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施工企业体制改革及管理模式探讨
2020-01-05伍攀攀罗永席管芙蓉
伍攀攀 罗永席 管芙蓉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56)
1 概 述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水总)是一家历史悠久的水利施工企业,其前身是湖北水利工程团。2003年12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隶属于湖北省水利厅的三家企业改制重组设立为股份制公司。2014年11月,环境保护部直属中央企业——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后,湖北水总成为中央企业(国有资金)控股及员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湖北水总的发展历程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总结分析不同历史时期下水利施工企业体制改革的经验,对研究水利施工企业的管理模式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2 体制改革的四个阶段
湖北水总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管理体制。
2.1 计划经济时代的事业体制(1950—1984年)
20世纪50年代,湖北省农业厅水利局以水利机构中的工程技术人员为基础,组建了4个工程队。1959年3月,工程队扩编为水利工程一、二、三团,即为湖北水总的前身。这支施工队伍自组建以来,一直是湖北省水利建设的骨干力量,完成了丹江口、葛洲坝、漳河、陆水、富水等重要水利枢纽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培养了一批水利施工专业人才,为企业打下了根基。这一时期采取的是事业单位体制,施工任务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所需经费和职工工资由主管部门统一拨付,单位没有自主经营权。
2.2 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体制(1985—2002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推行体制改革,1985年5月,湖北省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湖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下设水利工程一、二、三团和挖泥船队、水利机械修造厂、白莲河发电设备制造厂,按照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1993年12月,湖北省水利厅决定将“湖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更名为“湖北省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并取得了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成为湖北省内第一家取得该资质的省属施工企业。
这一时期,自负盈亏的企业管理模式打破了原有的事业单位的“铁饭碗”,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在市场拓展和任务承接方面,通过招投标方式承建了长江三峡、长江重要堤防、王甫洲等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但在转型变轨的过程中,由于没有资金积累,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多、企业负担重,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加上事业单位的性质,干部人事任免仍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一定程度上也约束了企业的发展。
2.3 改制脱钩后民营体制(2003—2013年)
根据十六大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2003年1月16日,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直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水利厅所属的总公司、三公司和疏浚公司均列入企业改组改制名单。三家企业分别改制脱钩后进行合并重组,并在湖北省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的基础上,以资产为纽带,原三家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以自然人身份作为发起人,成立了“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虽然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完成了改制脱钩,并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但由于时间仓促、改制不彻底,遗留了许多问题,主要包括:
a.股权高度分散。股份公司名义上是45名发起人持股,实际股东高达865人,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人人是股东,却无人为公司负责”的情况。
b.职工安置不到位。由于没有资金支付改制职工经济补偿金,采取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后,将经济补偿金转成股份方式安置职工。职工并没有得到实际的经济补偿,社保、公积金等问题也未能完全解决。
c.管理层未精简。由于原三家单位均为处级编制,为稳定干部队伍,在改制时采取了“板凳加长”方式,基本保留了原来所有管理层,造成机构繁多,人员冗余。
d.治理结构不健全。股东大会由45名发起人参加,其他股东采取指定委托的方式将表决权委托给发起人,但股东代表并没有完全代表体现股东的意愿,董事会成员基本按照原三家单位以“2+2+1”的模式产生,监事会也不能真正代表股东履行监督职能。
改制后的十年,作为民营企业的湖北水总在市场中艰难生存,一方面需要解决诸如内退人员生活费、拖欠社保公积金等改制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要在市场竞争中承接项目,十年来,公司年承接施工任务和完成产值在10亿元以内,员工收入偏低,造成人员流失,加上资金压力大,资金成本高,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2.4 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2014年至今)
2014年4月,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精神,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决定在发展出版主业的基础上转型环保产业,并决定通过收购一家施工企业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以增强集团的整体实力。2014年10月,在湖北水总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之际,中环集团通过对湖北水总全面的尽职调查后,正式收购湖北水总51%的股份,成为最大控股股东。至此,湖北水总成为中央企业(国有资金)控股及员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企业发展翻开了新的篇章。
3 混合所有制的企业管理模式
中环集团控股湖北水总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转变思想观念,使湖北水总逐步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3.1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进一步完善了湖北水总法人治理结构,取消了原有的股东委托方式,所有在册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重组董事会,中环集团作为大股东共向湖北水总委派了3名董事。董事会按照公开竞聘的方式选聘总经理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状,经理层班子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职能,对重大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照章程各司其职的治理机制。
3.2 明确战略发展方向
2015年公司制定了第一个三年发展规划,明确了在做大做强水利施工主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环集团平台,积极转型环保产业,逐步完善环保设计、运营、维护等资质,打造完整环保产业链的战略发展目标。目前公司已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三年规划中的目标任务。三年来,公司承接工程任务突破100亿元,累计完成施工产值近50亿元。年承接工程任务较中环控股前增加了两倍,年完成施工产值增加了一倍。
3.3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对决策制度、行政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生产经营制度等比照集团要求进行了建立健全。特别是在党的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重新按照公有制企业制定了相关制度和防范措施,并建立健全的机构人员职责。
3.4 不断拓展经营领域
通过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在新的体制和管理模式下,公司的经营工作取得较大突破。一是继续保持了水利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确保了在省内龙头水利企业的地位。二是向环保领域转型,成立了环保工程分公司,取得环保贰级资质,并承接了东湖水质提升等多项环保工程。三是对PPP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承建了湖北省第一个农村安全饮水的PPP项目——来凤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是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拓展东南亚地区水利建设市场,先后在菲律宾、尼泊尔、老挝等地承接多个项目。
3.5 规范项目管理
为把经营成果转化为企业的效益,加强项目管理,全面推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切实抓好项目经济指标的确定、项目经理的选聘、施工过程的监管以及完工后的考核兑现等各个环节。首先在项目经理的选聘上,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公司内部竞聘,择优录取。其次是项目责任书的签订,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实施难易程度,制定合理的经济指标,采取灵活多样的模式,明确责任风险的分担和利益分配。第三是加强过程控制,公司成立项目督查小组,对在建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督办,督查工作做到常态化。最后是项目考核兑现,公司的项目考核小组对符合考核条件的项目进行完工和节点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兑现。全面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后,由于责权明确,奖罚分明,极大地调动了项目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
3.6 加大技术投入
公司坚持“以科技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宗旨,成立的技术中心得到省级技术中心认定,通过开展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项目的研发工作,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获得了7项省(部)级工法,15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明专利,1项科技成果三等奖,2项全国水利优秀QC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享受国家科研创新加计扣除优惠政策8项。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国家标准的编制,同时加大对项目的技术指导,做好大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评审,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7 加强风险防控
为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公司加强风险意识的培养,梳理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并成立了“合同与风险控制部”,加强合同评审、签订、控制等全方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分包程序,加强稽查审计,紧紧围绕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开展稽查审计工作。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公司进行指导,公司抗风险意识和能力都逐步提高。
3.8 提升企业信誉
在全新体制下,公司的各项工作都取得长足进展,良好的发展势头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和“全国优秀水利企业”称号,多项工程获得“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和湖北省优质工程奖“江汉杯”,是湖北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文明诚信示范企业,公司品牌形象大大提升。
3.9 加强党建促发展
中环控股后,公司的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这种重大变革中,人的思想观念能否转变也很重要。公司坚持把党的建设贯彻到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等公司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先后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查摆问题,统一了思想,转变了作风,树立了正气,在公司营造出一种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公司面貌焕然一新。
4 结 语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湖北水总与很多其他水利施工企业一样,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暴风骤雨般的洗礼,面对变革,只有解放思想、改变观念、不断探索,深入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从湖北水总体制改革与管理模式中总结出以下几点:
a.混合所有制是利于企业发展的创新体制。湖北水总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三种不同的体制。从企业的发展来看,无论纯国有还是纯民营都存在体制上的弊端,当前所采用的国有和民营体制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一方面,国有背景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管理更加规范,同时民营机制的灵活性也能充分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提升管理效率,充分体现了国有、民营融合发展的优势。
b.合理稳定的股权结构是发展的基础。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不仅难以形成统一决策,而且自然人股东也不能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因此需要有一个大股东保持股权的稳定和对企业发展规划的连贯性。在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面,由于管理人员是变动的,员工也会退休或离职,设立一家合伙企业或公司代表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当人员发生变化时,不会影响公司总的股权结构,而是通过在合伙企业中的股权的进退和变更来调整,形成激励与制衡相互协调的股权模式。
c.施工企业需培养自有施工队伍。施工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项目,目前一些施工企业由于自身施工能力欠缺,在承接项目后一般采取专业分包模式将项目分包出去,不仅造成利润流失,而且项目实施中受制于分包队伍。要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必须走专业化施工的道路,培养自有的施工队伍,保持专业技术工人层级的数量和稳定,打造专业的核心团队。
d.规范经营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竞争规则也在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也越来越严,企业在开展经营工作时,必须做到自主和规范经营,可以采取合作方式,但不能出借资质,因为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终将由企业承担,风险不可控,而且单纯收取管理费的模式会造成管理的空壳化,使企业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