设绿孔雀监测样线96条305 km,其中保护区44条140 km、重要栖息地32条105 km、保护小区20条60 km,见表4。绿孔雀种群数量和受干扰状况等主要监测指标,在每年的春、秋季监测2次,主要在繁殖期2—5月和8—10月进行。
3.7.3 植被样地监测 主要监测绿孔雀栖息的暖热性针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稀树灌草丛等植被类型。共设置植被监测样地78个,其中保护区44个、重要栖息地12个、保护小区16个、栖息地与廊道修复6个,见表4。监测样地大小均为900 m2(30 m×30 m)。监测指标包括群落指标(群落结构、林木生长量、天然更新等)和物种多样性指标(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种类、数量,狭域特有植物的种类、数量,多样性指数等)、物候、生境状况、利用情况和受干扰状况等。设置固定监测样地,埋设固定标志,分乔木层、灌木层、层间植物层和草本层进行调查,并详细调查自然更新情况。监测时间在每年2—5月。
3.7.4 放归绿孔雀活动监测 主要用于人工繁育放归的绿孔雀,安装卫星定位跟踪器后野化放归,时时监测野化绿孔雀的活动轨迹。根据绿孔雀的活动、觅食、休憩、繁殖等行为,掌握绿孔雀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的活动规律,通过监测、研究,总结提出绿孔雀种群恢复、栖息地选择、栖息地修复与保护管理等措施。
3.7.5 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 绿孔雀常活动在田间、地头,且靠近村寨,与家禽近距离接触的可能性较大,家禽疫病容易传染给绿孔雀。因此,应密切关注绿孔雀分布区村寨家禽健康状况和疫情动态,加强周边绿孔雀疫源疫病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绿孔雀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3.7.6 监测数据采集与管理 红外相机监测点分散于19县,且利用数据传输成本较高,因此监测数据主要靠人工采集,监测数据由各保护区、重要栖息地、保护小区的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回收,回收后交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中心、省自然保护区研究监测中心)。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开展全省监测数据及成果资料的收集、保存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档案和监测数据库。监测数据统计、整理、分析后,一方面将监测成果返回各单位,并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林业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管理、资源合理利用等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将监测数据统一传输进入“中国林业大数据中心”、“中国林权交易(收储)中心”,实现林业资源数据信息深度融合,为云南野生动植物保护服务。
3.8 加强绿孔雀基础生物生态学研究
组织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西南林业大学等科研人员,开展人为干扰对绿孔雀种群的影响、绿孔雀保护生物学、绿孔雀种群遗传多样性、绿孔雀疫源疫病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夯实绿孔雀生物生态学基础资料,为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和保护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9 加强恐龙河保护区示范基地建设
3.9.1 扩大社区参与范围 恐龙河保护区管护局应加强协调与社区的关系,在制定社区资源管理计划和管理过程中,聘请社区居民担任生态护林员、巡护员、监测员、调查员,让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等工作,扩大社区参与范围,激发居民参与保护的热情。
3.9.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和通过电影、录像、宣传片、视频以及印发宣传资料、宣传画册、专栏等形式,面向公众、社区、中小学校等,宣传绿孔雀保护、自然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增强公众、社区居民及中小学生热爱自然、热爱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提高保护意识,促进社区共管工作。
3.9.3 科学养殖 为减少放牧对绿孔雀及其栖息地的影响,应积极改变传统的放牧形式,推广科学圈养、定点圈养等方式,林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技术、资金方面的支持,结合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政策,帮助社区发展圈养为主的养殖业,实现规范化、规模化养殖。有效控制放牧数量,减小放牧对绿孔雀的干扰。
3.9.4 提倡绿色种植 为减少农药和包衣种子对绿孔雀的致命伤害,积极宣传教育,指导居民实施绿色种植,禁止在绿孔雀分布、活动及其周边区使用农药和包衣种子,为此所增加的成本和减少的经济收入,由政府部门统筹补偿。
3.9.5 推进低碳乡村建设 为减少森林资源的消耗和对绿孔雀栖息地的影响,由社会组织出资,购置太阳能、电饭煲、电磁炉等电器,免费发放给保护区及其周边社区居民使用,管护局与农户签订森林保护协议,达到以电代柴效果。
3.9.6 栖息地修复 保护区内耕地较多,在绿孔雀分布区域的耕地上种植生态效益好的树种和绿孔雀喜食果实的乔木、灌木树种,如榕树、葡桃、栎类、余甘子、悬钩子等,修复绿孔雀栖息地和食源地,种植面积按退耕还林政策补偿给农户。
4 小结
通过保护、监测、人工增殖、科普教育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绿孔雀种群数量稳步增长;通过绿孔雀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实现绿孔雀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通过科学研究与试验,绿孔雀人工繁育技术有所突破,实现绿孔雀种群数量的人工增长;通过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保护,加大公众正面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社会参与和公众教育成效。
*:在论文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云南省林业厅、昆明动物研究所杨晓君团队的支持和帮助,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