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剩的字纸
2020-01-02□朱鸿
□朱 鸿
自腊月至正月,断断续续,我一直在整理房子。几件玩好当然要打包装箱,应该谨小慎微,急不得,怠不得。然而,这也不难,难的是书籍的搬运、分类和上柜。靠书籍为生,书多且杂,不过也终于安排妥切了。
在此过程,我发现一个问题——过剩的字纸。凡是写有或印有文字之书籍和报刊,皆是字纸。我所见的字纸过剩,有两种情况:一是足有一半的书籍堪为经典,我竟尚未读过,惶恐自己的荒废;二是一些他人所赠的书籍,不但未读,有的还没有开封,就窝在某个角落。这怎么办呢?
我会继续读经典之作,也许可以读完自己所购的那些。即使读不完,转赠他人,也不羞愧,因为,我给予的毕竟是经典。以此而论,这些字纸并非过剩。
过剩的字纸,实际上是指那些不管是在资料方面,还是在思想和艺术方面,都显得虚浮和空洞的书籍。这种书籍装帧得很是豪华,往往开本颇大,似乎欲以其异型脱颖而出,取得不朽。老子和司马迁之作反而都是朴素的,柏拉图和康德之作也不炫目,这样的著作,才算得上巨著。以为豪华的装帧可以乱为巨著,不仅是制造过剩的字纸,也是一种幻觉。
我罕送拙作给高士,是怕引起他们的不适。我只送几个朋友,行往来之礼而已。刘锡庆先生曾经当面问我,怎么不把我的散文集送他,不禁惊心。回家反复想着,要尽快送,敬请他批评。然而终于没有勇气送他,先生就走了。尝为获奖送过书,现在知道那是瞎送。经常惭愧自己的文章,无甚价值,虽然成册,也不过是过剩的字纸而已。
如何处理过剩的字纸,我真是踌躇。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依此原则,我不能把我不爱的书籍转赠他人,除非他有意要;视为废品卖掉是浪费,更是一种作孽;扔掉报刊和书籍,让我有扔掉馒头和锅盔之感,每每不忍。逛古玩市场,看到签名之作摆在地摊,不免哀其送者,责其弃者,提醒自己既不做这种送者,也不做这种弃者。
古代先贤教人“敬惜字纸”,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县府和乡村皆建有字纸炉,以专烧不用的书籍或经卷,防止亵渎。造纸是发明,仓颉造字更是伟大,以至于“天雨粟,鬼夜哭”。所以,传统上中国人对字纸敬畏之至,珍惜之至。当年印光法师看到中国普通百姓,甚至一些儒士以书籍为枕作榻,不净手便展卷,撕字纸拭器、包鞋或铺坐,痛心疾首,苦苦劝告。他认为,文化之传播赖以字纸,是世间至宝,万万不可视为粪土。字纸过剩,便是有违敬惜,变相闲置。
凡表达真相、真情和真理之作,便需求极广。盼天命这种书籍行世,相信中国人对此字纸不仅不嫌其多,而且必会敬惜。