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参考
2020-01-05
2020.6.18
煤矿智能化建设已形成国家和地方多层面同步推进格局
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煤矿智能化建设上升为一项国家层面的重点工作。
“煤炭工业这么多年的努力方向一直是节省人的体力和脑力,逐渐用机器替代人工,识别、分析、决策和解决问题的主体也将从人变为机器,因此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必然的变革过程。它可能实现煤炭工业的最终目标,也就是完全替代人工,实现煤炭开采的无人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信息化分会秘书长王丹识表示,煤矿智能化是煤矿“四化”的高级阶段,也是煤矿开采经历了纯人工、机械化、信息化后,再由现阶段继续发展下去的必然方向。
“《指导意见》发布前,一些部委和省份已开始推动建设智能化煤矿,《指导意见》的出台让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有政府参与顶层设计的新阶段,形成了整体推进的新格局。”王丹识说。
◆已形成国家和地方多层面同步推进格局
目前,煤炭行业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以前是以煤炭企业和装备厂商自主推进为主,而今已进入国家和地方多层面同步推进的新阶段。
在国家层面,《指导意见》出台前,对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推进已有迹可循。2015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就提出把国内第一批建设智能化工作面的企业之一——陕煤集团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作为全国煤矿智能化无人开采技术的试点示范单位。智能化建设不再只是企业的自主行为。
2019 年初,国家煤监局正式公布《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用于引导更多煤炭企业、科研机构以及机器人制造企业尽快在煤矿机器人研发技术中有所突破,把煤炭工人从恶劣环境和危险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颁布不久后,应急管理部明确提出“提高煤炭行业‘四化’水平,使煤矿的采煤、掘进智能化工作面由目前的280处达到1000处”的目标。
2020 年上半年,在应急管理部和一直将“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作为立部之本的工信部的联合指导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煤炭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作,联合多家研究单位和知名IT企业开展启动国家级平台建设。
此外,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了“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将在“大型矿井综合掘进机器人”“复杂地质条件煤矿辅助运输机器人”“面向冲击地压矿井防冲钻孔机器人”3个方向各部署1个定向项目,安排国拨经费支持研发。国家煤监局也将信息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相关规范列入2020年煤炭行业标准编制计划。
在地方层面,山西、山东、河南、贵州等主要产煤省份在《指导意见》出台前后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体系成套的目标、标准和验收方法,拟投入大量资金,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
如河南省2019 年9 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这是首个省级政府层面推进煤矿智能化的政策文件。2020年5 月,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煤监局等8 家单位联合印发《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为引领,以智能装备和大数据为手段,以人工智能为核心,以产业政策支持为保障,以效率变革和生产方式变革为目标,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此外,山东省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大型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等必须率先实现智能化。
◆先进与落后煤矿间的差距不断拉大
近年来,各大型煤炭企业对智能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已形成合力。国家能源集团已在神东和宁煤等矿区实施11 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并计划在今明两年建成5个智能矿山示范工程和20个一流智能化采煤工作面。中煤集团规划,2020年和2021年分别各建1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陕煤集团2020年计划建设20 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新建21 套快速掘进系统。山东能源集团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智慧矿山”建设资金48.6亿元,建成自动化、智能化工作面70 个,减少采掘一线用工6967 人,原煤全员劳动效率提高9.6%。兖矿集团已编制智能矿山三年建设规划,计划投资40 亿元高标准建成20 个智能采煤和15个智能掘进工作面。
由于国外大型矿山多以露天开采为主,很多井工煤矿也在逐步关闭退出,因此相比之下,我国井工煤矿在智能化建设方面的投入在国际上数一数二。
然而,我国煤炭行业发展尚不均衡,虽然落后产能煤矿被大量淘汰关闭,矿井平均规模大幅提升,但是最先进的煤矿和最落后的煤矿差距仍然很大,各个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水平也相差甚远。大力推动智能化建设的煤矿,多为行业中的领先企业或者企业中条件最好的煤矿,更多煤矿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多方面存在短板。
“这两年的趋势是煤矿之间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不断拉大。最先进的煤矿往往是效益好的大型矿井,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投入,本身赋存条件也较好,越先进就越重视信息化建设,投入就越多,效果也越明显,所以一直在快速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而相对落后的煤矿效益不好,就更不想在系统建设上花费过多,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两类煤矿的差距越来越大。”王丹识说。
除此之外,曾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煤矿智能化建设存在效能发挥、系统集成等方面诸多技术问题。
“作为一个复杂系统,煤矿每个环节都有连带关系,不同系统协同联动才能发挥智能矿山的最大效用。如果只有某个环节实现智能化,在各种原因的综合作用下,整体的装备效能就会被限制,以致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王丹识回应说,“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的装备大多来自不同厂商,数据接口难以完全开放,也给装备集成带来了挑战,造成信息孤岛、信息烟囱等现象。同时,了解并能熟练操作智能化装备的人才短缺问题也很突出。”
不仅如此,煤矿智能化强调技术装备的进步,业内呼吁的“两化”融合的核心要义则是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同步提升。而管理跟不上恰恰是煤炭行业发展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短板,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维护、重技术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
“煤矿智能化是煤炭行业‘两化’融合最关键、最核心的部分,主要对‘减员增效’做出了要求。但‘两化’融合包含了产业链协同、新业态孵化等,要求管理流程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须打破并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这个范围比智能化更广泛,提出的要求也更高。”王丹识说。
◆最终实现智能化的路径各不相同
《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中指出,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示范工程,形成多种煤矿智能化产业发展模式,分类纵深推进煤矿智能化。
王丹识认为,煤矿种类繁多,最终实现智能化的路径各不相同,因此要因地制宜,建立试点示范,条件不成熟时不能将所有矿井盲目“一刀切”。政府可以对有条件进行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地区、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现在煤矿的一些岗位已经不需要人了,但是整个庞大的生产系统全部打通尚需时日。当前,采煤和掘进是最重要也是最危险的2 个场景,应先在这2 个领域实现少人化和无人化,这个方向是很正确的。”王丹识说。
在企业层面,王丹识建议,先做好管理咨询,梳理清楚企业现有问题和业务流程再做下一步规划。“一把手”认识理念的重要性由此凸显。“领导不重视或不了解的情况,事情推进起来就有困难。‘一把手’先要对智能化认识到位,并且具备相关基础知识、掌握基础情况。目前,几家智能化建设水平较高企业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这件事,理解也很到位,建设效果就很好。”王丹识说。
与之相匹配、需要同步提升的是企业人员的素质。据悉,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正在呼吁业内企业培养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专家团队,聘请技术顾问帮助企业做顶层设计。
王丹识强调,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实现受到许多现有条件的制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同一个设备或系统在管理水平高的地方能发挥最大效用,在管理水平不高的地方就只能成为摆设。此外,上马了新设备不代表就能实现智能化,管理和技术整体协同,才能让智能化建设成果真正发挥作用。我们建议和煤炭行业开展合作的IT 企业开发一些操作尽可能方便简单、符合煤矿场景习惯和客户体验的软件。”王丹识说。
(来源:中国煤炭报)
“两新一重”释放有效投资红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两新一重”建设兼顾总量增长与结构调整,将投资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目标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意义重大。其中,新基建是实体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弥补传统基建与消费人群需求错位的现象,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更好地改善和满足民生需求,真正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推进新型城镇化,实际上就是要通过加大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投资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而传统的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等重大工程仍然是稳定生产体系、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项目,在拉动投资、解决就业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为我国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两新一重”,新老结合,新老交替,新老共同作用来实现“六稳”和“六保”。
各地在支持“两新一重”投资时,既要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又要充分发挥三者的协同作用,避免过度的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一,健全完善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对于交通、水利以及新型城镇化等投资规模大、回报慢的重大工程建设,可以通过预售使用权等方式获得相应的建设资金。而对于5G、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领域,一要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和配置效率;二要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步伐,适度降低债券融资市场门槛,加大对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三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关于新基建企业的信用贷、专项贷产品,一些大中型银行可以发挥集团化优势,采用投贷联动等方式为新基建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此外,还应通过产业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方式不断吸引市场资本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
第二,尊重市场主体,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机遇。传统基建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投资,而新基建项目更偏重于信息化和创新领域,项目的科技化程度较高,意味着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参与度会比较高。对此,要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鼓励不同主体运用市场机制,灵活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既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专业能力和资金优势,也要鼓励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科技型企业主动参与其中,比如通过技术入股、项目混改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
第三,避免项目一哄而上。我们应保持清醒的认识,新基建并非新事物,新基建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动力,而传统基建依然占据全部基建80%以上的份额,目前仍然是拉动内需、稳就业的主力军。在对待“新老基建”发展的问题上,切忌“喜新厌旧”,应做到加快新基建,不忘“老基建”。
同时,这也意味着加大投资既要考虑短期需要,更要注重长期投资回报。支持“两新一重”建设,一要进行科学论证,提高资金投放的精准度,确保真正用于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重点项目,同时也要防止造成新的产能过剩;二要加强与终端需求的有效衔接,建议以新型城镇化为体系支撑,带动以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基建发展,而新基建要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赋能,助力打造智慧城市、现代农业等业态;三要冷静客观看待新基建的就业和投资拉动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推进“新基建”要注重四个结合
今年以来党中央层面20 天内4 次提及、密集部署推进“新基建”,既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叠加新冠疫情冲击的客观需要,更是党中央深刻洞察世界科技与产业变迁大趋势后作出的重大战略选择。我国“新基建”起步领先全球,也意味并无太多经验可循,亟需在谋篇布局时充分结合市场发展需要和地区实际,加强顶层设计与前瞻谋划,最大效用释放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在建设时序方面,注重长期战略与短期计划相结合
“新基建”是长期的战略规划,并非只是针对疫情的短期之计。在政府重视、社会关切下,“新基建”持续升温,已成为当前国内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发力点。基建工作属于长期任务,领域覆盖广、行业涉及多、资金需求大,在“新基建”的起步阶段绝不能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老路,要避免不顾基础全面投资、低水平同质化重复建设的教训,谨防短期投资泡沫严控地方债务风险。推进“新基建”应充分结合地区产业特色、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明确当前阶段需要加紧布局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能够支撑“新基建”和新消费同频共振的关键环节,兼顾统筹谋划,注重长短结合,保证循序而建、建之有用。具体建议包括:
一是优先布局5G、数据中心等带动性强的项目。“新基建”的“先手棋”应优先部署对消费和投资带动性强、乘数效应更大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既可满足产业升级需求,还能为在疫情中迅速壮大的线上消费等新型消费提供硬件设备支撑。二是加快出台卫星通信网络建设计划超前布局卫星互联网建设。卫星互联网是目前仅有的可实现地面通信广域无缝覆盖的通信技术,世界各国已纷纷将卫星互联网视为重要发展战略。建议加快制定我国卫星通信网络建设计划,兼顾前端组网领域的低轨卫星制造、发射、联网、维护,以及应用场景下的偏远地区网络覆盖、航海、应急、军用通信、可靠勘察等,加速我国卫星互联网建设。三是提前谋划七大重点领域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能源、生命、材料、空间、地球环境、粒子物理、工程技术等领域,加快在东部三大城市群和中西部、东北等创新资源丰富的城市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供更高水平载体和环境。同时加强这些设施的共用共享,为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参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创造更多机会,降低参与门槛。
二、在模式探索方面,注重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的结合
新基建尚处于起步探索期,产业组织结构发展仍处于高度动态阶段,其主导企业和主导商业模式尚未出现,在建设规划、设施利用、利润和现金流转化等方面也尚属空白,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宜全国上下不顾条件的贸然铺开。当务之急应加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推动优势地区和成熟领域试点示范建设,将政策集中于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开展多样性的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探索,不断催熟主导技术、主导商业模式和优势企业,待模式成熟时再加快投资节奏,加大投资规模、加速全国推广,实现以点带面,小步快跑。具体建议包括:
一是加快建立粤港澳地区云计算产业示范区。依托粤港澳创新资源,加紧布局智能计算中心等大型算力基础设施,加快推动IDC 等IaaS 层面建设,在促进自身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同时,为全国该产业发展提供可复制路径。二是加速布局西部三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充分发挥成渝地区在人工智能领域产业基础良好、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发挥西安在智能感知处理、智慧交互等方面的研究基础和人才优势,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等领域试点示范,培育西部地区发展新动能。三是推动八大网络节点城市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疫情冲击对我国城市管理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带来新机遇。充分发挥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南京、成都、武汉、沈阳等八大节点城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势,通过搭建城市物联网平台、视频业务专用网络平台、开放式城市智能大数据平台等载体,加快探索全新的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产业经济发展模式,形成有效经验后逐步向二级节点城市和全国推广应用。
三、在参与主体方面,注重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
相比传统基建,新型基础设施的市场应用前景不确定性较大,选择性产业政策的适用性不高,仅靠政府债务赤字主导投资“新基建”,只会进一步增加地方财务负担。新型基础设施更偏重于科技端和创新领域,且大量的基础设施本身就是企业的运营资产,这就决定了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参与度会比较高。在市场机制推动下,近年来如华为、阿里、腾讯等民营高科技创新主体已经进行了很深的市场参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就,这些无不显示出市场的强大力量。因此,“新基建”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在商业应用领域更多的需要依靠市场和企业主导,政府应做好服务,制定规则标准,当好“裁判员”。具体建议包括:
一是合理运用PPP 模式激发社会资本进入“新基建”积极性。“新基建”项目兼具投资巨大和商业价值高的特点,最适宜采取PPP 模式促使政府与市场合力推动。建议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解决该模式由于投资巨大、参与主体多、合同结构复杂等因素造成潜在风险问题,加快出台系统性法律法规明确各利益相关方权责;在合作伙伴选择上要做到公平透明,降低项目运作风险;对待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参与时给与税收优惠提升社会资本积极性;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议定最低报酬率、准许建立特色商业带等方式打消金融资本对项目收益的顾虑;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完善“新基建”产品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制度。二是引入企业债券、信托融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模式拓展“新基建”融资渠道。能够娴熟运用PPP 模式发展大型项目的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如美国、日本、法国等能够在法规完备并管控好风险基础上,创新利用政府资金与专用项目债券、开放风险投资、应用私人基金、开发区域性基金等手段实现有效发展。建议借鉴国外PPP模式运作中的经验做法,积极引入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融资、供应链金融、地方社保基金中可用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部分资金等融资模式,不断丰富社会资本的参与方式,推动“新基建”项目建设。
四、在动能驱动方面,注重“新基建”发展与“老基建”升级相结合
“新基建”与传统基建都具有公共性、通用性、基础性特征,二者都是促投资、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抓手,需要协同发展而非此消彼长。作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基石、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加快推进“新基建”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但当前阶段,传统基础设施依然占据经济社会的较大比重,在发力“新基建”的同时,需注重与传统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升级相协调。通过应用新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充分挖掘传统基础设施潜力,拓展融合基础设施领域范畴,“老基建”也可以肩负起“新基建”的作用,具备新的功能、焕发出新的活力,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有序地实现新旧转换。具体建议包括:
一是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实施“互联网+”改造计划推动智能交通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交通拥挤阻塞以及由此导致的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城市病”问题凸显,加快发展智能交通对城市治理能力提升意义重大。建议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和新一代交通控制网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加快交通大数据资源深度挖掘与算法优化,推进高清摄像、视频显示、导航定位、智能终端等硬件感知等全网监控设备布局,全面促进交通设施与新技术更加广泛、更深层次的融合。二是推动传统能源设施智能化升级促进智慧电网等融合基础设施发展。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在能源管理水平上还处于仅有基础数据且缺乏数据管理和分析的基本能源管理阶段,在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以促进节能降耗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建议加快对传统能源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大规模海上风电的消纳、能源并网、需求侧管理等方面能力,推动智能电表、热能计、蒸汽流量计、电流传感器等通讯传感器加速组网,打造智慧能源管理与实时监测系统、区域能源网络系统,实现对能源开发利用、生产消费的全过程高效管理。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同志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物流业连接生产和消费两端,是重要的复合型产业,推动降低物流成本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各部门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稳步下降,物流综合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我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国际横向对比,我国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9 年,按照党中央有关指示要求,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同志分头带队,先后赴福建、湖北、重庆、四川、江苏等地开展降低物流成本专项调研,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企业座谈会听取有关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降低物流成本有关情况的报告》报送国务院。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副总理、刘鹤副总理批示要求,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公安部等共13部门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突出特点
《实施意见》突出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战略导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从“制度、要素、税费、信息和综合成本”等5 个维度提出了24项重点工作共35项具体举措。总体来看,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注重运输、保管和管理多环节共同发力,实现全链条成本最低。物流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涉及生产、销售、运输、配送、管理等环节,是典型的复合型产业。降低物流成本关键在于实现物流全链条成本最低。从我国物流总费用构成来看,物流保管和管理费用上涨较快,2018 年我国保管和管理费用同比分别增长了13.8%和13.5%,这是我国物流成本水平偏高的主要原因。针对上述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提高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促进现代供应链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上述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上下游环节协同联动,实现物流全链条成本最低。
二是注重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和降低物流成本相结合。近年来,在降低物流成本工作过程中,社会上有观点认为,“降低物流成本就是要降低物流服务的价格、压缩物流企业的利润”。根据2019 年专题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传统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已普遍处于微利状态,平均利润率不足5%,抗风险能力较弱。要进一步挖掘降低物流成本的潜力,持续降低物流成本,就要在推动降低物流企业成本方面下功夫。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降低物流企业用地成本,对物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信贷服务力度。要持续降低企业税费成本,研究出台继续实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的细则、持续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收费。这些举措落地实施,将有效缓解物流企业用地难、用地贵、融资难等问题,实现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向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传导。
三是注重“数量型降成本”和“效率型降成本”并重。减税降费直接减轻企业负担是企业感受最直接、效果最明显的降成本举措,受到广大物流企业的欢迎。但随着减税降费工作持续推进,降本“增量”空间在压缩,释放的红利逐步减弱,推动降低物流成本取得新的突破,需要在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时间成本、制度性成本方面发力。
《实施意见》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物流标准化、促进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如: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推动非现场办理签注;推动信息开放共享,研究建立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上述举措落地实施,将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物流综合效率创造更好条件。
◆交通运输部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的安排
交通运输是物流的基础环节和重要载体,是物流业发展的主力军,《实施意见》提出的35项具体举措中,涉及交通运输的就有24 项。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部门联动,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降低涉企收费、发展多式联运、完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运输组织效率等工作,全力推动降低物流成本,取得了积极成效。2016 年、2017年、2018 年、2019 年可量化措施分别降低物流成本558 亿元、882 亿元、981 亿元和805 亿元。2020 年1-3月份,降低物流成本440亿元以上。疫情期间,针对物流成本阶段性上涨过快等问题,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降低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服务及应急响应费,进一步纾解了企业困难。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既聚焦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深化改革,扎实降低物流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效率、优服务、增动能,在交通运输领域扎实推进“制度性、结构性、技术性、管理性、服务性”降成本工作,更好服务“六稳”和“六保”,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结构性降本。以多式联运为突破口,以基础设施联网优化为基础,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构建“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的局面,降低综合运输成本。近期,重点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推进跨运输方式信息互联互通。持续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港站枢纽集疏运体系。
二是推进制度性降本。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物流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近期,重点巩固和扩大交通运输领域降费成果,推进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办理,提升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效率,推动危险品货物便利化运输。
三是推进技术性降本。推进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着力提高装备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设施设备运行效率。近期,将推动提升港站枢纽、载运工具、标准化货物等要素数字化水平,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行业应用,持续推进智慧港口等建设。
四是推进管理性降本。提升物流组织集约化水平。近期,将持续深化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引导地方根据发展实际,精准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政策。完善冷链运输标准和规范,提高冷链物流车辆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冷链运输服务品质。持续推进交邮融合,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五是推进服务性降本。优化服务和保障功能,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近期,重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互联、评价互认、奖惩联动、信用修复互通的跨区域信用监管应用。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全球天然气需求或现史上最大降幅
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报道,国际能源署表示,因遏制新冠病毒蔓延的措施导致需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全球天然气消费量2020年将出现史上最大降幅。
国际能源署表示,这场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影响,加上北半球暖冬,将导致2020 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下降4%(约1500 亿m3),遍及全球各个地区。这一降幅将是2009 年全球金融危机后降幅的2 倍,当时天然气需求下降了2%。
国际能源署署长法提赫·比罗尔说,虽然天然气部门受到政府强制封锁隔离的影响小于石油和煤炭行业,但其消费量的这种降幅表明市场“根本无法不受”这场流行病的“影响”。石油和煤炭在运输和商业发电方面的应用比天然气更为广泛。
报道指出,天然气领域近年来得益于许多行业从消费煤炭转向了天然气。天然气低廉的价格和各国清洁空气政策推动了燃料转向天然气。2019年,天然气需求同比增长了1.8%(约700亿m3)。
比罗尔说:“对一个已习惯于需求强劲增长的行业来说,2020年创纪录的降幅表明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
国际能源署表示,欧洲用于发电的天然气消费量下降将尤其严重,因为电力需求下降的同时,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在增加。
预计天然气行业将在未来两年逐渐复苏。但比罗尔说,由于供应过剩和对新产能的投资继续压倒需求,这场新冠病毒危机可能将产生“持久影响”。
(来源:参考消息)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清洁能源比以往更值得投资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日前发布题为《2020 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趋势》报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对化石燃料行业造成严重冲击,可再生能源比以往更具成本效益,为各国在经济复苏中优先考虑清洁能源提供了机会,这将使世界更接近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
报告指出,各国和企业承诺到2030 年新增826GW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成本约为1万亿美元。
然而,要实现《巴黎协定》关键目标,确保将全球温升幅度控制在2℃以下,世界须在2030 年前至少新增3000GW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具体数量取决于所选择的技术组合。此外,计划投资额也远远低于过去10年间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投入的2.7万亿美元投资。
报告显示,可再生能源装机成本创下新低,这意味着未来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将实现更高产能。得益于技术进步、规模经济和激烈竞争,风能和太阳能的成本不断下降。2019年下半年,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电力成本比10年前降低了83%。
研究表明,可再生能源是经济刺激方案中最明智、最具成本效益的投资之一。利用可再生能源价格不断下跌的优势,将清洁能源置于经济复苏方案的核心是应对全球疫情的最佳政策。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