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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4

矿山安全信息 2020年40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救灾异地

河北煤监局协调推进煤矿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工作

近年来,河北煤监局积极响应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推进煤矿关闭工作,河北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5 年底河北省在册煤矿202 处、产能11867 万t,到2020 年底预计在册煤矿62 处、产能6297 万t,5 年来累计关闭煤矿140处,化解过剩产能5570万t。

一是摸清底数,提出意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化解过剩产能有序退出的意见》,对全省矿井进行梳理排查,对设计能力小于30万t/a(不含)及列入省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计划的52处煤矿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先后起草了《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20 年前去产能淘汰退出矿井有关问题的请示》等5份文件报送省政府、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积极参与,制定政策。参与制定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年生产能力30万t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请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兼并重组有序退出的意见(代拟稿)》等文件。

三是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制定了《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推进煤矿淘汰退出工程实施方案》,按规定停止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及时撤销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和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2020 年,对列入关闭退出计划的煤矿,共计注销了28处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撤销了18处煤矿的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四是积极推进,督导检查。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列入2019年关闭退出计划的16处煤矿因债权债务纠纷等原因未关闭到位的问题,及时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告,提出了实行分级管控、加强监管力量、多措并举强力推动等建议。认真参加关闭退出验收。参加了河北省安委办、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安监局)牵头组织的关闭煤矿联合验收工作,共验收90余矿次。

河南:开展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

近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

《方案》指出,重点督导检查17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和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所辖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将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12月15日,重点对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相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第二阶段为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各检查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力量,对异地督导检查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第三阶段为12 月20日至12月30日,对第一、二阶段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逐一核查。

《方案》要求,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订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评定细则以及执法检查表。各地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组,按照要求开展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异地督导执法检查采取规模相当的省辖市包省辖市的方式开展,实行组长负责制。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检查培训,把握工作重点,统一工作标准,保证督导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果。《方案》要求,对每个县(市、区),执法检查企业应在10家以上,各地安委办统筹安排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力量,确保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满足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组,应按照“业务骨干3人+专家”的标准组成。对企业执法检查必须按照“逢进必考、异地执法、属地办案”的要求,严格落实3项制度,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3位一体执法模式,全面实施线上执法检查。

京津冀三地召开2020年救灾与物资保障协同工作联席会议

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主持召开2020年京津冀救灾与物资保障协同工作联席视频会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延庆区应急管理局参加会议。应急管理部救灾司领导到会指导。

机构改革以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应急管理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京津冀协同重大决策部署,于2019年在石家庄召开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后的第一次救灾与物资保障协同工作联席会议,签署了《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2019-2024)》,明确了区域性救灾工作合作模式与运作机制。

此次会议重点对2019 年联席会议明确的合作事项进行了深化细化。并针对2022 年冬奥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应急保障需求,研究确定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区域突发事件应急救助能力,发挥救灾工作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救灾与物资保障协同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联络员、资源核对、救助演练4项协同工作制度,明确了统筹救灾资源储备规划、编制救灾物资协同保障预案、落实应急物资信息共享、推进毗邻区(县)开展救灾协同互助等重点工作,梳理了2021 年《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工作任务清单》,北京市延庆区与河北省张家口市作为毗邻重点单位,签订了《救灾与物资保障协同互助协议》。

与会人员就京津冀三地在“十四五”时期如何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区域协作进行了讨论,提出了逐步推进区域风险分析研判、区域救灾物资库房布局和品种优化等意见建议。三地应急部门领导分别介绍了自上次联席会议以来开展的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及下一步打算,各地交流了工作经验和体会,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应急管理部救灾司领导对此次会议的务实合作和推进京津冀救灾与物资保障协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三地在灾情信息通报、编制“十四五”规划及修订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协同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表示应急管理部救灾司将在信息平台建设、中央救灾物资配备、灾害救助等方面加大对京津冀地区的支持保障力度。

天津:部署开展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天津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全员安全生产理念,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近日,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提出要求。

一是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加大追责处罚力度,对企业存在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责任以及情节严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将不履行安全生产承诺、拒不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情节严重的作为反面典型,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曝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内生管理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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