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总结与反思
2020-01-08河北经贸大学何昕颖
河北经贸大学 何昕颖
关键字:三农问题;进城务工;农民权益;社会稳定
帮助农民脱贫,实现农民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目的之一,这些年农民收入维持低速增长,其中进城打工收入占了大部分,这对于缓解城乡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功不可没的。2018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5866 万人,其中全国农民工总量28836 万人,主要分布在建筑、运输、农贸、服务、加工、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近年来,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受到来自各方的阻碍得不到保障,导致我国解决三农问题进程受阻。
1 进城务工农民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民工进城务工问题已经成了社会就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看到他们为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遭受不公平待遇等。引起人们的关注。
1.1 工资待遇低
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大多没有一技之长,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更多是靠出卖劳动力,从事一些粗重的体力活,往往此类工作都是苦、脏、累的体力工作岗位,因而工资水平普遍较低,而且很多每天工作都超过8 小时,据调查有34%的进城务工农民每天工作达12 小时以上,较为频发的是建筑行业,其次是餐饮业。这些农民工干着城市人不愿干的脏苦累活,却因为经济地位、文化程度的原因遭受来自城市居民的歧视,使农民工不仅得不到经济补偿也得不到精神上的安慰。
1.2 就业稳定性欠缺,权益侵害频发
农民工由于自身特点,多分布在工业加工、建筑、运输、农贸、服务、餐饮服务等行业。尤其在工业加工行业此现象更为明显。这类工作门槛低,操作简易,成为农民工进城的主要职业选择。工作不稳定使其随时面临被替换的风险,比如企业限产带来的劳动合同变更、职工停岗下岗风险加大、职工在岗工资以及待遇的减消引发的劳动纠纷甚至部分职工无法达到最低的生活保障等社会问题。并且由于公民工法律文化素养普遍偏低,相对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大多数认为找到工作即可,很少考虑之后的工作待遇与权益保障问题。工作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合同不规范,没有加班补贴、住房补贴,尽管我国政府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取得的成效甚微[1]。农民工的参保率极低,很多企业不为农民工缴纳社保以降低成本。但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大多都十分恶劣,安全措施普遍缺乏,经调查显示,受过工伤的进城务工人员占27.3%。农民工的健康受到了严重威胁。
2 问题存在的内因反思
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期间存在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工资水平偏低、缺乏就业稳定性、侵权问题频发与子女教育问题上。而形成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基数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的问题倘若得不到合理的安排,必定会引法极为严重的后果,以下对主要内因进行反思。
2.1 农民工专业技能单一、法律素质偏低
在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下,劳动者的收入与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紧密相关,而相较于自小有良好教育支持的城市居民来说,进城务工农民普遍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缺乏专业技能培训,文化职业技术偏低[2],导致农民工在劳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只能从事“苦、脏、累”的工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于社保政策并不了解,由于此群体多以青壮年为主,本身对于养老并不重视,更多的是对现实利益的维护,不仅如此由于进城务工农民家庭负担重,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工的参保热情[3]。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途径通常不会通过政府、媒体、中介及人才市场等正规途径,多是靠亲戚朋友的介绍与推荐,这也造成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工作信息来源非常有限。就业信息渠道的有限性使得农民工从业困难。
2.2 相关部门与用工单位的不重视
为劳动者提供一系列社会保障与工作待遇必然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所以大部分用人单位会为了利益而牺牲了农民工的权益,不为其购买相应保险。相关部门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也不够重视。特别是一些监管部门,由于利益原因很多企业不会主动地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但如果一些监管部门制定规则,对不法企业施以压力,必然会大大减少此种现象的发生。
3 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部分,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农村差距,让农民安居乐业,追求更幸福的生活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方向所在。
3.1 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进城务工农民工工资水平偏低已经是普遍现象,分配的不均匀严重打击了农民工的工作热情,不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且不利于“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水平刻不容缓。
(1)深化改革,促进就业平等。消除农民工再就业中的歧视,让其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劳动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使用人单位与所有劳动者签订统一的劳动合同。杜绝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歧视。
(2)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素质。第一,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以适应目前用工的需求,在目前产业结构转型的背景下,虽然就业难依然存在,但高科技技术人才仍能得到各大用人单位的追捧。其次,加大对农民专业技能的培训。政府企业目前不断向城市居民提供就业培训,但居住在农村的农民享受不到这项公共服务,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了经费的投入,鼓励农民提高自身素养,农民工有一技之长必然会大大提升农民工的价值。
3.2 提高农民工就业稳定性
就业稳定性不仅是进城务工农民能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期限内稳定工作,而且是能保障农民工的生活维持在一定的水平。获得高质量、稳定的工作会使农民工得到强大的心里安慰,提高农民生活的幸福感。
进城务工农民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企业也要发挥其作用。第一,按时发放工资,充分认识到工资对于农民工生存与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4]。第二,提高社会保障的参保率,企业的利益固然重要,但企业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战略,尊重农民工,只有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才能真正在市场竞争中胜利,才能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是农民工的劳动场所,是农民工权益被侵害最直接、最主要的环节。督促推动用人单位全面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权让农民工更加安心。
4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善待民工,就是善待我们自己。[5]”进城务工农民早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社会发展贡献着自己独特的力量。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在对农民问题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愈加凸显,要对农民工问题全面关注和理性对待,妥善解决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从而能真正践行十九大中所要求的“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名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以及“三农”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