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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海外工程项目的法律风险应对

2020-01-05蒋潍锶

水电与新能源 2020年4期
关键词:纠纷工程项目法律

蒋潍锶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北京 100120)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据商务部统计,201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 927.5亿元人民币,新签合同额17 953.3亿元人民币。2020年初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全球蔓延,走出去的中国企业面临新的挑战。本文拟从法律角度切入,对疫情下的海外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并探索其应对之道。

1 海外工程项目的法律风险

1)合同履行风险。当前疫情已构成全球性大流行。根据海外各国防疫政策,我国部分海外工程项目和代表处已采取驻地办公或封闭营地等措施;坚守工程的在建项目也结合当地情况,遣散大量当地雇员、适时调整工作内容。同时由于疫情原因,施工项目设备配件从国内购置难度增加、运输发货延迟、通关难度加大,将对项目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养造成一定影响。在上述情况下,可能引起因疫情导致项目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工程进度可能延期、合同双方对不可抗力的确认产生争议等,进而造成合同纠纷。

2)劳动用工风险。疫情导致的海外工程项目劳动用工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海外员工休假问题,包括海外员工的合法休假因疫情影响应休未休,以及休假结束因疫情滞留我国境内无法返工等,这类风险处置不当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法律纠纷。二是驻在国当地雇员受疫情影响歇业在家问题,这类风险处理不当可能造成劳务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三是项目或员工违反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包括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信息,未按照我国或驻在国要求采取疫情防范措施等,这类风险一旦触发可能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3)市场开发风险。受疫情影响,在市场开发过程中,部分驻外单位可能存在跟踪项目无法及时跟进或无法组织现场考察的情况,导致无法及时递交项目可研报告,引起业主不满,转而与其他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丧失合作机会的风险。如前期已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可能造成违约,引起合同纠纷;如前期未签订相关协议,可能造成合作机会的丧失,影响企业海外市场布局。

4)纠纷处理风险。疫情席卷全球,部分海外国家颁布政府临时措施,如“封城令”等,导致当地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无法上班,司法机关处于停摆状态,法院暂停开庭。我国海外施工项目的涉外纠纷司法进程可能受到较大影响,法院中止审理,暂时难以预测法院恢复正常上班的时间。同时一些与案件相关方正在进行的和解谈判,可能也将受疫情影响而处于停滞状态。

2 法律风险应对建议

1)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海外工程项目可结合驻在国疫情态势,适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统筹指挥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及其引发的问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疫情防控难题。及时跟踪驻在国疫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临时措施,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时刻关注海外员工健康情况,如实上报项目疫情信息,不隐瞒、不缓报、不谎报,按要求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2)妥善安排海外员工工作,维护员工合法休假权益。疫情爆发后,部分国家出入境限制,可能导致项目中方员工无法如期回国休假或返工。项目可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回国休假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安排假期延至下一个周期,有效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对因疫情无法正常工作的当地雇员,项目应按照当地劳动法发放基本工资或事先协议的工资,待疫情结束后安排继续返岗工作。如项目因疫情面临全面停工,应根据当地法律发放人员遣散费等,合法合规经营。

3)积极利用不可抗力条款,降低合同履行法律风险。梳理项目合同中是否包含不可抗力条款,研究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积极履行通知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及国际惯例(如FIDIC银皮书第19.2条规定应在察觉或应已察觉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后14 d内)及时向合同相对方发出不可抗力通知,并妥善留存通知证据;积极履行证明义务,发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收集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疫情发生的具体事实,政府采取临时措施的新闻报道和政府法令,疫情引发不可抗力与合同无法履行的直接因果关系等;积极与合作方进行沟通协商,争取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尽可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必要时向中国大使馆、经参处等政府机构寻求帮助。

4)积极履行自身减损义务,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虽然疫情可能导致不可抗力的产生,从而对履约造成影响,但项目仍应承担减损义务。如因自身原因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的扩大,扩大损失的部分可能难以得到合同相关方的认可和赔偿,在法律上也难以获得有利支持。一般认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一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5)拓展设备相关采购渠道,寻求合理替代解决方案。如遇项目设备及相关配件无法及时从国内采购、运输,从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以致工程工期无法按时完成的情况,可结合海外疫情和项目自身实际现状,针对供应链构成、安全库存管理、项目设备管理等方面开展风险评估,积极与海外当地供应商或者采购商展开沟通合作,拓展设备及相关配件的采购渠道,寻求过渡时期的替代解决方案。

6)及时追踪纠纷进展情况,排查疫情引发法律纠纷。积极寻求当地外聘法律顾问的帮助,落实项目现有案件的开庭、举证等时间节点,及时关注案件管辖法院发布的工作安排调整通知,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及律师,以便明确下一步工作。注意排查项目因疫情引发的纠纷,在纠纷产生初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纠纷,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员的帮助,以免纠纷演变为新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7)加强疫情法律风险教育,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认真学习我国和驻在国疫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临时性的政策措施,积极参加国内外线上法律风险讲座,例如疫情影响下合同履约的一些问题和不可抗力条款的使用、疫情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与对策等。增强自身法律风险意识,关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动,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

3 结 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使世界各国都遭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冲击,对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影响也不容小觑。面对这一新的挑战,中国海外工程项目应时刻保持自身的法律风险意识,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提前规避法律风险,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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