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的博弈模式的提出:作为城乡对局人之间的媒介
2020-01-02李红艳
李红艳 牛 畅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不仅改变了中国社会的流动形态和基本结构,对中国的家庭模式和家庭关系也产生较大的冲击力。第一代农民工家庭模式以分居为主要特征,主要有五种表现模式:单身子女外出型,兄弟姐妹外出型,夫妻分居型,夫妻子女分居型,全家外出型[1]。第二代农民工家庭模式分为紧密型、远但亲近型、近但有间型与疏离型等四种[2],处于迁移不同阶段的农民工家庭面临不同的“成本—收入”约束,其中定居城市决策阶段是农民工家庭向城市迁移过程中的最艰难阶段[3]。社会理性是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重要动力机制[4]。从整体来看,流动后农民工流动家庭妻子的家庭地位满意度和婚姻满意度都得到提高。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流动家庭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夫妻双方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结构、夫妻双方的收入结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从而也提高了夫妻双方的性别意识。而这些因素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性别关系状况的变化,使流动后家庭性别关系更和谐[5]。
就媒介与与流动家庭之间的关系而言,现有研究分别选取从代际或性别等视角来进行研究。研究指出,农民工群体从农村流入城市后代际关系发生了从紧密稳定到疏远理性的变化,媒介在其中产生着重要的影响[6]。新媒体赋权为新生代女性农民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与实现途径[7]。学龄期农民工随迁子女媒介接触行为频繁,娱乐倾向明显[8]。流动儿童媒介使用行为有三个维度,即流动儿童媒介使用中的涵化效应、流动儿童媒介使用中的社会网络拓展、流动儿童媒介使用中的身份认同[9]。同时,新生代女性农民工在流入城市前,借助新媒介技术获取流入城市的相关信息,帮助她们获取就业信息、增加收入,让她们成为“两栖群体”、实现“工作—家庭”平衡;还可以帮助她们建立或扩展社会关系网络,为职业发展广开渠道;同时帮助她们学习知识与技能,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7]。
流动家庭与媒介之间的关系在城市与乡村社会之间是如何实现转变的?这个过程又是如何发生的呢?目前,学术界这一方面的关注相对缺乏。笔者借用博弈理论,在对该理论进行阐释的基础上,以一个典型的流动家庭在北京的日常生活和职业历程为分析对象,探究处在城乡信息之间的农民,如何借助作为公共物品的媒介,在与城市社会信息的博弈过程中,进入城乡人对局之内,并在逐渐获得对局人资格的过程中,也创造了一种新的博弈模式的。本文的研究方法侧重在理论分析和案例展开之间建立一种有效的关联性,使得理论的探讨不致于陷入空洞乏味的境地。
本研究涉及的案例家庭,丁某一家,家里有兄弟四个,丁某排行老三。家里穷,兄弟几人都没上学,丁某小学一年级文化水平,“是不识字的”,连自己名字怎么写都说“不太清楚”。17岁之前丁某在家乡种地,17岁之后外出打工。第一次外出打工,在砖窑厂负责筛沙子,一年挣了80块钱;第二次外出打工,认识了自己的太太王某。1991年,21岁的时候王某跟丁某结婚。太太王某来自传统农民家庭,因为交不起学费,小学三年级就退学了。1992年,丁某到北京打工,第一份工作负责某街道办事处小区的绿化,一个月180元工资。第二份工作帮助街道办事处打扫卫生,月工资250元。第三份工作,丁某在家乡附近的城市打工,月工资280元,王某则在老家种地。1994年10月,王某在河南老家生了一个儿子——丁小刚,儿子一岁的时候一家三口到北京打工。
1994年开始,夫妻带着孩子住在街道办事处派发的一间8平米左右的小平房里,二人的工作都是打扫街道,两个人月工资合计800元。由于夫妻工作期间儿子无人照顾而受伤了,从此儿子的童年便被锁在那间8平米的平房里。1997年12月,夫妻二人的工作换到了某大学家属区。但是儿子丁小刚由于无法与外界交流,语言能力十分差,5岁的时候还不能完整地说出一句话。丁小刚的小学同学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学校的伙食及各种费用是一个月200元左右。当时只有丁某和某大学家属区所属的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合同,是正式的工人,负责一片楼的楼道卫生,工资是一个月380元。单位给他办了医保,还分配了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地下室,水电费全免。
2004年,太太王某也开始为这家物业公司工作,但不算正式在编人员。她的工作是替院子里的人看自行车。坐在自行车库门口的小屋里,从小小的窗口看着外面的车子,从早上7点一直坐到晚上11点,一个月发300元。
2005年,夫妻二人又生了一个女儿,叫做丁小影,二人借钱,凑够了6 000元交了二胎罚款。王某2006年开始在收发室工作,月工资800元。现在丁某的工资涨到了1 700元,夫妻两个人合起来一个月能挣2 500元,儿子丁小刚已经参加工作,可以自己养活自己。日常生活和供孩子上学,每个月大概花销2 200元左右。
期间,儿子丁小刚经历了两次转学,6年级的时候,转回了河南老家上学,因为在北京上学学费太贵。初一的时候丁小刚又转回了北京。初二(2008年)的时候儿子辍学,出去开始打工。
二、文献探讨
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政府论》中较早提出公共物品的自愿参与方式的规范理论,他是在论及财产权的时候涉及该问题的。他说:“谁把橡树下拾得的橡实或树林的树上摘下来的苹果果腹时,谁就确已有把它们拨归己用。”[10]谁也不能剥夺他的权利,那么这种权利是从何时开始属于他的呢?正是劳动确立了私有财产权。“劳动使它们同公共的东西有所区别,劳动在万物之母的自然所已完成的作业上面加一些东西,这样它们就成为他的私有的权利了。”[10]通过劳动,可以将全体共有的部分东西,归属自己,这一点并不需要经过全体人的同意,也不能是盗窃行为:“我们在以合约保持的共有关系中看到,那是从共有的东西中取出任何一部分并使它脱离自然所安置的状态,才开始有财产权的;若不会这样,共有的东西就毫无用处了。而取出这一或那一部分,并不取决于一切共有人的明白同意。”[10]人类的劳动把物品“从自然手里取了出来,从而把它拨归私用,而当它还在自然手里时,它是共有的,是同等地属于所有的人的”[10]。
同时,洛克指出人们在自然状态受到自然法的管理,他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a state of perfect freedom),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possessions and persons),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10]。这种自由状态,同时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10]。在这种状态中,同种和同等的人们是毫无差别地生来就享有自然赋予的一切东西,能够运用相同的身心以及能力,所以自然是人人平等。既没有从属关系,也没有受制于人的关系,除非上帝以委托的方式赋予了某人的统辖权和主权,将一个人置于另一个人之上。这里,洛克设立了两个基本的人性合作原则:平等和独立。这就意味着无论任何判断,道德的还是社会的,都取决于个人自身。那么,自愿便是个体发出行为的主要立足点。自愿这个概念在涉及公共产品时,指的不是任何个人的强制性意愿,而是指社会所有成员的意愿。“因为表达某一个人意愿的行为可能是与另一个人意愿背道而驰的。如果所有行为受到至少一个人的反对,并被认为是非自愿的,那么几乎所有就会被认为是具有强制性的。”[11]
洛克式的平等与独立,在公共物品的管理中带来的问题是:如果公共物品取决于个人自愿的主观意愿和行为,那么,如何保证个体在公共物品使用和管理中秉承一种与私人物品同等的观念、态度和行为呢?换言之,当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之间的关系出现矛盾的时候,如何处理呢?或者说,如何在不征税、即不强行攫取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让他人自愿支付其应该支付的那部分公共费用呢?洛克对此也没有做出清晰的回答。
随着工业社会的完成,市场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发展和贫困二者并存的问题日益突出。1879年,经济学家乔治·亨利(Henry George)出版了《发展与贫穷》(ProgressandPoverty)一书,指出发展带来的收益中土地租金收益占了大部分,因此导致土地所有者从发展中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工人或者其他资本投资者。应对措施是对土地征税,显然这并不仅仅是市场本身的问题。[11]而这一点在私人社区中却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现代经济学的公共物品(public expenditure)概念则较早来自于经济学家萨缪尔森(Samuelson),萨缪尔森1954年用数学公式对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做了区分。他认为两种物品之间的分类是由个体消费或使用方式和总体消费或使用方式之间的比较所决定的。对于一项私人物品,总体消费等于个体消费的总和;对于一项公共物品或集体物品,总体使用量对于每个人来说都等同于个人使用量。[12]但是,萨缪尔森意义上的纯粹公共物品是不存在的,首先公共物品之间和私人物品之间经常发生某种转换,公共物品可能从非排他性的变成可排他性的私人物品,私人物品尽管是在个人之间进行交换,具有排他性的特征,但如果个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也便具有了公共物品的一些特征。
公共物品根据其两大特征:排他性和拥挤性进行分类。拥挤性是指额外人员进入物品消费范围并对人口临界点时所产生的、潜在的拥挤或边际成本。排他性物品也指俱乐部物品,或者可排除的物品。换言之,公共物品可以分为四类:拥挤的、宽敞的、可排除的、全球性的。其中,自然资源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种公共物品。如何对自然资源进行治理,有三种代表性的模式:即公地悲剧模式[13]、集体行动的逻辑[14]、囚徒困境博弈[15]。本研究试图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模式来。
三、一种新的博弈模式提出:作为“公共物品”的媒介
加特勒·哈丁(Garrett Hardin)1968年在《科学》杂志提出公地悲剧模型,该模型设想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牧场,从理性放牧人的视角来考察这一结构,哈丁认为,“这是一个悲剧,每个人都被锁定到一个系统。这个系统迫使他在一个有限的世界中无节制地增加他自己的牲畜。在一个信奉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每个人趋之若鹜地追求他自己的最佳利益;毁灭就是所有人的目的地。”[13]哈丁模式常常用囚徒困境来表示。囚徒困境博弈是指一种对所有对局人都拥有完全信息的非合作博弈。完全信息是指所有对局人都知道博弈的全部结构以及与结局有关的回报。对局人是否都知道其他对局人目前的选择,取决于这些选择是否是可观察的。在囚徒困境博弈中,每个对局人都有一个支配策略,即不管其他参与人采取什么策略,对局人只要选择背叛策略,总会使得他们的境况变得更好。
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指出,“在非合作博弈中,对局人之间的交流是被禁止的或不可能的,或者干脆与模型不相关,只要它没有明确进入模型、成为博弈的一个部分。”[16]她设定了四个博弈模式:
博弈1:哈丁的牧人博弈:背叛、背叛
博弈2:完全信息的中央当局的博弈:合作、合作
博弈3:不完全信息的中央当局的博弈:背叛、背叛
博弈4:自筹资金的合约执行博弈:信息透明中的双方依靠自身进行信息判断,而不依靠中央政府
本研究提出一种新的博弈模式,探讨对局人双方在信息不完全对称的情况下,借助媒介如何进入理性决策的过程。
即博弈5:不完全信息的对局人之间借助媒介的合作与合作关系
在这个模式中,媒介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以技术和产品的形式,在对局人之间搭建了桥梁。在这个模式中:作为公共生活场域的城市资源的拥有者——城市人,作为一方的对局人;作为公共生活场域的乡村资源的拥有者——农民,作为另一方的对局人。二者均在城市社会这一公共场域或者空间中,在不完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借助媒介这一中介,逐渐实现信息的分享并获得相互认知,这种相互认知的结果形成了一种新的博弈过程,虽然存在着双方背叛的可能性,但是媒介始终起着调节作用,时刻避免这种状况的发生。
笔者以案例丁某一家来分析,将丁某一家的媒介获取过程进行时间序列的罗列,观察与分析在该家庭媒介使用的时间序列中,媒介作为“公共产品”是如何在场的。
第一,该家庭在城市信息市场中获得的一个媒介资源,是从废品中捡到手机。
2006年,丁某在收废品时收到了第一部手机,插卡能用。从此,丁家有了第一部手机,他们已经记不起手机的品牌,只记得“是A开头的”,因为丁某不会打游戏上网,手机能通话对他而言已经足够。2008年,王某在跟丁某一起收废品的时候又捡到了一部按键的智能手机,虽然下载不了APP,但可以登录网页版的QQ。这部手机被王某送给了当时正在上初二的儿子丁小刚。换言之,2008年,丁小刚开始用手机上网,同时开始使用QQ号。
显然,因为该家庭的工作除了打扫卫生之外,主要是依靠废品回收获得生活来源。同时,作为公共资源的垃圾成为他们获得城市信息的另一种公共资源:即接近媒介的机会,这种机会弥补了他们与近在迟尺、却格外“遥远”的城市之间的距离,作为“垃圾”的公共产品成为他们获得信息的“公共”媒介。
第二,该家庭在城市信息中获得的第二个媒介资源:从捡到手机到购买新手机。
2010年,丁小刚觉得拿着废品里捡来的手机感觉不太好,正好王某在垃圾场捡了一部比较新的天语手机,白色翻盖,可以上网,丁小刚觉得很新潮,就拿过来自己用。可是没多久就被小偷偷走了。2010年年底,他攒钱买了诺基亚N95。2011年的时候换了一台触屏的新手机(国产海信的),系统很快开始崩溃了;接下来他先后换过四台手机,都是触屏的,其中一台小米是在淘宝网上买的,花了将近2 000元。
桃花的眼睛变瞎,跟了空法师有关,了空法师出家前,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少年,桃花被他深深地迷恋住了。后来,他还是受了戒,就在他受戒的那一天,桃花就突然疯了,过了几年,她的眼睛也瞎了。据说,桃花太痴情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望穿秋水的她,因为无望而非常痛苦,泪水涟涟,后来,泪水越来越少,流出来的泪水是红色的,已经凝成了血珠子,再后来,她的眼睛再也看不清楚了。
工作方面,丁小刚先是托一个熟人帮忙介绍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公司看监控,一个星期后,他觉得实在是没意思,就辞职了。此后他打算回到初中继续上课,结果被学校拒绝。不能再读书的丁小刚干过很多工作:在某大学家属院当过保安,在自助餐餐厅当过服务员,都是干了几天就辞职了。2010年,丁小刚终于找到了他比较满意的职业——一家宠物店的送货员。2014年,工资涨到了4 000多元一个月。随着经济能力的提升,一家人开始淘汰从“垃圾”里捡到的手机,转而开始贷款购买手机。新购买的与捡来的之间的手机差异,在城市的信息空间里,首次出现了分离。
第三,该家庭在城市信息中获得的第三个资源:贷款买手机、捡旧电脑屏幕、装配台式电脑。
苹果iPhone6刚上市的时候,丁小刚想换一部手机,碍于新品价格太高,他买了iPhone5s,信用卡贷款,每个月还500元,2014年的时候还完了所有贷款。但是,他虽然买了苹果手机却没有下载很多APP,依旧使用原来常用的几个软件。他的电脑显示器就是2012年王某收废品收来的。丁小刚有了一台显示器后,就在网上随便选了一个便宜的杂牌子,花1 000多元买了一个主机,组装起来后他就可以打打游戏放松了。苹果的iPad mini4刚上市的时候,他用贷款的方式买了一个,并下载了爱奇艺的客户端,主要用来看电影。
第四,该家庭在城市信息中获得的第四个资源:2014年捡来电视机,尺寸很大。
丁家有两台电视,2005年的时候丁小刚过生日,丁某夫妇买了一台小电视,当时花了1 400元,一家人心疼了好长一段时间。虽然现在已经不看了,丁某也不舍得把它当“破烂”处理掉。丁家现在用的电视也是丁某2014年收废品得来的,虽然尺寸比较大,但画质不太好,偶尔会爆雪花,丁某也不知道能收到多少个频道,他们家基本是有什么频道看什么频道。
从丁某一家的案例来看,垃圾站或者收废品这一项工作给他们带来了媒介这一技术产品,从捡到手机,到贷款购买苹果手机,以及利用废旧显示器购买相关配置来使用电脑、捡到电视机。随着该家庭在城市中经济能力的扩展,他们在城市中信息资源的获取范围和能力得到了提升,城市生活的秩序化资源伴随着他们在城市中生活和工作的时间谱系渐次展开了。乡村社会的信息资源则渐渐隐退为若隐若现的背景,甚至成为了一种不再被诉求的客体对象,城市成为他们获取信息资源的主要客体,城乡之间的博弈序列在这一家庭的城市生活中拉开了序幕,博弈的资本即媒介被他们拿在手中,成为进一步进入城市生活深处的主要工具。
四、思考与讨论
(一)媒介“产品”,是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
首先,根据公共物品的类别,分为拥挤的、宽敞的、可排除的、全球性的四类,媒介作为技术和信息,有两种区分度,本文提出第三个视角,即媒介作为公共物品的维度。如前所述,从2006年到2017年,丁小刚一家在与家乡(乡村社会)的社会资源完全脱嵌的情形下,在公共空间,即垃圾场中获得了与城市生活对接的一种潜在方式。作为城市生活的公共产品之一的垃圾,也是城市生活公共性的一种集中表现。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抛弃的物品,从私人物品转换为了公共物品,而媒介这一公共物品,成为丁小刚一家获取城市生活信息和渠道的公共产品。在本文的案例中,媒介是作为垃圾场中的“公共物品”出场的,媒介的在场也是公共物品的在场,携带了城市公共生活所蕴含的多种可能性。
其次,在公共资源(垃圾场)中在场的媒介,一旦被丁某一家使用之后便成为一种私人物品,这种私人物品是通过一种特殊的社会交换形式完成的。丁某一家在此后的几年中,陆续从公共资源(垃圾场)中获得媒介这种(私人和公共)产品,同时也不断完成着媒介作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转换。此外,丁某的儿子丁小刚开始通过经济交换,即购买的方式获得新的媒介产品,这种新的媒介产品便成为市场交易中的商品,一开始便是私人物品了,不再与公共物品之间有关联了。
(二)城市生活资源是公共空间还是私人空间?
关于城市的研究空间理论,主要奠基于芝加哥学派在二战时期的相关研究。学者们借助生物进化论的思想提出了社会进化思想[17],关注的问题是城市内部共同体和利益群体之间展开的竞争对城市适应环境产生什么影响,同时这一适应的过程如何影响了城市的外观,即环境[13,18]。伯吉斯(Burgess)则提出了著名的城市同心圆模型[19-21],沃斯(Worth)归纳了城市主义的三大特征:人口数量、居民密度、居民和群体生活之间的差异[22]。与齐美尔(Simmel)认为城市生活的匿名性为个体带来了自由[23]不同,沃斯则认为匿名性带来了孤立和社会病态[22]。对于作为生活资源的新的城市社会学理论而言,城市是市场化力量的产物,社会空间观点[24]将城市视为不平等的产物,城市空间在构建社会关系的同时,社会关系也持续对空间进行生产和再生产[24]。列斐伏尔(Lefebvre)[25]更强调空间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通过经历、日常生活实践和想象进行生产的。布尔迪厄(Bourdieu)[26]则从隔离或者区隔的视角对城市的社会空间进行分析,“不同类型的商品和服务,以及个体行动者与环境相匹配的群体在实体空间中的分析”[27],也即,空间距离是社会距离的表现和强化,这种地点利益在布尔迪厄看来,是由于靠近令人期待的行动者和商品而产生的利益。这种利益显示:在给定的空间位置和通过制度化或其他方式组织资源的能力的限制下,一个城市的外来者,或者城市居民本身,获得的行政机构服务在质和量上的差异性。其中差异所带来的排斥性,并非是将其他人排除在外的结果,而是由内部因素造成的[18]。
以本文的案例来说,丁小刚一家,居住的场所是始终是与特定的社区服务机构的空间设置关联在一起的。对他们来说,城市的生活资源,一开始就是开放的和公共的,比如收废品,比如收发室,比如清洁工作,或者看护自行车等,这些生活资源同时也是他们私人生活资源的来源;又如媒介技术(物品),从2006年到2018年,始终与公共生活资源关联在一起。无论是对早期城市化理论还是21世纪的新城市化理论而言,城市资源或许是在市场化的选择中分配的,但是依然是包括在空间不平等的格局中对公共生活资源的再分配,甚至是再生产。本研究的案例家庭是通过垃圾或者废品这样的形式或者来源进入城市生活,但最终却转化为依靠信用卡、网络购置苹果系列产品进入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过程中。
(三)媒介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或者物品),如何实现全球与本地、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联?
全球化问题,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共同关注的话题。其主要有三种定义,沃斯特(Waters)认为全球化是“一个在社会和文化上的地理限制缩小,同时也被社会成员不断意识到的过程”[28]。罗伯特森(Roberton)认为全球化是“强化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的观念”[29]。吉登斯(Giddens)认为全球化是“世界范围内通过两个发生在遥远地区的事件之间的相互影响而使社会联系得以强化的过程”[30]。阿帕杜莱(Appadurai)则从景观视角指出,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原来的各个范畴之间的扩大化,比如媒介景观,他定义为报纸、电视、电影、互联网、广告等传播媒介创造的形象及其传播的流动[31]。显然,在全球化概念的每一个层次上,媒介作为技术和作为信息本身都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无论是强化世界观念的层面,还是人文地理空间缩小的层面,媒介作为一种独特的景观,越过地理、经济、种族、宗教、国籍以及其他自然或者人为的身份,成为一种技术和信息场景。对于城市与乡村社会而言,媒介景观一定意义上成为城乡居民的共同社会景观,媒介技术则演变为这种景观的核心;对于从乡村到城市的农民来说,媒介景观则成为城市生活的一种映射品,这种映射品将乡村社会的观念体系缩小,同时把城市社会的观念体系放大。
案例中的丁某家庭,其子丁小刚,虽然在城市生活、读书,中途欲还原到乡村社会之根基的观念中(返回家乡读书),但依然选择了返回城市;同样也是丁小刚,借助媒介技术,获得了与城市之间对接的可能性,职业的选择成为他获得城市社会资本的重要路径。对全球化与本地化而言,苹果手机、信用卡贷款这些符号,既是脱离地方、本土,甚至是传统的民族国家边界的东西,同时也是地方、本土、民族国家与全球化之间的关联点。换言之,农民在携带零资本进城获得生活资源和社会关系资源的过程中,媒介作为技术形式把他们放置在全球化与本地化的景观中,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异一定程度上被淡化了。
综上所述,媒介作为公共物品,对流动家庭而言,在进入、融入城市生活中,扮演着城乡之间、全球化与本地化之间的中介物,这个中介物作为技术和作为信息产品,因为其特殊的公共物品性质,也形成了一种的新的城乡对局人之间的博弈模式。在这种博弈过程中,媒介作为公共物品的属性不断变化,技术属性、商品属性逐渐凸显,而公共物品的属性并没有完全消失,甚至在全球化与本土化、城市化与本地化的过程中,日益确立了下来。鉴于本论文集中的是一个案例,论文的结论还需要在更为广阔的背景下、更为扎实的案例分析中作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