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湖长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1-08丛榕
丛 榕
(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临沂 276000)
1 基本概况
2017年,按照中央、省全面实行河湖长制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要求,临沂市按时间节点提前出台了《临沂市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在全市1 222条河流全面落实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落实四级河湖长9 446名,其中市级河湖长14名,县级河湖长276名,乡镇级河湖长1 510名。市县设立了临时工作机构,设立市县河湖长联系单位274个。
2018年2月,出台了《临沂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全市901座水库全部纳入湖长制,全面落实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湖长体系,落实四级湖长2 627名,其中市级湖长7名,县级湖长31名,乡镇级湖长863名。基本构建起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河湖保护成效日益显现。同时开展了“清河行动、稳步推进湖长制工作、实行河湖长制工作交办单制度、认真组织“一河(湖)一策”与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与审查工作、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宣传培训活动等,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河湖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
对河湖确权划界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全市除去流域机构管理的河流外,部分河流没有管理单位,河道管护责任主体不明确。为实现河湖管护属地主体责任明确,按照省河湖长办要求,临沂市积极设立河湖管理员,但河湖管理员、管护经费到位不及时。
2.2 涉水问题整治力度有待提高
侵占河道、违章建设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非法采砂问题较为突出。河湖非法采砂已经成为当前河湖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都造成了巨大影响。
2.3 生态安全亟待提高
随着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大力开展,水生态环境逐年改善,但是河道脏、乱、差,黑臭水体依然存在,特别是冬春城区河道;河湖执法、管护不断加强,但是向河道内倾倒垃圾、乱排偷排现象仍时有发生。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标准有待提高。
2.4 确权划界落实不到位
市级河流“一河一策”经总河湖长令印发,但落实情况不理想,特别是确权划界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有一部分被划成了基本农田,造成权属不清、边界不明等问题,对河道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5 与体制较先进地区有差距
与浙江、江苏等省份相比,最大的差距就是体制,河湖长制涉及工作范围局限水利部门层面,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里,根源在岸上,水利管不了岸上问题,很难实现“源头治理”的目的。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河湖长履职管理
针对2018年实际巡河率却不足50%的情况,建议各级河湖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让问题暴露出来。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巡河巡湖要形成常态,做到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焦点问题亲自督导,把节点要点敲紧夯实。各河湖长联系单位是河湖长的参谋部、作战部,要做好参谋、策划、沟通、协调、服务工作,确定好目标任务,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组织综合治理,抓好督查督办,当好河湖长湖长的参谋助手。各级河湖长办要立足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能,履行统筹、组织、指导、督导、考核职能,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严格落实各项河湖长制制度,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务实见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协调配合、紧密合作,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合力攻坚局面。
3.2 加强涉水问题治理力度
摸清底数是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的前提,建议进一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把问题彻底查清楚。
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精准分类,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逐一落实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特别是河湖内建设,没有审批手续的一律作为违建处理。中央直管河流排查的问题,由流域管理机构和市河湖长办联合逐一认真核对、逐项界定、共同确认。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涉河涉湖行为,严格按照河湖问题台账推进整治工作,新增问题要及时纳入台账管理。三是加强对采砂的规范管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砂问题,重拳出击、铁腕治理,严厉打击偷采、盗采,非法购砂、售砂、运砂、贩卖砂行为,着力推动河湖采砂依法依规、安全规范、平稳有序。以“保护河道生态”为工作方向,科学编制规划,从严控制采砂审批,切实卡紧管好源头。
3.3 严格落实水质改善工作
水质问题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加强部门分工合作,严格落实河湖水域纳污容量、限制排污总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一是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严格划定工业企业生产污水排放不达标一律关停、城镇生活用水排放不达标一律限期整改、农村禽畜粪便处理不达标一律拆除,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截污、清污、治污任务。
二是严格落实河湖水域纳污容量、限制排污总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继续下大力整治黑臭河、垃圾河,集中力量剿灭劣五类水体。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强化污染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
三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加大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因地制宜实施河湖库水系连通,促进水体流动和水量交换,恢复增加水体自净能力,逐步实现河湖生态安全。
四是推进实施“活水工程”,加快实施临沂中心城区水系连通提升工程,利用3~5年时间,实现中心城区河河、河湖全面贯通实现水系系统治理和生态效益最大化。
3.4 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确权划界是依法保护河湖的重要措施,要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抓紧开展全市河库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已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湖,要明确管理界线、管理单位和管理要求,规范设立界桩和标识牌。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全”的原则分阶段建立“一河一档”,收集河湖自然属性、河湖长信息等河湖基础信息,兼顾河湖水资源、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源地、水域岸线等动态信息,逐步完善“一河一档”。
3.5 强化监督考核
坚决落实河湖长制湖长制工作的任务目标,不断强化考核、反馈、通报机制,形成精准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河湖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形成评先树优、奖勤罚懒的工作导向,以严格的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