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2020-01-07段元敏曾凡梅
段元敏 曾凡梅
(贵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贵州贵阳 550002)
1 指导思想
在原2004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04 版园林定额”)的使用过程中,因社会的进步,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工具不断的发展,老式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已不能满足现代建设的需求,已被逐渐淘汰,需补充或新编定额来解决工程造价费用计算依据。
新编定额应尽量确保采用三新技术,保证定额的先进可行,以满足贵州省各地区使用。另外,能作为一个评判标准,保证园林绿化工程在立项、建设、施工、结算、审计等各环节中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及建设各方在本地区造价控制的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建设工程定额的管理办法和工程费用组成的相关精神,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是在充分考虑贵州省9 个地区,即贵阳、遵义、毕节、安顺、铜仁、黔东南、六盘水、黔南、黔西南的气候差异、施工条件差异、施工工艺差异等情况下,保证定额使用的覆盖面。
2 基本原则
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16 版园林定额”)定额项目的确定,首先考虑定额本身的适用性,在贵州省9 个地区通用。其次,体现定额水平先进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劳动生产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定额项目设置
2016 版园林定额由总说明、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般计税)、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措施项目以及附录组成,分为3 个部分4 章,每章包含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项目。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共4章900 个定额项目,其中第一章绿化工程,645 个定额项目;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156 个定额项目;第三章园林景观工程,99 个定额项目。第二部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共1 章34 个定额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包含主要材料运输途耗表和绿化种植工程土方量对照表。
4 定额使用条件
与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定额同步,2016 版园林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定额水平参照《全国统一基础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技术、方法、机械、施工期、劳动力配备条件组织编制。若超过正常的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需结合贵州省具体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建设多方及上级部门讨论确定另行计取相关费用。若符合正常条件,均不得调整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以体现定额标准的公正性、权威性。
5 定额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2016 版园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般计税)”表格内容所示,定额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值税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单价措施费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未计价材)、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和非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赶工费;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和计日工;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程排污费。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结合贵州省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各要素单价及费率。
人工费:2016 版园林定额人工单价,参考2004 版园林定额人工单价的取定方式,按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人工单价确定。其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栽植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园路土基路床整理、园路垫层、找平层中除混凝土垫层及水泥砂浆外、复合材料及铸铁树穴盖板、园建材料二次搬运、单价措施等项目按80 元/工日计;植物栽植、施工期的植物养护、园路垫层、找平层中的混凝土垫层和水泥砂浆、卵石园路面层、石质块料面层(除立面挂贴)、其他材料面层、混凝土面层、道牙、道路侧(平)缘石、石材树穴盖板、台阶安装及石材贴面、石桥、混凝土园桥、木制园桥及木栈道、驳岸、护岸、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拌合调整费、堆砌假山、零星点(布)散石、布置景石、景观屋面工程、花坛栏杆、护栏安装、园林桌椅、其他杂项等项目按120 元/工日计;石质块料面层中的立面挂贴、塑假山、园林小品装饰等项目按135 元/工日计。
材料费:辅助材料单价按2016 年下半年价格水平取定,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列为未计价材料,价格在实际使用时可参考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月刊单价,缺项材料可进行专家会议定价或建设各方共同市场询价确定。
机械使用费:2016 版园林定额机械费按自有施工机具,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 年版)规定确定。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划分为三类。一类为单价措施项目,是指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以“量”计价,定额项目分别为树木支撑、草绳绕树干、搭设遮荫棚、围堰;一类为总价措施项目,是指不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以“项”计价;第三类为其他项目费,指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工日三项。
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约占总产值的5%。
规费:规费约占总产值的7.4%。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约占总产值的5%。
税金:是指增值税,定额编制税率为税前工程造价的11%,税金按营业税计算。但在使用过程中,因国家增值税已有调整(2019 年调整为9%),下一步在应用中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调整。
6 定额消耗量水平
根据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结合贵州省建筑产业工人实际技能水平,大部分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将各定额项目人工消耗量在2004 版园林定额的基础上作平均调减。
7 与2014 版园林定额差异
2016 版园林定额除了具有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形式改革、计费基数改革、单价措施项目改革、定额项目设置简明适用、依法完善规费组成等特点外,与2014 版园林定额相比还具有以下差异。
7.1 项目结构设置变化
2004 版园林定额由总说明、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直接工程费、措施项目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附录组成,共6 章1233 个定额项目。而2016 版园林定额由总说明、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般计税)、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措施项目以及附录组成,共4 章934个定额项目。在项目设置结构上进行简化。
7.2 项目差异
将2004 版园林定额中第四章道路、广场摆花、其他项目及第五章绿化养护工程、第六章部分技术措施合并在2016 版园林定额第一章绿化工程中;第四章的绿地栏杆制作、安装项目合并在2016 版园林定额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中;第六章的树木支撑、草绳绕树干、搭设遮荫棚与第四章的围堰项目合并在2016 版园林定额第二部分第四章单价措施项目中。取消了2004 版园林定额中仿古建筑部分定额项目,另单独编制有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7.3 项目名称变更
参照《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中描述,将2004 版园林定额绿化养护工程中“绿化成活保养”名称更名为“施工期的植物养护”,并取消2004 版园林定额保存保养的内容。
7.4 非适宜季节栽植时间调整
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经统计近10 年来贵州省9 个地区的年平均气温进行对照,高温季节主要集中在7-9 月份,故在2016版园林定额中将非适宜季节栽植时间从“5-10 月”调整为“7-9月”。
7.5 新增项目
在绿化工程章节中,新增了“行道树打凿树穴调增、洒水车浇水”定额项目;在园路、园桥工程章节中的园路面层部分,新增了“洗米石、八五小青砖、普通砖、透水砖平铺、天然石透水路面、瓦片、陶瓷片、六角块、小方碎石、料石汀步、预制混凝土小构件汀步、混凝土面层、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模板及压模路面、预制混凝土面层”等定额项目;在台阶部分,新增了“台阶石材贴面”项目;在园桥部分,新增了“木桥、木栈道制作安装”及“现浇混凝土小桥”等定额项目。在园林景观工程中新增了“现浇混凝土亭廊屋面、现浇混凝土飞来椅、花瓦什锦窗”等定额项目。
7.6 计费基数的调整
因人工费、机械费、规费(社会保险费等)与计算取费基础是促使工程造价变化差异的主要因素,2016 版园林定额人工消耗量在2004 版园林定额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压缩,2004 版园林定额部分机械规格型号偏小,在2016 定额中相应调高机械型号,同时机械台班单价也相应调增。2004 版园林定额编制期,按国家规定规费只列三险一金;2016 版园林绿化定额编制期社会保险费增加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规费调整为五险一金。2004 版园林定额的计费基数为人工费和机械费;2016 版园林定额的计费基数为人工费。
8 定额水平测算
8.1 测算项目概况
选取贵州省范围内21 个典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按2016 版园林定额进行测算,其中道路绿化工程5 个,公园建设项目7个,小区及庭园绿化项目9 个。
8.2 项目测算结果
2004 版园林定额人工单价按《关于发布贵州省2014 年人工单价指导价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463 号)调整,其调增部分列在税前,不计入取费基数。2016 版园林定额与2004 版园林定额相比,工程造价有所增加。21 个园林绿化工程测算项目测算数据显示,按2016 版园林定额费用系数计算后,21 个测算项目的各项费用占比约为: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含单价措施费)78%,总价措施费2%,企业管理费5%,规费7%,利润5%,税金3%。
9 总结
2016 版园林定额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行为,为贵州省绿化行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建设各方计算工程费用提供了依据,加强了行业管理和考核制度,把政府财力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实际应用中,如遇国家和贵州省相关政策性调整,定额的相关取费也必须按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