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人大工作新动向
2020-01-07陈波
陈波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2018年以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通过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文件等形式,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人大制度功效,有力推动中央和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书写了省级地方人大工作的崭新篇章,为推动区域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期“特别关注”栏目聚焦长三角,撷取三省一市人大的一些创新和亮点工作,从一个侧面和角度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伟力和显著优越性。
立足实际,立法及时性、针对性不断提升
“个人应当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分餐、使用公筷公勺、不食用野味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进入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这是该市总结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做法,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一个重要举措。
此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吃紧的时刻,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人大均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先后通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法治支撑。
立良法,促善治。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三省一市人大立足当地实际、回应现实亟需,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依托。
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立法促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使命。
2018年11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这是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评价说,规定在省级层面率先为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了制度样本。
长期以来,商会作为联系政府、民营企业及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对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与市场治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年7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商会条例》。条例填补了商会登记、运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立法的相关空白,为发挥商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供了必要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4 月1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即日起施行。5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条例以立法形式固化江苏“不见面审批”等政务服务改革成果,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
在人代会上审议、表决地方性法规,正成为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的一个“新常态”。上海市人大分别在2019年、2020年的市人代会上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浙江省人大则在2020年的省人代会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上海市人大引入大会立法智能辅助系统,为精准吸纳代表审议意见、提高大会立法质量和效率提供技术支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则在审议专项条例草案过程中,采用视频方式解读条例草案,让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全面、更直观地了解法规制定的意图初衷、重点内容和预期效应。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规划初稿在媒体公布并邀请公众勾选;每项法规草案及修改稿均上网公布,并征求常委会法律顾问、市县人大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
淬炼监督“利剑”,叠加集成效应明显
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有助于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近年来,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等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教育等重大民生关切问题,三省一市人大依照法定职责,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整改问题,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如围绕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发展,2019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浙江、安徽省也都听取审议了政府相关工作报告。
在做好经常性法定监督的同时,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听取和审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等,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固定下来。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上迈出新步伐。继2018年组织95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述职、安排省政府组成部门部分主要负责人口头述职后,2019年组织172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并首次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口头述职。
“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处于关停状态或被移作他用的情况占比不少,请问省民政厅,对这个问题怎么看,今后怎么办?”2020年9月22日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此前,常委会听取了省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三省一市人大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报告等法定监督手段,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切实发挥各项监督举措的叠加集成效应。
本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询问,不仅进行网络视频直播,还首次采用“视联网”视频会议系统,设主会场和分会场,浙江省11个设区的市人大通过“视联网”参加,更显数字联动和开放透明。
这样的人大监督“微创新”并非孤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以来,各地纷纷导入这一有效做法,借用“外脑”、明察暗访成为提升人大监督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2019年江苏省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过程中,首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并形成专业客观的评估报告,精心制作专题警示片,为相关议题深入审议和跟踪督办提供依据。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还大幅提高随机抽查比重,切实加大暗访暗查力度,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进“河长制”等法律条款具体落实,促成若干长期存在的突出水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在碧水保卫战中彰显江苏省各级人大“长出利齿,并咬合有力”的监督力度。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采取委托第三方对纳税人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减税降费专题调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法规实效测评和立法后评估。
以述职促履职,代表工作活力不断激发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只有发挥好代表聚合支撑作用,才能有效汇聚民意、集中民智、赢得民心。
在浙江,代表主题活动已成为代表工作的一张金名片。2020年9月以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助推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四大建设”主题活动。在广泛听取民意和视察调研基础上,代表们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聚焦“四大建设”中的重大内容、关键领域和重点工作,建言献策、贡献智慧。
2020年11月15日上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产业兴旺”为主题的“上海人大代表论坛”举行。利用周末时间举办论坛,帮助代表知情知政,这一做法受到代表普遍欢迎。此前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建设,加强市人大代表与本市其他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市人大代表集中联系社区工作,发挥本市1.3万多名人大代表、5356 个“家、站、点”作为人民城市生命体的神经元细胞作用,灵敏传递这座城市的脉动和体温。
2019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创新表达沟通方式,创办《代表之声》内刊,将各级人大代表重要意见建议直接送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构建了民心民意与党政组织之间便捷畅达的“直通车”。
“1997年至今,我连续5届当选为省人大代表。在此期间,我共提交各类议案建议100多件,许多得到政府部门采纳……”2020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包括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在内的6名浙江省人大代表口头报告履职情况,其他18名省人大代表书面报告履职情况。
述职是载体,履职才是目的。近年来,三省一市人大不断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工作,以述职促履职。2018年,安徽省指导推动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省市两级人大代表述职面不断扩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全面铺开。2019年,江苏省全面启动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相关工作,当年有111名省人大代表以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而在上海,依托人大公众网和“一府两院”承办部門网站,实现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向社会的公开。这对代表履职形成了有效的倒逼。
服务国家战略,工作协同迈出扎实步伐
立足新起点、谋划新举措、展现新作为。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三省一市人大以蹄疾步稳的举措,积极助推国家战略实施。
“金秋时节,硕果飘香”。2020年9 月下旬以来,浙江、江苏两省人大常委会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这是沪、苏、浙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为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实施,首次就示范区建设同步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也是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同的又一成果。
早在 2014 年,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沪苏浙皖人大常委会座谈会制度》。2018年7月,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和《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协同的协议》,形成了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机制、秘书长沟通协商机制、地方立法工作协同机制。
此后,法制、社会、财经、代表联络、环资城建、民宗侨外等有关委员会也相继建立协作机制,就长三角地区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开展立法、监督协同,推动执行层面协作不断深化。
2018年11月,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同年12月,三省一市的20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赴江苏无锡、苏州及浙江嘉兴、湖州开展联合视察。这是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一项创制性活动,也是相关协作协议签署后,首次组织的长三角地区全国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活动。
在省级人大的率先垂范和示范带动下,长三角各级人大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作用,在助推长三角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同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推动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助推跨界区域协同发展方面,迈出了扎实步伐,取得了初步成效。
根据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提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到盐城市大丰区开展调研,着力推动“沪苏大丰联动集聚区”规划、建设与发展。
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以及宁杭生态经济带等区域相邻或同属相同流域的市县级人大围绕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项目联动开展监督。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主体的“青吴嘉”三地人大常委会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统一的管理机制,以人大之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是一日之功,我们既要有历史耐心,又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既谋划长远,又干在当下。”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密集出台的硬招实招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必将不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