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宗农产品调控不宜直接干预价格
2020-01-07乔金亮
乔金亮
近期,葱姜蒜价格上涨引发社会关注。一度流行的“蒜你狠”“姜你军”“向前葱”等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对此,有观点呼吁政府应出手予以价格干预。小宗农产品涨跌本属正常,政府调控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量不直接干预价格,更多为农产品均衡上市创造条件。
我国农产品大体分三类:一是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二是蔬菜水果水产等鲜活农产品,三是以葱姜蒜为代表的小宗农产品。第一类是政策支持和稳产保供的重点,价格不完全靠市场形成,市场运行相对稳定;第二类和第三類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本身高度市场化,价格波动极为频繁。目前,我国对重要农产品已有很完备的价格形成机制,但对鲜活和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还处在起步阶段,时常遭遇被动调控、调控过度或调控缺位等尴尬。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织的过程,农产品价格必然受季节、气候、周期等因素影响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这种波动总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行业优胜劣汰。因此,不能对农产品价格有苛刻的期待,希望其静如止水。所以,对鲜活和小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必然是有限的,不能一有波动就出手,否则会扭曲价格机制。当然,也要避免过山车式的大起大落。
总体看,小宗农产品的单户家庭消费量低,对其他农产品的价格传导弱,其价格波动主要源于种植面积、异常天气等因素造成的供应量波动,部分源于投机炒作。近年来,小宗农产品生产向优势区集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于其相对耐储存,加之仓储条件改善,中间商采用冷库储存已成为常态。虽产地集中,但却是由散户种植,这导致投机炒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毕竟受制于整体供应形势,也无碍大局。
因此,有必要从稳定生产能力、促进均衡上市入手,建立健全小宗农产品市场运行调控制度。保障市民基本生活和农民合理收益不可偏废。
(摘自《经济日报》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