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实施河(湖)长制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0-01-07徐锡恺张作兵
谭 飞 ,徐锡恺 ,张作兵
(1.五莲县龙潭沟水库管理中心,山东 五莲 262300;2.五莲县小王疃水库管理中心,山东 五莲 262300;3.五莲县石亩子水库管理中心,山东 五莲 262300)
五莲县总面积1497km2,境内现有水库塘坝1125座,总蓄水能力1.6亿m3。境内有沭河水系、潍河水系、付疃河水系和潮白河水系,共有河流64条,其中长度10km且流域面积20km2以上河流10条。自2017年实施河(湖)长制以来,按照省、市统一要求,五莲县全县上下落实各自职责,加强协调联动,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河(湖)清违清障等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工作,河(湖)水质逐渐向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管护成效明显。。
1 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情况
1.1 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坚持高位推动,狠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五莲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五莲县在湖泊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严格按照省、市提出的“四个到位”和“三个见”的工作要求,县委和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湖)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分别担任副总河长。乡、村两级也全部参照县级建立了统一的河(湖)长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河长522名,其中县级河长18人、镇级河长106人、村级河长400人;落实各级湖长351名,其中县级湖长13名、镇级湖长161名、村级湖长179名。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达11.6万次。同时还成立了以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的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并落实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及运行经费;建立了市、县、乡河(湖)长工作评估办法、河湖管理员管理办法、河(湖)长制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河(湖)长制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等6项长效工作机制。
1.2 工作合力初步形成
全面梳理了河(湖)基础信息台账,全县共埋设河长公示牌113块,湖长公示牌179块;完成了25条重要河流(段)的确权划界工作,完成“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编制工作;依托全市河(湖)长制网络系统开展管护工作。县河长办在工作中发挥职能优势,协同各部门共防共治,在2019年全省清违清障工作中短时间内清理各项违建167处,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3 管护成效初步显现
近两年,省级河长多次到五莲县巡河巡湖,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按期巡河巡湖,河管员每天巡河,解决省河长办、市政服务热线和县群众服务中心来电转办单多起。全县上下齐抓共管,河湖管护效果明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湖)正逐步实现。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仅有两年多的时间,各级各部门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和宣传还不到位。有时认为河湖长制工作是水利部门的事,遇事推诿,工作不主动,慢作为甚至不作为。政策落地较困难,“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较为普遍,乡村怕捡“包袱”,干部有厌烦心理,群众参与度不高,河(湖)管护体制还没有真正理顺。
2.2 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
调研发现,虽然在县域内主要河(湖)都设立了公示牌,但管护标准较低,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且公示牌更新不及时、重建轻管、损毁严重。有些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对乡镇一级河(湖)长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不够,巡河(湖)发现问题敏锐性不强、处置不到位。有的河管员年龄较大,不能使用智能手机,巡河效果不理想。县乡河长办工作人员普遍较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一定程度也影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
2.3 河湖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前期清违清障工作中对非法采砂厂全部进行了清理,大规模采砂已经杜绝,但还存在零散的盗采现象。省河长制办公室通过卫星遥感云图等一系列手段进行日常监管,不定期的向各地反馈疑似违建问题。从目前反馈的情况来看,涉河涉湖违建问题还比较多,排查整改的力度还不够。
2.4 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尚未健全
一是2019年日照市的《日照市县乡河湖长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等六项工作机制刚刚印发,还没有全面铺开;目前县对乡镇的考核也重在清违清障等紧急任务,日常工作涉及考核较少。二是全县面上教育培训普遍缺失。最新的政策文件了解的少,甚至基本的河(湖)管理知识都不了解,造成工作被动,前瞻性更无从谈起。三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尤其墙夼水库周边涉及村庄多,人员范围广,至今没有确权划界,历史矛盾突出。四是资金保障有待完善。河(湖)管护资金分散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领域,专项用在河(湖)建设管护方面的资金较少,基层尤其缺乏。调研座谈时,基层干部普遍强烈要求专款专用,优先解决村级河(湖)管护人员的待遇问题。
3 几点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实施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要求,是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协同发展理念的体现。全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以“功成不必在我”和“钉钉子”的精神做好河(湖)长制工作。要加大宣传引导,特别是要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细化分工,扎牢河(湖)长制工作基础。2019年,总结河(湖)清违清障的相关经验,制定了《关于巩固河湖清违成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六项规定》夯实清违清障成果,明确各级河(湖)长及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各级河(湖)长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否则再好再多的制度规定也是空谈。县水利局要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以考核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3)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化解河(湖)管护突出问题。2019年实施的河(湖)“清四乱”,河(湖)清违清障等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开展河(湖)清违清障“回头看”工作中,要求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并对设有河(湖)长的所有河(湖)全面排查,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省水利厅在2019年还专门印发了《山东省河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这也表明了现在乃至今后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涉河(湖)清违清障等工作依然是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因此,务必放弃“拖、等、靠”思想,积极面对问题,认真做好河(湖)管理工作。
4)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创新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各级河(湖)长要坚持定期巡查,随时解决日常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多部门河(湖)管护联动机制,探索组建综合管护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协调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增设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督导、考核、奖惩制度,以制度推动责任落实。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总之,在全县实施河(湖)长制,构建职责清晰、协调统一、管护有序的河(湖)监管机制,系统推进河(湖)管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营造整洁有序、生态优美的水环境,促进五莲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