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县级水文机构建设实践
2020-01-07吕绍娟孟庆平
吕绍娟,孟庆平
(山东省水文局,山东 济南 250002)
水文在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有效解决县以下水文管理与服务缺失的问题,2012年山东省水文局提出构建“以县级水文机构为主体,乡镇水文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水文管理员为补充的基层水文管理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经过不懈努力,全省75个县级水文中心全部正式运行,基层水文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水文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文支撑。
1 设立县级水文中心的必要性
1.1 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山东水文以往“省局、市局、测站”三级管理体制和点(水文测站)线(流域)结合的服务体系,缺少县级水文机构一环,这与以县为基本单元,开展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水生态文明建设等管理体制极不相适应,不能有效满足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严重制约了水文基础支撑作用的发挥。
1.2 新时代水利水文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水文服务领域和工作内容都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工作重点已经转向服务“补短板、强监管”。与此同时,伴随区域用水总量及水功能区监测工作的开展和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各类监测站点大幅增加,目前山东全省已达1万多处,并且监测频次也大幅增加。基层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如果仍然依靠市局、测站监测管理模式,辐射半径大,战线长、难度大,水文服务的时效性、准确性无法保证。
1.3 国家水利工作部署提供了难得机遇
鉴于新时代水利发展工作实际需要,2012年水利部、中编办、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随后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这都为基层水文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山东水文抢抓这一历史机遇,着力推进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县级水文机构的设立应运而生。
2 推动县级水文中心建设实践
2.1 坚持试点先行,探索有益经验
2001年,因地方工作需要,胶州市政府主动提出成立胶州市水文局(山东省第一个),实行青岛市水文局与胶州市政府双重管理,列入当地政府部门序列。至2007年,即墨、胶南(黄岛)、城区、莱西、平度等县级水文局先后建成。自2012年起,按照“立足水利、面向社会、全面服务”的原则,先后建成了烟台开发区等21个县级水文局。为全省推行县级水文中心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
2.2 强化顶层设计,全省统筹谋划
在认真总结先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县级水文中心建设纳入水文整体工作大局,作为基层水文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编制《山东省基层水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经省水利厅批复同意组织实施,规划指明了县级水文中心发展方向,为高质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针对基层水文机构编制问题,经与省编办等部门沟通汇报,省编办批复了《关于规范各市水文局派驻水文机构的批复》,明确市水文局在县级按区域统一派驻75个水文机构,名城为XX市水文局XX水文中心,为市水文局正科级内设机构,并明确了其主要职责。另外充分发挥公共社会资源作用,创新用人用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着力解决县级水文中心在编人员不足问题,形成水文行业的社会力量。
2.3 严格规范标准,高质高效推进
省水文局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印发《关于组建县级水文中心的意见》,明确了“六个有”的基本条件:有场所,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满足办公等需要;有人员,配齐配强班子,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及岗位分工;有职责,明确管辖的区(市、区)范围和工作任务;有作为,能够独立承担辖区内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有制度,建立党务、政务、业务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有保障,应有固定的资产和稳定的经费保障。六个标准,从硬件到软件,从管理到运行,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县级水文中心组建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全省75个县级水文中心全部组建完成并投入使用,与此同时,全省共设立乡镇水文中心312处,聘用农村水文管理员4600余名。“省市县乡村”五级水文管理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出台《关于推进县级水文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构建现代化的监测体系、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优质水文服务、建成一流集约化综合展示平台、建设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形成管理科学保障有利的运行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建设标准,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力争到2022年将75处县级水文中心打造成幸福水文、智慧水文、社会水文的现代化中心基地。
2.4 实施分级管理,强化主体作用
省水文局提出推进工作重心、运行管理和服务方式“三个转变”的水文发展战略,形成了“小机关(市局)、大基层(县以下)”的工作格局,工作重心下移、人员向县以下流动和倾斜,切实解决县级水文中心人员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县级水文中心组建与运行管理”列入省局对市局绩效考核定量指标,以考核推动工作开展。在市级层面上,明细市水文局和县级水文中心的职责定位,明确县级水文中心在市水文局的领导下,独立承担辖区内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权责利相统一,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2.5 深化双重管理,服务县域发展
一方面,扎实推进各县级水文中心实行省、市水文局和地方人民政府双重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将县级水文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各县级水文中心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县级水文中心,立足当地需求,密切融入县域发展,积极落实“双重管理”,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水文与区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截至2018年,全省有14个设区市政府召开了推进县级水文工作专题会议。泰安市4个县级水文中心,经泰安市编办核准,全部实行双重管理,加挂县级水文局牌子。烟台市6个县级水文中心全部实行双重管理。由于寿光水文中心在防台风抗大汛中的突出表现,潍坊寿光市人民政府主动提出设立寿光水文中心,并实行双重管理。
3 县级水文中心发展的几点启示
3.1 融入和服务地方发展,推进“双重管理”
县级水文中心要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需要对辖域内的资源进行充分整合,提高自身的运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必须转变服务方式,积极主动地融入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去。近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越是县级水文中心作用发挥好的地方,越是落实“双重管理”深入到位,与地方形成了良好互动关系的县区。这启示我们,推进县级水文中心建设,要树立“水文为社会,社会办水文”的工作理念,主动融入地方,服务地方,坚定不移地推进“双重管理”,实现共建、共管、共享。在推进双管中,一是要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切实承担起服务地方发展的相关职责。二是要充分考虑县域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各个突破、成熟一个、双管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找准切入口,努力探索适合县情实际的双管模式。
3.2 提升人员素质能力,激发人力资源潜力
首先要选好配强县级水文中心主任这个“关键小数”。注重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视野开阔、协调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中心主任位置上来,切实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其次要夯实“最大多数”这个基础。统筹用好编制内、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多种人才资源,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县级水文中心岗位,确保人员数量与专业结构满足独立完成辖区内水文工作任务的需要。同时通过公开招聘定岗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县级水文中心工作,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人才队伍。通过设立职务晋升基层经历门槛、职称晋升基层经历加分、基层奖励性绩效工资倾斜等多种措施,引导市局在编人员尤其是年轻干部往县级水文中心下沉,突出其业务带动作用,提升中心业务水平。制定培训计划,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以考促学机制,利用技能竞赛等载体,建立经常性培训机制,形成学理论、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水文队伍整体素质。再者,要进一步强化购买服务项目联席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关于规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绩效考核、薪资增长、职称晋升、学历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机制,最大限度调动购买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拓展人才成立空间,努力打造一支与基层水文服务体系建设高度融合、和谐稳定、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水文服务队伍。
3.3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
必须把推进县级水文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突出“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促提升”这一主线,大力推进县级水文中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中心党支部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时,以党建为引领,将购买服务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纳入县级水文中心党支部管理,进一步提升购买服务人员的归属感。要以党建提升推动业务规范化水平,以制度的形式将一些好的经验固化,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深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职责下放、重心下移、管理规范、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