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小佳送去了希望
2020-01-07于柏枝张哲
于柏枝 方圆记者 张哲
检察官将救助金的医院押金条登记备案后,当面返还给小佳的家属。
10月30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收到了一条司法救助线索,3岁的小佳(化名)因一起交通肇事案病情危重,急需救治。收到线索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当天立即赶赴小佳治疗所在的医院,向医生和小佳母亲了解小佳的身体状况和治疗情况。医生告诉检察官,“小佳颅内积脓,因家庭困难,目前处于欠费状态,已搬出ICU病房,现只给予静脉输入糖盐等维持治疗,后续感染可能继续加重,随时出现休克死亡情况。”
原来在今年7月,小佳过马路时,不幸被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无车牌)撞倒,小佳受重伤住院治疗,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持续几个月的ICU治疗,40余万元的治疗费用,令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而肇事者是一名大一学生,父母离异,母亲在家政公司上班,承担了7万元医疗费后,再也无力支付。一边向检察官介绍情况,小佳的母亲一边泪如雨下。
从医院回来后,已经是周五下午6点钟了,房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隗永贵马上与办案检察官开会研究,他说,“司法救助要把握及时原则,对于符合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要先行救助,做到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小佳的病情不能等,我们必须为她争取宝贵的救助时间。”经房山区检察院领导审批,按照救助标准,检察官们将救助金106168元支票直接交到医院收费处,确保专款专用,为这个不幸的孩子送去了希望。从线索受理到救助金发放,仅仅历时两个工作日,充分体现了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精神。
先行救助后,檢察官及时开展其他调查核实工作。11月10日一大早,第三检察部一行人从北京赶往河北省涿州市——小佳一家人的常住地调查取证。当地村委会领导介绍了小佳的家庭状况;小佳的母亲无业,小佳还有一个6岁的姐姐,一家四口的生活来源主要靠父亲外出打零工,家庭月收入约1500元左右。
之后检察官们去了小佳一家人居住的院子。刚进入大院,检察官们看到散落满地的玉米,小佳的奶奶说,全家人轮流在医院看护,实在抽不出时间收玉米。进屋后,检察官被家徒四壁的场景震惊,整个房间空荡荡的,仅剩下了一张双人床。小佳的奶奶说,所有财产甚至连老旧的电视机都变卖了,以此来充作治疗费。目睹了小佳的家庭情况,检察官主动约见当地乡镇党委和民政部门,一方面调取书面证明材料,另一方面了解当地临时救助、低保政策,为小佳打通更多救助渠道,并当场争取了临时救助金1000元。小佳的爷爷奶奶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为我们奔波的各位检察官,在我们全家最无助的时候,是你们让我们重获希望!”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房山区检察院注重接受外界监督,主动宣传司法救助政策,隗永贵在接受采访时说:“司法救助,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检察温情及党和国家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