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组织专家与贡献智慧之作用
2020-01-07杜林
杜林
民法典编纂是一件盛事,更是一件大事。能否编纂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征、时代精神、面向21世纪的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考验的经典民法典,可以说是党和政府、时代和人民对当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一场大考,是对我国立法理论、立法技术、立法能力和立法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阅。
作为党中央确定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中国法学会具有三方面独特优势:一是联系面广。中国法学会广泛联系法学、法律界和政法各部门各单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整合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在立法中的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效果最优化。二是人才荟萃。中国法学会所属55个研究会,汇聚了法学各领域、各部门以及新兴交叉学科的最优秀的专家学者、最优秀的研究团队,能够为民法典编纂提供权威、有效的智力支持。三是地位超脱。中国法学会是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能够对现行法律的实施状况做客观公正的评估,对社会各方诉求做忠实全面的传递,对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意见做中立公允的协调。
与众不同的智囊优势
2014年以来,中国法学会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部署安排,利用自身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自身在法治建设中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尽心尽责,为广大专家学者搭建交流观点、贡献智慧的平台,积极组织引导专家学者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进民法典编纂的各项具体工作,切实发挥好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按照党中央同意的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的思路,即先制定民法总则、再编纂民法典各分编。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的颁行,完成了编纂民法典工作的第一步,在中国民事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民法典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之后,立法机关加紧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8年12月以来,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目前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草案、侵权责任编草案和婚姻家庭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包含2017年3月出台的“民法总则”进行审议。整个民法典草案也将在2020年3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作为一名法学会的工作人员,我有幸亲历了法学会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整个过程。我能够参与这项伟大的立法工程,备感兴奋和鼓舞,也备感荣幸。
专家云集的编纂项目领导小组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办印发《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民法典编纂的第一牵头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为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共同牵头单位。2015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正式启动。这样直接参与立法工作,在法学会历史上还是首次。
中国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这一重大任务,将其列入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并决定成立项目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2015年4月14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成立大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时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担任组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中国法学会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银行法学研究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等研究会中的知名专家教授,共20多人。我有幸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中国政法大学王雷老师、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刘金瑞一起承担了小组秘书处工作,见证了当时激动人心的场景。我还记得当时有专家说,之前,立法机关已经四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但由于时机不成熟,最后都无果而终。这次是真的时机成熟了,我们终于要有自己的民法典了。在场不少的人都是眼中饱含期盼,心驰神往。
至此,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的工作全面有序、紧锣密鼓展开。
据了解,中国法学会是五家参与单位中第一个成立项目小组的。随后,其他几家参与单位也纷纷成立项目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内容丰富的《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起草工作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和民法学研究会共同完成。初稿由民法学研究会负责,完成后于2015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22日20时,征求意见稿在各平台浏览量为:中国民商法律网网站16914,微信平台49832,微博平台291853;中国法学创新网17165。共有500多人、15个团体通过发送电子或纸质邮件方式,对建议稿提出意见或建议共计近3000条,字数总计超过83万字。
其间,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和民法学研究会组织召开或参加了十几个专题研究会,包括2015年4月19日上海地区立法研讨会、2015年4月26日郑州建议稿座谈会、2015年4月30日西南政法大学建议稿专题研讨会、2015年5月16~17日江西财经大学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2015年5月20日南京民法总则立法座谈会、2015年5月23日大连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2015年6月13日北京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研讨会、2015年6月20日南京两岸四地民法典学术研讨会等。
中国法学会组织人员对上述意见建议进行汇总、论证,形成正式建议稿,共213条,于2015年6月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提交了该建议稿。这一建议稿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充分肯定和采纳。
尤为印象深刻的是,2015年6月13日北京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研讨会,当时已是重病缠身的王保树老师(曾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专程前来参加,令在场的人都很意外,也很感动。这也是他生前最后一次参加学术会议。民法典对于王老师而言也是意义非常,也正是这种对法律孜孜不倦的追求、对民法典的热切期盼,支撑着他拖着重病的身体来到会场。他一再强调,有些商事法律规范不适宜放入民法典中,有必要单独地抽出来解决;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在民法总则的统领下制定一部单独的商事通则。希望能够编纂民法典的同时加快商事立法的脚步。会议开完不久,就得知了王老师去世的噩耗,当时心中很是难受,也很是敬佩。早在2007年,我在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时,就在工作中认识了王老师,印象中的他乐观豁达,待人真诚,治学严谨,工作认真负责。曾经因给王老师送咨询材料去过他的办公室,还记得他的办公室从地上到桌上,从窗台到椅子,到处堆满了数尺高的书籍,基本没有可以坐的地方。他的学术成就、渊博学识都是常年不懈努力的结果。还记得大家公认的评价,凡是涉及公司法的难题,找王老师肯定能解决。
斯人已去,但这位老法学家深厚的家国情怀、坚定的人民立场、不变的法治初心、对法律执着的追求,仍在时刻激励着我们坚定地沿着他追求的法治梦想和道路破浪前行!
编纂民法典是几代中国法学家的梦想。今天民法典即将出台,对王老师这样一生奉献给法学事业的老法学家,也是一种告慰。
精彩纷呈的“民法典编纂东南片会”
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启后,听取各方意见是重要环节。鉴于法学会具有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密切联系的天然优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中国法学会负责召集东南片区的法学专家深入探讨民法总则编纂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中国法学会积极落实这一部署安排,2015年5月20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在南京召开了东南片区专家学者民法总则立法座谈会。来自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十五名民商法学专家参加了会议,为民法总则立法建言献策。这些学者,大部分来自京外,很少有机会能够面对面地与最高立法机关的这些民法典起草者对话,同样民法典起草者们也想听到更多不同声音。当时会场的气氛非常活跃,观点碰撞也很激烈。
与会人员就民法与相关法律冲突协调、民法总则与分则逻辑联系、域外法典的移植与借鉴、民商合一与分立、民法总则框架以及相关章节的设计、民事主体与客体的范围界定、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安排等专题展开热烈而深入的研讨,并在会后向主办方提供了书面的建议材料。这些意见建议在民法总则的编纂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吸收和借鉴。整个会议对民法总则的编纂工作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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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中国法学会组织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学会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法理学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等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密切相关的研究会,持续不断、分别召开民法典编纂专题研讨会和年会。在此过程中,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也针对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组织研讨会。各次会议均形成专门意见,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
此外,2016年8月24日,中国法学会专门以“民法典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为主题,举行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时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讲话,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凝聚共识,贡献智慧,为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民族气魄、时代精神的优秀民法典而努力。
作为与百姓生活“距离最近”的法律,民事法律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保护公民切身利益?论坛上,多位法学家围绕“民法典编纂中的基础问题”“民法典编纂与相关法”“民法典编纂的传承与借鉴”等问题,从不同角度为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建言献策,为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学理支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形式多样的民法总则宣传
“民法总则”通过后,中国法学会随即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就总则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受有关媒体记者采访,形成访谈稿,通过网络公开报道宣传;组织十余位民法学界知名重量级专家编写《民法总则专题讲义》一书,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将“民法总则的颁布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入了2017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之一,加大宣讲力度;将民法总则的宣讲作为2017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重点工作之一,组织编写了《民法总则大众读本》,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为了增加趣味性和可读性,大众读本选取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做成漫画,通过漫画中所涉人物通俗易懂的对白,告知读者处理类似事务的结论。
其中,关于“民法总则”编纂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求是》杂志记者杨绍华专门访谈了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情况”“民法总则和分编是什么关系?其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创新和特色”“为什么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怎样加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为什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作出概括性规定”“为什么将诉讼时效从两年延长为三年”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答。这一篇访谈录被刊发在《求是》杂志2017年第8期。
水平高超的立法咨询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处长孙立军的统计数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分别针对民法总则、各分编草案的审议稿,中国法学会先后召开了20余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这也是自“立法专家咨询会”创办以来,就一部法律法规草案举办专家咨询会最多的一次。共有来自有关中央部门的负责人、不同专业的著名专家学者近200人次参加座谈。会议针对立法原则、基本思路、章节体例、具体制度设计等,形成了具有较高质量的《专家咨询报告》,把不同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报送给全国人大有关领导、法律委和法工委,供决策参考。
2016年6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部署安排,组织民法学研究会及相关研究会的负责人、相关学科著名法学专家,分别成立物权编、合同法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课题组,起草分则各编问题清单和建议条款。合同组总负责人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物权组总负责人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侵权责任组总负责人为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婚姻家庭组总负责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继承组总负责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之后又增加了人格权编课题组,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负责。
专项课题时间紧、任务重。课题组全体专家在这一过程中,怀着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不辞劳苦、全力以赴,按照要求向中国法学会提交了分则各编问题清单和建议条款。我和秘书处的刘金瑞同志对这些问题清单和建议条款进行了梳理完善,在报经会领导同意后,于2017年1月及时向法工委进行了提交。随后,又根据要求,及时提交了对分则各编的民法室“室内稿”和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在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推进民法总则制定工作的同时,确保全国人大关于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思路顺利实施。
在分则各编的编纂过程中,争论也很多,有时观点甚至针锋相对。法学会也收到过社会各界的很多意见建议,比如人格权编是否独立成编的问题,侵权责任编中“高空抛物”事件查不到侵权人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婚姻家庭编中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同性婚姻是否能够入典、婚前重大疾病界定标准是什么,人格权编中的遗体捐献问题等等。中国法学会也认真组织研究讨论,形成了有关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
解疑释惑的专家审议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法学会认真挑选熟悉民法典编纂的知名专家学者、副局级以上的业务骨干,作为工作人员参加审议民法总则及分则各编草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为参与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解疑释惑。
这些会议都是分组审议,一共分为6个组,每个组基本有7到8个工作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派两名同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科院、中国法学会五家民法典编纂的参与单位各派一人参加。中国法学会对这项任务高度重视。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谭启平、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一级巡视员诸葛平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王伟国等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的参与积极性也很高。
我也有幸作为工作人员参加过审议会议。有不少人是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会议,能够亲身体验这一重要法律的民主立法过程,很振奋也很激动。谭启平教授多次不辞辛劳从外地赶来参会,每次都说,这样直接参加审议的机会对他来讲很难得,是对他的信任。
分组讨论气氛很热烈,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比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与会人员就禁止性骚扰、保护个人信息、治理高空抛物坠物等内容展开热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与会人员围绕婚前告知重大疾病、设立离婚冷静期、离婚后抚养探视子女等问题,各抒己见。
在民法典编纂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多次召开讨论会议,中国法学会积极派相关专家、业务人员参加。
这些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有关领导、法律委和法工委的充分肯定。
民法典即将出世,“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在这样一个历史与现实交汇的关键性时刻,如何在冲刺阶段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并确保民法典的编纂如期完成,是理论学界和实务部门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
法学会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同志和新一届中国法学会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同志亲自部署安排,编纂民法典仍然是法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继续按照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的部署,搭建交流平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专家学者为民法典各分编的草案提供智力支持,保障民法典的最后冲刺成为最精彩的收官,达到立法高效率和高质量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满怀信心地期待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中国的民法典将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法典之林,引领中国乃至世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