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精准扶贫机制建设的思考
2020-01-08李春仙
李春仙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 712046)
1 现阶段我国农村贫困的主要特征
1.1 农村绝对贫困得到基本缓解
自2013年开始的农村精准扶贫到2019年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从当初的近亿人下降到551万人,贫困发生率0.6%。但是,小麦产区的贫富差距逐渐扩大,基尼系数早已超过0.4的警戒线,说明相对贫困在逐渐扩大。而且贫困不仅体现在收入、消费上城乡差距越来越大,更体现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由此造成小麦产区农民的发展权利、机会处处不平等,导致农民能力匮乏、农民异常脆弱、被社会排斥,普遍处于相对贫困的弱势地位。
1.2 农村贫困人口更为分散,扶贫瞄准更难
我国有14个连片贫困区,扶贫瞄准困难。不少农村地区不能以地区为瞄准对象。不仅必须以农村家庭为瞄准对象才能保证瞄准的精确度,零星插花状贫困家庭如何识别,针对不同的家庭情况对症下药找到合适的扶贫方式难度更大。
1.3 农村贫困有向城市蔓延的态势
农村贫困区大多人多地少,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许多农民被迫离开自己的故土到城市打工。由于中国户籍政策的限制,尽管现在情况有了很大改变,但农民工很难获得与城里人一样的就业、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待遇。他们基本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使得农村贫困问题城市化、复杂化,加大了中国反贫困的难度。
2 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2.1 完善农村扶贫脱贫机制
“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对农村扶贫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年是收官之年,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2049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小康的重点在农村,小麦产区农村也是难点。2020年已到,还有551万贫困人口,而2019-2020年岁末年初的这场新型冠状病毒无疑是雪上加霜,农村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应该怎么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坎。
继续完善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结合机制确保扶贫持续效果,完善考核机制保障扶贫落到实处,完善扶贫工作机制保障扶贫工作到村到户,完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保障社会广泛动员。
2.2 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
考评机制是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不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考核重点以及考核机制和方法也随之变化。农村精准扶贫制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但小麦产区考核机制难以体现贫困地区自身的特色和特点,难以适应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的新战略、新部署等。
尽快完善考核管理组织机构,在硬件方面,要依托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以中央组织部为领导,建立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配备工作人员,以区别对非贫困县的考核方式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贫困县考核工作流程和方法,并不断完善与贫困县考核机制相匹配的监督机制。
科学制定贫困县退出标准,标准要合理,可接受,结合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制定。贫困户的退出标准设定中应该注意收入和创收2个方面,还应注意人均收入和贫困人口比例,应注意人均收入水平、贫困发生率和其它贫困指标。在退出方式上,应该考虑逐步退出。
2.3 完善农村精准扶贫机制
实施农村精准扶贫是实际情况的需要,实施精准扶贫是完善农村扶贫开发治理体系和提高扶贫开发治理能力的需要,是适应新时期贫困人口特征变化的需要,也是扶贫开发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坚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完善和健全精准扶贫机制,要强化精准扶贫体制构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省市和县要加大扶贫脱贫组织体系建设力度,提升扶贫脱贫机构的行政级别和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地方扶贫脱贫机构,迅速充实和壮大扶贫脱贫队伍人员力量,强化精准扶贫管理体制建设。改变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方式,改革考评方式,探索扶贫项目实行“第三方”评估为主、系统自查为辅的绩效考评方式。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
2.4 完善内源扶贫机制
内源扶贫机制是在农村扶贫开发的过程中建立起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形成与发展的理念、制度、政策、模式的集合。扶贫脱贫最根本的是要培育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内在动力机制。内源扶贫脱贫机制是我国扶贫脱贫机制的根本性动力机制。
2.5 完善社会扶贫机制
社会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推动扶贫开发主要有3种力量,一是以企业为主体和以产业发展为内容的市场力量。市场力量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初次分配作为改善贫困人口收入状况,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向富裕迈进的基础性手段。二是主导公共治理的政府力量。政府力量是在公共治理中政府通过权利与机会安排、公共财政支出等实现贫困人口发展环境改善及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三是参与公共治理的社会力量。社会力量通过企业、公民个人、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通过社会慈善支出、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等各种方式推动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和脱贫致富。
2.6 完善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结合机制
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结合机制是我国扶贫脱贫的主导和核心。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处理好两者关系,构建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作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片区联系单位要发挥好协调督促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和片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片区规划确定的职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扶持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大力解决贫困人口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扶贫作用。
2.7 完善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机制
完善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是完善农村扶贫开发机制中最核心的机制。要提高资金精确度,建立以绩效为基础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机制,进行体制创新,整合财政扶贫资源。完善扶贫项目库建设,完善扶贫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改变财政专项项目管理方法,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
2.8 完善农村金融扶贫机制
(1)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扶贫面临的挑战。
主要有:不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扶贫减贫的主体性;扶贫工程未能因地制宜,项目水土不服;未能处理好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扶贫工作体制丞带改善;对扶贫成本与效益关系的认识存在偏差;移动和搬迁导致的新贫困问题未能得到重视。
(2)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扶贫减贫的基本构思和政策建议。
基本构思:
农村金融扶贫机制是扶贫开发的助推器。要扩大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创新推广金融扶贫新模式,探索“低碳扶贫”新机制,大力推广“银证合作”模式。不断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政策环境,发挥财政、银行、保险的协同作用,探索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联合扶贫的新机制,着力发挥金融扶贫的政策合力。
2.9 完善民族地区农村扶贫脱贫机制
特殊性的需求需要用多样化的手段来满足,未来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问题应当采取社会文化问题综合认识,根据各地不同的致贫原因和减贫实际条件制定区别化对策、充分调动、培育和发挥各族民众在减贫工作中的主动性力量的总体思路,以加强扶贫减贫针对性措施为指导思想,采取更富有弹性的工作机制,引发各族民众积极向上的减贫和脱贫需求,在扶贫工作中建立与各族民众协商的机制,分片区、县市、乡镇、村寨提出宏观扶贫规划的具体减贫方案,挖掘当地的优势和潜力,使国家、社会各界筹措的扶贫资金成为内源式发展推动和保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