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真正的民主制”到共产主义:马克思人的解放方案的逻辑进路
2020-01-08谢倩
谢 倩
“人的解放”问题是马克思政治思想研究中的一个重要主题,也是研究马克思思想演变的重要理论线索,无论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还是对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的思考,抑或是对异化劳动与共产主义问题的探究,都以“人的解放”为价值旨归。显然,孤立地看待这些问题,就无法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历史演进脉络,无法澄清市民社会何以是人的解放的“发源地和舞台”。因此,必须回到文本的原初语境,把“人的解放”置于现代市民社会自我反映下的历史进程之中,明晰马克思从哲学批判到政治批判、再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视焦”的推进,理解马克思何以冲破黑格尔哲学的束缚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泥沼,使“人的解放”从观念解放走向实践解放,使人的解放方案从“真正的民主制”走向“共产主义”。重新梳理和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史历程,不仅为思考和回答“人的解放”背后所蕴含的重大理论问题提供了学理上的指引,也为积极回应当代人的现实问题生成了一种思想资源和实践形式。
一、“真正的民主制”与政治解放
在《莱茵报》时期,由物质利益问题触发的对国家理性与私人利益之间的逻辑断裂现象的初步诊断,促使作为“黑格尔政治和国家理论的拥护者”(1)诺曼·莱文:《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对话》,周阳、常配瑶、吴剑锋、任广璐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20页。的马克思转向了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我们所熟知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以下简称《批判》)即为马克思反思国家与社会问题的理论成果。(2)王旭东,姜海波:《马克思〈克罗茨纳赫笔记〉研究读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第1页。正是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由对国家、法、物质利益关系(抑或称之为“市民社会”)的初步论证,深入对现代国家、民主制问题的探索,并集中论述了“政治异化”问题。
在《批判》中,马克思从剖析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入手,系统归纳、清算了黑格尔的国家哲学,从而深化了自己对现代国家问题的把握。在马克思看来,国家作为一种异化了的政治活动,作为一种普遍性的权利象征,同样具有宗教的虚幻性质,是“人民生活的宗教”。而黑格尔以现代国家的异化状态为思考前提,以“官僚阶层”为中介的制度设计,不仅没有解决现代国家的固有矛盾,反而将现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元对立固化下来,个体与他的社会本质的分裂也因此成为无可化解的矛盾。此外,黑格尔虽然可称之为现代国家的阐释者,但其理论主张却最终走向了“君主立宪制”,这无疑是一种反动。马克思拒绝把黑格尔提倡的君主立宪制作为体现主体性的一种理想国家形式,认为这种虚假理性化背后是一种人格化的主权形式,是“与共同社会意识的普遍性相割裂的”(3)阿维纳瑞:《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张东辉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第16页。,其后果只能是“朕即国家”。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一个重大功绩就在于揭示了造成国家虚幻本质的根源,即作为政治权力分配基础的财产权的根基在市民社会,并由此认识到,近代国家的民主实践不仅无法真正实现普遍性的政治参与,反而加剧了个体公民与市民身份的撕裂。由于君主制和共和制都无法真正实现普遍利益,因此,马克思基于黑格尔在解决现代国家问题中手段和目的的不彻底性以及德国政治实践与现代理性国家的现实矛盾,最终提出了与反动的“君主立宪制”相对峙的“真正的民主制”,以实现对现代国家议会制的超越。“真正的民主制”这一全新的理论预设,目的不仅在于彻底克服现代社会与国家分离的历史现实,更在于解决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异化状况。
马克思提出,“在民主制中,形式的原则同时也是物质的原则。因此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页,第150页,第41页,第43页,第42页,第42页。因为,民主制以市民社会中的具体的人为基础,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市民社会的人通过“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最直接的实际存在的关系”(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页,第150页,第41页,第43页,第42页,第42页。——选举权——成为真正普遍的等级,既使市民社会得以“上升到自身的抽象”,也使政治国家不再作为抽象的形式而存在。从而,“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政治国家就消失了”(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页,第150页,第41页,第43页,第42页,第42页。。不过,由于马克思在《批判》中缺乏对“真正民主制”的系统论述,因此,恰当地结合马克思论述的历史语境以及现实目的,有助于进一步把握这一概念的本质与内涵。
首先,“真正的民主制”是区别于以往各种政治形式的自由的民主制。在《批判》中,马克思从两个方面展开了对民主制内涵的理解:一是作为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的“类的民主制”,二是相对于君主制、共和制等国家形式而言的具体形式的民主制。从民主制的类概念出发,民主制应该是现实国家制度的本质精神,是人民的国家制度。至于其他制度形式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真实性”,则具体表现为这些制度形式是否以“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为基础,是否为“人的自由产物”,是否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这一规定被马克思进一步运用在对具体政治形式的分析中。从具体的民主制形式出发,马克思在概观古今政治制度的基础上指出,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古代城邦虽然是公民团体的自治,但却将奴隶和自由人排除在外,因而是人与非人的对立;在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具有同一性的中世纪,尽管“人是国家的现实原则,但这是不自由的人”(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页,第150页,第41页,第43页,第42页,第42页。。因而,马克思称这些制度为“不自由的民主制”(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页,第150页,第41页,第43页,第42页,第42页。。就现代国家而言,黑格尔所主张的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之间并没有实质差别,都是在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基础上的“抽象的国家范围内的争论”,因而马克思说, “现代意义上的政治生活就是人民生活的经院哲学”(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0页,第150页,第41页,第43页,第42页,第42页。;无论是德国的君主制还是北美的共和制,都不是民主制的真理,只有
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抽象的国家不再是统治环节”,国家制度才成为“人民的自我规定”(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页,第150页,第40页。。概言之,在真正的民主制中,人民主权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原则,人民在实际政治中扮演主宰者的角色参与到共同体的建构中,成为自觉掌控国家制度以及自己命运的主人。此时,个体的人获得解放而成为自由的人。但如何实现这一解放?马克思给出的答案为“选举改革”——以选举改革消除政治异化,实现作为整体的人的自由。
其次,“真正的民主制”是没有任何异化的社会状态。马克思明确提出:“通过不受限制的选举和被选举,市民社会才第一次真正上升到自身的抽象,上升到作为自己真正普遍的本质的存在的政治存在。”(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页,第150页,第40页。选举权的改革既区别于现代代议制,又不同于黑格尔所提出的中介要素,它的意义就在于为消灭国家和市民社会而斗争。在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中,行政权和各等级要素的作用是维持国家制度与社会之间和平稳定运转,从而使“激情的巨浪”最终归入“光芒的理性”(1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97-199页。之中。但在马克思看来,阶级的基础是财产权,由财产权所导致的社会阶级分化无法以政治的形式消除,因此,黑格尔试图以官僚阶级作为普遍的阶级来弥合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裂,并不具有任何现实性。因为对于现实的人民生活来说,政治国家仍然是作为彼岸之物而存在的异化形式。马克思提出,普选权的目的就在于消除财产在政治参与中的决定地位,由此实现对中介因素以及代议制的超越。换言之,“不受限制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把人从阶级和财产中解放出来,使个体得以在政治共同体中实现自身,从而实现对现代国家中形式化的代议制民主的超越。普选制的结果是国家会消亡,汇集各种私人利益的市民社会也会消亡。在此基础上,作为现实的个体不用再面对私人与公民身份的分裂,从而才具有了“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页,第150页,第40页。。
如果说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是在自己的理性国家构想之上展开对普鲁士国家的批判,那么,在1843年的《批判》中,马克思则是通过检讨现代国家、社会的矛盾,以实现对现代社会中人的生存境况的透视。我们可以从总体上视“真正的民主制”为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产物,是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阐述处理现代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对立问题时建构起来的以唯物主义为基础的人的解放方案的尝试。显然, “真正的民主制”不仅是对黑格尔“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否定,也是对现代民主制国家的超越。
“真正的民主制”是否脱离了政治解放的理论语境,是否在实践意义上实现了对现代国家形式的彻底超越?对马克思关于政治解放问题的论述需要还原到其身处的德国启蒙运动及思潮中去理解。我们从马克思在1843年末给卢格的信中可以窥见他对德国现状的极度不满。此时他所追求的其实是英法先进国家的自由主义及启蒙精神,他要让德意志民族精神服从于以英法先进国家为榜样的“世界历史”。这也是马克思批判且取舍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坐标。因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实质也是对德国现实的政治批判。换言之,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马克思此时关于政治解放的思想:一是希冀德国走向现代国家的历史方向,实现政治解放;二是希望通过“真正的民主制”方案扩大政治解放的主体范围,以实现整体的人的解放。“真正的民主制”是试图在一种新的政治结构中阐释民主与自由,以此在现实生活中寻求人的自我确证,并走上人的自我解放的道路。而选举改革的目的在于拓展政治解放的主体范围,在这种新的政治理念中实现一种对现代社会关系的积极的理解和建构。但是,尽管马克思基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的事实,揭露了现代国家的虚幻性,即财产权被置于国家之外的市民社会中,而政治权力的分配又是以财产权为基础的,但“真正的民主制”概念并未真正触及市民社会批判,因此,并不能真正从实践上解决政治异化及作为其后果的个人身份的二元对立问题。
总之,仅仅通过选举改革以实现马克思所预期的成果并没有得到更加系统的理论支持。由于马克思早期缺乏对共产主义的积极认识——将卡贝、德萨米和魏特林等人的共产主义视为“一种教条的抽象概念”(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页,第8页。,是一种“人道主义原则的特殊表现”,认为共产主义仅仅是社会主义原则的“特殊的片面的实现”(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页,第8页。,以及缺少经济学的知识,因而马克思在批判君主制与共和制的基础上拥护的“真正的民主制”,并未完全超出政治解放的范畴,缺乏在现实意义上对人的自由解放问题的研究。而马克思随后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文章(《论犹太人问题》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对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有着更为深入的论述,其中对政治解放的局限性以及“当代的普遍问题”的揭示,帮助马克思进入了关于“人的解放”的实践维度。
二、政治批判与“当代的普遍问题”
《批判》对国家与社会问题的探索,为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对人的解放问题的探究做了理论铺垫。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正是延续了在《批判》中开启的思路,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元分立的现实基础上,以“犹太人问题”为切入点,展开以政治解放的限度和问题为核心内容的政治批判,并进一步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作为现代政治国家之基础的市民社会,由此建构了“人的解放”方案的基本思路,初步阐述了作为未来历史主体的无产阶级何以必然扬弃现实的市民阶级,并以社会革命的方式超越资产阶级社会。
马克思以“犹太人问题”为逻辑主线,通过批判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及《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中对犹太人解放的狭隘理解和片面阐释,深入到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理论视阈。
鲍威尔在1843年发表了上述以犹太人的解放问题为主题的两个作品,其核心观点是:其一,一旦国家在政治上废除宗教,不再以宗教为前提,就意味着宗教的彻底废除;其二,一旦基督教徒和犹太人抛弃它们的宗教偏执,犹太人便能获得政治上的解放。马克思基于鲍威尔的这两个观点展开批判,并阐述了政治解放的意义及限度。一方面,自由主义的政治革命推翻了封建时期的政制结构,国家治理和法律制定成为人民的事物。但在消除社会经济的政治性的同时,自由主义导致了政治与经济的分裂,由此产生了社会生活的公共和私人两个领域的明显区分,因此也有了“人权”和“公民权”的本质区别。鲍威尔忽视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分裂”这一现代国家的基本事实,从而无法意识到“任何一种特殊宗教的信徒同自己的公民身份的矛盾,只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普遍矛盾的一部分”(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页,第28页。。因此,鲍威尔要求犹太人放弃宗教信仰以获得解放的观点,就好比斯宾诺莎试图让犹太人接受启蒙理性的洗礼以走出一种身份认同的困境,通过抛弃“选民”的神话来获得自身的解放。(17)吴增定:《斯宾诺莎的“出埃及记”——〈政治神学论〉与“犹太问题”研究》,《教育与现代社会》,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第290页。另一方面,对真正的人的解放和现实自由而言,政治解放是必要不充分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言——“即使人还不是自由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自由国家。”(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7页,第28页。政治与宗教之间的权利纠葛并非新题,在近代政治哲学家斯宾诺莎、霍布斯和洛克等人那里,政教分离的近代政治的基本原则已经被确立。在“自然状态”中,人不再是上帝的子民,而是以契约形式缔结的共同体成员,国家作为公共权力以维护个体的权利为职责,而宗教信仰降格到纯粹私人的领域。法国大革命践行了自由主义的理论设想,资产阶级的积极普遍意义得以实现,包括以宪法形式对犹太人的公民权利以及大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承认。鲍威尔的错误在于既没有对现代国家本身展开批判,也没有探究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的关系,由此导致了他对犹太人问题的片面理解。而马克思已经意识到政治解放本身还不是人的解放。从马克思对法国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的批判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认为,以启蒙思想为原则的法国革命仅实现了法律范围内的人的自由和权利平等。因此,马克思说政治解放是一大进步,但不是人类解放的最终形式,并深刻地指出:“只有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才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批判,也才能使这个问题真正变成‘当代的普遍问题’。”(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页,第55页,第54页,第46页,第55页。
在政治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意识到,现代民主国家所谓的“人权”并没能超出利己主义的个人,“安息日的犹太人”问题在完成了的现代国家已经得到解决,宗教信仰已然成为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私事,而“日常的犹太人”问题已经赤裸地呈现出来——“犹太人的真正本质在市民社会中得到了普遍实现并已普遍地世俗化”(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页,第55页,第54页,第46页,第55页。。马克思指出,犹太人的宗教基础——实际需要、利己主义——同样是市民社会所遵循的原则,因而,作为市民社会特殊成员的犹太人本身就是市民社会犹太精神的集中体现。市民社会中的个体作为“私人”展开的活动,在将他人视为工具的同时也使自身降格为工具,受异己力量的支配,“犹太精神随着市民社会的完成而达到自己的顶点”(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页,第55页,第54页,第46页,第55页。。因此,犹太人的解放真正需要克服的是现代社会中利己主义的个人,而不是特殊的犹太教徒。鲍威尔将犹太问题神学化,变成纯粹的宗教问题,显然没有触及当代普遍问题的要害。因为,在政治解放的语境中,国家以政治方式宣布了私有财产的无效性,但在市民社会中,出身、等级、职业等特殊性因素依然在发挥其作用。私有财产作为一种“自私自利的权利”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而宪法对私有财产这一人权的公开承认与保护,实际上是承认构成市民社会中人的生活的物质要素本身以及与其相对应的精神生活是政治国家得以存在的基础。依据马克思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判断,对政治国家本身的批判也就意味着对政治国家所依赖的“自然基础”的市民社会的批判,也就意味着对私有财产、对利己主义的批判。因此,马克思最终将“犹太人问题”从一个宗教问题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通过对“日常的犹太人”的揭弊,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市民社会,强调只有从市民社会入手破除私有财产对人的束缚,才能走向真正的人的解放。
从表面看,《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对鲍威尔解放犹太人方案的严肃批评;但就其实质而言,“犹太人问题”不过充当了马克思衡量人的解放程度的一个便捷有效的标尺,通过厘清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的关系,马克思实际上形成了“人的解放”方案的初步阐释和理论建构。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针对政治解放的缺陷,提出了“人的解放”的两种预设:其一,“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页,第55页,第54页,第46页,第55页。;其二,“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的”(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页,第55页,第54页,第46页,第55页。。从这两种预设所内含的哲学立场来看,马克思此时仍然是在费尔巴哈人的本质的“异化—复归”的逻辑下来讨论人的解放对政治解放的超越、类本质和个体本质的统一。(24)城塚登:《青年马克思的思想:社会主义的创立》,肖晶晶译,求实出版社,1988年,第59页。费尔巴哈在论及基督教的本质时大胆地提出“人的绝对本质、上帝,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本质”(25)《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震华、李金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30页。的观点,证实了上帝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而人只有将“上帝”看成人的本质的抽象集合才能克服自我异化。得益于费尔巴哈的这一观点,马克思强调,只有克服近代社会中人的二元分裂状态,把抽象的公民身份复归于现实的个人自身,从而使个体的经验生活、劳动、关系成为类存在,人的解放才能实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正式从实践维度揭示了实现“普遍的人的解放”的主体力量——无产阶级,实现“普遍的人的解放”的现实道路——无产阶级与哲学的结合。无产阶级形成于市民社会之中,却被摈斥在市民社会之外,无产阶级由于不存在个人的私人利益,因此具备了革命所需的普遍性,具备了彻底否定现存世界的力量。不过,马克思此时尚未对市民社会中的无产阶级如何具有解放的经济普遍性开展深入的分析,而是在稍后的《巴黎手稿》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为我们完成了这一“解剖”过程。
毋庸置疑,对政治解放的批判帮助马克思将犹太人问题上升为当代的普遍问题,并由此突破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框架,对当代的普遍问题的根源——市民社会——进行批判。但在《德法年鉴》期间,马克思基于对市民社会的原子论认识、对犹太商人的商业资本活动片面理解,将市民社会的本质简单归结为“利己主义”,并抽象地描述了一种货币异化的逻辑(26)山之内靖:《受苦者的目光:早期马克思的复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3页。,由此导致了一种对市民社会片面否定的消极态度。究其原因就在于马克思早期对市民社会的研究毕竟“还是从法哲学或者哲学的角度进行的”(27)韩立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市民社会概念》(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年第4期。,存在方法和视野上的缺陷,缺乏对市民社会结构本身的历史性的考察。因此,基于这一时期“市民社会批判”的“无产阶级革命”也由于缺乏经济层面的现实论证,从而导致“人的解放”问题缺乏从理论转向实践的现实性。
但马克思并没有止步于对市民社会的初步判断。自1844年初开始,马克思不仅阅读了大量的经济学书籍,并做了内容丰富的关于古典经济学、共产主义和黑格尔著作的笔记。正是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深入解剖,马克思首次从资本主义的物质生活出发思考并讨论了人的本质、共产主义以及“人的解放”等一系列问题。马克思确信:现实的人的解放只有通过共产主义革命解放私有财产统治下的社会才能完成。巴黎时期的经济学研究使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与人的解放的认识发生了具体变化,也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依托的“真正共同体”奠定了思想基础。可以说,从巴黎到布鲁塞尔,马克思完成了一次彻底的思想蜕变。
三、共产主义与“普遍的人的解放”
如果说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由于缺乏对市民社会的深刻认识,更多的是从法哲学的角度去思考“人的解放”问题,那么,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对“人的解放”问题的思考已经进入了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展开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新阶段——从现代社会的“副本批判”转入基于私有财产这个宏大历史背景和复杂社会形式的“原本批评”,即“市民社会的解剖学”(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2页。。在《手稿》中,以“异化劳动”为核心范畴展开的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既是对现代市民社会问题的深刻揭示,又蕴含着市民社会批判下“人的解放”问题的基本范式,并由此形成了在“异化劳动”基础之上“人的解放”方案的最初理论表达——“共产主义”。
“异化劳动”作为马克思早期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重要范畴,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最初概括,它构成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的基础,同样也构成了马克思早期共产主义理论的内在要素和方法论载体。马克思从国民经济学“私有财产的事实”这一前提出发,通过对作为“私有财产的完成了的客观形式”(2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74页。的现代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解析,推导论证了“异化劳动”的成因,同时又在追溯私有制与异化劳动发生史的基础上,证实了异化劳动之于私有财产的时间先在性,以此清晰了私有制的起源问题。这不仅实现了对国民经济学的超越,也达成了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内部结构的深入认识。马克思正是在剥去国民经济学的“五里云雾”之后洞察到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历史性特征,而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相互作用”(30)王峰明:《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试解〈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一个理论难点》,《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3年第 1期。现象充分暴露于私有财产发展的最后的、最高的资本主义阶段,这种因果关系的不断演化,最终凸显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问题。
在马克思看来,异化效应最终透过阶级结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彻底显现,并为无产阶级所集中体验。作为现代社会生产过程中的普遍经济形态,商品生产过程凸显了劳动的“异化”性质。正是“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而且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3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6页,第10页,第57页,第58页,第58页,第 57页。。具体而言,劳动产品与个体生产活动的异化是着眼于现实中的生产者,而类本质与人的关系异化则聚焦于整体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状况下,异化劳动又具体表现为分工生产所导致的“工人越来越片面化”(3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6页,第10页,第57页,第58页,第58页,第 57页。,违背了劳动作为人的自由生命自我实现的根本原则,导致本应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确证与自我实现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为人的生命的否定形式的异化劳动。不仅如此,正是“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对劳动生疏、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对劳动的关系。工人对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3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6页,第10页,第57页,第58页,第58页,第 57页。。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性——分工、日益扩大的竞争、工人的贫困——最终导致了“整个社会必然分化为两个阶级,即有产阶级和没有财产的工人阶级”(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5页。。如此一来,马克思不仅清楚地揭示了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分工、竞争状态下的劳动异化现状,而且指明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社会关系的极端异化状态。
马克思以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指证和对其中异化的个体与社会关系的批判为基础,透视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限度,并在其中寻求扬弃异化的现实基础,从而实现“普遍的人的解放”(3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6页,第10页,第57页,第58页,第58页,第 57页。。马克思在经济学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只有扬弃作为无产阶级现实苦难之表达的异化劳动,才能实现真正的“人的解放”,而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必由之路。不同于以往各种共产主义思潮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触及根本原则的抽象而片面的否定方案,马克思明确认识到异化不是一种观念的异化,而是一种现实的异化,对现实的异化的扬弃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扬弃,即表现为现实的社会革命——共产主义。在马克思看来,“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3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6页,第10页,第57页,第58页,第58页,第 57页。,而工人从私有制中解放出来就意味着整个社会从私有财产中解放出来。由于马克思意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的异化现实具有历史必然性,因此强调“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3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6页,第10页,第57页,第58页,第58页,第 57页。,即扬弃异化的现实基础和批判力量也是从中内生而来的。私有制的存在、发展是异化扬弃的条件,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正是在经济的运动中,为自己找到经验以及理论的基础,而“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是人的解放的“必然的环节”。
共产主义作为批判资本主义异化劳动的实践构想,以扬弃私有制、实现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走向人与人之间建构成的类关系的复归为价值旨归,是从政治解放走向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解放的历史生成。《手稿》中首次对共产主义的探索,保持着早期黑格尔国家哲学批判中的连续性。此时,马克思强调生产的异化是其他一切异化的基础, “真正的民主制”不足以从根源上解决政治异化问题,因而,马克思提出,要在消灭私有财产的基础上扬弃异化,通过废除当代私有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雇佣劳动关系彻底重构社会。而马克思在《手稿》中率先提供了一个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分析框架,并在其后期著作中做了进一步深入和细致的发展。
无论是对异化劳动的考察,还是对私有财产的探索,最终都是为了寻求无产阶级和人的解放之道。但很显然,马克思在《手稿》中仍然侧重于“以人性的主体尺度来坚决反对和否定私有制”(38)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95页。,试图用费尔巴哈的人的类本质异化与复归的批判逻辑来分析和解决人的解放问题。因此,尽管马克思此时的“异化劳动”概念已经包含了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矛盾的洞见和生产的异化问题,但囿于思想的局限和人本主义哲学的调和,尚未达到关于“人的解放”的科学认识。正如阿尔都塞所言,从政治上看马克思在这一时期已经是共产主义者,但其理论结构仍然处于黑格尔的理性主义以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影响之下。(39)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7页。由于异化劳动理论本身存在方法论的缺陷以及内含了人的本质的价值悬设,因此,它无法从根本上说明在分工和交换基础上的市民社会以及生活在其中的芸芸众生,也无法理解分工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客观意义。这些问题直至马克思和恩格斯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 (以下简称《形态》)之后方才逐步解决。《形态》中基于历史唯物主义所论证的“真正的共同体”构想,即在市民社会的革命中实现的崭新的共同体形式——“自由联合起来的个人”,就是关于“人的解放”的崭新理论建构。
在《形态》中,马克思以物质生产的历史为基础,通过对分工和交往形式历史发展的实证分析,揭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则,确立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范式,为人的解放和社会革命提供了一般原理与方法论基础。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个体不仅是历史的首要前提,也是人类解放的具体价值内涵。人的解放不再是某种类存在的丧失与复归,而是“在真正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第567页,第571页,第502页。。此时,“真正的共同体” 作为实现“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真正统一是人的解放的真正实现。此外,基于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特别是具体物质生产所发生出来的客观对立与矛盾冲突,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作为理解与批判资本主义的方法论基础,在肯定现代“分工和生产”的历史意义的同时又洞见到分工所导致的固有矛盾,进而将承认与批判分工本身的历史客观性作为相互补充的两个方面,由此奠定了资本主义批判的科学基础,同时也是共产主义理论的现实基础。就像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那样,社会分工的扩展同时也是异化和私有财产的不断扩展。正是分工否定了人作为“普遍”生产者的能力范围。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和分工往往表现为一种“异己力量”对“自由个性”的压制,而资本主义“大工业不仅使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而且使劳动本身成为工人不堪忍受的东西”(4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第567页,第571页,第502页。。但生产力的客观发展进程又成为否定资本主义的物质基础,人类解放的可能性就蕴含于实存的经济现实之中。其中,“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世界交往的形成成为共产主义的实际前提,并由无产阶级作为解放的主体力量完成这一世界历史性的解放事业。
每一种生产体系都存在一套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它是生产过程中存在于个体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对阶级支配所做的各种分析揭示了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有结构和发展动力,并郑重指出,国家并不能真正代表共同利益,而是作为虚幻的共同体,事实上代表了部分阶级的利益,“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4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第567页,第571页,第502页。此时,早期的政治异化问题又再次凸显出来。“真正民主制”的提出作为对现代民主制国家的超越,其实践意义直到《德意志意识形态》才更为彻底的显现出来。而劳动异化问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转换为更为彻底的以分工和所有制的历史。《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历史形态的演进中,实证推导了现代国家在未来社会形态中的消亡,资本社会秩序的消除,以及最终政治本身的消失。正如马克思所言,“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在人类社会”(4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第567页,第571页,第502页。,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个人与社会共共体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清醒认识基础之上的,由此,人的社会属性深深渗入人的根源中。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体获得最终的解放。
四、小 结
马克思“人的解放”方案形成的逻辑进路,首先是从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颠倒性批判,以“普选权”作为处理政治异化问题直接方法,形成了“真正的民主制”这一解放构想。在《论犹太人问题》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从犹太人的解放问题出发,借助对德国现实制度以及法哲学和国家哲学的缺陷的批判,从政治解放追溯到“当代人的普遍问题”,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首次提出了一场解放全人类的“无产阶级革命”的设想。由于马克思当时尚缺乏经济学领域的知识,还未能提出丰富的关于市民社会的创见性解读。直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哲学经济学的视角开辟了一条扬弃“异化劳动”的解放道路,并首次提出以“共产主义”作为一种解放的手段与价值目标。“异化”作为《手稿》的核心主题也成为其“成熟著作的根基”,为窥透潜蛰在马克思后期思想中的最重要主题提供了宝贵线索。随后,对资产阶级社会内在结构的剖析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得以建立。马克思正是在新历史观的基础上完成了对“人的解放”方案的科学建构。
可以说,马克思通过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以“人的自我异化”作为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话语,达到了基本的哲学人类学的自觉;经过对现实的“犹太人问题”的考察,在政治批判中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的基本理论原则与立场,达到了对当代普遍问题的认识,因此,在《1844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方才更为自觉而具体的把握现实的人的解放问题,并公开阐述了共产主义的积极意义。《手稿》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结构特征的分析——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也预示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可能存在于历史中的转变的研究,从而将可能实现这些转变的实际行动方案结合在一起。马克思在政治批判中揭露市民社会的资产阶级性质,进而以政治经济学批判推动社会革命,实现人类解放的伟大历史命题。总之,不论是具有民主主义色彩的“真正的民主制”,还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共产主义革命”,都是扬弃人的异化寻求普遍的人的解放的愿望与尝试,无不展现马克思政治思想的最终旨趣是“人的解放”这一伟大目标。而政治经济学批判也即市民社会批判成为此后马克思一生所从事工作的主题,并将其内化为一种终身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