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念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启示
2020-01-12李昊搏陈志宏
李昊搏, 陈志宏
社会和谐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体制的深入改革,社会整体医疗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是当前的医患关系状况却不容乐观。因此,只有深刻理解现阶段我国医患关系的内涵,才能把握正确的方向,国家医疗改革才能有的放矢,运用现代医疗模式才可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大众的健康。本文通过对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一文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念及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的研究,提出了解决医患冲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具体建议,以期为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环境改善提供参考。
1 如何正确认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1 什么是人民内部矛盾
毛泽东同志在《正处》中谈到,“在我国现在的条件下,所谓人民内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1],人民内部矛盾,是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在各个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毛泽东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论断,精准地概况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内涵,有利于我党处理当时国内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也为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发展经济和开展各项工作创造了和谐的氛围。
1.2 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毛泽东在《正处》中认为,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即人民内部的矛盾可以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来解决[1]。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运用这一方法妥善协调、处理了边区内部各阶级、阶层的关系,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经济方面,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土地政策;政治方面,贯彻落实“三三制”原则[2];文化方面,妥善协调、处理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知识分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运用和发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2.1 承认和正视人民内部矛盾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前提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宇宙间的根本规律。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观察世界,是科学的世界观;运用对立统一观点解决矛盾,是科学的方法论。面对今天错综复杂的矛盾局面,一定要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分析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诸多社会矛盾;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正因为有矛盾,才要和谐,正因为要和谐,才要协调矛盾。要正确认识构建和谐社会中必然会出现的种种矛盾,不可能完全消灭矛盾,对于新出现的矛盾要积极预防和恰当解决。
1.2.2 加强党的服务意识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政之所要,在乎民心”,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扎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多站在群众的立场考虑,珍惜民力民智,解决民困民难,维护民生民利,多做解疑释惑、得民心聚民气的工作,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目前,我党提出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并于2020年实现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念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全国人民的吃穿问题解决了,教育问题、医疗问题、住房问题也得到了保障,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会越来越少。所以,党员干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1.2.3 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群众思想问题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手段针对人民内部存在的思想问题,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达到意识形态上的高度一致。目前,我国各阶层、各民族人民从根本上讲都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但由于受历史及现实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些非科学的思想观念,对此不能机械地采取简单化的、行政化的、强制化的手段来解决,否则可能会产生更多的思想困惑,伤害群众的感情,造成思想混乱,甚至会引发一些对抗性矛盾。只有采取讨论的、批评的、说服教育的方法,才能不断澄清是非、明辨真理、以理服人,消除错误的思想意识,使人民群众达到思想上的高度统一,进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地进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群众的思想问题,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对思想认识规律的科学把握。
2 如何理解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
医患关系的定义为“以医生为主体的人群和以患者为中心的人群之间的关系。[3]”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医患关系发生剧烈变化,医生执业环境持续恶化。具体地说,我国医患关系现状是医患双方互不信任、医患矛盾激化、医患纠纷增多、医患关系失谐的现象越来越严重[4]。尽管医患矛盾不是最为突出的社会矛盾,但确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矛盾,而且增长速度较快[5]。据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最新调查,目前中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6]。医患矛盾成了我国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但十几年来,医患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7]。
2.1 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形成的主要原因
第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良好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及医患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法律途径;第二,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第三,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医生与患者缺乏沟通等;第四,新闻媒体的不理性宣传,不经考证就对医疗纠纷大肆渲染,导致公众对医疗机构形成负面印象,最近两年医媒关系正在好转,但仍是产生医患关系矛盾的一个因素;第五,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2.2 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的基本特点
第一,医疗服务质量发展滞后与患者对医疗卫生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之间的矛盾。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提高了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病人除了对疾病的治愈水平要求更高之外,还希望能够清晰地了解有关病情、得到医护人员更多的关心和尊重。但我国目前医护短缺,医护人员工作压力大,看病时间紧和治疗任务重,医患沟通交流不足,医患纠纷日益增加,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由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冲突引起的恶性医闹事件,激化了医患矛盾。另一方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医院,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为患者防病治病的主要责任。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近年来政府减少了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医院为了维持正常收入只能另谋出路,使得“以药养医”的行为逐渐出现,导致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日益凸显,医患之间的关系愈加紧张。
第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与不同地区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资源的需求之间的矛盾[8]。目前,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在城市又过度集中在大医院,而贴近职工生活、方便职工就医、服务成本低廉的社区医疗服务不发达,职工的小伤小病也要去大医院;广大偏远农村地区医疗机构和医药资源相对短缺,农民去大城市看病增加了医疗服务成本,“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医疗卫生资源的不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失衡与不同地区人们对医疗资源的需求,导致我国医患矛盾问题突出。
第三,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与新时代社会进步、经济高速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通过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全方位改革,实现了从温饱向小康的整体性转变。全民医保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要与医疗保障体系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例如,医疗分担机制发挥作用的同时,不同需求的保障渠道还没有形成,个人负担过重成为改革所不可避免的社会热点话题;医疗保障的现行政策还难以惠及城镇其他人群;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推进方式都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等。这些矛盾,不仅直接制约着全民医保制度功能的发挥、保障绩效的提高,而且影响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也影响到人民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的不断增强。
2.3 现阶段我国医患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
医疗服务质量发展滞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保障体系的不健全等因素与人们对健康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现阶段医患矛盾的主要特点。虽然这些医患矛盾依然大量存在,但我国医患矛盾的双方都是劳动人民。从理论上说,医患关系是人世间最亲密的关系之一,目的也是完全一致的,即治病救人。医生是患者的利益代理人,患者之所以愿意把生命健康托付给医生,是因为相信医生会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患者离开医生,便无法战胜疾病;医生离开患者,便失去存在价值。只有医患双方团结一心、同仇敌忾,才能最终战胜病魔。根据“正处”理念,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医生和患者都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赞成者、拥护者和参加者,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医患矛盾是非对抗的矛盾,医患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也正因此,医患矛盾实质上是人民内部矛盾。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路径和原则来解决,且需要政府、医生、患者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
3 如何运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3.1 建立健全各项卫生法律法规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
十多年来,我国推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三调解一保险”已经初步取得成效,但医患矛盾依然大量存在[9]。当医患之间发生纠纷时,用更显权威性、有效性和强制性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法律手段来调节和规范医患关系,对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是必不可少的。在对现行法律制度进行科学设计、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构建新的调整医患关系的法律制度体系,使得医患矛盾发生时,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成。
3.2 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
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是指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我国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意见中提出,至2020年,我国初步建立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制度,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必须落实医保制度;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核心在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0]。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社区首诊制度将作为医改的重点内容,但任重而道远[11]。建立健全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事服务费,推行药品零加成、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以破除以药养医现象。这些政策有效地减轻了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提高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切实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缓解了紧张的医患关系。
3.3 医生终身学习、对患者加强人文关怀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
医乃仁术,唯勤者与智者方能为之。一名好医生,应该具备六项素质:医德高尚、医风严谨、医术精湛、热心教学、努力科研、终生学习。医学的许多观念不断地更替,知识不断地发展,技术不断地创新,因此医生需要终生学习[12]。从医学道德的角度来讲,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一般涉及到医学人文教育滞后、医务人员人文关怀不足,甚至冷漠和情感、诚信缺失。在就医过程中,医生应加强与患者沟通,足够预估医学的风险性并告知患者,使医患双方在思想、心理等方面尽可能达成一致,以减少医患矛盾发生。如果病人能够理解医学的风险,宽容正常的失败,甚至再给医生打上一把遮风挡雨的伞,医生就会更愿意为病人冒险,救治的成功率自然就高。
3.4 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及正向引导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
群众是潜在的患者群体,医院和媒体要加大对群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医学科普知识的推广力度,提高患者对医学常识的认知,并了解医学的特殊性、复杂性、风险性。加强患者对医生工作性质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理解和尊重,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时,要引导患方通过法律或第三方鉴定程序来处理,不能靠“医闹”来解决问题。要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入人心,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3.5 逐步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保障
无论多好的医疗机构,只要存在医疗行为,就会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2014年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出三级公立医院在2015年底前的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要达到90%[13]。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但风险的承担者主要还是医患双方,还没有形成由政府、医方、患方、社会团体以及组织、保险机构等利益相关部门共担风险的社会化分担机制,没有涵盖所有的医疗风险种类,对医疗风险的治理还存在制度不健全、组织保障不到位的缺陷,这也是当前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14]。因此,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能力,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进而推进医患关系朝着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势在必行。例如,推广手术意外险,分担医疗风险。据统计显示,我国手术意外险的覆盖率尚不足1%[15]。很多医患矛盾是由于手术意外造成的,手术意外险是以非预见性手术意外为保险标注的保险,由院方和患方共同出资投保,一旦患方在术中、术后发生上述意外,则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保障项目核定责任及赔付比进行赔付。这一机制在最大程度上做到了对患者权利的救济,同时也在转移医师职业风险、降低医疗纠纷、提高问题解决效率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4 结语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念对当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过硬,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信任,医患矛盾发生时有据可查、双方责任清晰,即从“医患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这样的立场出发,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处理问题,医患冲突才会更好的解决,进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