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与事务服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影响
——以龙岩学院为例
2020-01-08曾旭健包银莉
曾旭健 包银莉
(龙岩学院 福建·龙岩 3640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明确提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长效机制”。[1]服务育人同时也是自1996年全国教育工会提出的“三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是由“教书育人”引申而来。“三育人”的本意是指,学校不同岗位上的各类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应担负起“育人”的责任。[2]研究服务育人机制一直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其实践离不开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因此,学生参与是服务育人的重要立足点。本文拟通过一定的问卷调查研究,基于学生参与理论,结合学生参与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探究学生参与学生事务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长效机制的建设。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达到国家对更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社会对毕业生更高综合素质的需求、家庭对孩子更高成长发展的期待,国内高校在“三全育人”政策指引下,不断探索符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的育人策略。在服务育人方面,陆续开辟场所建立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梳理职能部门针对学生的服务和审批,集中资源与信息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应对传统学生工作的变化。这种学生事务的“一站式”服务源于国外,伴随中国高等教育的变革,以及“以人为本”理念在高等教育的实践,它开始了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逐渐成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一种模式。[3]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为学生直接参与高校学生事务服务提供了新模式。
高校管理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普遍认为学生参与对高等教育是一件好事。在“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下,大学教学相长良性互动关系的建立,创新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等都离不开学生这一主体的参与。[4]例如,英国2011年的高等教育白皮书指出,学生处于高等教育系统的核心,强调学生参与是建设学习型社区的一个关键因素(BIS)。[5]尽管我们对于“学生参与”这个概念并不陌生,但它的含义并不明确,因为学生的参与度有很多含义。故我们需要在展开前对其进行相对准确的定义。学生参与的概念来源于参与式民主理论。1970年卡罗尔·佩特曼在《参与和民主理论》一书中阐述道,“参与式民主理论中参与的主要功能是教育功能,最广义上的教育功能,包括心理方面、民主、技能、程序的获得。”随着参与式民主理论被高等教育界认可和引入,1984年阿斯汀从学生与环境互动的角度,指出和谐的人与环境的关系将产生更良好的教育效果。阿斯汀在文中精辟的指出,“学生参与”就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投入的身心能量。[6]因此,我们不难提出以下设想:在高校中一个典型的参与度高的学生可能是这样的,他平时主动投入大量的精力在学习上、愿意花费课余时间在校园里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的事务或活动、经常与老师和同学互动交流;相反,在高校中一个典型的对这些无兴趣、参与度低的学生可能是忽视学习甚至缺席课堂、很少在校园里出现(可能在宿舍或者在校外)、不愿意主动参加课外活动、很少与老师和同学接触。除了这些假设性的例子外,还有许多其他可能的表现形式,这里不做赘述。
在“三全育人”背景下探究如何更好的激发学生参与热情,鼓励大学生主动参与学生事务服务,发挥其主体作用,将之与高校学生事务服务管理机制有效融合,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高校学生工作的新挑战,也是提升事务服务水平的机遇。
2 研究内容
采取问卷法,调查研究对象为龙岩学院本科学生2715人,对7个问题的反馈数据进行分析,以探究大学生参与事务服务的能力、意愿和价值观。
2.1 学生参与和个人需求的匹配性
综合分析调查结果,97.09%的学生表示学校一贯强调在校大学生应当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实践,但仅有32%的同学表示自己参与过学校各类学生事务服务。从一项“对所学课程需要全力以赴的程度”题目分析,66.89%的学生承认自己只需要以认真的态度进行学习(59.78%),甚至完全谈不上需要尽全力(7%)。说明在学生心中,尽管对学校强调实践的导向是清晰的,但学业压力是实实在在的,或有约三分之一的学生会因学业的压力导致其在校内学生事务方面参与低。而从“参与学生事务服务最想获得的能力”的反馈来看,40.04%的学生表示自己如果参与学生事务服务,最想获得的是专业实践能力,诸如沟通协调能力(19.85%)、富有挑战性的工作(15.54%)都排在其次。说明学生普遍认为自己本质的需求仍然是学习,而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学生参与事务服务的实践经历是否适应或满足学生专业实践的发展,会明显影响学生参与高校学生事务服务的主动性。
2.2 学生成长经验对学生参与的潜在影响
在大学里,获得工作或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批判性和分析性思维、与他人有效合作、写作清晰有效讲述清楚有效、统计信息并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等能力尤为重要,也是各类学生培养质量调查报告中常常涉及的内容。通过调查发现,认为自己尚缺乏“工作或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和“与他人有效合作”能力的学生仅有20.70%和14.84%;35.95%的学生认为自己尚缺乏“批判性和分析性思维”;超过半数的学生认为自己尚缺乏“写作清晰有效讲述清楚有效”和“统计信息并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的能力,分别为 50.46%和59.37%。过半的学生在调查时反馈的对自身语言文字表达和解决复杂现实问题能力的担忧值得重视。同时这不失为一个良好的切入点,正因为学生需要获得这样的能力,若能在学生事务中帮助学生经过练习进而获得,那么就有机会吸引平时在学习实践中参与度较高的学生参与学生事务,锻炼更难获取的综合能力。
3 讨论和建议
3.1 提升帮助学生参与措施的针对性
针对目前存在的学生在实践中更加倾向于能应用自己所学专业能力的要求,建议在构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学生参与事务服务、促进服务育人工作层面注重关注学生的个体需求,充分挖掘学生事务服务的专业性,尽可能满足不同专业背景学生个体需求,辅以激发学生应用专业技能的意愿,才能更充分的保证学生参与度。当运行机制实现良性循环,学生参与度不断提高,便可能长期发挥学生在事务服务过程中自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对周围学生起到积极的教育引导作用。
3.2 满足学生成长需求,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针对调查中评估到的学生综合能力的“短板”,如“写作清晰有效讲述清楚有效”和“统计信息并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建议在具体的实践中经过周期性的调研找准方向,并在学生参与事务服务的过程中有意识的培养学生这些方面的能力。必要的举措是建立符合高校学生管理实际的事务服务运行制度、激励机制。学生在参与事务服务过程中的付出和收获要能在合理范围内体现出学生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所以相关的制度资源和其他学习机会也应当促进学生参与。这样,让学生在参与事务服务的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劳有所思,方能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从服务的过程中劳有所获。
3.3 营造氛围,塑造典型,激发共鸣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离不开学生参与和榜样示范。针对参与学生事务服务整体意愿不高,仅有约三分之一学生表示曾经参加过的情况,除了关注学生个体需求、帮助学生成长之外,还应加强榜样引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针对参与主观能动性不强的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良性引导。如激发情感共鸣,发挥服务典范的带头作用;鼓励积极参与事务服务的学生;在学生事务服务过程中涌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面典型应予及时发声。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长效机制中,应鼓励大学生从小事做起,给予其积极关注和良好引导,长此以往方能让学生接受和主动参与事务服务,发挥其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中的主观能动作用。
4 结束语
“学生参与”理论强调的是学生投入的“身心能量”。高校在开展“三全育人”工作过程中必然需要学生参与,学生事务服务自然也不例外。学生的个体需求和主观意愿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学生参与事务服务时这种“身心能量”的多寡。这就是为什么学生已然是事务服务的直接参与者,但仍需采取有针对性举措更好的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发挥其主体作用,将学生参与和学生发展与高校学生事务服务机制有效融合,与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互促。让学生参与的同时也受到教育,将育人融入服务,于服务中彰显育人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