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大店镇实行河(湖)长制管理探讨
2020-01-05张树玉孙运香刘立华
张树玉,孙运香,刘立华
(1.莒南县大店水利服务中心,山东 莒南 276612;2.莒南县陡山水库管理处,山东 莒南 276600;3.莒南县水利局抗旱服务中心,山东 莒南 276600)
莒南县大店镇境内共有水库14座河流8条,省级1条、县级5条、镇级2条。2017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要求,大店镇扎实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维护河湖健康发展,推进水生态安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 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1.1 建立健全了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构建责任分工明确、职能职责清晰的组织体系,完善“管、治、护”河湖工作运行机制,大店镇全面建立了镇、村两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编报了《大店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大店镇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并由县河长办批复实施。具体是设置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全镇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工作,总体推进全镇河湖管理工作。全镇共设置并公布了镇级河长8名、村级河长64名、民间河长35名、镇级湖长14名、村级湖长15名、镇级警长1名、河道管理员65名,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辖区内全覆盖的河湖长,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主体,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1.2 巡河工作成效明显
镇、村级河(湖)长高度重视河湖管护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巡查中严守巡查频率。根据河(湖)长有关制度规定,镇级河(湖)长每旬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彻底整改到位。为有效开展河湖巡察工作,使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大店镇建立了手机网络巡河系统,村级河长在手机上安装河长制APP巡河软件,河长巡河轨迹、巡查情况等可以现场反馈到系统中,快捷、简便。
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大店镇、村级河(湖)长累计巡河3000余次,发现问题196个;清违196处,每次对发现的问题都能及时得到处理。河岸垃圾、污水偷排、非法采砂、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等一批河湖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有效改善,水资源保护到位,河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河堤防洪防汛能力得到巩固,群众的护河意识不断增强。
2 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
2.1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河湖保护、人人有责。为提高全社会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认识,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视程度,镇政府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广造舆论,大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让辖区内广大群众知悉河湖长工作与他们的生产生活、身心健康、绿色经济发展、水生态文明等息息相关,增强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意识,真正形成广大群众自觉参入、干群共管、全民参与的机制,提高他们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
2.2 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制度
为卓有成效地推进河长制工作,大店镇政府建立健全了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大店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大店镇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工作基本情况,制定出台了大店镇河(湖)长制工作镇级会议制度、河(湖)长制工作镇级考核办法、河(湖)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等制度办法,有效地规范了河(湖)长制工作,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健康良性开展。
2.3 推行河(湖)长制公示牌制度
搞好信息公开、公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是更好地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力保证。为此,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具体要求,镇政府在河流的重要位置、水库大坝上安装了河(湖)长制公示牌。镇域内共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块、湖长制公示牌14块。同时,建立了河(湖)长制公示牌档案台账,对河(湖)长制公示牌档案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上信息。
2.4 河(湖)长制工作的精准施策
为精准地开展河(湖)长工作,镇政府聘请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通过实地调研、测量、论证,有针对性地编制完成了大店镇河流的“一河一策”、水库的“一湖一策”,摸清了河湖现状情况,理清了河湖存在的众多问题,列出了河湖管理保护问题清单,分析了问题成因,制定了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责任清单,切实有效保障“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2.5 积极开展“清河行动”
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积极开展“清河行动”、“清河行动”回头看、“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等专项行动,对“清河行动”专门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整治责任区域,责任到镇级、村级河湖长及河湖联系单位,层层落实责任,全面覆盖,对所涉及乱建、乱排、乱堆、乱采“四乱”问题,全面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整治台账。并按照“边巡查边整改、边整改边巡查”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四乱”问题彻底整治到位。
2.6 全面完成河库的划界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大店镇的河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明确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爆破、打井、挖筑水塘等危及河道安全的活动;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禁止采砂、取土等危害大坝及设施安全的活动。河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的完成,为大店镇做好河库管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3 存在的问题
3.1 宣传引导不够到位
对农村生活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宣传引导不足,群众参与度不够,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3.2 联动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
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关键在于落实,需要各成员单位齐心合力,齐抓共管。目前突出问题是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成员单位对推行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完全履职;个别河(湖)长履职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巡河(湖)工作流于形式;各成员联系单位各行其是,缺乏大局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不足,协调配合意识不强。
3.3 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当前村级“一水两污”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没有开展。沿河居民生活垃圾堆放目前虽得以遏制,但无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也没有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尚未达标排放。沿河支流居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没有定期收集处理,汛期直接冲入主河道,直接成为了水体污染源。近年来,大店镇积极实施厕所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大店片区改造提升等项目,对乡村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汪塘整治、臭水沟治理,使乡村水域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但要彻底改变水域岸线环境,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4 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建议
4.1 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深入开展全民护水节水宣传教育行动,把群众、媒体、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等动员起来,不断增强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4.2 落实联动机制,严格工作考核
建议实行县乡三级联动机制,尤其是要强化村级河长制建设。村级河长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从而带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与认识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道监督整治力度,切实发挥日常管理保护措施落实的主体作用。
建议研究成立县级级别、高度集权的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办公室,监督各成员单位齐心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增强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意识;及时督促各级河(湖)长充分履职,推行河(湖)长月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最终考核。
4.3 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建行为
进一步加大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治理、河岸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建立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河道采砂、建筑垃圾等行为坚决从严重处,切实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切实加大河道保护治理。
4.4 加大河(湖)长制工作资金投入
目前大部分河流和排水沟年久失修、严重淤积,需要进行彻底系统性整治,农村人畜污水、农业秸秆和农药化肥污染处理还不到位等,对水域环境造成很大危害;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废水治理达标排放、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每一项都需要大额资金。因此,要加大河(湖)长制工作资金投入,确保充足的财政支持,才能有效改善水流域环境,完善水环境生态,保障水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