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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健康治理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2020-01-07李志唐波

改革 2020年12期

李志 唐波

摘   要:引导数字健康技术为国家健康战略服务,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良好的数字健康治理是在技术与健康协调发展的框架内,不断拓展数字化应用和模式的创新空间,提升健康服务效率和健康水平。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数字健康的中国治理之道应从聚焦治理目标、梳理业务逻辑、推广在线诊疗服务、加强健康数据基础建设、老龄化数字赋能、创新发展和规范建设等方面着力。

关键词:数字健康;健康治理;数字治理

中图分类号:D669.9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0)12-0145-10

改善健康服务、增进健康福祉,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景[1]。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健康领域的广泛运用,数字健康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技术创新为健康服务带来了极大的效率改善和水平提升,成为国家健康战略的重要推动力。数字健康是未来的重点发展领域。美国健康领域著名投资公司Rock Health发布的新近研究报告显示,美国数字健康类的融资规模2020年达到120亿美元,而2019年为74亿美元,2018年为82亿美元。其中,虚拟护理、患者赋能、运动交互、智能健身和数字医疗等细分领域发展最为迅速[2]。与此同时,数字健康的快速发展对医疗卫生监管构成了挑战。健康数据泄露、药物违规网售、远程诊疗认可度低、网络医疗服务无认证等一系列问题,对国家健康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技术带给健康领域的红利和冲击,世界各国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治理经验。总结国际经验,引导技术创新为国家健康战略服务,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健康治理之道,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数字健康治理的概念辨析

健康是一个具有时代性的概念。从人体的机能状态上升成为国家战略元素,从疾病预防管控扩展到生命质量提升,健康的内容和价值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演化。梳理和区分健康的相关概念,是一项很有必要的基础性工作。

(一)健康与健康治理

健康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外延,其内容涵盖了生物学、医学等自然学科以及人口学、经济学等社会学科,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不同层面对其可以有不同理解。一般而言,健康被认为是生理上没有疾病的状态,是生物的机体和功能都健全的状态[3]。对人类而言,健康应该还包含社会层面的因素。比较公认的是世界卫生组织1946年在纽约健康大会上提出的定义,“健康不仅是消除疾病和虚弱,而且是生理、心理和社会各个方面相适应而呈现的良好状态”[4]。1990 年,世界卫生组织进一步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四个维度,即认为健康是在生理、心理、社会适应和道德规范方面都达到标准的完满状态[5]。健康除了在生物医学层面对个体具有重要的内在价值外,还能形成经济社会层面的生产性回报,对家庭、社会和国家具有工具性价值,并体现在促进家庭收入增加和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人口结构变化和人类发展等方面[6]。因此,健康和教育一样,也被视为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换言之,人力资本的形成是由连续多年的教育、良好的身体状况、充足的食物和营养共同作用的结果[7]。可见,健康的价值逻辑在于采取必要的保健防护措施维持健康水平,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并相应减少医疗开支和生命价值损失,从而促进健康资本积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健康概念的演变和发展,其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知,大众对健康含义的理解已超出单一的个体生活需求。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干预的健康治理,成为近几年医疗卫生政策领域的研究热点[8]。世界卫生组织在《世界健康报告2000》中将治理引入健康领域,将其定义为用谨慎细致、负责任的态度管理人民的健康福祉[9]。国外学者认为,健康治理应该是一个各参与主体具有明确目标、角色和责任的制度框架[10],包含多层次多内容的实施策略和行动计划,是促进社会成员健康水平提升的一系列制度集合[11]。国内学者则倾向于将健康治理界定为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内的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健康服务、医疗用药、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等健康领域的多元合作和秩序共建[12-15]。区别于其他类型治理,健康治理的特点在于以健康促进为焦点,通常表现为由多个行动主体参与、以责任为纽带,共同致力于提升国家卫生服务质量和国民生命健康水平的行动和过程[16]。综合国内外研究来看,健康治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以开展公共健康领域的预防、治疗、康复与提升工作,利用有限的资源来达到最大的健康改善效果。

(二)数字健康与数字健康治理

随着云服务、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迭代,数字化的应用创新日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购物、出行、娱乐、旅游等生活方式。健康领域也不例外,同样也在发生数字化变革。从技术发展角度来看,数字健康是由“使用移动无线技术实现健康”的移动健康(mHealth)和“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支持健康和与健康相关的领域”的电子健康(eHealth)发展而来[17]。从根本上来说,数字健康仍然是运用技术的创新发展为人类造福。不过数字化技术涵盖更广,包括广泛的智能设备和智能设备的使用者,以及与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机器人技术相结合的健康服务等内容[18]。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将健康移动通信技术、健康信息技术、可穿戴设备、远程诊疗技术和个体化医学都视作数字健康的技术范围。从具体实践来看,数字健康是数字技术与医疗健康内容相结合的实践形式,如利用信息系统建立电子病历,运用大数据挖掘消除健康风险,借助互联网开展远程诊疗等。

尽管对数字健康的讨论日益增多,但关于数字健康治理的文献并不丰富。从现存的研究来看,仍然停留在通过对数字技术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的应用渗透和多主体间的联动协同层面,尚未形成成熟的数字健康治理理论和模式。与其相近的概念是“健康信息治理”,它是指“由于在医疗信息系统、移动医疗、个人数字医疗中,存在数据存储、使用和共享的安全与隐私风险,需要通过合理的监督管理结构来平衡技术、法律和伦理之间的关系,以确保这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19]。任何国家只要在健康领域应用数字创新,就会需要合理的治理体系,通过明晰的治理结构、流程安排、角色分工等规则设计来确保数字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这样才不会因目标模糊而导致资源分散、浪费。良好的数字健康治理,能够确保各项数据流动安全有序,为各参与主体提供辅助决策和智能支持,从而提升健康服务体系的成本收益。

二、数字健康治理的理论基础与框架

与其他领域的技术创新一样,数字健康也需要在既定的框架和准则内发展,并以安全伦理为底线,以改善人类健康福祉为目标。数字健康治理是数字技术在健康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要求。

(一)数字健康治理的理论基础

以自动化、机器人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创新正在快速更迭,对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和道德方面的既定规则发起了冲击和挑战。为了应对“大趋势”①对社会结构带来的变化,两位德国学者在2016年IEEE国际大会上提出了一个整体、动态的技术治理模型[20],为技术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提供了结构化准则,以引导技术进步推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模型主要包含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技术治理的伦理。技术发展需要遵循共识原则。技术治理意味着搭建制度框架和指导方针,让利益相关方能够在给定的规则体系内因保持道德底线而获利。治理产生了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的公平和信任,因此利益相关方会在利益驱动下坚守道德底线。在剧烈的技术变革面前,努力找到并定义合适的道德框架,才不会让人类无所适从。虽然这些伦理标准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是它应该将技术的识别、分类、角色、责任、价值、后果等要素统一起来。

二是技术治理的必要性。技术治理并不是要用严格的条条框框来限制新技术的发展,而是要利用动态的指导框架来明确技术与社会的发展方向,平衡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节奏。由于现实中并不存在古典经济学视角的完美市场,革命性技术带来的冲击会促使社会发生变革,因而技术发展必须受到法律、伦理和政策的约束。例如,自动驾驶技术虽然可以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减轻驾驶压力等,但也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自动汽车的销售合理性;危急时刻保护驾驶员还是行人;等等。

三是技术治理的模式。技术治理的核心是将创新置于规制、技术和市场三种不同的相互作用力中。市场需求是创新的主要推动力,为了应对千变万化的人类需求,各种各样的创新实践层出不穷,成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主要力量;技术本身的发展更替是创新发展的内驱力,就如人类历史上的数次技术变革一样,技术本身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规制可引导创新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它是一个动态调整的体系,可与创新形成良性互动。

四是技术治理的实施。技术治理是一套“软性法律”体系,并不像法律条文一样具有真实的效力。这套体系是通过利益相关方建立的共识、标准和自律管制而形成的规范性影响力,主要有五个步骤:第一步是技术治理的利益相关方建立对话机制,共同商议技术的发展风险、机会和潜在影响;第二步是定义技术治理的战略、目标和标准,形成统一的顶层设计;第三步是体系内各项策略和行动计划的实施,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和分工;第四步是评估和监测技术治理的干预效果,获得治理实践的真实反馈;第五步是技术治理的经验总结和反思,寻找技术治理体系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二)数字健康治理的框架构建

参照上述技術治理模型中的逻辑和要件,结合健康领域的治理特点,本文构建了一个新的数字健康治理框架,即在保护公众健康隐私、数据、信息安全的伦理底线上,以数字治理工具和数字健康应用为手段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效率,具体包含目标层、内容层和规范层三个层面。

目标层主要是设定数字健康治理的愿景方向。由前述关于健康治理和数字健康治理的概念辨析可知,通常的健康治理目标是提升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但数字健康治理受数字化技术限定,其治理着力点并非宏观的健康、医疗、卫生等制度体系,而是这些制度体系中流动变化的信息、系统、数据,因此数字健康治理的主要方向是通过技术手段改善并提升国家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内容层主要包括数字健康的模式和应用两个核心内容。数字健康模式主要是指数字化技术在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卫生防疫等制度体系间的协同融合和互联互通;而数字健康应用则是在各个健康细分领域针对某一具体需求所开发设计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二者构成了数字健康治理的客体对象和范围边界,是整个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规范层是数字健康治理框架的底线,主要是为在数字技术与健康内容相结合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伦理道德、技术发展平衡和法律约束等问题提供指导性和原则性的规范。

三、数字健康治理的国际经验

国际社会关注数字健康治理的时间较早,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政府在运用数字技术与社会力量推进卫生健康治理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它们在共同的健康价值导向上,将数字健康治理的理念和构想不断转化为社会多方参与的治理实践,促进了全球健康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发展,为中国构建数字健康治理体系提供了参照和借鉴。

(一)目标层面:提升健康信息安全水平和健康服务效率

为了促进数字健康发展和实现全民健康的愿景,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数字健康全球战略(2020—2025)》,明确提出了四个战略目标:一是促进全球合作并促进数字健康知识的转移;二是推进国家数字卫生战略的实施;三是在全球和国家层面加强数字医疗治理;四是倡导以数字医疗为基础的以人为本的医疗系统。该战略为全球卫生事务提供指导和协调,旨在改善所有层面的数字健康。国家层面的数字健康治理目标相对聚焦,主要是为健康信息数据、医疗器械设备、数字医疗技术等方面提供监管和引导。澳大利亚数字健康机构在数字健康治理方面主要针对健康信息数据拟定了安全(Safe)、无缝(Seamless)、保护(Secure)的“3S”目标,并以7个优先级策略予以支撑,大致是确保健康信息数据的随处可取、安全交互、结构统一、进入简便、可利用、易用性和延展性[21]。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将数字健康治理的目标定位于设立安全有效的监管标准,推动医疗器械设备的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22]。瑞士则将治理重点放在了数字医疗技术的合规认证方面,由于许多数字医疗技术突破了国家制定的标准而处于监管真空地带,既有的认证规定已经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数字健康创新,因而需要及时修订数字健康的技术认证标准[23]。此外,成效评估也是数字健康治理目标的关键。为了支持全球医疗健康系统提升服务水平和适应能力,有必要从患者赋能、预测分析、卫生人力、交互操作性四个维度设置“数字健康指标”(Digital Health Indicator)。这一指标能够客观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数字健康生态系统发展,并为健康医疗系统提升数字健康服务能力提供帮助[24]。当然,也可以采用自查问卷的形式对数字健康治理或干预有效性进行成效评估[25]。各国经验表明,以健康信息数据的安全保护和健康服务的效率提升为治理目标,更加符合数字健康的特点,也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内容层面:立足本国实际创新治理模式与数字应用

1.创新数字健康治理模式

数字健康是新近出现的热点,尚未建立起成熟的理论体系,各国治理经验也多从本国国情和治理语境出发,远未形成统一的治理模式。数字健康治理是以健康信息、数据为基础对象的治理实践,虽然与其他数字领域的治理有所不同,但其本质仍是数字化治理。用数字治理视角去观察现有的国际数字健康治理经验可发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字健康治理立足于本土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

第一种是国家主导治理。即通过创新顶层设计、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制定法律法规、打造技术研发平台、优化市场环境等路径,建立完备的数字健康治理体系。新加坡通过数字政府建设的“智慧国计划”将健康纳入国家数字治理框架体系,从国家层面推动医疗卫生数字化改革[26]。以色列政府发布了“全国数字健康计划”,计划建立一个包含约900万居民的电子医疗档案数据库,在隐私保护原则下实现医疗机构、研究机构、市场机构间的数据信息流通互动[27]。

第二种是国家联盟治理模式。即通过区域国家群或跨区域国家间的通力合作,针对具体的数字健康领域形成共同遵守的治理框架或规范。这种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欧盟。在“欧洲2020战略”、“欧洲数字议程”和《电子健康行动计划》《移动健康发展绿皮书》等一系列共识框架下,欧盟总体上形成了欧洲数字健康的基本发展和治理模式,并要求所有成员国共同遵守[28]。

第三种是多元合作共治模式。即在数字健康治理方面,由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日本和英国主要采用这种模式,二者拥有许多共同点:发达国家、老龄社会、全民医保、健康体系基础深厚、多元协同治理经验丰富。在健康服务、养老护理、医疗保健、诊断治疗等方面引入数字技术,恰好能为当前共同面临的健康服务质量下降、护理人力短缺、医保支付繁琐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29]。

2.数字健康应用创新

从全球医疗健康行业状况来看,数字应用层出不穷、应接不暇:技术层面包括电子病历,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远程医疗、诊断及治疗等;疾病层面涉及心血管、神经系统、糖尿病、复健、呼吸系统、肿瘤、基因检测等;领域层面覆盖了卫生防疫、慢病监测、养老看护等。总体而言,当前的数字健康应用创新在健康数据服务、医疗设备研发、数字药品创新方面卓有成效。

在健康数据服务方面,随着医院电子病历的普及以及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健康的发展,健康数据分析得到了长足发展,已从单一的临床数据统计分析,发展到大数据分析、机器深度学习、多中心数据实时交换,数据服务创新成为推动医疗健康变革的主要力量。美国医疗联合会的调查显示,以数据应用为主要的健康服务创新近年来呈现加速增长趋势。其中,虚拟客服、远程监测、远程保健、患者赋能、临床决策辅助、照护流程优化和健康消费引流等表现得最为突出[30]。

在医疗设备研发方面,主要以生物传感器研发的可穿戴设备为主,较有代表性的是瑞士Roche Diagnostics公司开发的可穿戴体外诊断仪器,它通过人体生命特征数据的收集和回传实施远程监控和管理,并根据数据分析为用户提供个性定制化的建议[31]。

在数字药品研发方面,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批准了世界上第一款数字药物——日本大冢制药的产品阿立哌唑胶囊(Abilify),这款药物胶囊中含有微型芯片,一旦接触到患者胃里的液体,便可判断病人是否按照医嘱服药,并向外部传感器发射信号。该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和其他精神疾病[32]。

(三)规范层面:协调数字技术与健康福祉的发展节奏

1.数字健康安全规范

数据安全是数字化时代人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随着数据指数级增长、数据关联交互增多,匿名化的数据隐私保护变得困难。尤其是以电子病历为载体的患者信息变得更加易于复制、共享和传播,数据隐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大多数数字健康创新都很重视个人健康信息的隐私保护,并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健康信息隐私保护的核心主要有认证、公开、控制、采集、安全性、准确性和识别性七个关键点,澳大利亚的HealthLink系统和美国的HIPPA系统针对这些关键点采取的隐私安全保护措施非常具有代表性[33]。另有一些信息保护措施则是通过算法来实现的,如Mohammed等提出了一种基于匿名算法的LKC隐私模型来解决香港红十字会血液传输过程中的隐私保护问题[34];也有基于特定的安全场景进行访问控制的方法,如基于情景的访问控制模型、基于多域感知的访问控制技术、基于隐私扩展的角色控制方法等[35]。

2.数字健康伦理规范

数字健康带来的伦理考问,主要体现在知情同意、信任问题和公平问题等方面。知情同意原则是医疗健康领域的传统伦理标准,主要目的在于保护个人权益不受侵犯,但在具体实践中常常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因素。例如,一些健康类软件的用户协议长达数十页,用户阅读并理解完整并不容易,且其中涉及的隐私保护和数据共享条款往往是由开发方提出的,未顾及使用方利益,对用户自愿同意构成了较大压力。国际上目前的解决方式主要以持续披露和动态同意的方式为主,强制提醒与分层同意为辅,并制定通用隐私条款,使知情同意原则更适应数字社会的发展[36]。信任问题主要反思的是所有利益攸关方从健康数据中如何获益,并造成了何种损害。数字健康需要获得公众信賴,需要在保护隐私以及数据权限的透明、合理、利益共享方面作出努力。就公平问题而言,数字健康在社会中的广泛应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健康成本,但与此同时也可能加剧个体间的健康不平等,也就是所谓的“算法偏见”,会降低脆弱人群的健康可及性,导致不公平。要求数字健康应用的算法公开透明,使其在监管者掌控范围之内,是当前缓解算法歧视的主流做法。

3.数字健康法律规范

法律层面的数字健康治理重点是责任认定问题。当智能化的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和公共卫生决策时,如诊断辅助、治疗决策、手术协同以及疫情防控等,其中的责任认定成为数字健康中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欧盟委员会的法律事务委员2016年建议将最先进的机器人身份定位为“电子人”,如果医疗人工智能作为独立主体进行诊断或治疗等活动,在出现医疗损害时应成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37]。虽然当前的智能化技术只能作为医疗辅助工具,但未来可能脱离人类独立开展工作。人工智能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的同时,也会带来超越人类掌控的风险。当由于误诊而出现医疗事故时,追究医患双方的责任将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考虑将数字健康领域的立法问题纳入人工智能与数字化工具的法律监管框架内,利用不断成熟的人工智能立法来完善数字健康领域的法律规范。

四、推进中国数字健康治理的建议

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不断落地并融入健康领域,国家健康治理体系必然发生重构和变革。国际社会支持数字健康发展的治理模式与政策创新,为探索数字健康的中国治理之道提供了镜鉴。

(一)以人民健康福祉为数字健康发展目标

健康中国建设作为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具有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多方面的重大意义[38]。人民健康是一个国家社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推动力,也是一种“高级形式”的经济,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力的体现[39]。人民健康福祉的提升方式多种多样,技术推动是最行之有效的一种。近年来,国家一直鼓励新兴信息技术对医疗健康的改革推动,相继出台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成为中国数字健康发展的政策依据。调动社会力量围绕健康需求开展各式各样的应用创新,让技术为全民健康福祉服务,是新时代健康治理的价值导向和数字健康建设的重要目标。

(二)梳理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业务逻辑

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是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紧密联系、互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的健康中国建设,要求构建覆盖全方位、全周期、整合型的健康服务,这就需要进行体系内的业务优化和体系间的业务融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一直是健康治理所关注的重点,分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重整与改革。具体而言,以医院场景为例,传统的医疗服务流程正在被依托互联网提供的在线预约、候诊提醒、远程诊疗、划价缴费、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一系列便捷服务所改写。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远程服务、移动支付、数字供应链、线上线下一体化逐步融入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内外的业务合理性需要重新审视。

(三)推广在线诊疗服务

在“互联网+”的趋势背景下,在线诊疗作为一种全新的健康服务模式能够解决中国许多现实问题。互联网工具在诊疗的前、中、后三个阶段都能发挥作用,包括诊疗前的自我诊断、自我医疗、健康咨询,诊疗中的挂号、候号、购药、支付,以及诊疗后的医患交流、院外康复等。这种模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能够改善医疗服务效率,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增强脆弱人群健康服务可及性,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诊疗业务互联网化带来了便捷,改善了医院诊所的服务效率,扩大了服务范围,尤其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镇、农村等基层、边远地区的医疗资源短缺问题。除在地理空间上有明显优势外,在线诊疗还具有高效、及时的特点,能通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运用平台能力实现医疗服务的精准配给以及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防控。

(四)加强健康数据基础建设

数据是数字健康的基础核心,公共健康领域中的大型数据源主要有医学大数据、互联网大数据、地理/气象大数据、基于便携设备的人类行为大数据和零售大数据[40]。整合这些来自不同体系领域的健康相关信息资源意义重大。一是数据体系的整体架构。需要从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架构体系进行设计,并清晰界定各子系统数据层、应用层、传输层、技术层等不同层次间的共享和分工协议。二是数据流动交互规则。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共享交换接口与服务、平台对接与运行管理、网络传输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要打破信息孤岛,让健康相关的信息数据在系统权限范围内流动起来,并实现充分共享,对一切满足合理需要的应用开发形成基础的数据和技术支撑。三是健康数据资源分类管理。按照数据资源类别,制定清晰的数据“收、存、用”分类标准:“收”是指要明确数据资源的产生、采集、筛选、识别、清洗等数据生产阶段的工作标准,目的是为了确保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存”是要按照标准规范对数据资源进行储存,目的是为了确保数据安全;“用”是要明确数据分类适用范围,目的是让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充分发挥价值。

(五)数字赋能健康老龄化

健康老龄化社会是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的增高趋势明显,同时,骨骼肌肉系统疾病、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痴呆、老年性白内障、帕金森病等退行性病变导致的失能残障发生率逐步提升。应对这些疾病类型,医学技术本身发展至关重要,但依托当前成熟的数字技术也能带来很大改善。为健康养老产业数字赋能,是中国医养结合模式探索的阶段性目标。而促进健康养老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支持老龄智能健康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康养生活新方式,就是为健康养老产业数字赋能的具体表现。换言之,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实时观察、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等相关工具,提升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养老服务的质量水平,不断融合更多数字创造力,开发更丰富的平台功能,为康养行业数字化发展进行全面赋能。

(六)推动数字健康创新发展

大健康是一个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行业内部正在借助数字技术发生重构,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与健康相关的穿戴类设备、手机应用、初代智能机器人已经进入日常生活,成为健康数据收集与挖掘创新的基础。此外,数字化也推动了以整形美容、按摩推拿、冥想训练、信念疗法等补充与替代医学向现代消费健康转变,成为大健康产业中成长最快的細分市场。健康金融、健康保险也发生了创新性变化。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和金融科技的日益普及,使健康类金融产品呈现销售渠道线上化、产品定制个性化、购买支付电子化的趋势[40]。要充分发挥国家制度优势,引导政策、资金、人才向健康行业集聚,运用政策宣传、税收减免、知识培训等手段,对数字健康领域的创新创业进行全方位激励,推动中国的数字健康创新企业快速成长,走向世界。

(七)多方推进数字健康规范建设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个人都应该参与到数字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的规范建设中来,共同建立数字健康的安全保障、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形成数字健康规范发展的评估能力和管控能力。一要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管理个人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坚决抵制非法买卖、泄露信息的行为。二要坚守伦理底线。协调技术与健康的发展伦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技术发展理念,避免算法歧视和算法偏见,促进数字技术向善、促善,为人民健康服务。三要完善立法。借助法律法规促进数字健康的合理应用和有序发展,研究制定健康设备开发认证、健康行业准入退出、医疗数据开放流通、健康大数据产权归属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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