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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宪建军、治军与战略战术思想探赜

2020-01-07

关键词:思想

梁 琦

胡宗宪,字汝贞,号梅林,生于正德七年(1512年),明代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今安徽绩溪县)人。他是明朝嘉靖年间的抗倭名臣,少时即表现出不同寻常的一面,聪明颖悟,不仅在科举课业方面超过同窗,而且广泛涉猎其他领域,对古代的六韬三略等书籍也都有深入研究。嘉靖十三年(1534年)应乡试中举,在经历了嘉靖十四年(1535年)北京会试的失败后,于嘉靖十七年(1538年)再赴北京参加会试并中进士。之后被安排在刑部观政见习,熟悉政务。在这期间,他勤于用事,谙于法律,逐渐显露出干练熟稔的司法才华。

作为一名干员,胡宗宪不论是参与镇压西南苗民起义,还是上书建言北部防务,直至东南抵抗倭寇入侵,胡宗宪的付出对于维护明朝的统治,对于饱受倭乱的东南民众而言无疑具有积极意义。虽然胡宗宪官声不佳,为时人所诟病,但作为一位维护了国家半壁江山的名臣,还是值得后人研究的。当下学术界对于胡宗宪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胡宗宪生平事迹的全面研究,这一方面的代表是卞利先生的专著《胡宗宪传》;二是对胡宗宪及其幕府人物的研究,这其中既有对胡宗宪幕府成员基本事迹的考证,也有针对幕府中具体人员的研究;三是胡宗宪为官施政及东南抗倭史事方面的研究,如卞利先生考证了胡宗宪入浙前的事迹(1)卞利:《入浙御倭前胡宗宪活动事迹考》,《安徽史学》1992年第2期。,张邦建先生则探讨了胡宗宪抗倭事迹(2)张邦建:《胡宗宪抗倭事迹探论》,《学术界》1999年第2期。。综合而言,以上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是从思想角度入手对胡宗宪军事思想的研究却有所不足。本文通过对胡宗宪的著述以及军旅活动的分析归纳,可以发现其军事思想包含建军、治军和战略战术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另外,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原理,任何历史人物都是一定时代、一定条件造就的;相应地,历史人物的思想体系也就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影响,甚至在特定时势下,宏观的历史背景是微观个体思想形成的关键因素。毫不例外,胡宗宪军事思想的形成也有其特定的时代原因,概而言之,即嘉靖中晚期以南倭北虏为代表的动荡时代需要杰出的军事人才;同时也应该说,这一时代背景也是胡宗宪军事思想的重要成因。除却时代背景这一宏观因素,胡宗宪建军、治军和战略思想的形成又有其直接的现实原因。

一、 胡宗宪军事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和历程

嘉靖十九年(1540年),胡宗宪出任山东益都知县,在益都政绩突出。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治理蝗灾;二是减轻税负,整顿豪强;三是解决匪患。胡宗宪弃武力而用安抚,利用一切积极力量成功地招降了已成规模的匪寇。解决匪患是胡宗宪第一次以文官身份处理武力斗争问题,其解决方法初见成效。但此时他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军事思想,招降之术的运用已含有以柔谋刚的意味,或可以看作日后入浙抗倭思想的先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春,胡宗宪赴任浙江余姚知县,依旧政绩斐然。在两次知县任上,胡宗宪显示出了出色的行政能力。虽然此时他尚为文职,但敏锐的观察力、深思熟虑的决策力和灵活变通的处理手段,这些综合素质为其以后步入军事领域提供了必要的准备。

自洪武立国,在经历了约二百年的时间以后,明朝逐步走向衰微。至明武宗时期,中央和地方的局面已混乱不堪。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明武宗病死,兴王朱厚熜继任皇位,年号嘉靖。如果说武宗时期国家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内忧,那么至世宗后期,国家的主要矛盾则转变为内忧和外患——北虏之忧和南倭之患并存。北方的鞑靼势力频繁骚扰边境,形成所谓的北虏之忧;东南沿海地区则遭倭寇的严重侵扰,形成所谓的南倭之患。在南北忧患的夹击之下,明朝的统治开始出现前所未有的危机。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在内忧外患之际,当时的明朝也前赴后继地涌现出了许多“诚臣”,而胡宗宪就是其中出色的一位。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来源于实践。军事思想作为一种认识形态,也必然以军事实践为基础,来源于军事实践。毫不例外,胡宗宪的军事思想同样也是来源于他对军事实践的思考和总结,同时,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完善也经历了一个过程。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胡宗宪的军事思想包含了萌芽阶段、初成阶段和完善阶段。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胡宗宪出任巡按宣府、大同监察御史。在此任上,胡宗宪成功地解决了宣府、大同两地的兵变和大同白莲教勾结俺达汗的入侵。面对大同的兵变,胡宗宪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单骑至叛军营中坦诚地问询兵变的理由,在了解到原因之后,主动为众人上疏申辩,兵变得以平息。面对宣府的兵变,胡宗宪仍旧以同样的方法解决。就平息两次兵变本身而言,胡宗宪的所作所为体现的是一种以柔胜刚、以柔谋刚的意味:以个人之柔弱面对刚强之众兵;以柔和之手段化解刚暴之兵变。老子有所谓的“柔弱胜刚强”之说,依笔者之见,以刚胜柔是一种顺态,而以柔胜刚则是一种逆态。一般而言,逆态的实现较之正态所需的条件更为复杂,其中首要的便是弱势一方要对所处态势有一种精准的把握、敏锐的预判,此外还需要有卓越的胆识和恰当的方式。由此事件也可以看出胡宗宪之老成持重。如果说兵变是明王朝内部的兵将矛盾,尚属内政问题,当以“正道”解决,胡宗宪的处理体现了“以正治国”的思想,那么平定白莲教勾结俺达汗的入侵则明显体现了他“以奇用兵”的思想:一方面积极练兵备战,另一方面佯装出巡,秘密布下埋伏,最终一举消灭了白莲教勾结俺答汗的侵扰。这一点也深合《孙子兵法》中所述的“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和“兵以诈立”的思想。练兵迎战为正,没有正兵则没有取胜的物质基础;出奇制胜为奇,没有奇兵则没有逐步消解敌人的“机巧”。总之,这一时期胡宗宪解决了兵变问题与白莲教勾结俺达汗侵扰问题,可以肯定,这种处理方式是在一定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虽然这种思想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因此这一阶段可以看作是其军事思想的萌芽时期。

在解决了兵变以及入侵问题以后,胡宗宪深入了解当时北部边防存在的各种弊端,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四月写就了《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的奏疏,其主要内容为:“第一,重科条以肃将领;第二,申军法以严部伍;第三,复额兵以裕战守;第四,清牧地以裨戎政;第五,修边政以实军储;第六,募勇敢以作士气;第七,广招徕以杀虏势;第八,饬帅臣以革弊习。”(3)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第2796-2802页。按照卞利先生的观点,“《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奏疏实际上已成为胡宗宪致力整顿军纪、振作明军士气、重构明王朝北国边疆防御体系的军事纲领。它的提出,是胡宗宪军事思想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4)卞利:《胡宗宪传》,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0页。笔者认为卞利先生这一观点是恰当的,奏疏中的八条意见,虽然是具体措施,但已经反映出了其上位概念——建军、治军,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思想体系。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发生“庚戌之变”。六月胡宗宪被调至北直隶,出任巡按监察御史之职。十一月有《题为献愚忠以裨国计事》的奏疏问世,即为著名的《筹边八议疏》,提出了加强和整顿明朝边防的见解和主张。其主要内容为以下八条:第一,选择人才担本兵之任,“早定本兵之选以慎枢机”;第二,强化军纪,加重处罚,整顿京师团营,“严立占役之科以诘营兵”;第三,强调京师门户蓟州军事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主张加强其边防力量,“增蓟州之戍而设险以固边”;第四,选拔贤人任地方官,“选守令之贤而抚民集事”;第五,主张善于使用骁勇之士以壮士气,“处招募之兵以倡勇敢”,是对前“募勇敢以作士气”的深化;第六,精简柔弱之兵,保留勇敢之卒,强调经济基础对军事的支持作用,“集天下之财以助军需”;第七;主张重用间谍,重申“立赏格以广间谍”的观点;第八,对朝廷赏罚无信和评功制度提出批评,主张改变赏罚政策,“信赏罚以作士气”(5)胡宗宪:《题为献愚忠以裨国计事疏》,见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第2803页。。比较前后两“八条”,可以发现,在有些问题上,后八条是对前八条的继承与深化。后八条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明确提出了实施这些主张的具体方案和办法,反映了这一时期胡宗宪思想逐渐走向成熟。

以上是以时间为主线对胡宗宪军事思想形成的过程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应该说,此时胡宗宪军事思想已经成熟,从其两份奏疏来看,其重点是在建军和治军等宏观的方面,至于微观战术层面,则更多体现在具体的战斗指挥中。综合而言,胡宗宪的战术思想始终秉承了老子“以奇用兵”和孙子“以正合,以奇胜”,“兵以诈立”的思想,并且始终能够使“正”与“奇”做到恰当有利的配合。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明世宗钦点胡宗宪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6)胡宗宪入浙前还有一段重要的军事经历,即嘉靖三十年(1551年)四月出任湖广巡按监察御史,协助其他将领镇压苗民起义。这一过程中的思想后文述及。。在之后的抗倭战争中,胡宗宪于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的军事思想,最终形成了建军、治军和战略战术有机统一的思想体系。

二、 胡宗宪的建军与治军思想

胡宗宪建军思想主要有三点:第一是重视人才的作用,主张招纳人才于军中;第二是主张建制适应作战要求的兵员和兵种;第三是因军事对经济具有依赖性,故重视经济基础的支持作用。胡宗宪建军思想的形成有其现实原因:明朝中期以来,人事选拔中的诸多弊端造成边防人才不足;建制足额兵员的原因是明军在与鞑靼、倭寇的对比中呈劣势,建制适战兵种的原因是明军面对鞑靼骑兵作战失利,以及在后来抗倭作战中征调客兵存在诸多弊端;第三点的原因是明朝中后期军屯制和商屯制的破坏或瓦解减少了明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而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

对于人才的作用,胡宗宪不仅从理论高度上进行了论述,而且更注意在为官期间主动发掘人才、网罗人才,“形成了明代颇具声势和影响的著名戎幕之一,在平定嘉靖倭乱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7)吕靖波:《胡宗宪幕府人物考略》,《滁州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关于这点,他在《筹边八议疏》中提到“本兵之任,至重至大。况时事多艰,选用宜甚。然人才难得亦难知……断而用之,勿贰勿疑”(8)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第2803页。。在浙江的抗倭战争中,一方面由于胡宗宪本身性喜宾客,能够知人善任,另一方面也由于部分宾客来自于饱受倭患侵害的地区,因而胡宗宪幕府一时间人才荟萃。简要分析胡宗宪幕府的组成人员,可以发现主要有两类人,一是其辖下的朝廷官吏;一是胡宗宪从各处招揽的宾客,多为当时江浙地区的知识分子。这两类人在胡宗宪的领导下各自发挥其所长。对此黄宗羲给予高度评价:“吾观胡之幕府,周云渊之《易》,何心隐之游侠,徐文长、沈嘉则之诗文,及宗信之游说,皆古振奇人也!旷世且不可得,岂场屋之功名所敢望哉?”(9)黄宗羲:《黄宗羲全集》,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98页。事实证明,胡宗宪招揽的人才在抗倭战争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如茅坤、罗龙文、蒋洲、陈可愿等人,他们在擒获徐海、王直等重大行动中,从不同的侧面发挥作用,或是出谋划策,或是游说宣传,共同促成了抗倭事业的成功。

关于兵员和兵种的问题,胡宗宪巡按北边时的奏疏有所论及,此后在抗倭战争中支持戚继光训练新兵,也是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涉及兵员建设方面,《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中的第三条“复额兵以裕战守”中有所论及,主要思想是恢复原有驻守官兵的数额,因为按照兵力的对比,北疆守卫之兵数量远远不及鞑靼。当时明军能出战者不过二万人,而鞑靼动则十余万人,声东击西,机动灵活。《孙子兵法》中有关于兵力对比的论述:“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10)郭化若:《孙子兵法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0页。若以此衡量,鞑靼与明军的数量比大于五比一,明军在战斗中处于被动受攻击的境地,因此明军显然处于极度弱势。要扭转不利的局面,最关键的还是要扩充兵员至可以抗衡甚至是反击的数量,所以胡宗宪提出的复额兵主张是正确合理的。而兵种建设则是在第四条“清牧地以裨戎政”中论述的。针对鞑靼骑兵机动迅速的优势,胡宗宪引述前人“王政莫大于兵,军政莫急于马”,主张建立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是强兵之要务,攘夷之大计。后期抗倭战争中,兵种建设的问题,胡宗宪依旧是重视的,主要表现在操练乡兵上。征调客兵存在种种弊端,一度成为朝野内外议论的焦点,于是,倡练乡兵的重任便落到了胡宗宪身上。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夏,胡宗宪开始重视对乡兵的操练,他将练乡兵的任务交给了部下,这其中成就最大者应是戚继光。在浙江倭患基本肃清之际,戚继光于嘉靖三十八年秋八月第三次向胡宗宪提出练兵的主张,后胡宗宪顶住压力,批准了戚继光关于招纳义乌人于麾下的建议。事实证明,训练乡兵这一举措振作了明军的士气,提高了战斗力,为抗倭事业的成功打下了基础。此外,孙膑有言,“兵之胜在于选卒”(11)郭海燕:《孙膑兵法品读》,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3页。,在兵员建设方面,胡宗宪也是遵循这一思路的,主张挑选精兵,选拔骁勇之士。但其特殊之处在于,胡宗宪注意到人的能力有长处和短处,因而注重用其所长,并以其在具体战斗中的勇敢带动其他士兵,鼓舞士气,即前述“募勇敢以作士气”和“精简柔弱之兵、保留勇敢之卒”。这种辩证的、全面的思路是胡宗宪建军思想中的一个特点。

关于第三点,胡宗宪较早地认识到经济基础对于军事活动的支持作用,因而在《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的第五条和《筹边八议疏》第六条中皆强调要以充足的财力保障军队的补给。中国自古有屯田供给军粮的前例,明朝也不例外。但明朝中期以后,军屯制受到破坏,军队的给养问题变得突出起来,宣府和大同的屯田制基本无法实行。对此,胡宗宪力排众议,极力主张兴复屯田。而在《筹边八议疏》中,为集中全国财力以重点保障前线军需给养的供应,胡宗宪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概而言之,开源节流。前后两条的核心思想即是强调要以稳固的经济基础保障军事行动的开展。

以上是胡宗宪建军思想的三个方面。应该说,这三个方面都是胡宗宪在深入了解当时当地客观形势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对于解决明中期以来明军战斗力低下的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建军之后必然要面对的是如何治军的问题。作为一名出色的军事统帅,胡宗宪在治军方面也有深刻的思考,其治军思想有以下两点:第一是以严格的法令约束兵将;第二是对兵将之功过赏罚必信。胡宗宪治军思想的形成也是有其直接现实原因的:第一,以法令约束兵将是其在整顿北部边防时发现将领贪腐、法令松弛造成战斗力低下;第二,赏罚必信是基于明政府赏罚无信和以斩杀首级计功制度的不合理而提出的。

关于法令的作用,古代兵家多有述及,如孙武之“法令孰行”,孙膑之“其勇在制”,曹操之“设而不犯,犯而必诛”,其核心不外是强调法令及其执行的严肃性。胡宗宪早年即已广泛学习军事典籍,因而其思想中必然有一部分是继承于前人的,如对法令严肃性的认识即是一例。不同的是胡宗宪从自己所处的客观形势出发,能够对此加以创造性适应性地运用。他本人在强调法令的重要性时,也曾引用过孙武的论述:“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乱而不能治,譬如娇子,不可用也。”(《孙子兵法·地形篇》)分析当时的情况,明军屡战屡败的结果有将领和士卒两方面的原因,将领方面贪腐成风,骄悍成性,士卒方面军令废弛,纪律涣散。面对这一状况,胡宗宪的这一法令严肃的思想是有两个指向的:第一是指向将领的,即“重科条以肃将领”,亦即胡宗宪所谓“廉则生威,欲则不刚。必有抚绥之将,而后有节制之兵”(12)胡宗宪:《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疏》,见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第2796页。。这一点指出了将领应有廉洁的品格,体现了一种治兵必先治将的思路。第二是指向士卒的,即“申军法以严部伍”,亦即后来胡宗宪所建议的,但凡操练、调遣、屯戍等,如果有不遵守纪律的,皆应以军法论处,严肃立法,严格执法,则兵威可振。应该说,他的这种治兵必先治将的观点是符合中国封建时代国家权力运行规律的,是他对古代兵家所强调的严肃法令作用的适应性深化,同时也是从操作层面提出了当时明朝军队治理的关键所在。

赏罚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兵将的作战积极性,从而最终影响士卒的战斗力。古代兵家对赏罚问题亦有过专门论述,如《六韬》中太公“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赏信罚必于耳目之所闻见,则所不闻见者莫不阴化”,“将无还令,赏罚必信,如天如地,乃可御人;士卒用命,乃可越境”(13)唐书文:《六韬三略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30、120页。,孙膑“信者,兵之明赏也”。这些论述集中到一点就是要赏罚必信。胡宗宪对此持赞同的态度,并认为赏罚必须有公信力,以此方可激发士卒的战斗力,作战才有可能取胜。在此问题上,胡宗宪的可贵之处不在于其赞同,而在于其继承这一思想,切实为明朝军队当时的赏罚制度提出了改革方案。如果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来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但能动性、创造性地反映成果作为一种认识形式,则可以指导实践。因而,面对当时明朝军队赏罚无信的状况和计功方式的不合理,胡宗宪分析了其弊端的成因为“赏罚不信之故”,进而给出了解决办法:“若遇大敌,则论功行赏之际,从公分辨,孰冲锋,孰斩首,定为首从,照例升赏。期间退缩者有罚,争功者有罚……著为定例,永远施行。”(14)胡宗宪:《题为献愚忠见以裨国计事疏》,见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第2807页。如此一来,从制度建设层面,胡宗宪对赏罚的具体落实给出了明确的依据标准。同时,从另一角度而言,这一标准的提出反映了胡宗宪试图就明军赏罚方面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可以说,他的这一思想于当时而言还是具有进步性的。

以上两点为胡宗宪治军思想之概要,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不论是巡按北疆还是抗倭东南,胡宗宪都为保卫国家的边疆作出了贡献。应该说,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胡宗宪的建军思想和治军思想是他作为军事统帅的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但对于长期面对一线战斗的他来说,更重要的,或者说是更具有直接作用的是正确的战略战术思想,而也正是这一点才能体现出一个将帅的高明。

三、 胡宗宪军事斗争的战略战术思想

作为一代名臣、一代儒将,胡宗宪军事思想中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其战略战术思想。如果按照处理“奇正关系”的标准来评判将帅优劣的话,“只懂得用正兵,不懂得用奇兵,是墨守成规的将帅;只懂得用奇兵,不懂得用正兵,是轻率鲁莽的将帅;既懂得用正兵,又懂得用奇兵,才是国家的栋梁”(15)赵国华注说:《国学新读本:孙子兵法》,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2页。。以此来看,胡宗宪既能不失其正,又能活用其奇,那么他无疑是一名优秀的将帅。其战略战术思想可以分为两个次级层面,一是其宏观的战略思想,二是其微观的战术思想。总体而言,其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他立足高远、着眼全局的长远视角,典型代表即是“攻谋为上,角力为下”的平倭方案,其特色在于“以柔为用”,在于“以柔谋刚”。这一战略思想的现实成因,概而言之,是面对南倭北虏的形势,在战事初期,以明军的综合实力,要支撑起迅速有效的刚性反攻是存在困难的。尤其是在南倭问题上,胡宗宪甚至面临着来自王朝内部的阻力(16)同时代略早于胡宗宪的浙江巡抚朱纨以武力围剿倭寇的方案触犯了沿海豪族的利益,朱纨遭陷害,最终含恨自尽。之后的总督张经和巡抚李天宠也遭冤杀。总体而言,明朝内政腐败、政治环境险恶,这使得胡宗宪必须谨慎行事。,因而只能使用较为柔和的手段赢得缓冲时间再做他图。其战术思想则基本继承了前人以奇取胜的思想,但又有其鲜明的特点,即是顺势用奇、以奇谋势的思想。这一思想在其战斗中既曾用于攻也曾用于守。纵观胡宗宪取得的多次大捷,可以说善于运用奇兵是其主要原因。此外还有一点需提及,即是“用间”的问题。胡宗宪对使用间谍非常重视,并且能够做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应说明的是,虽然为研究需要将其军事思想进行解构划分,但其思想本身并非截然割裂,尤其是此处战略与战术两者更非相互孤立。

(一) 战略思想

根据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在处理二元关系时,存在两种理念:一种是和谐的理念,一种是斗争的理念。相应地,则分别衍生出两种手段,即和谐性手段和斗争性手段。和谐性手段必然导致以柔为用,斗争性手段必然导致以刚为用。但应该说,刚柔之间不仅不是截然分开的,在特定的形势下,二者还是互为依存的。就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而言,和谐性的手段一般比对抗性的手段所耗费的成本要低。尤其是处理诸如战争等不可调和的对抗性二元关系时,其终极目的是击败对方,则刚与柔皆可是手段,最终是要服务于削弱对方直至击败对方的目的;二者之应用与否取决于所处的客观形势,尤其是双方的综合实力对比。一般而言,双方实力差距不大时,和谐性手段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策略。以此来看待胡宗宪的宏观战略思想,则其特色在于上文所述的“以柔为用”“以柔谋刚”。胡宗宪善于根据当时客观形势的需要,采用柔性的办法分化、瓦解对方。这一点体现在他关于北疆防务的奏疏中和抗倭战争中。在《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第七条中,他建议“广招徕以杀虏势”,使“总督大臣大建招降之旗,凡沿边墩台,及各处城堡,皆给一面,以备缓急招纳。其归顺之人,但有能设计倡谋、擒斩酋首来献者,破格升赏”(17)胡宗宪:《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疏》,见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第2802页。。应该说,这一拉拢收买的办法,可以起到分化瓦解敌军的作用,如行之有效,“则贼势自孤,而虏中情状反为我所得”(18)胡宗宪:《题为:陈愚见以裨边务事疏》,见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第2802页。。另外,在镇压苗民起义中,其上疏请求赦免胁从之人以及招抚苗民败军残部也是这一思想的体现。

至于东南抗倭所定的“攻谋为上,角力为下”的战略则更是其“以柔谋刚”思想的典型体现。倭乱初期,明政府一味强调武力剿灭,然收效未达预期。在胡宗宪的坚持与筹划下,武力剿灭的战略发生转移,逐渐选择了“攻谋为上,角力为下”的思路,即以招抚为主,以剿灭为辅,剿抚并举。“刚”与“柔”是解决问题的两种不同的思路,就解决倭患的方式而言,剿灭是刚性的,招抚是柔性的,在战争中二者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更不是单方面应用的,区别在于何者为主要方式,何者为次要方式,而其确定标准在于上文所述的客观形势。胡宗宪能够客观准确地判断形势,因而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待徐海问题上胡宗宪与阮鹗的分歧。当时胡宗宪仅募得士卒三千人,且孱弱不可用,即使加上其他士兵,也为数有限,基本状态是明军软弱涣散,而徐海精兵强将且南北诸倭酋不下数万。很显然,从兵力对比来看,明军根本不占优势,若是一味苦战,其结果是必败,这一点《孙子兵法》早已总结了实战经验,“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19)郭化若编译:《今译新编孙子兵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7页。,面对此状况的应对措施则是“敌众我寡,敌强我弱……让威”(20)郭海燕:《孙膑兵法品读》,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4页。。故而胡宗宪主张招抚,相较之下,巡抚阮鹗却相反,极力主张剿灭。后来招降徐海,继而徐海被杀,事实证明胡宗宪用柔的思路是正确的。这一点也正如卞利先生所说的:“在如此狼狈败逃和被倭寇层层包围的情况下,阮鹗仍然不愿意放弃使用武力剿灭的手段来对付猖獗疯狂的倭寇。在这一点上,胡宗宪要显得比阮鹗务实和灵活得多。”(21)卞利:《胡宗宪传》,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67-168页。

同样遵循“以柔谋刚”的思路,以招降的办法,胡宗宪成功地招降了另一倭寇头目王直。后王直被斩,其爪牙亦被彻底歼灭。

(二) 战术思想

上文提及,胡宗宪的战术思想是一种顺势用奇、以奇谋势的思想。“顺势”本质上是一种主客二元关系,是一种微观个体与宏观环境之间的关系。与“顺势”相对应是“逆势”,个体与环境之间取向和谐的理念则往往表现出“顺势”;相反,如果取向斗争的理念,则往往表现出“逆势”。至于用“奇”还是用“正”,则是特定形势下的手段而已。关于以奇取胜和因敌制胜的思想,前人对二者分别有相关论述,兹不赘引。“以奇胜”和“兵无常势”将二者本是从不同的角度对战术的指导,“以奇胜”是就战术手段的角度而言,“兵无常势”是就战术原则的角度而言。在对二者继承的基础上,胡宗宪的出色之处在于二者融会结合,顺应形势的需要确定有针对性的“用奇”手段,需攻则攻,需守则守,能够真正做到信手即用。他指挥过的多次战斗都体现了这一思想,不妨举例来说明。

胡宗宪以奇为攻的战斗中最为惊绝的莫过于毒酒退倭案例(22)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410页;胡桂奇:《胡公行实》不分卷,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83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442-444页;卞利:《胡宗宪传》,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91-92。。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四月底,倭酋徐海、麻叶侦知总督张经等将嘉兴、杭州之兵调往松江作战,嘉兴及杭州城防空虚的秘密情报后,亲率数千倭寇水陆并进,扬言进攻嘉兴和杭州诸城。此时张经正视师在外,巡按御史胡宗宪则在台州、温州布置御倭事宜,只有巡抚李天宠在杭州留守。当时杭州城防空虚,嘉兴府也是无军可守,形势万分危急。胡宗宪得报后,日夜兼程,赶往嘉兴。而倭寇此时已经对嘉兴城发起猛烈进攻。胡宗宪在欲进无兵、欲退无守的情况下,急中生智地想出了一条妙计,即是以毒酒智退倭寇的策略。该计策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以毒酒暂时击退倭寇,为援兵的到来争取了时间。值得一提的是,援兵首领彭荩臣不采纳胡宗宪提防伏兵的告诫,结果遭遇埋伏,首战失利。后彭荩臣一切按胡宗宪所授方略行事,终于在石塘大败倭寇。

与以奇为攻相应的即是以奇为守。“攻则有余,守则不足”,兵力充足则进攻,兵力不足则防守。而“奇”本身,从形而上而言,是作为一种思路;从形而下而言,是作为一种手段。当“奇”作为手段时,既可以用于攻,也可以用于守。在兵力缺乏的情况下,胡宗宪成功地以奇兵防守了杭州城(23)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五,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411页;胡桂奇:《胡公行实》不分卷,《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83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451页。。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徐海率数万倭寇大举侵犯,其来势之凶猛、规模之庞大、气焰之嚣张前所未有;而明军软弱涣散,数量亦有限。面对这一形势,无奈之下,计议后,胡宗宪统千余人出杭州北关以控制隘口,巡抚阮鹗统两千人直趋崇德,以形成犄角之势。此时胡宗宪上演了空城计,下令打开杭州城门,令保甲乡兵,各执旗鼓,埋伏于林木丛杂之处,以虚张声势。一切部署妥当后,胡宗宪便据守杭州北关隘口,准备随时歼敌。徐海闻知新任浙直总督是胡宗宪时,内心已经胆怯,众倭也一向惧惮胡宗宪威名,于是逡巡不前。徐海只好罢兵。本质上,空城计是一种奇兵,是一种处守势方以弱拒强的权宜之计,在此形势下,弱方能够保全即是最佳结局。可见胡宗宪的空城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以上仅以两例来说明胡宗宪用奇的战术思想。知情才能用情,顺势才能谋势。在这两例中,胡宗宪的高明之处在于能够客观准确地判断眼前的形势,清楚局面中双方力量的对比,从而在顺应大势的前提下去把握局势,所思所谋皆借时势而行,以出其不意的方式去谋求预期结果。《黄帝阴符经》中有“天地万物之盗”的观点,阐述的是微观个体对宏观环境的“攫用”,而顺势的核心在于“盗机”,即攫用特定时空下的“巧机”,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纵观胡宗宪指挥的其他战斗,也都体现了这一思想,如“龛山大捷”的奇兵竟令其部下卢镗钦服不已;“庙湾大捷”中明军的突袭,等等。应该说,胡宗宪的战术思想是一种顺势用奇、以奇谋势的思想。

四、 结 语

作为一代由文入武的名臣,胡宗宪在多年的戎马生涯中,一方面继承于前人思想之精华;另一方面源于自身的实践、思考直至内化,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军事思想体系。该体系包含有机联系的三个次级层面:建军思想、治军思想和战略战术思想。其中建军思想的重点是重视人才的作用,主张招徕人才于军中;重视适战性兵种的建设,主张增加适战性兵员的数量。另外,胡宗宪本身喜好宾客,能够不拘一格地起用各类人才,甚至是偏才、异才,而这些人最终不负所望,为平定倭患作出了贡献。治军思想的重点在于以法治军,强调以严格的法令管理兵将,以合理的赏罚激励兵将的战斗力;而其治兵必先治将的思路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对当时明军的治理来说是切中肯綮的。至于胡宗宪的战略思想,就当时双方实力对比的客观形势看,其战略思想侧重于以柔为用,以柔谋刚,典型代表即其所谓的“攻谋为上,角力为下”;以柔和性的手段分化瓦解敌人,从而为已方谋求相对主动的局面,最终达到消除对方这一刚性目的。这一点也是深合“兵者诡道”思想的。战术思想侧重于顺势用奇、以奇谋势。胡宗宪能够正确辨析所处的客观形势与已方优劣之势之间的二元张力,从而扬长避短,以奇兵或攻或守,求得特定时空下的最佳结局。应该说,胡宗宪能够取得抗倭事业的胜利是与其正确的军事思想分不开的。

另外,从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来看,胡宗宪的军事思想作为一种认识形态,不仅对当时的战争具有指导意义,即使在和平时期,其部分思想对当代国家治理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正如唐太宗所说的“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国家治理的基础条件之一是要有精英人才的依法依规有序参与。而其赏罚必信的思想对于国家治理中压实主体责任,激励责任主体担当作为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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