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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性构建*

2020-01-08

图书馆论坛 2020年3期
关键词:现代性体系传统

李 晶

0 前言

一般认为“现代性”是指启蒙运动以来“新的”世界体系生成的时代,本质上表现为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因素的逐渐淡化和非传统因素的不断积累,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文化系统大变革。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曾经在传承与发展乡村文化、维护乡村社会秩序、伦理道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人口城镇化为基本内容的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乡村社会的组织体系、人口结构、经济结构、文化生活方式和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几近瓦解,现代文化治理体系又尚未建立,乡村文化建设也无奈地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被置于“体系”末端、“任务”末端、“时间”末端。本研究结合“安康新民风建设引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制度设计与实践,从乡村文化场域重构、“内生性”重构和价值体系重构等维度探讨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性构建问题;从现代乡村文化场域构建、乡村文化“内生性重构”和乡村文化价值体系重塑3个维度探讨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性构建问题,认为要在充分尊重乡村文化底色和“自然”“自治”“自适”传统的基础上,融入面向未来、持续发展的时代意识,推动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危机

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治理主要是指“多元主体以合作共治的方式治理文化,并利用文化的功能来达成政治、社会和经济等多重治理目标的过程”[1]。但是,在封建农业社会,囿于国家直接治理成本过高,统治者通常采取“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2]的治理策略。在广袤的乡村,不设政治统治机构,而是依靠宗族、乡绅、乡贤和儒家淳朴善良的义利观、御欲尚俭的节约观、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观、重视家庭的伦理慈孝观、归属国家的政治天下观等道德规范,共同维护乡村社会治理秩序。这种藉由文化权力形成的自觉治理方式,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国乡村社会有序统治的密码[1]。

作为“自觉治理方式”的核心,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具有“自然”“自治”“自适”3个基本特征,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危机实质上就是以农耕文明为基础,并通过自然选择建立起来的“自治”与“自适”出现了难以为继现象。

“自然”就是自然演化,是与人的理性构建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在此特指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没有人为理性规划的自然选择过程。例如,秦腔发轫于周秦,成长于汉唐,兴起于宋元,成熟于明清,繁盛于民国[3],就是一个没有人为理性规划的自然演化过程。但随着社会转型发展和文化交流活跃,由现代性重新规划的高效社会组织制度、新的法规体系、世俗化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认知方式[4]开始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封闭而缓慢的自然演化过程逐渐被理性规划所取代。

当然,人的理性规划与自然演化之间并非必然对立。以陕西华阴老腔为例,华阴老腔是华阴县泉店村张家户族的家族戏,具有剧史的本源性、传承上的封闭性、剧种上的独存性。在现代制度体系推动下,华阴老腔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登上国家大剧院和春晚舞台,多次参加海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但出于对谋生手段的保护,老腔皮影有严格的传承规则,除非至亲,一般人不准入班。这个案例并不能反映出当前乡村传统文化的基本现状,但说明现代制度安排也可以与传统的自然演化“和平共处”,为本文相关理论构建提供了案例支持。

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自治”,是指乡村共同体成员依靠自身的协调与合作,实现文化生产与消费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也可以称为乡村文化“自组织”。相对于“他组织”而言,传统乡村文化“自组织”是依赖血缘、地缘关系和“前喻文化”①权威体系建立起来的文化共同体,乡村传统精英阶层是维系乡村社会和文化秩序的主导性力量,呈现出“单中心”治理格局。然而到了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随着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并喻文化”“后喻文化”对“前喻文化”权威地位的颠覆,乡村政治精英、经济精英阶层的崛起,以往由乡村文化精英主导的文化治理话语权发生结构性变化,乡村文化“自组织”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和话语权力的博弈中丧失了存在的客观条件和社会资本,与“自治”同生共存的“自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价值选择和多元文化的挑战。

“自适”是指组织成员就地取材或利用现有资源,通过乡村文化精英主导下的自给自足方式,维持组织内部文化产品供需平衡,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稳定性和传承性特征,对异质文化会保持一定的警惕。随着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城市文化、外来文化、流行文化冲突的加剧,前喻文化逐渐丧失以往的权威地位,以“平等交流”“文化反哺”为基本特征的“并喻文化”“后喻文化”[5]地位上升,导致乡村人口文化需求、价值观念和闲暇结构分化。传统乡村文化供需关系无论是在地理空间、时间维度,还是在社会转型、技术发展面前都变得难以“自适”,由此衍生出供需错配或供给不能适应需求变化等新的矛盾。

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以及传统文化的现代危机,本质上表现为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因素的逐渐淡化和非传统因素的不断积累所引发的社会文化系统性变迁,特别是当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自然”“自治”“自适”特征被逐渐消解时,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就必须有新的重构。

2 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的理论视角

面对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以及传统文化的现代危机,学术界从不同视角分析原因,提出应对危机的理论观点和对策建议。

高静等认为,改革开放40 年来,国家制度安排使得乡村地理样貌、经济行为、社会结构和文化空间发生巨大变化,相应地,乡村文化经历了衰落、变异到自觉的时空变迁[6],主张从制度变迁入手,重构乡村文化再生长空间,提升社会治理效应。沈妉认为,在异质性的多元文化冲击下,许多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被“碎片化瓦解”,“低俗文化在乡村的肆意泛滥,冲击着乡村的文化根基……利益标准取代了传统的价值评价标准,功利心态在乡村社会非理性膨胀,传统的诚实守信、以和为贵、俭朴谦良等道德观开始失落”[7],要强化先进文化引领、引导乡村文化良性发展。韩鹏云等认为,当下的乡村文化治理,“行政主导”治理模式的程式化、项目化、任务化突出,导致文化活动载体与价值意义断裂,使自身陷入功利性、封闭性和技术性治理之中[8],提出构建“协同治理”模式,使乡村文化走出困境。陈波认为,乡村文化的衰落、凋零与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隔离的社会鸿沟有密切关系,城市化发展不断从农村抽取各种优质资源,“乡政村治”下的摊派、集资、收费等进一步加深城乡二元结构,农村文化呈现“空心化”“格式化”特征[9],要重建农村公共文化空间,激发农村内生文化力量,克服传统文化管理和供给模式弊端。陈楚洁等认为,压力型体制下的乡村文化治理未能有效调动农村文化传播代理人(村干部)的主动性,也忽视了农民的参与,难以在村庄内部有效构建公共文化行动的基础[10],农村文化建设应以农民的参与和认同为路径,通过“传播自觉”促进乡村文化治理。

上述研究表明,学术界对乡村文化处境的基本判断是“衰落”“式微”“断裂”“困境”,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制度安排、文化冲突、市场经济、治理结构、价值选择等,反映出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乡村传统文化和治理体系受到了很大损害,面临巨大的解构压力,严重威胁到乡村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和乡村社会的稳定性。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把应对现代性与传统割裂不力的国家称为“无所适从的国家”[11]。那么,现代性与乡村传统文化之间究竟应该建立何种关系?现代性构建是否能够提供一个看待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历史与现实的新视角?

第一,西方学术话语中的“现代性”通常是指启蒙时代以来的“新”世界体系生成的时代,也是在同中世纪全面决裂中呈现出自身意义。然而,现代性是一个复杂的历史化过程:一是现代性推进了民族国家的历史实践,形成了民族国家的政治观念与法的观念,建立了高效率的社会组织机制,创建了一整套以自由民主平等政治为核心的价值理念;二是现代性并不等同于完美性,哈贝马斯将现代性理解为“一个方案、一项未竟的事业”“具有进步和贡献与压迫和破坏的双重性”[12],在重塑社会利益关系中也会滋生动荡、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三是中国有特殊的历史文化,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以及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必然有独特的道路,不能将西方话语中的现代性作为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的唯一准则。

第二,现代性作为一种持续进步的、合目的性的、不可逆转发展的时间观念,“体现了未来已经开始的信念”。无论传统如何辉煌、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如何“自然”“自治”“自适”,当社会条件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时,向前看是乡村文化发展的唯一选择,特别是我国以“五大振兴”为核心内容的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致力于在现代化进程中探索出一条乡村全面发展的中国道路,也为推动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第三,现代性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特定阶段的一个概括,有连续中的断裂,也有断裂中的连续。具体到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同样表现为断裂与连续的辩证统一,断裂是在时间意义、社会形态、制度和技术层面的断裂,而连续是在空间、人种、语言和历史文化方面的连续。特别是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宝贵的文化遗产、民族文化自信的基石、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关系到民族生存与文脉的延续,即使在现代化进程中也不能随意割裂传统或任其衰落。

总体而言,乡村文化建设,特别是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已经进入到必须面向未来、面向现代性的重构阶段,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优秀文化基因,需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新的理论构建。本研究结合“安康新民风建设引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制度设计与实践,提出从乡村文化场域重构、内生性重构和价值体系重构等3条路径,推动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性构建,化解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化建设的结构性矛盾。

3 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的路径选择

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的核心要义,就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乡村文化与异质文化之间的关系,重塑乡村文化空间秩序、治理结构、制度体系和价值观念,包括:构建具有自适性的乡村公共文化场域,提高供给体系对需求体系的适用性;在现代化进程中培育乡村文化内生性动力,增强乡村文化应对社会变革的能力;重构乡村文化价值体系、凝聚乡村文化发展的精神共识。

3.1 构建乡村“自适性”公共文化场域

场域(field)由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认为“场域是诸种客观力量被调整定型的一个体系,是某种被赋予了特定引力的关系构型,也是一个冲突和竞争的空间”[13]。按照其内涵,现代乡村公共文化场域就是由特定地理文化空间、血缘或地缘关系连接形成的利益共同体、文化供需关系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的整体。就理论模型而言,现代乡村“自适性”公共文化场域与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自适”有着本质区别。

第一,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自适”是封闭的地理空间内部的“自适”,由于供给和需求都相对有限,因而比较容易达至平衡。现代乡村“自适性”公共文化场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伴随着本土文化与多元异质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第二,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自适性”是“单中心”的“自适”,乡村文化精英以绝对权威决定着利益共同体内部的文化选择。现代乡村“自适性”公共文化场域是“多中心”条件的“自适”,要求政府、社会、市场相互协调,乡村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相互配合。

第三,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中的“自适性”是以“自组织”“自然演化”为基础的“自适”,组织结构简单,变化缓慢。现代乡村“自适性”公共文化场域是在“他组织”强力介入和现代化进程中“构建性”制度安排中形成的“自适”,要求在科学的顶层设计框架下,构建一个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并能快速应对社会发展变化的制度体系。

当前乡村文化建设与现代化进程之间最尖锐的矛盾之一,就是用城市现代公共文化建设的理念、方法去建设和管理以农耕文明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乡村传统文化。这种“以城统乡”、用工具理性取代价值理性的方式,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之间的等级观念。正如布尔迪厄的观点,场域“作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占据一定的位置意味着掌握相应的资源”[14]。只有首先确立乡村文化空间的相对独立地位,才能保障乡村传统文化相对独立性,保障乡村居民作为文化消费主体、创造主体,对乡村文化资源的支配权,为乡村文化“内生性重构”奠定基础。

3.2 推动乡村文化“内生性重构”

乡村文化“内生性重构”是以文化主体自身成长愿望为基础、以文化要素更新或重组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发展为目标的行为或行为方式,通常表现为特定主体在特定地理文化空间中以自身力量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过程[15]。推动乡村文化内生性重构,就是针对乡村文化空间功能弱化、乡村文化再生产能力衰落、乡村居民话语权力丧失等现实,通过乡村文化治理结构和供给结构改革等举措,恢复乡村文化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

首先是乡村文化治理结构改革。当前乡村文化建设有几个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一是过度依赖“送文化”,忽视内生孕育创造的本土文化,打击了乡村居民参与文化创造、文化活动的积极性,而且高度同质化的文化输送也遮蔽了不同地区乡村居民的个性化需求,造成需求与供给的错配。二是当前乡村文化资源处于少、散、低状态。少是经费少、活动少、有积极性的人少;散是服务资源比较分散、话语权分散,缺乏能代表村民提出需求反馈意见的代言人(或组织),一些文化骨干自发开展的文化活动得不到集体的支持,也难以纳入服务统筹之中;低是供给数量、质量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闲置和浪费情况严重。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思路,就是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乡村文化理事会的方式,让乡村文化回归其发展的历史逻辑,恢复其创新与发展的内在动力,实现文化创造与文化消费、文化发展的有机统一。

其次是乡村文化供给结构改革。当前乡村文化建设存在过多的“行政化”倾向,地方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将有限的建设资金全部统揽起来,通过统一配置或政府购买方式,将服务与产品输送到乡村。对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短板、调结构、促公平,统筹安排体现出明显的制度优势。但对具体文化活动,如送戏下乡、电影下乡、一般文化活动、图书配置等,如果政府仍然“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统揽一切,不仅会加大政府负担、导致供需错配,也违背了“乡村文化发展的历史逻辑”[16],阻碍了乡村文化“再生产”过程[17],无法满足文化消费主体、创造主体“真正在场的欲望”。

因此,制度安排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就必须确保能在瞬息万变时空境况下进行即时、即地灵敏的调适”。安康的具体做法是利用新民风建设中的“一约四会”治理体系建立“乡村文化理事会”,将村民参与、民主决策制度化,然后将国家乡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划拨“乡村文化理事会”,扩大其经费支出和文化活动自主权,重塑上级政府与村级组织、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使乡村文化建设可以按照自身发展逻辑融入到现代化进程之中。

3.3 重构乡村文化价值体系

费孝通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文化[18]。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生长发育的根基,乡村文化以久远的历史积淀,形成独特的价值体系,发挥着维护乡村基本秩序和道德规范的作用。随着现代化的推进、社会思潮的影响和文化冲突的加剧,传统乡村文化价值体系进入到一个动荡、裂变和衰落时期。从近代的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将西方“民主”“科学”和马克思主义引入中国,形成了思想解放的时代潮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遏制和清除了乡村存在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等思想[19]。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经历了较为彻底的重塑。然而到了改革开放时期,“利益驱动成为乡村社会的最主要行为方式,几乎颠覆了传统的文化价值”[20]。传统乡村文化价值体系中的“慈孝观”“义利观”“天下观”“知行观”以及对家庭、对国家的归属感等规范力量严重弱化,封建迷信思想在一些地区死灰复燃,安土重迁的价值理念发生动摇,在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恪守秩序的集体认同和传统的乡村道德被边缘化……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安康实施的新民风建设,对乡村文化价值体系重构和乡村文化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起到了方向性、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

第一,新民风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塑造出符合时代发展、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型乡村文化价值,在乡村治理、扶贫攻坚、扶贫扶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以“四个一”为代表的安康经验:一是解决了一个难题,就是一些贫困群众“习惯穷”、少数非贫群众“争当穷”、广大乡亲“无奈穷”的难题;二是走出了一条新路,就是在法律手段用不上、行政手段难奏效、说服教育不管用之间,走出了一条直击灵魂深处、涵养脱贫志气的新路;三是闯出了一个品牌,就是具有陕西特色、有效破解“不怕穷”的扶志脱贫工作品牌;四是证明了一个道理,就是只有旗帜鲜明地破旧立新、淳化民风,才能把志气高、精神强变为靠勤劳、早致富。

第二,新民风倡导的“诚孝俭勤和”也是乡村文化治理秩序的一次重构。为了引导群众关注家庭教育、培育良好家风,安康挖掘整理了“岚皋杜氏家规”“汉阴沈氏家训”“白河黄氏家规”等12家优秀家规家训,编印《安康优秀传统家训注译》《安康最美家庭故事选编》等,重塑了传统乡土社会的道德秩序和伦理精神。为了引导群众树立以勤劳致富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价值观,许多乡村设置“村史廊”“民风廊”“孝悌榜”“贡献榜”等,展现乡村共同的历史记忆和优良民风,凝聚村落共同体的情感归属和崇德向善的价值认同,形成“讲诚信、守规矩、勤致富”的淳朴乡风。为了起到以文化人、夯实乡村文化基础,安康示范区创建工作还着力强化新民风建设对乡村文化治理的引领作用:倡导农家书屋服务不造假、不虚报为“诚”,关爱老人、开展“艺养天年”②服务为“孝”,提高文化设施利用效率、避免铺张浪费为“俭”,多创新、多为村民提供文化活动为“勤”,倡导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协商民主、组建“乡村文化理事会”、整合乡村文化资源为“和”。

第三,新民风建设调动了乡村社会包括乡贤在内的各种积极力量,特别是依靠新民风建立起来的“一约四会”乡贤治理体系,安康在1区9县32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文化理事会”“乡贤读书促进会”示范试点工作,大力培育村民参与文化和协商民主的意识,强化乡村文化自治基础。从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试点效果看,明显起到了解放和发展农村文化生产力、推动乡村文化繁荣振兴的积极作用[21],践行了十九大提出的乡村社会“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构想。

4 结语

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也处在文化场域的转折与变迁之中,仿佛处于无法与过去和未来做历史衔接的“现在”。

一是简单地用现代公共文化建设的理念、方法或行政、技术手段,推动深耕于时间和空间的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产生了新的矛盾。中国乡村传统文化是一个自我循环而又相对封闭的系统,有内在的传承与发展机制,也造就了乡村传统文化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如果说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自然”“自治”“自适”特征的消解,是文化发展机制的消解,那么独立性和独特性的消失,就是文化本身的消失。另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体现的是国家战略安排,有些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只考虑向上负责,作为文化消费主体、创造主体的乡村居民却处于“失语”“失联”状态。内蒙农牧区的“文化大院”就是一个例子:当政府设立的乡村文化站室门庭冷落、形同虚设之际,农民自办的“文化大院”却悄然走红[22]。

二是中国乡村文化发展的历史表明,乡村社会组织化程度与乡村社会秩序稳定、乡村社会文化创造力和文化供需的“自适性”有高度关联。组织化程度较低时,乡村居民的文化维系力、自我保障服务能力都会下降,社会秩序也相对混乱;组织化程度较高时,乡村居民对集体事物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也会上升。这种现象表明,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基础性问题,通过支持、培育具有乡村文化自治组织性质的乡贤理(参)事会、乡村文化理事会、乡贤读书促进会等,也成为一些地方开展基层治理模式创新、破解乡村文化治理难题的思路和抓手。在这个方面,尽管广东云浮、浙江德清、陕西铜川(王益)、安康等地在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地方财政、人口结构、文化传统有很大差别,其制度设计、治理单元、资金安排方面也各有特色,但是,从三地实践探索的绩效来看,乡贤理(参)事会在构建乡村治理的内生性秩序、提升乡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缓解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诱发性矛盾等层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实现了行政主导的外在压力、乡村文化的内生动力、自组织的文化活力“三统一、三协调”。

三是从传统“人治”到现代“法治”,从“政府统揽”到“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从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自然演化”到乡村文化振兴的“战略性安排”,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现代性构建之路必然面临各种挑战、冲突和机遇。在尊重乡村文化底色和“自然”“自治”“自适”传统的基础上,结合“安康新民风建设引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制度设计与实践,从现代乡村文化场域构建、乡村文化“内生性重构”和乡村文化价值体系重塑3个维度化解、调和现代性构建与乡村传统文化发展逻辑之间的冲突,初步构建了一个融入面向未来、持续发展的时代意识。十九大提出的乡村社会“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理论框架,为乡村传统文化治理体系的现代性构建提供了一个联系历史与现实的新视角。

注释

①前喻文化: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从历史角度将人类代际之间的文化传承划分为“前喻文化”“并喻文化”“后喻文化”3种基本形态。前喻文化主要是指在农业文明时代,文化和知识经验是由长辈向晚辈一代一代传授下去的,如此“既延续了生命也维系了文化”;在并喻文化时代,学习发生在同辈人之间,知识以平面方式扩散;后喻文化是指晚辈向长辈传授知识经验,长辈反过来向晚辈学习的文化。详见:玛格丽特·米德.文化与承诺:一项有关代沟问题的研究[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28-98.

②艺养天年:安康市针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开展的关于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和满足老年人基本文化需求的方案,围绕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提升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详见: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安康市“艺养天年”老年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实践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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