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存在问题与对策
2020-01-13王金霜陈建伟
王金霜 ,陈建伟
(1.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郑州 450052;2.濮阳市生态环境监控和应急中心,河南 濮阳 457000 )
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二者协同发展,人类活动和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环境隐患不可避免的接连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层出不穷。突发环境事件初期阶段,了解现场污染状况,对后续处置意见至关重要。只有摸清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污染范围,才能科学地制定污染处置措施。处理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前提是快速准确地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污染程度及范围,常规的环境监测很难在时效性上满足需求,此时应急监测显得至关重要。若不能及时有效进行应急监测,后续对污染事件及时正确的处理以及制定恢复措施都无从谈起。因此分析应急监测现状、分析应急监测过程中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应急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1.1 应急监测相关技术规定不完善
我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起步较晚,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完善。20世纪末,随着工业化进程的飞速发展,频发的环境事故污染给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伤害,引起了广泛关注。常规的环境监测已不能满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需要,人们迫切需要能快速准确地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的监测方法,应急监测应运而生。目前我国应急监测主要依据的是10年前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应急监测技术提供了理论参考依据,涵盖了应急监测从布点采样到数据上报的全过程,但是在质量管理规定、监测标准方法等方面仍存在空白,也没有对核污染事件、生物、微生物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加以说明。
1.2 应急监测机制不完善
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决定了其处置越快越好,因此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甄别污染物、确定污染浓度和污染范围,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从而迅速控制污染事件的环境影响。长期以来,应急监测的主体单位都是各层级生态环境局局属监测站,但是由于监测设备欠缺、防护装备不足、技术能力不够等方面的原因,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开始在应急监测中承担检测任务。但是大部分第三方机构并没有专门的应急监测小组,监测人员没有受过应急监测的培训和实战演练,一旦有应急监测需要,普通监测人员很难迅速有效地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从而影响应急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而影响应急主管部门对现场污染问题的应对决策。
1.3 难以掌握一手现场资料
人为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主体企业往往因害怕承担责任,存在侥幸心理,对突发事件隐瞒不报,或者避重就轻的报,导致应急管理部门误判形式,贻误最佳监测时机;同时企业内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情况、存放地点以及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等资料都掌握在责任主体企业手中,企业的拒不配合可能会导致应急监测人员摸不清污染情况,无法确定污染因子,给应急监测前期准备工作带来不便。
1.4 应急监测技术设备、安全防护装备欠缺
规范中要求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人员,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对不能确认事故现场是否安全的,监测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与常规的环境监测设备不同的是,应急监测对仪器的要求是便携且能直接读数,能快速鉴定、鉴别污染物,对样品的前处理要求低且干扰小。对于监测站来说,应急监测经费短缺仍然是普遍现象,应急设备和防护装备严重紧缺;对于第三方机构来说,盈利是首要,承担社会责任是空谈,主要设备投资都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相比常规监测,应急监测所占市场份额较低,所以应急监测设备、防护装备投资回报率低,导致检测机构不愿意投资。
1.5 应急监测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环境应急监测对监测人员的身体素质和心里素质有极高的要求。①现在的教育体系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几乎都不涉及应急监测,而应急监测紧缺的恰恰是对应急监测有全面认识且组织应急能力过关的项目负责人。②生态环境部门缺乏有针对性的应急监测培训,即便有培训,也大多以文字为主,缺乏实战演练,一旦有应急监测需求,没受过训练的监测人员很难直接投入应急监测工作。③现存的应急监测相关技术规定的标准、方法、规范、仪器等,目前还有很多在探索阶段,没有形成系统成熟的规定,暂时还不能满足环境应急监测人员的学习需要。
1.6 应急监测准备工作不到位,响应速度慢
在环境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就应该做好应急监测预案,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监测方案。但在实际应急工作中,往往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设备准备数量不足;设备因没有定期检查和维护而存在质量问题;没有确定的应急项目监测小组成员及有专业经验的项目负责人等。仓促应战,应急监测的效率和结果可想而知了。
2 应急监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2.1 完善相关技术规定
目前我国应急监测相关技术规定已经10年没有更新修订,由于工业的迅速发展,此标准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现阶段应急监测工作的需要,如核污染、微生物污染、恶臭污染物污染等,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和应急监测机构及人员沟通,及时根据实例需求,补充完善技术规范,以备应急监测之需。
2.2 解决应急监测所需资金
应急监测作为政府部门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事业,因此,应急监测费用应该纳入财政预算,作为购置可能需要用到的环境应急监测车(船)、仪器设备和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费用的专项资金。
2.3 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完善应急监测机制建设监测能力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是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要求,应急监测是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前提,建立完善的应急监测机制则显得尤为重要。应急监测应当以市级为单位,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监测站与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相关专家、技术骨干,组建专门的应急监测小组,明确分工,选派项目负责人,应急小组设置现场采样组、技术分析组、后勤保障组、结果报告组,结合本市工业企业分布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污染事故时可能出现的污染物种类,综合考虑各种可能需要的应急监测事项,编制符合本市实情的应急监测预案,建立完整的应急监测体系,组织有效的实战演练。第三方机构优先选择设备全、资质多的机构,尤以事业单位改制企业、国有企业、上市企业最佳。同时领导部门负责配套本市应急监测无应急需要时,应急监测小组人员在原单位各司其职,一旦有应急需要,应急监测项目负责人迅速落实现场情况掌握一手资料,预判可能涉及到的污染因子,各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携带好相关仪器奔赴应急现场开展工作。
2.4 提高多部门之间协作
与水利、气象、消防、卫生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之间应紧密联系,相互之间共享数据信息,相互支持,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查出污染事件的性质和污染现状以及可能发生的变化,以指导后续救援决策。
应急监测是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前提和关键,亦是当前环境监测任务的重点和难点,其任务是及时全面地反应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为后续污染治理、生态恢复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要建立一支及时响应、迅速监测、数据可信的应急监测队伍,形成科学、高效的应急监测系统,任重而道远,这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动,需要监测站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骨干加强交流,生态环境部门居中调控,充分发挥应急监测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的哨兵作用,谱写中国应急监测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