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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廣場簡牘所見名物考釋(四)*

2020-01-08羅小華

简帛 2020年1期

羅小華

關鍵詞:五一廣場東漢簡牘 名物 東漢 長沙地區 物質文化生活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叁)》和《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肆)》已於2019年出版。①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叁)》,中西書局2019年。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肆)》,中西書局2019年。現在,我們想就這批材料中的幾類名物進行考釋。

一、工具類

關頭斧(九三一 竹簡2010CWJ1③∶264-85)【圖一】

《周禮·考工記·車人》:“柯長三尺,博三寸,厚一寸有半。五分其長,以其一爲之首。”鄭玄注:“首六寸,謂今剛關頭斧。柯其柄也。”賈公彦疏:“云‘謂今剛關頭斧’者,漢時斧近刃,皆以剛鐵爲之,又以柄關孔,即今亦然,故舉漢法爲説也。”孫機先生指出:“漢代還有一種在器體中部横穿方銎的斧狀工具,它的柄可以直接横插進去。……它應稱爲斨。”①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23頁。《説文·斤部》:“斨,方銎斧也。”

竹箠(九二〇竹簡2010CWJ1③∶264-74)【圖二】

《説文·竹部》:“箠,擊馬也。”《玉篇·竹部》:“箠,擊馬箠也。”

簏下筐一(九六六 木兩行2010CWJ1③∶264-120)【圖三】

2010CWJ1③∶263-112和2010CWJ1③∶263-100記有“簏刀”。《説文·竹部》:“簏,竹高篋也。”桂馥義證引《通俗文》:“簏謂之匱笥。”②桂馥:《説文解字義證》,中華書局1987年,第388頁。《楚辭·劉向〈九歎·愍命〉》“瓟瓥蠹於筐簏”,王逸注:“方爲筐,圓爲簏。”③洪興祖撰,白化文、許德楠、李如鸞、方進點校:《楚辭補注》,中華書局1983年,第304頁。依王注所言,“簏下筐”的形制難知,其材質爲竹是可以確定的。

杖(一〇九五 木兩行2010CWJ1③∶264-249)【圖四】

木杖。(一四二九 木兩行2010CWJ1③∶265-175)【圖五】

《説文·木部》:“杖,持也。”段玉裁注:“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④許慎撰,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63頁。《集韻·漾韻》:“杖,所以扶行也。”

維四枚(一三七一 竹簡2010CWJ1③∶265-117)【圖六】

《説文·糸部》:“維,車蓋維也。”桂馥義證:“維謂繫蓋之繩也。”⑤桂馥:《説文解字義證》,中華書局1987年,第1146頁。《漢書·賈誼傳》:“若夫經制不定,是猶度江河亡維楫,中流而遇風波,舩必覆矣。”顔師古注:“維所以繫舩,楫所以刺舩也。”簡文中的“維”,不知是“車蓋維”還是“繫舩”之“維”。

二、交通工具類

船(九四八 木兩行2010CWJ1③∶264-102)【圖七】

船梴(九四八 木兩行2010CWJ1③∶264-102)

《説文·舟部》:“船,舟也。”《方言》卷九:“舟,自關而西謂之船,自關而東或謂之舟。”①錢繹撰集,李發舜、黄建中點校:《方言箋疏》,中華書局2013年,第315頁。

“梴”,疑讀爲“柂”。②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51頁。“梴”從“延”得聲,“延”爲元部喻紐字。“柂”從“也”得聲,“也”爲魚部喻紐字。從“延”得聲之字,可與從“也”得聲之字相通。《集韻·哿韻》:“柁,正船木。或作柂、舵、䑨、杕。”《文選·郭璞〈江賦〉》:“淩波縱柂,電往杳溟。”③蕭統編,李善注:《文選》,中華書局1977年,第188頁。

車(一五一〇木兩行2010CWJ1③∶265-256)【圖八】

此處之“車”,頗疑爲牛車。孫機先生指出:“在東漢中期以前,駕牛的大車不受重視。……然而到了東漢晚期,情況則有所不同。”⑧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説》第96頁。

三、食品類

鮮魚十斤,直錢六十(一一二一木兩行2010CWJ1③∶264-275)【圖九】

小魚(一一二一 木兩行2010CWJ1③∶264-275)

“鮮魚”,當指新鮮的魚。《文選·張衡〈南都賦〉》:“若其厨膳,則有華薌重秬、滍皋香秔、歸鴈鳴鵽、黄稻鱻魚,以爲芍藥。”①蕭統編,李善注:《文選》第71頁。“鮮魚十斤,直錢六十”,折算後鮮魚一斤值六錢,比2010CWJ1③∶198-7中的“䰼三斤,直錢卅”便宜。②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壹)》,中西書局2018年,第81頁。

“小魚”,疑即“鯫”。《史記·貨殖列傳》“鯫千石,鮑千鈞”,司馬貞索隱:“鯫,小魚也。”張守節正義:“鯫者,小雜魚也。”

“飯”,疑即“米飯”。《廣韻·願韻》:“飯,《周書》云,‘黄帝始炊穀爲飯。’”“筥”,盛飯竹器。《急就篇》卷三“篅箯筥䉛箅篝”,顔師古注:“竹器之盛飯者,大曰箯,小曰筥。筥,一名䈰,受五升。”王應麟補注引徐鍇曰:“今言箕。,飯筥也,秦謂筥曰。”③史游:《急就篇》,岳麓書社1989年,第165—166頁。

“炙”,指烤肉。《説文·炙部》:“炙,炮肉也。从肉在火上。”“”,即“槃”。《説文·木部》:“槃,承槃也。”“斤”“木”互换,亦見於“”。《集韻·藥韻》:“,《説文》:‘斫謂之櫡。’或从斤,从金。”孫機先生指出:“炙是將肉用厨刀在俎上切碎後,直接在火上烤;切肉的木俎之實物曾在江蘇儀徵胥浦西漢墓出土。還有用鐵簽穿著肉在圓形鏇爐上烤的,見山東金鄉畫像石。也有將好些條穿著肉的鐵簽架在火槽上烤的,見諸城前涼臺畫像石。”④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説》第339頁。

米穀(一五〇五 木兩行2010CWJ1③∶265-251)【圖一一】

“米穀”,應“泛指糧食”。⑤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第九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年,第197頁。《後漢書·馬融傳》:“會羌虜飇起,邊方擾亂,米穀踴貴,自關以西,道殣相望。”

靡穀作酒(一〇六二 木兩行2010CWJ1③∶264-216)【圖一二】

“靡穀”,亦見於《漢書·文帝紀》:“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爲酒醪以靡穀者多,六畜之食焉者衆與?”顔師古注:“靡,散也。……靡音糜。”《廣雅·釋器》:“糜,糏也。”王念孫疏證:“糏,通作屑。糏之言屑屑也。《玉篇》:‘糏,碎米也。’《廣韻》云:‘米麥破也。’”①王念孫:《廣雅疏證》,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247頁。

“作酒”,疑即釀酒,亦見於《漢書·食貨志》:“請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爲一均,率開一盧以賣,讐五十釀爲準。”

四、兵器類

䤩、鉈(一〇二〇竹簡2010CWJ1③∶264-174)【圖一三】

刀、䤩、鉈各一,并五萬一千(一四〇八 竹簡2010CWJ1③∶265-154)【圖一四】

“䤩”,疑讀爲“鉻”。“䤩”從“乇”得聲,“鉻”從“各”得聲,二者音近可通。《管子·國蓄》:“故託用於其重。”“託”,《地數》作“各”。②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430頁。《玉篇·金部》:“鉻,鉤。”《廣韻·陌韻》:“鉻,陳公鉤也。”

《説文·金部》:“鉈,短矛也。”徐灝注箋:“它與也篆體相似,故鉈誤爲釶。……再誤而爲鉇,因又作鍦矣。”③徐灝:《説文解字注箋》卷一四上,《續修四庫全書》第2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2—63頁。

鋼矛一枚,長二尺七寸,廣一寸一分,木柃并長八……(一一四五 木兩行2010CWJ1③∶264-299)【圖一五】

“鋼矛”,當指鐵質矛。《玉篇·金部》:“鋼,鍊鐵也。”《集韻·唐韻》:“鋼,堅鐵。”孫機先生指出:“至東漢,鐵矛多爲葉形,中部起脊,骹部卷成圓筒。”④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説》第124、126頁。“長”和“廣”,分别指“鋼矛”的長度和寬度。“木柃”,指“鋼矛”的木柄。

蓳毒刃(一一一九 木兩行2010CWJ1③∶264-273)【圖一六】

“蓳毒刃”應爲用蓳毒蘸染的兵刃。《急就篇》卷三:“矛鋋鑲盾刃刀鉤。”顔師古注:“刃,總言諸兵刃也。”⑤史游:《急就篇》第214—215頁。2010CWJ1③∶261-134中有“毒矢”,可參。⑥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貳)》,中西書局2018年,第57頁。

吴鐲刀一(一二六二 木兩行2010CWJ1③∶265-8)【圖一七】

鐲刀(一四二九 木兩行2010CWJ1③∶265-175)【圖五】

“鐲”,疑讀爲“斸”。《集韻·燭韻》:“斸,《説文》:‘斫也。’或从金。”“吴”,疑指吴地。徐静先生指出:“吴地生産的各類兵器,被稱爲‘吴戈’‘吴鉤’‘吴甲’‘吴干’等。”①徐静主編:《吴文化概説》,蘇州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43頁。

五、房屋類

民家及官屋(一二八六 木兩行2010CWJ1③∶265-32)【圖一八】

舍一孔,月直錢百五十(一一二一 木兩行2010CWJ1③∶264-275)【圖九】

“民家”,指“尋常百姓家”。②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第六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年,第1427頁。《史記·吴王濞列傳》:“燒殘民家,掘其丘冢,甚爲暴虐。”

“官屋”,疑即“官舍”,有兩種理解:一指“官署”或“衙門”。③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第三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年,第1383頁。《漢書·何並傳》:“性清廉,妻子不至官舍。”一指“官吏的住宅”。④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第三卷第1383頁。《晉書·陶侃傳》:“弘以侃爲江夏太守,加鷹揚將軍。侃備威儀,迎母官舍,鄉里榮之。”牘文中的“官屋”具體指哪一種情況,還無法確定。

“舍一孔,月直錢百”,應該指的是租金每月一百錢。2010CWJ1③∶325-4-25中有“空地一所直八千”和“復置粢肆一孔,直二千四百”,均爲買賣價格,可供參考。⑤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中國文化遺産研究院、湖南大學嶽麓書院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中西書局2015年,第167頁。

六、雜類

散幪四枚(九六六 木兩行2010CWJ1③∶264-120)【圖三】

“散幪”,疑讀爲“繖幪”,指雨傘的傘布。《集韻·緩韻》:“《説文》:‘蓋也。’繖,亦作傘。”《東韻》:“,《説文》:‘蓋衣也。’或作幪。”

銅鑪(一〇二〇竹簡2010CWJ1③∶264-174)【圖一三】

“鑪”,即“爐”。《説文·金部》:“鑪,方也。”段玉裁注:“方對下圜言之。凡㸐炭之器曰鑪。”④許慎撰,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第705頁。

官印(一一一六 木兩行2010CWJ1③∶264-270)【圖一九】

“官印”指“官府機構的印”。⑤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第三卷第1379頁。《漢書·惠帝紀》:“及故吏嘗佩將軍都尉印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材木(一一四六 木兩行2010CWJ1③∶264-300)【圖二〇】

棺木(九九〇木兩行2010CWJ1③∶264-144)【圖二二】

“材木”,即木材。《説文·木部》:“材,木梃也。”徐鍇繫傳:“木之勁直堪入於用者。”⑥徐鍇撰:《説文解字繫傳》,中華書局1987年,第112頁。《漢書·匈奴傳下》“匈奴有斗入漢地,直張掖郡,生奇材木,箭竿就羽,如得之,於邊甚饒”。

“械木賈六千八”,疑指械木總價。

《説文·木部》:“棺,關也,所以掩尸。”《東觀漢記·歐陽歙傳》:“大司徒歐陽歙坐在汝南贓罪死獄中,歙掾陳元上書追訟之,言甚切至,帝乃賜棺木,贈賻三千疋。”⑦劉珍等撰,吴樹平校注:《東觀漢記校注》,中華書局2008年,第828頁。《後漢書·董卓傳》:“葬日,大風雨,霆震卓墓,流水入藏,漂其棺木。”

猪、芻、禾(九三七 木兩行2010CWJ1③∶264-91)【圖二三】

《小爾雅·廣物》:“藳謂之稈,稈謂之芻,生曰芻。”①胡承珙撰,石雲孫校點:《小爾雅義疏》,黄山書店2011年,第131頁。《國語·周語中》“司馬陳芻”,韋昭注:“司馬掌帥圉人養馬,故陳芻。”②徐元誥撰,王樹民、沈長雲點校:《國語集解》,中華書局2002年,第68頁。《説文·禾部》:“稼,禾之秀實爲稼,莖節爲禾。”《儀禮·聘禮》:“積唯芻禾,介皆有餼。”鄭玄注:“禾以秣馬。”這裏的“芻禾”,可能都是指餵牲口的飼料。

禾米二石(一五三七 竹簡2010CWJ1③∶265-283)【圖二四】

“禾米”,疑指“餼”。《國語·周語中》“廪人獻餼”,韋昭注:“生曰餼,禾米也。”③徐元誥撰,王樹民、沈長雲點校:《國語集解》,第68頁。“石”是重量單位。《漢書·律曆志上》:“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折算後,一石是漢代的一百二十斤。

麻八千斤(一五〇五 木兩行2010CWJ1③∶265-251)【圖一一】

《爾雅·釋草》:“枲,麻。”郝懿行義疏:“麻、枲一耳。”④郝懿行:《爾雅義疏》,中華書局2017年,第718頁。

與前兩册相比,《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叁)》和《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肆)》出現了不少新的名物,有的還見於漢畫像磚,爲我們瞭解東漢時期長沙地區的物質文化生活提供了許多新的資料。

附圖:

續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