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的房产官司,谁“赢”了?
2020-01-07余战纪
余战纪
90岁的张之庚和80岁的马婉华是一对半路夫妻,携手相伴30多个年头。本以为可以共享晚年,怎料,张之庚老人居然还要为了房产,和老伴儿、继子对簿公堂。
马婉华以10万元的超低价,把老两口唯一的住所“卖”给亲生儿子。毫不知情的张之庚陷入妻儿“背叛”、房产“被夺”的困境,悲愤交加之余,他将妻儿告上法庭。
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那么,法律最终会站在哪一边?撕裂的亲情还能复原吗?
继子当亲儿,半路夫妻也融洽
张之庚早年是北京市园林部门的一名职工,和妻子结婚数年,一直未能生育。虽然夫妻俩感情不错,但膝下无子的遗憾,逐渐消磨了彼此的情感,上世纪70年代末,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
离异后的张之庚,陆续有人给他牵线搭桥,但他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伴侣。1982年春天,张之庚认识了当时43岁的马婉华,当时她在北京市一家烟糖公司工作。初次见面,马婉华就带上了刚满12周岁的儿子马波。“我和丈夫离婚,儿子改我姓,你如果不介意,咱们交往试试看。”马婉华开门见山,把自己的情况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张之庚觉得,直爽的人没有花花肠子,相处起来比较容易,当时就对马婉华产生了好感。
张之庚和马婉华一起吃了几次饭,逛了几次街,互相了解后,就直奔婚姻主题。婚礼很简单,亲戚朋友坐下来吃了个饭,两人算是组成了一个新家。
张之庚很喜欢小孩儿,看到长得虎头虎脑的马波,有一种初为人父的喜悦感。“波波,以后张伯伯就是你爸爸了,叫爸爸,爸爸给你糖吃。”马婉华让儿子改口,张之庚也拿着糖果,等着当爸爸。但马波转身跑了。
最初,张之庚以为马波怕生,只要自己多和他接触,多关心他,孩子就会慢慢接受自己。于是,张之庚经常给马波买新衣服、玩具和零食,有时孩子调皮捣蛋,马婉华气得要动手,也是张之庚拦下来的。但对于这一切,马波并不领情,见到张之庚,连“张伯伯”也很少叫了,他打心底不喜欢这个比母亲大10岁的男人。
张之庚和马婉华婚后,住的是张之庚名下的一套房产,房子虽然有些陈旧,但位于北京闹市区,地理位置不错,一家人住着还算安逸。
小时候的马波调皮,对张之庚表现出来的是明显抗拒。稍长大些,虽然对抗情绪不再那么激烈,但看到张之庚,总是可以回避就躲开点,即使父子俩说上两句话,马波的态度也是淡淡的。
“波波这孩子,心思重,和你生疏些,你别太在意,只要一家人和和气气的,日子总能过下去。”马婉华经常劝解张之庚,张之庚也就渐渐接受这个对自己“不咸不淡”的继子。
马波读书成绩一般,回到家经常要母亲督促,才勉强把作业写完。张之庚还是心疼孩子的,每次写完作业,他都会到门口给孩子买点糕点果脯之类的。马波嘴上不说什么,但会把这些东西吃个精光。
毕竟相处多年,马波对继父的感情还是有的。高中那年,有一次晚上学校召开家长会,急着出门加班的马婉华随口对儿子说:“让你爸去吧,妈妈实在没时间。”马婉华一出门,剩下马波和张之庚尴尬地站在客厅里。张之庚不知怎么开口,他怕孩子不愿意他去开家长会。让他惊喜的是,马波一把把外套扔给他:“愣着干什么?要迟到了。”张之庚受宠若惊,连忙跟着马波出了门。
在张之庚记忆中,这次家长会,马波算是给足了面子,虽然没在众人面前叫他“爸爸”,但也没有称呼“张伯伯”。很多人都以为,张之庚就是马波的父亲。
踏上社会后的马波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收入很少,也不稳定,平时花销全靠母亲接济。
2000年,根据北京的房改政策,张之庚和马婉华以较低的价格,购入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的一套面积为48.8平方米的房屋,登记在马婉华名下。房子在19层,视野开阔,明亮整洁。
这一年,马波刚30岁,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张之庚担心他没有固定工作,连找对象都困难。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作出一个决定: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赠送给马波,自己和老伴儿搬去新房。
生活起风波,房子已经换了主
对于这个决定,马婉华和马波既意外又感激,马波更是破天荒地叫了一声“爸”。声音虽然轻,却震撼了张之庚,忍不住老泪纵横。马婉华也抹起了眼泪:“都是一家人,谁的房子都一样。”搬家那天,马波叫了一些朋友,忙前忙后,不让父母动一下,全然一副孝顺儿子的模样。
儿子和他们分开住,家里冷清了不少。张之庚和马婉华盼着,儿子能快点结婚,给他们添个大胖孙子。
两套房子相距并不远,马波偶尔会过来和父母吃饭。只要马波一回家吃饭,家里的气氛就有些热闹,父子俩有时候还会整点酒喝喝,有说有笑的。
2018年3月的一天中午,张之庚正在家里做饭,等着出门走亲戚的马婉华回家一起吃。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张之庚一开门,看到一个穿着小西装的年轻女孩儿,身后是一对中年夫妻。“大爷,我们来看看房子。”女孩儿边说边进门,张之庚一头雾水:“看什么房子?”“这房子不是要卖吗?我给你们找了客户,过来看看。”女孩儿把身后的中年夫妻迎进屋,张之庚连连阻止:“你们弄错了,咱家房子不卖。”说着,他把所有人“请”出了门。
女孩儿收起脸上的笑容,拿出一份房产证复印件:“大爷,你看看是不是你们家的地址。”张之庚拿过来一看,果然是自家地址,让他吃惊的是,房屋产权人一栏居然写着马波的名字。
“这是怎么回事?”张之庚又气又急,脸色通红。看到他这副模样,来看房的人慌了神,连忙离开。
张之庚没心思做饭了,他直挺挺地坐在客厅,等着马婉华回家。
“你倒是给我解释解释啊,这套房子是怎么回事?明明是你的名字,户主怎么变成马波了?”马婉华一进门,张之庚心急火燎地想要知道真相。马婉华脸色顷刻间变了:“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听到这个回答,张之庚双腿一软,瘫坐在地:“看来是真的?你把房子给了马波?你们母子到底背着我做了什么?”面对张之庚连珠炮似的提问,马婉华无奈之下,只能道出实情。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冬天,当时马波对母亲说:“我遇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和一些老板一起在搞一个投资,事成之后,能赚很大一笔。不过,投资这个项目的都是老板,财大气粗,我名下只有一套张伯伯的房子,太寒酸了。你把你的房子过户给我,我有了‘实力’,做生意也不会被人看扁,成功几率很高。”
儿子苦苦哀求,作为亲生母亲的马婉华岂有不答应之理。自从自己离婚后,她一直对儿子心怀愧疚,总想着如何弥补儿子,便答应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但马婉华心里清楚,这套房子是自己和张之庚唯一的房产,今后还要靠它养老,万一有什么闪失,他们俩老人连落脚地也没了。“你爸把自己的老房子给了你,你要保证,你要给他养老,好好孝顺他。”马婉华说,这是她唯一的要求。马波拼命点头,连拍胸脯保证:二老养老的事包在他身上了。
如果用赠与的形式,需要缴纳较高的税费,马波提议以买卖的形式转让房产。2016年年底,马婉华和马波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以10万元的超低价,把她和张之庚共同居住的房产“卖”给儿子,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而事实上,当时这套房子的市价已达近500万元。
听完马婉华的叙述,张之庚难过得说不出一句话。“你别生气,房子虽然已经是马波的了,但你尽管安心住着,他会给你养老的。”马婉华的这番安慰,如同火上浇油,张之庚跳了起来:“房子都要被卖掉了,你让我怎么安心住?”
“啊?”马婉华嘴巴长得老大,“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儿子没说要把房子卖了呀。”她立马打电话给马波,马波没有承认,也没否认,以在谈事情为由,匆匆挂了电话。
再婚的家庭,财产如何处理好
这之后的好几个夜晚,张之庚都彻夜难眠。没有这套房子,他恐怕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了,光凭自己的退休金和积蓄,根本没有能力再购买新房。想到自己晚年可能沦落到流浪街头的地步,不禁暗自神伤。
自从“东窗事发”,马波都不曾露面,马婉华多次给儿子打电话,母子俩说了些什么?张之庚已不想关心,心有不甘的他一门心思琢磨着如何把房产争取过来。
之后,张之庚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法援中心在审核了张之庚的申请材料后,指派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险峰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在和李律师的交谈中,张之庚情绪起伏,难掩心中的愤怒:“我一直把马波当亲生儿子看待,没想到他这样对我……”李律师看着这个无助的老人,也替他感到难过,一边安慰,一边搜集了此案的所有资料。
2018年5月,张之庚一纸诉状,把马婉华和马波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他们母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要求将涉案房屋重新过户到马婉华名下。
得知此事的马婉华,一想到要和老伴儿上公堂,一时间无法接受。她劝了老伴儿又劝儿子,但谁也不肯退让,她这个“夹心人”左右为难。
2018年11月6日,案件第一次开庭,张之庚和老伴儿出庭,马波也来了,和母亲点了点头,坐在被告席上,低着头。自由答辩时,马波辩称,母亲将房屋卖给自己这件事,继父是知道并同意的。同时,他还出示了自己手机里于2018年8月收到的一条短信:“波波,我不是不知道你妈把房子卖给你了……我也是没办法才不得已去起诉你,我也是迫不得已啊。”这条短信显示发件人正是开头为“132”的张之庚手机号码。
看到这条短信,张之庚傻了眼,自己根本不会发送短信,也没有找人代发,这条短信怎么会这么“诡异”?
李险峰提出,即使短信是真实的,但这时间显示是张之庚在起诉后发送的,并不能证明马婉华母子签订买卖合同时,他是知情的。此外,这套房子是张之庚和马婉华的婚内财产,马婉华私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该行为是无效的。
经过数次开庭,西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马婉华母子的房屋交易无效,房子恢复登记在马婉华名下。
对于这个判决,马波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马波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马波负担。
为了一套房子,九旬老人不得已和妻儿对簿公堂,这样的教训,也给很多“重组家庭”敲响警钟。
李险峰建议,再婚家庭可以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而对于再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处分时一定要在共同商议后再作决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影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亲情。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