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西平县保险联动机制在生猪养殖环节的规范运作
2020-01-11王若冰丁琳琳王五臣李记蕾姚志红
王若冰,丁琳琳,刘 芳,朱 青,王五臣,李记蕾,姚志红
(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南 西平463900)
西平县是优质生猪生产大县,是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年出栏生猪100 多万头,生猪生产环节中病死年均10万多头,病死生猪的处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国家惠农政策优势,尽量减少养殖户的损失,对促进养猪业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西平县在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上,通过规范运作保险联动机制,保障了这项工作的稳步运行。现将西平县保险联动机制在生猪养殖环节的规范运作与广大同行进行交流,以取长补短,再创辉煌。
1 对生猪养殖的重要性
育肥猪保险的引入是一种惠民政策性保险,能有效促进疫病防控行为,充分体现国家在生猪养殖中的惠民政策。
促进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稳步开展,通过保险理赔业务,使广大养殖场(户)的病死猪主动上报,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解决了传染源处置问题。
通过理赔,减少养殖场(户)病死猪造成的经济损失。
遇到重大疫情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由于保险业务的开展,可以给养殖场(户)一定的经济补助,让他们进行复养,提供二次机会,增加养殖场(户)抗风险的能力。
2 在养殖环节运用的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原河南省畜牧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的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通知》(豫财金〔2014〕53号),明示了保险的范围和投保条件,明确了保险的责任和保险金额,给出了保险的经营方式和财政补贴的依据,详细列出了投保数量的确定及保险业务的操作。
西平县制定了《西平县投保育肥猪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规定,投保的育肥猪出现死亡的,10 kg以上的由保险公司按质量进行理赔,10 kg以下的由财政部门每头按15 元拨给无害化处理场,凭无害化处理证明发给养殖场(户),病死猪的收集由无害化处理场专用车收集。
3 在养殖环节运作的工作准备
3.1 保险公司的选定
西平县结合自身生猪养殖的分布特点,划分六个生猪投保区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六家保险公司,引入竞争机制,每个保险公司对应一个区域开展业务,保险公司选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3.2 出险检疫人员选定
根据保险划定的区域所属的执法大队,选取2名业务能力强的检疫人员担任病死畜禽的鉴定人员。
3.3 无害化处理场收集人员选定
西平县无害化处理场根据保险划定的区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六组收集人员,每组配置专用收集车一辆,对应区域专门使用。
3.4 工作开展相关手续的准备
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的完备,由保险公司专人负责制定相关手续的配备。
检疫人员由畜牧部门统一配置照相机、单位配置专用电脑,同时,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印制了《西平县投保育肥猪死亡鉴定证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记录》。
4 保险联动机制在养殖环节运作的工作流程
4.1 投保数量的确定
每年的5 月、10 月,由保险公司会同区域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辖区内养殖场(户)进行投保数量的确认,完善投保手续,做到应保尽保,并建立完善的动态投保管理运作体系,对所有投保场(户)建立电子档案。
4.2 保险工作的运作
4.2.1 报告
投保的养殖场(户)在养殖环节生猪出现死亡后,由养殖场(户)先行登记,向所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进行电话报告,中队负责鉴定的检疫人员向所属的保险公司报告。
4.2.2 出险
保险公司接到报检后,联合检疫人员、无害化处理场手机人员,到养殖场(户)进行出险,进行现场勘验,通过县局制定的病死猪收集“四到场”的要求进行现场称重及数量统计,检疫人员和保险公司人员分别现场填写《西平县投保育肥猪死亡鉴定证明》和理赔单。
4.2.3 统计收集数量、照片保存
保险公司人员对出险后的病死猪现场拍照的数量照片、统计数字、无害化处理数量,建立电子档案,由各辖区执法中队统一保存,并要求处理数量、中队统计数量、养殖户记录数量和理赔数量做到“四对照”。无害化处理场工作人员凭《西平县投保育肥猪死亡鉴定证明》进行专业回收,送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
4.2.4 理赔
体质量符合的病死猪在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后,由驻场官方兽医出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证明》,保险公司凭证明完善理赔单,1 w内把理赔金额拨付到养殖场(户)银行账户。体质量不符合的病死猪在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后,由无害化处理场每头按15元,定期通过银行拨付给养殖场(户)。
5 监督管理
5.1 成立领导组织,强化工作管理
为确保保险联动在养殖环节的应用稳步运行,西平县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工作开展。
5.2 通过三查一问,促进保险联动在养殖环节运用的顺利开展
“三查”即:农业执法大队设立专门人员,对执法中队每月上报数量随机抽取农户,不定期进行电话询查,结果记录存档。农业、财政、保险部门组织联合组,定期对上报理赔数量进行集中核查;农业执法大队通过季度检查,进行理赔数量的专项检查。
“一问”即:由农业执法大队制定的《保险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调查问卷》,分别从保险人员工作情况、统计数量、工作质量、理赔满意度等方面定期对养殖户、中队执法人员、无害化处理场工作人员进行问卷,无记名答卷,统一汇总后,对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必要时进行约谈,作为第二年公司聘用时的重要依据,通过以上措施,全县的保险联动机制在养殖环节的应用得到了规范稳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